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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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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里,还要缴纳一笔数额不小的诉讼费、代理费、执行费。但是早晚有一天这些钱还要有个说法,那时还需要全体老百姓再付出一次代价。这种没有信用意识,是体制性的诚信缺失,加剧了当代中国社会原本就严重的缺乏诚信问题。

四是法制、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严重。中国的国有企业多有上级主管部门,企业法人由主管部门指派,外行领导着内行,甚至企业经营行为都由上级主管部门指手画脚。培养一个既懂市场、又懂经营管理,既不谋私利、又肯于真抓实干的企业家本来就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可是在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之下,企业法人说换就换。中国是个官本位的国家,社会精英多集中在权力部门而不是经济部门,一个优秀的企业家最好的结果就是获得提拔去当官,而不是办企业。俗话说“术业有专攻”,一个优秀的企业家,未必是一个称职的官员。而在西方国家,除了要求企业照章纳税和正当经营以外,政府并不怎么管企业的经营,人家的企业反而生存的更好。这就是一个悖论:西方国家的对企业放任自流,政府只管创造外部环境,制订法律法规;而在中国,政府对企业抓得很死,什么都要管,却又管不好;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独独忽视了为企业创造外部环境,造成企业行为失当、假冒伪劣盛行。二○○○年,我与某县一位管工业的副县长谈话时,那位县长就曾经得意地说:“县里的那些企业,都是我们手里掐着玩的。”后来,我到过一个濒于破产的服装厂调查,这个服装厂原本在建立之初生意红火,是当地的明星企业。然而上级主管部门撤换了原来的厂长,非要搞承包制改革,让私人承包了这个企业。私人拿着国有企业的资产一点也不心疼,大搞短期行为,短短几年就让企业从原来的生意兴隆变成濒于破产。承包期满,承包人吃肥了,自己发财去了,留下五百多名走投无路的工人。

五是中国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包袱重。在一些西方国家,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开始陆陆续续地向福利国家过渡,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无所不包的高水平福利体系。一个人从上幼儿园起就享受补贴;上中小学则是免费受教育,有的国家还提供免费的午餐;上公立大学免费或低价,只有私立大学才是全自费的;失业则提供失业保障金,对低收入者提供廉价住房;看病则有全民免费医疗或者是医疗保险;老了则有社会发放的养老金或养老保险。企业除了在经营时为了这些福利的实现缴纳各种税收外,基本没有什么额外负担。而中国不一样,虽然福利水平很低,但无奈人太多,负担也不轻,全都由单位背着,企业效益好时没有居安思危,而是大手大脚地花钱,利税全部上缴;效益一旦不好,也要维持着福利开支,更加举步维艰。我的父亲年轻时单位有公费医疗,但那时身体健康,除了感冒发烧拉肚子外没什么大毛病;等到老了得了重病,单位却因为不景气报销不了医药费,前前后后治病花掉了二十四万,绝大部分都是我母亲糊灯笼卖挣的钱和子女掏的钱。而那些没有钱的工人得病,只有回家等死一条路了。就连企业的退休人员也要企业负担,有些企业历史悠久的,退休的比干活的还多。这样的企业,怎么可能好起来?

