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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魂夜恸-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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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由?”

“不受任何奴役和审判,只听从心底的召唤而生存,那就是自由!”

“照你这样说,原来想要自由地生活也是很难……”

“我一定会得到!”

“那种力量……”

“宾布,宾布!”

宾布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睁开了睡意沉沉的眼睛,一旁坐着的珍妮芙正在呼唤他的名字。

“我们该下车了,再往前去就到伯日丁了。”

那天宾布带着珍妮芙走出树林后,就迎面遇上了一辆马车。马车的主人打算去圣城伯日丁朝圣,由于顺路,宾布请求主人载自己一程。就这样,两天后他和珍妮芙就来到了一个名叫“卡福”的村子附近,再翻过一座小山就可以到达珍妮芙的故乡亚西顿城。

一路上珍妮芙逐渐不再害怕宾布了,原因首先是宾布的脸上没有圣武士那样可怕的刀疤,再者宾布总是有意无意地讲一些有趣的故事给大家听,他讲了雪国维尔罗尼亚的男爵如何因为自己长不出胡须就勒令全城男子剃光胡子,还有那场由于使用了一个侏儒发明的小小点烟机而造成的斯坦提尔大爆炸是怎样将十二个魔法师和三十个宫廷卫士炸上了天,连赶车的老把式也时常被逗得笑疼肚子,马车的主人——一个和蔼可亲的年老贵族对装在宾布脑袋里的趣闻赞赏有加,等到他们离开的时候,老贵族还特意与宾布告别:“再见,年轻人!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听到这么有趣的故事,祝你们好运!”

看到马车远去,宾布发现珍妮芙好像一点儿也不怕自己了,反而感觉很不满意。

宾布回过头去认真地问:“喂,你怎么不怕我了?”

“你笑的时候一点也不吓人。”珍妮芙这样说。

宾布只能承认珍妮芙没有说错。

宾布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护送珍妮芙回家,现在想起来可能只是因为圣武士的一句话,骑士们有“荣誉即吾命”的说法,相对的宾布也有“诺言即吾命”的准则,既然他决定帮助圣武士,那就一定会帮到底。

“许诺给别人的我一定会办到……”宾布心里默默想着,然而一个想法忽然闯入他的心房:“许诺给自己的呢?”

宾布突然觉得有些伤感,他望着蓝天上悠然飘动的白云,叹了一口气。

无忧无虑的珍妮芙把两只手背在身后,欢快地迈着步子,接近故乡的喜悦使她全身精力充沛,慢腾腾地迈着四方步的宾布则被甩出老远。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宾布突然觉得自己不必再跟下去,到这里珍妮芙已经不再需要什么保护,愚蠢的圣武士保护女性不受伤害的心情也会得到满足,自己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是的,已经没有时间停下来看风景了。

然而他的步子还是在迈。

每一步都不大,每一步似乎都经过深思熟虑,每一步似乎都犹豫不决,但最终还是迈出了那一步。

“那么想回去吗?”宾布问自己。

“回去干什么呢,你已经输了……”

“喂,喂!”珍妮芙催促宾布走得再快一些,宾布看见珍妮芙站在路边,好奇地打量着一株非常艳丽的植物,它金黄色的花盘有车轮那么大,看样子珍妮芙打算用手去摸摸看。

“把手拿开,那是日轮花,是一种食人花!”宾布急忙冲珍妮芙喊道。

“骗人。”珍妮芙嘟起嘴巴说道,“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食人花要么长刺,要么长一些怪怪的袋子,叔叔对我说过那些叫——叫消化囊!这种植物什么都没有,怎么可能吃人呢?”

“不过倒是很奇怪,山的那一边就没有这种花。”珍妮芙不顾宾布的劝阻把手伸了过去,可是手指刚一碰到植物的叶子,日轮花马上就用自己的宽大枝叶将珍妮芙缠了个结结实实,而四周的灌木丛里突然窜出了一群海龟大小的毛蜘蛛。如果不是宾布及时用魔法驱散它们的话,珍妮芙肯定会被争食成一堆白骨。

“……蜘蛛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珍妮芙被救后仍惊魂未定。

“是日轮花把它们叫出来的,日轮花只要一逮住猎物就会分泌一种香味,毛蜘蛛马上就闻讯赶来,把像你这样的笨蛋啃个精光!”宾布教训道,他现在发现珍妮芙对于惹麻烦很在行。

“可是……”珍妮芙还是不明白,“日轮花这么做,对它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当然!毛蜘蛛吃剩的骨头和血肉,就成了日轮花赖以生长的肥料。”宾布不耐烦地解释。

