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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恨2-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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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寄江: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西桨桥头渡。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南朝民歌《西州曲》
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诗经绿衣》
招财:(待补)清扬:(待补) 
莫忧莫愁莫失莫忘:莫忧莫愁莫失莫忘(擦汗,偷懒了。) 
 成悯:(待补)成烈:(待补)成续:(待补) 
文中关于杀人游戏的规则介绍,我已经尽量简化。不过我也是个半吊子,所以……可能有人没看懂,没关系。当初,我玩的时候,那些规则一条一条的,很多人也没看懂。不过玩着玩着,就懂了。所以,我写着写着,你看着看着,大概也就懂了。不负责任的某袖爬过。呃,因为是番外,而我实在没有可能自己编每一个人要写的话,勉强塞责出来。所以所选诗词不拘于汉代之前,大家凑和着看。汗呢。拖了这么久。当然你也可以说,我拖了这么久,拿这个甚至还没有选完的试杀帖来换你手中的月票,未免不够分量。确实不够分量,自己也觉得。So,我开始筹备写第一张杀帖。并同时酝酿写外篇。基于我现在对萧方最有感觉,决定第一个外篇写萧方。(不是我不想写阿娇和刘彻。他们的感情纠葛,往后还有些篇幅。而且我预定他们的外篇是在正文结束后的。)所以,亲爱的,先把月票赊给我好不好?树上有一只黄鹂鸟……等到秋天来到我就爬到了。祈祷蜗牛爬快一点。顺带预告一下,第一个被杀的是骑亭尉薛植,猜猜看,会是谁杀了薛植呢?
汉武朝杀人大案 四:第一日(未完) 
 第一个故事说的是戍思彼时尚是元朔四年。草原上的风有些轻,刮在人身上尚能闻见无边无际的草的气息。那一年,薛植还不是后来的骑亭尉。那一年,他刚刚结束了在丘泽军营的五年苦训,第一次离开故土,随车骑将军卫青征战匈奴。那一年,他尚是二十余岁,最好的年华。大军奔驰了一天,在草原上遇见了河水,将军下令,原地歇息休整。河水婵媛,清澈而捐弃着小小的浪花。薛植放开自己的战马,让它沿着河边的盈盈的草慢慢吃,慢慢走。取出身后背着的刀,用衣袖轻轻擦拭着雪亮的刀锋。那是柳裔为丘泽骑军配置的刀,唤作陌刀。很多年后,他才想到,这种刀的名词,和当朝皇太子的名讳相同。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叫作陈陌,后来回到长门宫,归于父姓,便是天下人皆知的皇长子刘陌,那样一个孩子。他甚至不知道,当年那个与校尉柳裔一同进入丘泽军营的陈姓公子,是一个女娇娥。后来,孝武陈皇后为天下重的盛况,与彼时而言,尚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时光。他只是很钦佩很钦佩那个陈公子,举手之间,将丘泽军营整治的井井有条。后来,她与柳校尉相继离开丘泽军营,凭着他薛植的威名和魏序南的手段,依旧能让丘泽军营有效运转。柳校尉曾言,军人爱惜自己的武器,虽然不能如生命一般,但也要将之放在心上的第一位。所以,他擦拭他的陌刀。他离开丘泽的时候,魏序南送他离开。豪迈的笑,“我等你归来。”魏序南虽然是军营的第一管家,受人尊崇,却无法上战场。他只是军营的管家。所以,魏序南送行的笑容里,不是没有落寞的。他们的大汉,不是先秦,战士们骑着战马,奔驰在塞外,誓要将占了汉家家山的匈奴人血溅大漠。他们不会学着先秦人用着哀伤的心思唱着:“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虽然,那样的诗句很美,却不是他们要的。他们要的,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是“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还?”是马革裹尸,是用自己的鲜血来捍卫自己的家园,誓不让父老乡亲,大汉寸土再置于匈奴人铁骑的践踏之下。他们已经憋屈了很多年,而他们,不打算再憋屈下去。在诗经
