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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魔神皇-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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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情况后我摇头苦笑道:“地精的手果然不是用来战斗的,我随手捡起缔斯特慌乱中被地精挤掉在地上的弩抢。细一观察后我猛的发现它的制造方法居然非常的先进,它不但可以连发八枚还有着十倍于长弩的射程,要知道这种既可以连发又有着惊人威力的重弩只在远古时期地精一族最繁荣的时候出现过,据说这种重弩的技术早以失传,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今天我会在这伙地精强盗的身上看到。”此时的我双眼射出骇人的精光 ,我浑身气势暴涨,充满霸气的道:“所有的地精你们都给我听好了,不想死的话就给我原地站好了,要不然哼哼!!”

听到我冷俊的声音,感受我无边的霸气所有的地精都感觉自己的双腿在不断的打颤,身上仿佛背负着万斤重石一般连活动都非常的费劲。我冷冷的环视了周围一眼,一双深邃的黑眸散发着摄人的光芒,最后将目光落在了隐藏在人群中的缔斯特身上,我看着他充满霸气的道:“缔斯特你给我听着从今天开始你手下的这些地精正式成为我的私人物品,你们将是我迷失之城城主龙隐月第一批也是最忠实的奴仆。”

“是!伟大的创世神在上,我们永远是伟大的龙隐月城主最忠实的奴仆!”在我的摄魂大法配合强大的实力面前,眼前这百多名胆子早就已经吓破的地精们恭敬的看着我,一同宣誓效忠道。

看到他们的样子后我微微一笑,这摄魂大法虽然我还是第一次使用,但是这终极摄魂大发的威力是无庸致疑的。虽然控制他们可能会让他们失去智慧,但是如果摄魂大发配合精神攻击,只在他们的脑中留下忠诚我的精神烙印而不伤及他们的智慧系统这一切却都迎认而解,虽然这样可能会让摄魂大发的威力大打折扣但是眼前这样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由于我放置精神烙印的位置是大脑之中位于记忆系统和智慧系统的中间,如果没有我的特殊手法直接将其抹除,就算是以强我十倍的精神力将其强行抹除也会伤及旁边的记忆系统和智慧系统,到时候他们就算被抹去了精神烙印也会变成失意或者……低能儿。所以眼前的地精已经成为对我绝对忠诚的专署物品,虽然他们没有强大的攻击力,但是拥有了他们,强大的武装就在眼前。

大陆上矮人和地精一向是众多种族的最爱,矮人作为战士和魔法师的最喜爱的种族因为那里盛产高级武器和防具。而地精就是所有盗贼的最爱,对于小巧的暗杀类武器没有人比地精更精通,虽然他们远古时期的魔偶和魔晶炮、魔晶战车技术已经失传,但是这些威力虽然不是特别巨大但却极其使用的弩枪却是现在暗杀的主流武器,也必将成为我日后纵横大陆无往不胜的利器。

就在这是缔斯特恭敬的道:“伟大的主人,我愿意献上我们全部的财产只希望你将您手上的重弩还给我好吗?”

“哦!”听到他的话后我微微一楞,没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和我谈条件,看来这个弩枪对它们来说非常的不一般啊!而他的话也勾起了我的兴趣,我饶有性质的道:“为什么呢?说出个理由,从你宣誓像我效忠的那一刻开始你们的全部就都是我的,你的财产包括这个重弩自然也属于我,你们拿我的东西交换我的东西和我谈条件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听到我的话缔斯特的老脸一红,他恭敬的道:“伟大的主人我知道我们没有和你谈条件的资格,但是我希望您能把我族唯一的上古器具还给我,同时我愿意献上魔偶的制造图。”

