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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大清-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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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我不禁向前跑了过去,清唱起大风歌,他微微一笑,双腿一夹,马儿撕鸣一声,扬鬃疾奔,留下一串激越的蹄音……

围猎完毕后会是盛大的满蒙会宴,明明知道不可能回的那么早,可我的心却一直悬在嗓子眼儿,到后来太阳穴也突突的跳了起来,几回都神经质的把风声误以为是归来的马蹄声,这样捕风捉影了好几次,我终于垂头丧气的回到了嘉彤和我共同的帐篷。

走到帐篷门外,却听见……“皇阿玛真的把额娘全忘了吗?”是嘉彤的声音。

“黄花寂寞金樽满,都是人间不了情,可惜咱们的皇阿玛,他的不了情实在太多,多到他相见不如不见,怀念不如不念了罢。”是十三恨恨的声音。

天哪!我捂着嘴巴,今天是敏妃的一周年忌日啊,在这样的特殊日子,我竟然没有陪陪嘉彤,真是……只是,那个曾用喜挑揭开敏妃红盖头的男子此时又在做什么呢?催马扬鞭,挽弓疾射?推杯换盏,谈笑风生?此时他的心底,可有一点怀念的影子;此刻他的笑容里,可有一丝旖旎的回忆?毕竟这位女子曾为他诞下三位子女,毕竟这位女子,在韶华最美的时候消逝……时光容易把人抛啊!情足以令人忘却时间,但时间,又何尝不能令人忘情呢?

掀帘进去,见两兄妹都眼圈红红的,我一咬牙一跺脚,慷慨的把自己从惠妃那里讨来的一小小坛桂花陈酿取了出来,又找来三个杯子,“杯中乾坤大,壶里日月长,来,咱们喝酒!三杯始通自然,一醉终解千愁!”

你一杯,我一杯,喝的脸上红霞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十三开始敲着节拍吟唱。

“君恩如水向东流,得宠忧移失宠愁……为何三万六千日,半是悲哀半是愁……”嘉彤酒量浅,开始胡言乱语了。

“天桂为浆泉做醴,玉液金黄冽生香;氤氲天成熏明月,物我两忘醉潇湘。”我也模仿起诗仙太白,酒后做打油诗一首……

睁开眼睛打算再给大家满上,却发现竟找不到那一小小坛桂花陈酿了,有人把酒坛递了过来替我满上,我顺着酒坛向上望去,倏的,酒醒了一半,好象是四阿哥……再一瞧,登时全清醒了,没错,正是四阿哥!

第三十章 暴雨惊雷亦如磐

“四哥,你也没去参加满蒙会宴吗?怎么……”十三愕然。

“今儿是敏妃娘娘的忌日,行围完后四处找不到你,我猜多半是来找嘉彤了,便也寻着过来了,十三弟,不要怪咱皇阿玛,家国天下,乾坤社稷,他心里委实装着太多的东西,但四哥相信,在皇阿玛心里一定有敏妃娘娘的身影,即使他记不得这个特定的日子,但也许就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他会突然忆起,在他生命里,曾经出现过一位人为秋水玉为神的美好女子。”

十三不禁虎目蕴泪,只唤了一声四哥,便咽住了。

我也险些掉下泪来,谁会是谁的过客?谁又是谁的归人……

“菀葶,咱们把蜜酒也喝了吧。” 嘉彤开始算计起我的蜜酒了。可我有些舍不得,这次将近两万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京城开拔至木兰围场,随行的医生是少不了的,于是我一得空便去扎堆儿,其中有位叫赵启的兽医,每天都忙的要命,我便常跟去观摩古代兽医的工作实况,甚至有时帮他打打下手,原来他还是那位负责西六宫医药的齐佳姑姑的外甥,宫里的兽医们往往分别负责鹰房、狗房、养牲处和上驷院(宫里养御马的场所),他隶属于上驷院,一来二往熟了起来,赵启便慷慨的送了一小坛据说是祖传秘方酿出的蜜酒给我,那蜜酒冰鲜甜濡,馥润髓滑,如山涧幽泉,如晨曦薄雾,如月色下暗香浮动的微醺……真真妙不可言也!于是,我便珍藏起来了,打算带回去请苏麻喇姑尝尝……唉,这可如何是好呢?