;邶风里,那个有着忧伤心思的战士唱着,“爰居爰处?爰丧其马?”如果是他,他会响亮着歌唱回答,“在大漠之上,在河流之边。”放开了战马的缰绳,让它自由自在的吃着初生的草,饮着河中的水。待到将军命令出发,牵过来,直接走就是。他们的战马,亦向往着战争,不会作出无故走开的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天地间,他再也没有听过比这更美丽的情话。那么质朴,而又,那么真诚。我想牵着一个人的手,与她过完这一辈子。可是,他一直没有找到那个能够与他分享这句话的人。号角呜呜的想起,是将军下令,准备出发。那么嘹亮,仿佛,就响在他的耳边。他精神一振,打了一个唿哨,微笑着看着自己的战马撩起了蹄子,嘶鸣一声,向自己跑来,牵过它,抚过它的皮毛,然后跨上,豪情万丈。然后,他听见,身后有人轻轻的唤,“薛植。”那声音很是中正,他微微应了声。然后,便是雪亮的剑光。生命里最后的记忆,他从马上坠下来,抬头看见蓝蓝的天。草原上的天空,和大汉一样的蓝。却,再不得见。
第一章杀帖,写的像抒情散文,也像番外。倒地不起。

番外 回首已是百年身(上) 

 记忆中,最初的颜色,就是唐古拉山一整年都绝不了的雪色。师兄飞卿说,那一年,他下山去淮南,经过如今的辽东城,看见一个孩子落在路边的草丛里,哭的声嘶力竭,渐渐的,连哭声都弱了。若是他迟些路过,这世上,便不会有萧方这个人。师兄抱他回唐古拉山,一路上,他都很安静,不哭不闹,饿了,就咿呀几声。很是让人心怜。那年,他也渐渐长成,欲收一个衣钵弟子,却不料带回山去,师傅看他面容清秀,又兼根骨极佳,硬是要了去,自行收在门下。从此后,徒弟变成了师弟。师兄说的时候他微笑着听,哪怕师兄说过很多次,每一次重新说起,他都会微侧了脸,作仔细倾听状。他侧着脸的时候,面庞的弧线很是优雅。于是师兄愣愣的看了一会子,叹息道,“容南,你若是下得山去,定是有无数女子为你倾心。”那一年,师傅为他取名字。姓萧,名方,字容南。他的师兄,名字叫做飞卿。而他,叫做容南。都是极雅致的名字。所以,他想,师傅,一定不是普通的人。“师兄又说笑了,”他淡淡道。少年时,孟则然看过他的手相,叹道,“容南情缘线浅,然人情深,他年若有心系之人,只怕多半错过。”说这话的时候,孟则然看着东南方向,面上不再有平常的跳脱,神情恻然。很多年后,萧方知道,那是帝都长安的方向。而他,不经意间,也有了这个习惯,经年看着长安方向。那里,有着他心系的佳人。可是当时,他动容于师傅少有的神色之时,却对师傅的话不以为意。他生性淡漠,纵然对师傅,对师兄,也不过是一份淡淡的情谊。“容南长于情,而伤于情。”这是孟则然对他一生的断语。很多年后,他回望此生,发现,师傅不愧是师傅,一语成谶。孟则然,定然是个有故事的人。只是那故事被他藏在嬉皮笑脸的跳脱之下,藏的那么深,有时候,连自己都忘记。而那一年,他的心思被唐古拉山上的雪染白,此后,只着白衣。六岁那年,吕飞卿又带回来一个男孩子,依旧根骨极佳。这一回,孟则然没有跟他抢。“我有你和容南,就够了。”孟则然抱着酒,笑嘻嘻道。“你武艺能习得我十成,惜乎不能习医。所以我又选了容南,继承朝天一门的医术。”只是,孟则然料不到,渐渐的,他对医术的兴趣大过武艺。“因为,学武要伤人;学医却是为了救人。”面对孟则然的疑问,他这样回答。孟则然默然了片刻,叹道,“你心性如此,我如何放得下。”十六岁那年,是大汉景帝中四年,他下山,拾得一个男孩子,和他当年处境相似。只是,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烧的厉害,虽然最后救回,却已经烧坏了脑子。他怜惜男孩,将他带回,取名弄潮。此后,相依为命一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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