听到魔偶的制造图后我眼中的精光更重了,地精族作为这个大陆上曾经的王者,他们主要的依仗就是BT的魔偶,一只九阶的魔偶甚至可以披靡上古时期的巨龙。而一只装备上魔晶炮和魔晶战车的魔偶就是连巨龙见到也只有逃跑的份,而当时地精主的魔偶跟是数之不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地精才能成为上古时期的王者。虽然在千年前神魔大战时期为了抵御魔族的进攻大量的魔偶、魔晶炮、魔晶战车的制造方法都已经失传,但是他们却还保留着一项不为人知的技术,虽然这种技术是他们当时认为最没有用的技术但是他们却只有这一项技术没有失传。虽然最后地精走出了历史的舞台,但他们却凭借着这项技术苟延残喘着,虽然现在他们成为了大陆上最下贱,最懦弱的带名词,但是提到他们的弩枪制造技术时却没有人可以不竖起自己的大拇指。虽然有很多人类将弩枪猜开仿照过,但却却没有人能仿造的出来,因为它们的核心部分却都安置了自暴系统,一旦弩枪被拆开那弩枪的自暴系统就会启动。而这些地精虽然胆小,但是提到他们的赖以生存的弩枪制造方法时他们却都变成了不屈的战士,不管用如何残酷的刑法都没有人能从地精的口中套出弩枪的制造方法,所以至金为止弩抢的制造技术还是大陆上的一个为解之迷,也正是因为这样大陆上的人类才能容忍这个巨大的威胁在大陆上存活。

我知道这个缔斯特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如果在逼他的话虽然不至于让他背叛于我,但是我们之间一定会产生巨大的隔阂,说不定他那天灵机一动,在为我制造的装备上动手脚的话,那我可就得不偿失了。

就在这时无情的声音突然在我的脑中响起,他看到我手中的弩枪后,不屑的道:“这样的垃圾还当个宝似的,这些地精还真是小气的可以,在我们华夏就算十倍百倍于这个重弩威力的武器我也可以毫无心疼的将它送出。”

虽然无情说的有些夸张但是不可否认这都是事实,在无情的记忆中我知道华夏的54手枪、冲锋枪、狙击枪、突击枪、自动步枪等一些比较常见的枪械都要比这个所谓的上古重弩强大的多的多。而像那些飞机、坦克、火箭炮之类的重型武器更是拥有可以媲美禁咒魔法的威力。所以无情对于地精将这个重弩当成宝贝疙瘩,产生鄙视的情绪也是应该的,毕竟具我所知在华夏的历史上,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经有类似于这个重弩的武器,虽然和华夏的弩比起来这里的弩枪威力要大上一些(毕竟这里的魔兽筋的强度和韧度都不是华夏的野兽可以披靡的,所以这里弩的攻击力强于华夏也是正常的),但要论到弩制作方法的精密程度就算是地精族最鼎盛的时期大师也无法生产出可以和华夏当时非常普及的弩相披靡弩。

而弩这种在华夏早以被历史所淘汰的东西现在有人却把它当成宝,见过大世面无情看到这一情况后当然会生出鄙视的情绪。

而听到他的话我的脑中灵光一闪,无情脑中的华夏文化对他自己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却给了从小就生长在异世的我很大启发,虽然我不知道那些枪啊、炮啊、汽车什么什么的制造方法但是有了目标总比没有目标要强。况且有无情这个现成的“老师”和地精现成的“工程师”在我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第七十四章 地精族的地下城市

和缔斯特等一众地精来到地精部落后我不禁深深的看了缔斯特一眼,没想到号称大陆上号称最下贱的种族居然能居住在这样的城市。

而看到我眼神后缔斯特的小眼中流露出骄傲的神色,他看着我恭敬中又不无骄傲的道:“怎么样少主(由于主人这个词我听着别扭所以我就让他们叫我少主或公子)我们的城市还不错吧!”

启止是不错,这里简直就是繁荣的有点过分,浓郁的书香之气就算是和拥有文化之乡的华夏想比也毫不逊色,在这里到处都充满了宁静降和的气息,这里虽然是不见天日的地下,但是这里的宽敞程度却丝毫不次于地面之上,这里四周的墙壁和棚顶都镶着一层厚厚的铁皮,那大气的手法是乎出自矮人之手。虽然这里没有阳光但是这里却并不黑暗,相反这里非常的明亮,这里没隔大两米的地方就有一个散发着蒙蒙亮光的夜光结晶。也许一个夜光结晶的光芒并不是很强但是由无数夜光结晶聚集在一起却把这里照的和白天一样,那一个个小小的光点不但实用还非常的漂亮就仿佛夏季的星空一般神秘而有迷人。这里有一座城镇那么大,而且由于他们身材矮小住的又都是小房子,所以这里看起来丝毫不次于人类的任何一个大型城市。

这里看起来非常的热闹,街道之上一个个地精正专心的干着各自的工作。醉心于研究之中的他们更本就没有注意我这个外人的到来,街道之上偶尔还可以看到一两个侏儒和矮人让我的心中诡异不禁家深了几分。

而看到我的神色后缔斯特解释道:“少主是这样的,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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