“看不出董鄂格格还喜好上了杯中之物。”老四不咸不淡的开了尊口,oh, my god,他不会打算在我脸上写下‘好酒贪杯’四个字吧,我赶紧哭脸人装做笑脸人道:“呃……四爷有所不知,女子与酒,有着难分难离的默契。呃……”只能绞尽脑汁的瞎掰了:“对了,江南人家一旦有女儿出世,便会埋下一坛好酒名曰‘女儿红’,待到女儿出嫁时,再取出同饮,所以有首歌是这样的:在人生的第一个秋,爹娘为我埋下一个梦,女儿红需要酿上多久,才能迎来那幸福的时候。可是,倘若那家的女儿早谢在未嫁时,此酒便唤做花雕(凋)。所以,生之始与酒同埋,生之欢与酒同启,生之苦与酒同靡,生之殁与酒同去,女人和酒,有着天然的神识感应与情感共鸣。”命题证明完毕,舒了一口气。

“十三哥,我也要女儿红!还有锦云!还有菀葶!”小醉鬼开始胡搅蛮缠了。

十三挠了挠脑袋:“行!回去后,十三哥一定给你们一人埋一大坛。”

“现在就埋!”嘉彤的酒品还真是……

“蜜酒可不能长期储存的,否则就坏了,要埋也只能埋白玉腴或是竹叶青之类的。”赶紧为自己心爱的蜜酒撇清。

“四哥,我好象记得你那儿有白玉腴,是吧?”十三开始算计起老四来。

“高福儿,去,到爷帐篷里取三坛白玉腴过来。”老四当即吩咐了下去,又道:“埋在哪儿好呢?”

十三思量了一会儿,慎重决策道:“康熙三十四年秋弥时,额娘和我也有跟来随驾,我记得当时是在第十三个围场,我亲手射死了一匹狼。”

“是,当时你还不满十岁,我记得皇阿玛特别奖励了一把黄金匕给他的十三儿。”老四接口道。

“对啊,当时我可高兴了,散围后还硬要四哥举着我在围场里最大的那棵白桦上,用黄金匕重重刻下了‘十三郎猎狼’五个字。”

“行,咱们就去那儿。”不知为什么,老四对十三总是宠溺而慷慨的。

可是……按照老九教我的算法,康熙三十四年使用过的围场要到康熙四十年才会再次使用,也就是说,十三号围场里的飞禽走兽已经休养生息了四年多了,该不会有什么危 3ǔ。cōm险吧……

四人三骑(十三和嘉彤同乘一骑),外加一条剽悍凶猛的藏獒,出发了。那藏獒是老四亲手养大的,因为獒乃狗中之王,我对那獒是又害怕又好奇,老四见我好几次想骑马靠近它却又中途讪讪退回来的畏缩劲儿,便唤道:“默,挪!”那藏獒便听话的从其左侧移到了右侧,这样我便能无阻碍的观察了,它吻短鼻宽,舌大唇厚,体形可以和一头牛犊媲美,头颅庞大,黑亮茂密的鬃毛长而蓬松,象极了一头刚刚成年的雄师,双目如炬,煞气十足。

不禁想起俗话说的‘九犬成一獒 一獒抵三狼’,便忍不住问道:“奴婢曾听说养獒的法子。血统优良的母獒一窝产下九条小犬,把九犬关入地窖里不给吃喝,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唯一一只就是獒。四爷是这样养的吗?”

“你只说对了前半部分,9只小犬中存活的那只此时只能称做‘獒犬’,然后需在院落里挖一大坑,将小獒犬放入其中,每日用鲜狼肉吊在其勉强够到的地方,久之,小獒犬善跃,6个月后,改用活狼吊喂,再月余,改用活狼投喂,獒在坑内与狼战毕才能食之……这样,一年过后,獒犬自坑内放出,吼声如狮,体壮似牛,双眼如电,杀气腾腾,只听从自己主人的吩咐,对陌生人有近乎本能的强烈敌意,这时的它,才叫做獒。”

本朝掀起血雨腥风的九子夺嫡猛然间涌入了大脑,忍不住怒道:“这太残忍了!太痛苦了,它愿意吗?它内心一定想做犬不想做獒!”

老四冷道:“这是它的命,不成獒便成仁!所以獒足以与猛兽抗衡,是惟一能使恶狼胆寒的犬类。一只獒足以杀死一头金钱豹,三只獒能把壮年的人熊活活撕扯成碎片!獒形如狮、体似虎、威猛高贵、铮铮傲骨、一生只忠诚自己的主人。所以海中龙王,鸟类鹰王,犬中獒王,千金易得,一獒难求。”

泪水夺眶而出:“我不想听,四爷让它回到您那边去吧,我不想再看到它了!”

……第十三围场离营地大约有半个多时辰的马程,接下来一路无话,闷闷的找到了那棵白桦,闷闷的埋下了三坛从此被唤做‘女儿红’的白玉腴,正欲归去,獒突然从喉咙深处迸发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咆哮,马儿凄厉惊恐的嘶鸣声相继猝然响起……此时的天色似暗非暗,但来自》……于四面八方的一道道绿莹莹的凶光却令我清晰的意识到眼前严峻的现实:狼群的合围即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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