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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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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之见初尘心情不佳,闭口不言,心道还是多吃少说为妙。

初尘见倾之吃得狼吞虎咽,更觉肚饿,便也端了碗与他同吃。两人不时用胳膊肘顶顶对方,对着傻笑,仿佛两个背了大人偷吃的孩子。

“唉唉,”倾之指指自己的脸,“还有油吧。”那表情显然的:帮我擦。

初尘见倾之脸上挂着鹅掌形的油渍,两眼放光,大笑道:“哈,雪泥鸿爪!”

难道这就是红烧鹅掌盖米饭的本意?倾之眉头大皱。初尘笑得愈发得意忘形、神情诡异,倾之心觉不妙,冷不防被她搂了脖子,凑上去啄了一口。

初尘舔舔嘴唇,对着他笑,那神情仿佛问他:还要不要‘擦’?

倾之可不吃亏,双臂钳起初尘,抱着她把沾着油的脸往她颊上蹭。他的发丝搔得她脖子怪痒。“啊,不要不要。”初尘脸埋颈间,拧着身子使劲儿推他,奈何挣脱不得。力量上实在难以抗衡,她索性不动,威胁他道:“花倾之,我叫人了!”

初尘不反抗,倾之也就不用力了,但仍合拢双臂圈着初尘。他看着她,露出个乖邪的笑,轻轻吐出三个字——“你叫啊。”谁怕谁知道呢?初尘泄气的软在倾之怀里任他如愿以偿地吻上一口,心下挫败的想:她再也不轻起“色心”了。

子归山

章十六】子归山

眼皮很沉,抬不起来,有什么东西轻轻柔柔地落在脸上,让人想起幼时春末天气晴好的日子。母亲在树下铺了宽大的锦席任他玩耍,累了便睡在树下,风暖得好像柔软的襁褓包裹着熟睡的婴儿,花瓣落在脸上,痒痒的……

睁开眼,两片粉色的花瓣吻上他的颊,倾之用肘直起身体,微微侧抬起上身,轻轻回吻,另一只手则从她的发、她的颈、她的背缓缓抚到她的腰。昨夜吃足闹够,回房沐浴后又亲热了许久才睡,当那种激情在睡梦中淡去,第二日醒来后缱绻的余味却更加醉人,仿佛浓烈的胭脂醉,饮时不醉,醉却是在回味时了。

“什么时辰了?”倾之猛地掷出一句。大煞风景。

初尘笑推他的肩膀把他按回枕头上,说道:“你放心,我跟大嫂说了你昨夜回来得晚,要晚些起,她什么也没说。”给他合合中衣,看看天光,“你再睡会儿。”

倾之这才松了口气,踏踏实实地躺回床榻,方才那倏一清醒的双眸又变得迷离起来——他昨日确是太累了。来回奔波翻山过岭尚在其次,踏入子归山后的小心谨慎,初说陆子归的步步为营,面对刺喉剑时面色不改,说服杜宇时置腹推心,一整天脑中都紧绷着一根弦,片刻不敢放松。而一旦那根弦松下来,整个计划的千般计较万般思量便都搅在了一起,如团乱麻,纠缠得人身心俱疲。

初尘起身抱了个针线簸箩和一团布料坐回床边,纫了针,往头上抹了下。倾之迷迷糊糊地抓了一把,不像缝衣服的材质,便问道:“什么?”

“给你做件披风。”初尘抖开布料。

倾之半支起身子,“让徐嫂做不就行了?请人来就是做事的嘛。”

初尘手下略停,瘪嘴斜他一眼,“怎么,嫌弃我做得不好?”

倾之无力地叹气:他分明是关心她,不想她劳累,真冤。“不敢。”他道。

初尘“哼”了一声,酸不溜丢道:“是不敢,不是没有,心里还是嫌弃的。”手下却丝毫没有要停下不做那件让人“嫌弃”做工的披风的意思。

倾之抓抓头坐起来,下巴搁在初尘肩上,后者一晃身把他推开,就听倾之唉声道:“跟你说话要比跟陆子归说话还谨慎。”双手又耍赖地环上她的腰。

初尘懒得去掰那双扣在腰间的手,边缝着披风边随意一问,“你昨夜只说事情顺利,怎么个顺利法?你如何说服陆庄主的?给我讲讲。”

倾之蹙眉,松了环着初尘的手,下床拖着鞋到几案边弯腰从盛泉水的竹筒里倒了杯凉水,起身仰头喝了。“也没什么。”他道。放下杯子,合了合中衣,回头果然见初尘歪头看着他,一脸“骗谁呢”的表情。心虚地轻咳一声,倾之如实道:“我与陆子归密谈,言出己口入彼之耳,不传三人,所以……”

“连我都不能告诉吗?”初尘觉得有些无趣。

倾之凝眉垂目,抿了抿唇:并非不能告诉初尘,只是他不愿让她觉得自己的丈夫是那么个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的人。“还是……不要知道吧……”

初尘低头缝着披风,看不清表情:她其实并不十分关心倾之跟陆子归说了什么,因为结局她已知道。“陆家父子一定要死吗?”她抬起头问。

倾之叹道:“陆家父子不死休说商晟,连左鹜这关都过不了,他们打了好几年,太熟悉了。”还有一个原因,他愿意烂在心里——陆子归、陆云生不死,子归山的三千甲士就永远姓陆!