“真不可思议……”珍妮芙回头望了望那株妖艳挺拔的危险植物,在它的根部有几具田鼠和麻雀的骨骼半掩在泥土里。

宾布觉得一切都很正常。

为了生存,什么样的方法都可以想得出来。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嘶鸣,紧接着一队人马就从他们眼前疾驰而过,宾布看到马上的骑者好像是拉何尔的教团骑士,他们一个个身穿白盔,行装整齐,似乎正要去执行什么紧急任务。

拉何尔教团骑士,直接由教皇肯赛思统领,一般都执行诸如调解城邦之间的纠纷,守卫村庄免于强盗的骚扰,追捕蓄意破坏教廷财产的匪徒,保护朝圣者前往圣地这样的任务。有时也有例外,十六年前为了反抗休普的侵略,拉何尔顷全国之力与之对抗,当时不知有多少教团骑士默念着真理之神歌若肯的名字战死疆场。

但是现在面对这些行色庄重的教团骑士,珍妮芙却指着其中的领队咯咯地小声笑了起来,宾布也不知道她现在为什么这样兴奋,也许回家真的是一件非常令人期待的事情。

“唔——你看,真有意思,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人……”

宾布捂住珍妮芙的嘴,恐吓她说:“别再给我惹麻烦,如果我生气了就把你卖到维尔罗尼亚去!”

自称全才而实际上被后人评价为半吊子的吟游诗人阿里阿米巴说过:“好运不可邀约,恶运不请自到”,何况珍妮芙又对恶运招手呢?果然,领队的那位骑士调转马头,向着珍妮芙奔了过来,他身后的十二名骑士也跟随着他的行动。

“他的耳朵可真够灵的,”宾布撇了撇嘴,对罪魁祸首低声说,“我要使用一次[太阳闪光]魔法,你闭好眼睛,我们趁机跑得远远的。”

看到骑士是冲自己来的,惹祸的珍妮芙很快收敛了笑容,往宾布背后一钻。

宾布哭笑不得,他扭过头去看,珍妮芙嘲笑的主角已经从马背上跃下,径直朝他们走过来了,当宾布看清对面骑士的脸时,他知道珍妮芙发笑的原因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宾布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弯下了腰,一个劲地跺脚,放开喉咙敞开嗓门笑,如果再离他近一点,你会发现他的眼角已经笑出了泪星。现在轮到珍妮芙担心了。

那位全副武装,身材高大的骑士,却长着一张十足的女人面孔!他那荡在额前的紫色长发,不合规格的扁核桃形眼睛,以及又薄又长的青色嘴唇都令人置疑他的性别,更让人受不了的是,他的两片嘴唇中间还衔着一枝白玫瑰,那朵玫瑰是如此的苍白,好像它本来的红润都已被这个骑士通过花茎吮吸得一干二净似的。

这个骑士就是教皇肯赛思身前的大红人“染血玫瑰”索斯朗,这个人是在近些年来异军突起,登上精英骑士团团长的高位的。传闻索斯朗治军严厉,近乎苛刻,而对待敌人则十分残忍。他有一个习惯是:每当一个敌人倒在他剑下,他都要把白玫瑰抛在敌人的胸口上,让鲜血把它染成红色,“染血玫瑰”之称也由此而来。

索斯朗本来是冲着珍妮芙来的,但现在他发现宾布笑得更加起劲儿,于是索斯朗以他独特的优雅步伐走到宾布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中等身材的宾布,而宾布也用迎战的眼神盯着索斯朗的脸。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索斯朗低沉地问,说话的时候他无意识地甩了甩挡在脸前的长发。

“不知道。”为了模仿索斯朗的动作,宾布也用力地甩了一下脑袋,可是他的头发没有对方那么长,效果只能算差强人意。

索斯朗的双瞳突然收缩,他用冰冷的眼神扫过宾布全身,当看见宾布腰间悬挂的空剑鞘时,他扁长的嘴唇轻蔑地向上挑起,冷冷地问:“你想死?”

宾布扬起左边的眉毛,什么话也不说,用眼睛的余光盯着索斯朗握住剑柄的右手,要看一看对方什么时候拔出那柄又细又长的剑。

眼看争斗一触即发,珍妮芙趴在宾布的耳边说了一句:“这个人好像是索斯朗,我看到了他剑鞘上的名字……我们不要惹他吧,他是教皇的人。”

(还不是你引起的?)宾布想一想,觉得在这里起冲突实在没有必要,但是看来对面的骑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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