六是企业内部缺乏正确的激励淘汰机制。只要不犯政治错误就能进不能出,无论多么不称职的人都照样拿工资;企业内部分配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养舒坦了一批懒人笨人,伤害了一批能人勤者;到了改革后人们渐渐获得了择业自由后,很多能人纷纷离开国有企业另谋高就,而相对能力较弱的却沉淀下来,企业的人员素质越来越差。其实大家可以认真回忆一下,七八十年代的国有企业,有几家不是每天上班时间在大门口、车间里聚集一帮无所事事的人吹牛聊天或者忙私活的?二○○○年我接触过一个总是发生请愿事件的建筑机械厂,了解到该厂的职工里有相当一部分是老职工子弟接班入厂,文化层次低、技术生疏,重大事故和人为设备损坏时有发生,厂内经常出现做私活占用公家东西现象,甚至部分职工监守自盗,偷拿一些半成品、物料、模具、图纸、工器具卖给厂外私人经销部或用于私活。一九九六年夏季一场暴雨后,该厂的部分围墙倒塌,厂里拿出钱来让职工砌墙,竟然无人愿意干活,不得已请来一个农村建筑队。一九九七年底新来了个厂长,要加强劳动纪律,对几个外出揽活的职工做出了处分,结果这帮人围殴并砍伤了新任厂长,导致该厂无人敢出面当厂长。没饭吃不行,一九九八年该厂职工还先后多次上街闹事要生活费。银行的信贷员上门讨贷款,也被这个厂的工人认为是“黄世仁逼债”,多次谩骂、侮辱信贷人员,弄得银行的信贷员都不敢去了。我也很清楚,如果自己昧着良心,装做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把国有企业的职工都写成一副“无私奉献、任劳任怨”的样子,再为今日他们的悲惨处境喊两句口号;“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作旗帜来挥舞”,说些同情工人阶级贫苦的话,写一些讽刺和抨击“富人”的文章,“半是榜文、半是挽歌”,就可以占据廉价的道德优势。但我不愿意这么做,因为我写文章凭的是良心,而不是像有些人那样怀着政治目的,按照早就定好的框框进行材料取舍,刻意夸大或者掩盖某些事实。根据我多年以来的观察与思考,今天的一切都成长于它的昨天,国有企业的苦果早在国有企业建立的那一天就已经种下了。多数人天生具有惰性,没有生存的压力就不会去开拓奋进,而国有企业内恰恰缺乏这种压力。

七是对企业家的地位认识错误,奉献与收入不成比例,造成企业家道德风险难以防范。在西方国家,企业家作为社会生产活动的组织者,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对合法所得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则使得企业家们安心赚钱。因此,西方国家的社会精英多半集中在企业家阶层里。西方企业家的收入高低,与企业经营好坏密切相关。如果经营不善,企业家只有破产,自己承担责任。然而中国却是个官本位国家,公民的私有财产长期被当作一种罪恶,得不到法律保护;要想成为人上人,那你就得当官。社会精英都集中在官场里勾心斗角、拉帮结派。而官场,却是不能创造任何社会财富的。精英过度地集中在官场,只会浪费人才资源;还容易造成政策不连贯,朝令夕改。企业家则没有真正的社会地位,也缺乏真正有本事的人来安心经营企业。国有企业的领导如果经营得好,收入也还是那么多一点;经营得差,只要把上面招呼好也还可以异地做官,甚至反而获得提拔。因此,一些有能耐的企业家逐渐心理不平衡,产生了歪门邪念。一九九五年我刚参加工作前后,武汉发生了“于志安事件”。于志安是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并兼党委书记、总经理于一身,还担任武汉市经委副主任,又有全国工商联常委、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政协常委等多种身份,也算是个能人,短短十年时间里励精图治,把一个原本陷于破产边缘、五千多职工没饭吃的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弄成了“全国五百强”企业,十年来利税增加了一百倍。然而,于志安认为这个企业有今天,完全是靠自己的努力和能力,而他所获得的却远远与他付出的不相称。于是于志安以自己的名义,利用企业集团跨国投资的机会,在菲律宾注册成立了一个注册资本为六十五万美元的电厂,并于一九九五年出走菲律宾。后来中国跟人家外方交涉,追回了六十五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但此时人家已经不在乎这六十五万美元了,每年电费的收入就有一千万美元。除了武汉的于志安,还有云南的储时健,也属于这类心理不平衡的人。然而,企业不同一般单位,企业经营是存在风险的,因此对企业家的监督存在着进退两难的情形:假如监督太严,企业家无所适从,不敢承担风险,那企业肯定好不了;假如监督太松,企业家道德风险又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八是国有企业内权责不明,监督缺位。国有企业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但实际上政治统治者才是企业的真正主人。靠宣传“工人阶级主人翁”态度当然可以取得一时之效,但早晚有失效的一天。当宣传失去效果以后,“主人翁”就会自发地采取措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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