倾之走到床边,半蹲下身子,抬头望着初尘问,“你觉得我是个坏人吗?”

坏人吗?不一定,但初尘知道倾之若是个“好人”就不必复仇了,带着她隐居山林逍遥度日岂不更好?可父母兄长之仇,国破家亡之恨岂又能轻易放下?他不像她,她没有去过凤都,甚至没有见过母亲和姨母,而他却是真真实实地拥有过,又彻彻底底地失去了。她知道:有些事情倾之也不想做,却又不得不做。

簸箩放在膝上,手拈针线放在簸箩里,初尘略底下身子道:“我还没有天真到用‘好’、‘坏’来评价一个人吧?不过呢……”她弯起眼来慧黠地笑,“若由我执笔青史,我给你四字评价。”“什么?”他问。初尘笑道:“毁誉参半。”

倾之失笑,心道:好了,他这辈子已被“盖棺定论”了。

三日后,子归山。

缭绕春山的浮云流霭仿佛被人袖了去,天高气朗,云淡风轻。陆子归身着甲衣,登临层云台;倾之随后,白衣银甲,玄色披风,风鼓动,露出绛红的内里。

层云台是子归山的阅兵台,依山势而凿,其下土地平旷,正是陈兵列甲之地。倾之手按破晓,拾级而上,目光向下扫去:三千甲士披坚执锐,队列整齐。

陆子归登上层云台站定,对陆云生颔首示意,后者转身击鼓,鼓声由弱而强,鼓点时徐时疾,台下阵法随鼓声而变,进退有序,攻守相护,训练有素。

陆子归微侧头对侧后方的倾之道:“子归山可作战庄众共两千七百一十三人,十人为什,十什为队,十队为旌,设什长、百夫长、千夫长。他们战时为兵,卸甲为农,年长者与我年纪相当,年少者与公子年纪相仿,许多都是当年从黑甲军刀下救下的。”叹了口气,问道,“公子走南闯北,见识颇丰,以为如何?”

倾之眼中光芒微敛,转对陆子归微笑,不吝赞美道:“兵精器锐。我原以为子归山是凭借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兼又擅长在山地丛林对敌周旋才能对抗黑甲军十年之久,现在看来这三千人即便平野作战,充做先锋,亦毫不逊色。”

听了倾之的话,陆子归不喜反忧,他望向远方,若有所失道:“虽是兵精器锐,却敌不过黑甲、虎贲、火灵百万之众。我想了三日,公子说得不错,这三千人在我手中永远出不了子归山,报不了仇,复不了国,直至锐气消磨殆尽、被人聚歼而已。”叹息声被掩盖在鼓声、兵戈声和场下“杀杀杀”的吼声之下。

倾之平静的看了陆子归一眼,面上不动声色,心下却喜:杜宇终于还是被他说动了——三日前,密室中,他说他道:“假使率勇士三千于倾之之手,经营十年可抵百万雄兵,颠覆商姓王朝易如反掌耳。”

他说:“刺杀商晟,虽难,豁出命去亦非绝无可能。然而商晟死后,天下如何?当今之势韩嚭左都坐拥雄兵,两家本来不睦已久,商晟旦死,韩左暮战,黎民百姓又将陷入水深火热、朝不保夕之中。子归山即便联合锦都百姓趁乱起事,一时或可坐收渔翁之利,可待黑甲、虎贲、火灵回过神儿来,反扑之下,却绝无胜算。无他,战场之上从来只凭实力说话,螳臂当车,以卵击石,只有死路一条。是以目前杀商晟实在是苦天下,利韩左的下下之策。不足取。”

“商晟称帝十年,根基已固,犹如一棵大树,树高百尺,根深叶茂。腕粗小数,大风可折其腰,合抱之木,狂风可拔其根,然而商姓王朝这棵大树已非风力所能撼动。参天古木空乏自内,而后风折之,所以对付商晟,首要空其树心,空其树心,首要入其中枢。掌实权,插内应,于不知觉中天下易姓。然而商晟老奸巨猾又禀性多疑,倾之虽有凤都战功,他却疑我不诚,将我派来锦都,若我能如其所愿收服子归山是为大功一件,到时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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