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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秀色-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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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再说话,只是沉默地收起钱。
看他不说话,明秀急了,以为他生气了,拽住他的袖子:“你别生我气啊,我开玩笑的,这些都给你好了,其实我并不是那么在意的。”
于牧心里暗喜,想说你心里最在乎的是我对不对!脸上不动声色:“放心,只是暂时帮你保管,将来全都是你的。”
明秀显然是没理解意思,急忙摆手道:“我真不是!都给你了,不会让你还得。”
于牧头都疼了,心道:这个丫头头脑怎么这么迟钝,一点也看不懂别人的心思。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摸摸她的头,温言温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这下明白了吧!”
明秀愣了一下……班里有些男女同学谈对象,会开玩笑说:“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于牧说的意思明显和他们不太一样,似乎有什么深意的样子。
于牧见她那呆呆的傻气模样,心又软了,下床给她换了条床单,把她抱进被窝里躺好,顺便给她理了理散开的长发,柔声道:“快睡,明天早上早点起床,我们回家。”
明秀觉得自己实在跟不上他的思维。今天不才初二嘛,至少也要等过了初三才回家吧。
看出了她的疑惑,解释给她听:“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忙起来了,总待在别人家里我不放心。乖,明天我们一起回家啊。”
明秀彻底糊涂了,说在家不放心的是他,说不在家也不放心的还是他。嘟囔了一句:“随你便!”转过头去睡自己的觉。

去和田笑告别的时候,田笑极力反对。也不顾脸面了,对着于牧就大声斥责道:“要走你走,秀秀留在家里不关你的事!”
明秀心惊,她从没见过热情有礼的田阿姨这么气愤的模样,看上去都有些狰狞。
她知道于牧和于家的关系,心里想到:原来小说里写的后妈是真实存在的,不禁有些心疼于牧,挡到他的面前,对田笑道:“阿姨别怪牧哥哥,是我想要回家的!”
于牧见她如此维护自己,心下一暖,拉住她的手:“你去外面等我一会儿,我和你田阿姨说两句话就来!”
三楼的会客厅在主卧室的外面,是两个长辈专门私人会客的地方。经过隔音效果的处理,在外面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
于牧和田笑面对面站着,此刻他的面容冷峻,笔挺的手工西装穿在他那修长高大的身形上,就像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不怒而威。
田笑惊觉,曾经瘦弱卑懦的小男孩,何时长成了现在这样有气势的男人。看起来和当年的于丰玉颇为相似。
曾几何时,那个男人站在自己面前,冷硬残酷地逼着自己和他离婚,哪像是一个和自己同床多年的丈夫。
新仇旧恨一时间都涌了上来,田笑恨恨地瞪着他,恨不得把他身上盯出千百个洞来。指着他的鼻子恶狠狠骂道:“果然是狐狸精生出来的野种,一个个的都爱抢别人的东西。”
于牧冷冷地盯着她,听她骂完,气急而笑,声音里极尽嘲讽:“那又如何,听说我妈妈去世的时候,爸爸就陪在她的身边,至少她是笑着离开的。而你呢,一个和丈夫分房多年的女人,不知道死的时候他会不会为你流一滴眼泪!”看她气的脸都青了,心理面快意横生,只想令她更加痛苦:“我知道你儿子喜欢秀秀,而我偏偏不让他如愿,你就看着吧,这才是刚刚开始!”
“你……你!”田笑被她说中痛脚,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佝偻着背猛的咳嗽起来。
裴英正好上来看到,连忙过去扶她。于牧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爸爸妈妈走了,兄弟姐妹也走了,盛嘉没人陪他玩儿,又怕被外公逮到拉去下棋,楼下几个地方到处乱跑。拐角处,看到大红衣角一闪,眼睛一亮,立刻冲了出去,上前拽了人就往外跑:“秀秀姐,走!走!带我坐车去市里。”
明秀一下被他撞上来,吓了一跳,头开始犯疼了,拉住他:“干什么呢!我不去,你找其他人去陪你!”
正拉扯间,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高大的阴影遮住自己,浑身夹带着冰雪的气息。盛嘉抬头一看,见是小舅舅,面容冷沉地像是随时就要打人,吓得甩开明秀的手就跑了。
明秀没有发现于牧的异样,看盛嘉跑的比兔子还快觉得十分好笑:“倒是没想到,他那么怕你,这下好了,他以后要是再来缠我,你就出来帮我应付他!”话还没落音被于牧拽了一个趄趔。
明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坐在车上,看着于牧侧脸冷硬的弧线,一直到下颌绷得紧紧。她小声问他怎么了,没有得到回应,也就乖乖的坐着。
一路上被他拽着东倒西歪的回到家,气不打一处来,大声道:“我招你惹你了,没事冲我发什么火!”
于牧站在玄关处抿唇不语,眸光深沉地看着她,闪烁不定。就像一只潜伏的野兽,随时会扑上来把猎物撕碎。
明秀被他看的有些慌乱,再不去看他,也懒得去猜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心思。小声低咒“神经病!”自上楼去了。
于牧仰头靠在沙发背上,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抬起手按住。
他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一只暴虐的兽,一踩到导火线就要叫嚣着往外冲,过往的一幕幕像是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里交替着。女人厌恶的嘴脸,男孩肆意的打骂,绝尘而去的汽车。一会儿又变成女孩儿甜蜜的笑脸,寂寞里相互取暖的依偎。
内心不断地挣扎徘徊,终是苦苦一笑。





