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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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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

到了一九六三年以后,肚子可以吃饱了,常叔就琢磨着再娶个媳妇。后来有人介绍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外地女人,常叔也不知道人家的底细,就跟那女人一起过了。谁知那个女人是个放鹰的(「注」“放鹰的”是滑县方言,意思是骗婚后偷窃财产的人),还不到一个月,就把常叔家所有值钱的东西一卷而光,还在外面借了不少钱,跑了。常叔人财两空,日子越发艰难。

但是常叔这人特别迷女人,总是还想找个老婆。那时人们本来就穷,又刚被放鹰的打劫了,常叔更是穷得家徒四壁,还背着一屁股债,自然没人愿意跟他。当时村子里有几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觉得常叔这人有趣,就想愚弄他。于是,这几个年轻人就编造说有个寡妇愿意嫁给常叔,假模假样地到常叔家提亲。常叔一听,顿时喜出望外,连忙做了一顿好饭招待人家,一个劲地催着要求见面。本来那些人就打算骗他一顿饭算了,但看常叔如此急迫,禁不住又想逗逗他,于是答应常叔当天晚上(「注」河南风俗,见寡妇要在晚上)在生产队的场(「注」“场”是滑县方言,指农民晒粮食的空场地)里见面。

几个年轻人跑到邻近的任庄,跟那边人一说这个情况,任庄的几个小伙子也加入到恶作剧的行列中去。其中有一个长得比较清秀的小伙子,自告奋勇地充当女方,找了一身花衣裳一穿,又戴了一个花头巾,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像个女人。到了晚上,就按约定在场里的麦秸垛前等着。那几个年轻人赶紧去通知常叔,常叔一听,高兴得合不拢嘴,赶紧去了。其实当时村子里好多人都知道这是恶作剧,但都想看常叔的笑话,也就不跟他挑明。常叔去的路上,跟着十好几个半大孩子起哄,麦场里也围了好几十个年轻人看笑话。常叔见了那“女人”,激动得不得了,问寒问暖,那小伙子只好捏着嗓子回答。常叔求偶心切,竟然没听出来,一本正经地问这问那,把看热闹的大人小孩个个笑得前仰后合。

寒暄几句之后,常叔就急切地要求人家当晚跟他回家住,那“女人”也不推辞,跟着走了。他们俩在前面走,后面跟着几十个大人小孩,边走边笑。等到了家里,常叔要亲人家时,那个小伙子实在憋不住了,哈哈笑出声来亮明了身份,常叔这才醒悟过来。从此,常叔彻底死了心,再没动过找媳妇的念头。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六、阳光灿烂的日子

我的外公还有个外号叫“瓜把势”,意思是特别会种瓜。他在自己开出的四分小片荒地上,种了酥瓜、甜瓜、香瓜、面瓜、菜瓜、打瓜等瓜类,在一九六三年夏天获得了大丰收,收获时每天我母亲都要摘下满满两大篮子的瓜果回家。酥瓜是一种长型的小瓜,不太甜,但水分足、口感特脆,轻轻一碰就粉碎;甜瓜则是花皮、绿肉、红瓤,比现在的哈密瓜甜的多;面瓜是黑皮,淡黄色的肉,放在太阳底下看时,果肉能够映射出一些金星。家里人都吃不完,就送了不少给街坊邻居。但是这种局面没有维持多久,一九六六年以后就又不许开自留地了。

当时全村数外公的瓜种得最好,品种最多。外公除了种自留地,还给生产队种瓜,培训年轻人。但是吃大锅饭以后,年轻人对庄稼把势已经不是那么用心学了,所以外公的绝活没有传下来。我的外公一辈子都是老实的庄稼人,干活踏踏实实。跟种庄稼不一样,种瓜需要一棵一棵地打理,外公在瓜地里干活时一蹲就是一天,背都被太阳晒得爆皮了。外公给队里种瓜时,遇到有没长好的瓜摘下来以后,想想种瓜的辛苦,从来舍不得扔掉,都留下来自己吃。