7

7、于昶回国 。。。 
 
 
明秀从小就不擅于表达,也不爱说话。骨子里还带着些清傲,对待别人会有一些疏离感。刚上学的时候,于牧曾一度担心明秀这样的性格会被学校同学所孤立,跟了几天发现情况
比她想象的要好些。明秀长相甜美清新,让人一见就会心生好感,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但好朋友却很少。
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事情,有的人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欢喜,有的人第一眼便会让人感到讨厌。明秀对于简飞鸿就是前者。
简飞鸿是校园内的名人,大姐大一样的人物,有些男生都会怕她。她是校广播站的编辑,也带做些宣传工作。
一次校庆典礼上,有个接待外宾得女生忽然肚子疼,不能上场,大家都急的不行,哪有时间来得及再重新选一个。那么多少男少女聚集在操场上,简飞鸿第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明秀,扎了一个马尾辫,穿着整齐的校服,沉静端丽的坐在那里。并不是最突出的,却让她觉得很好。办拖半拽着上了台。
此后,学校有些活动,简飞鸿就会来拉了人去帮忙,渐渐的就成为了朋友。

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着一个带粉红色泡沫的美梦,梦中会有一个英俊的王子。
简飞鸿眼界很高,在她的过往中,称的上王子的只有一个。那个王子名叫于牧。
于牧有时会接送明秀,她会偶尔碰到。只可惜那是个黑马王子,倒不是他长得黑,而是他的气质暗黑。面容冷峻,不苟言笑,只对待明秀的时候才是个例外。
今天和明秀一起放学,她又见到了另一个王子,那绝对是一个白马王子。英俊年轻的外貌,修长匀称的身姿,站在银灰色BMW车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
简飞鸿兴奋地拉着明秀去看,明秀只觉无奈,懒懒的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齐天大圣,会驾着五彩祥云来接我。”末了又加了一句,“既梦幻又环保。”
简飞鸿满头黑线,觉得明秀简直不像地球人,拉着她继续靠近。
待看清楚后,明秀一下子怔忪了。在远处看是觉得眼熟,近了竟和记忆中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总是温柔又包容地对着她笑,似乎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千年也不会改变。
她呆呆地开口唤他:“昶哥哥,你回来啦。”
简飞鸿都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世界上的王子怎么都让明秀碰到了。她怅然地叹了口气,站在原地看着汽车渐渐远去。

于昶带着明秀来了一家西餐店。店长是高鼻梁深眼窝的中年法国人,他和于昶很熟的样子,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正想府身来亲吻明秀,女孩吓了一跳,慌忙往旁边躲。
于昶脸上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心情很不错。不动声色地站在明秀面前,用流利的法语和对方交谈。明秀听不太懂,见法国人呵呵一笑看着她。脸有些不争气的红了。明秀明白亲吻是法国人表示友好的方式,可是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她知道自己失礼了,是想道歉的,又怕他听不懂,小心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法国人想不到小女孩会想和自己握手。爽朗地笑出了声。
法国人都有一种浪漫的情怀。店里的装饰无一不体现出这一点。光线是不知道从哪折射出来的暗红灯光,暗的很。每张桌子正中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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