那时社员们不偷别人自留地里的东西,只偷生产队的东西。因此当西瓜快熟了的时候,外公就一天二十四小时住在生产队的瓜棚里看着。每天中午我母亲放学以后,都要到地里替换外公回家吃饭。外公怕母亲饿着,就先准备一些淘汰下来的歪瓜、小瓜给母亲吃。母亲等外公走了以后,看看满地的大西瓜,心想干吗不吃好的,非要吃这些小破瓜呢?于是自己摘了一个大西瓜弄开吃。可我母亲那时才十一二岁,不懂得哪个瓜熟,一打开发现还是生的,吃了两口又酸又涩,就扔掉了。外公吃完饭看到地上扔的瓜,心疼坏了,满地里追着母亲打,嘴里还喊:“给你挑了瓜你不吃,非要祸害好瓜!”第二天,母亲再替外公看瓜时,发现昨天还长得好好的大西瓜都不见了。后来才知道,外公怕母亲偷瓜吃,就在每个西瓜下面挖一个坑,竟然把西瓜埋了起来。

外公种冬瓜也是一绝,个头大的冬瓜足足有四、五十斤,最大的一棵达九十多斤,比一个十来岁小孩还高。当时报纸上曾经刊登过某地一个农民种出了一个重达六七十斤的冬瓜,还进京献给党中央。外公种的冬瓜比那个还要大,可惜外公成分不好,没资格上报纸的。

我母亲从小脑袋瓜好使,当时学习成绩在班上数一数二,还戴上了红领巾。当时母亲就读的学校位于离村子四里的界河路镇,是一所正规的小学,里面的教员都是正规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由于我母亲学普通话学得特别好,每次各个公社学校的老师进行现场观摩教学的时候,都是她朗读课文。她的作文也写得很好,每一篇作文都被贴在教室后面的《学习园地》里,供学生们学习。我母亲于一九六五年小学毕业,当时中国正在搞“抗美援越”,小学毕业语文考试作文的题目就是《给胡志明伯伯的一封信》。

一九六五年的时候,生活已经改善了一点。那年夏天,我的母亲从生下来第一次买了一件新衣服。当时村里的供销社进了几件衣服,其中有一件粉红色的短袖褂子,母亲穿上试了试,觉得特别好看。一问价,要五块钱。五块钱对我们家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于是外婆嫌贵没买。回家以后,母亲总是惦记着那件短袖褂子,跟外婆撒娇,软磨硬泡。外婆见她实在是喜欢,也就给了她五块钱让她买了。母亲拿着钱往供销社跑的时候,快乐的觉得身上像长了翅膀一样,胡同里荡漾着这个十四岁少女清脆的笑声。

可以说,一九六三年到一九六六年上半年算是我母亲少年的记忆中唯一晴朗的日子。当时,还发生了一件几乎可以改变她一生命运的事:那是一九六五年夏天,中国民航到母亲所在的那个村子招收航空服务员,也就是今天所称的“空姐”。母亲十四岁时身高就长到了一米六五,也继承了外公与外婆的美貌,口齿清楚,普通话又标准,被招工的同志一眼看中,几乎就走了。可是正在全家欣喜若狂时,却传来了泡了汤的消息。原来,民航服务员需要政审,而我母亲的家庭成分是“地主”,于是自然就没有她的份了。民航的那几位招工的同志看到这个十四岁少女失望的神色,心里也觉得挺难过,就安慰了她几句。后来,又来人招收过铁路乘务员和赤脚医生,都是先被选中,又因为出身问题被撸了下来。

尽管我母亲以全班第一的成绩小学毕业,但是当时滑县有个土政策,这种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不被允许读正规初中,只能上那种半耕半读的初中。即使这样的初中也只上了一年,到了一九六六年下半年开学的时候,那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来临了。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三章 人间“天堂”(1958~1965) 七、在大森林里

一九六二年,我的父亲解除劳教,被安排在新河农场就业,当了一年农场职工。当时家里已经搬到河南郑州市,父亲在回家探亲时恰逢东北铁路工程局(「注」该局系建国初期组建的铁路工程单位,原称“海拉尔铁路工程局”,后改称“东北铁路工程局”,七十年代改称“铁道部第Z工程局”,简称铁Z局,父亲参加铁路时,该局还叫做“东北铁路工程局”)在郑州招收工人,就报名参加了铁路,跟随单位去了大兴安岭,在茂密的大森林里呆了三年。

在去东北报到的路上,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们坐在火车里,怀着对建设边疆的浪漫幻想和兴奋,有说有笑,一路欢歌;有些知识青年还吹起口琴,拉起手风琴。等到了齐齐哈尔,一下火车,就见到车站上敲锣打鼓,红旗飘飘,巨大的横幅上写着:“热烈欢迎新战友!”于是大家更兴奋了。本来一路上走了几天几夜,也没有怎么正经吃顿饭,人们都想着要饱餐一顿,再美美睡一觉,就奔赴工作岗位。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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