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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良医妖且娆-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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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刘晋也不辜负母亲厚望,书读的好,为人也善良,很是尊敬自己的母亲。
    他将此人的资料给笙歌细细说了。却被妞妞听了个正着!
    妞妞自小是听笙歌讲故事长大的,如今笙歌让她管家,她更是了解了许多人情世故,弯弯绕绕,人精一个。
    听到自己老爹这么推崇这个人,她晃着脑袋说道:“爹爹,您就别白费力气啦,娘亲是不会同意的。”
    “怎么?”
    妞妞道:“您看看那人,寒门子弟,家里只有一个寡母,按照娘亲的说法,那个寡母定然是个有恋子情节的,那个刘晋也是个孝顺的。往后他的母亲定是看媳妇百般不顺眼的,这是有恋子情节的母亲的人通病,看不惯儿媳妇。而一旦媳妇跟他老娘争吵起来,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帮着自己老娘的。”
    说完,她朝着笙歌面前拱了拱:“娘亲,我说的可对?这个可是你反对的理由。”
    笙歌点点头。
    越墨华有些抓狂:“媳妇,我们以后的女儿,你不要再给她说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了好不好?”这就是代价啊!瞧瞧自己这古灵精怪的女儿,说的这叫什么话。
    笙歌默默抽搐,下个女儿……当她真的是老母猪吗?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三个儿子了,她再也不要生了。
    并不理会越墨华,笙歌问妞妞道:“那你反对的意见呢?”
    妞妞投给笙歌一个还是娘亲你了解我的眼睛,随即开始说道:“嗯,妞妞觉得,这个男人有当凤凰男的潜质。”
    瞅了一眼越墨华,解释道:“爹爹不知道何谓凤凰男吧?就是自己家境贫寒,靠着妻子发家上位,最后不需要妻子了,就将妻子一脚踹了的那种男人。”
    越墨华拿着一沓资料,默默的走了,总之跟这母女俩讲道理,是讲不出任何道理来的,没回都是他被逼败北。
    妞妞十四岁的时候,越墨华再也坐不住了,因为皇上露出口风来了,要让妞妞嫁给他的儿子。这怎么行?!
    所幸皇上还没有将圣旨下了,这件事也就没有过了明目。
    就在越墨华忙的满心焦躁的时候,妞妞说她看上了一个小子,也是个学识渊博的举子,据说是有状元之才。
    越墨华额头黑线不止。
    他看着妞妞,“你不是说这是典型的凤凰男特质吗?”
    妞妞大摇起头:“爹爹,他们家很有钱的,比咱们家还有钱。”
    意思就是看不上越府了?越墨华有些不满,“他们家里是做什么的?”
    “卖兵器卖盐还有灵罗绸缎各种都卖的。”
    越墨华一听不对劲儿:“那小子姓孟?”
    妞妞点头:“爹爹你怎么知道?”
    越墨华半晌吐出俩字:“孽缘!”
    于是,在妞妞及笄之后,越墨华便卸了国公的爵位,给自己的大儿子越宝笙,又将全部的兵权交出,看着妞妞成了亲,带着笙歌满世界周游去了。
    两人在一处山明水秀的地方停留了大半年,在溪边盖了一座小竹楼,夕阳西下,越墨华搂着笙歌,下巴抵着她的肩头,在她耳边呵气道:“当年的诺言,如今总算是办到了。”
    相互依偎的两人笑得一脸幸福,平凡的甜蜜再二人之间流转,这一刻,直到地老天荒。
    春杏儿行医篇
    想容嫁人之后,就做起了幸福的小女人,佟庆是个好男人,在宠妻这一点上,像极了他的主子越墨华。
    双胞胎出生之后,笙歌又做主给探雪配了人,底下的小丫鬟们也提拔了四个上来,又问春杏儿有什么打算。春杏儿摇着头,眼神迷蒙而又伤怀。
    一个月后,她收拾好了包袱,来跟笙歌辞行。
    “这么些年,多亏了夫人照顾,我却到最后离你而去,实在不该。”
    笙歌知道这么多年,她心底苦的狠,也说不出挽留的话,只红着眼眶道:“你我这么多年,名为主仆,实为姐妹,说这些客套话做什么?”
    春杏儿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笙歌笑着替她擦净了泪水,自己的声音却哽咽起来:“傻丫头,哭什么?知道你是要去行医,这里是我平时研究的一些心得,你拿着,好歹也算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弟子了,出门了可不要给我丢人。”
    她将一本厚厚的手札交给春杏儿,主仆拜别,姐妹辞别,春杏儿便一个人走上了行医之路。
    路上,她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
    到过最低等级的花街,那里多是给一些穷人或是犯了事的恶人发泄的地方,给那里的小倌治疗过那里的伤口。还记得初次遇上这种事的时候,是她辗转到了东边的一个偏远小镇,她身上的银钱被摸走了,唯一剩下的之后笙歌给她的那本手札以及针灸用的金针。
    她当了自己的一些首饰,在房租相对便宜的地界租下一间屋子,开始她并不知道那是那种地方,只是晚上的时候,那里经常吵吵闹闹,经常有人喝酒闹事。一开始那几晚,她总是睡不安宁,还有几完,听着外面的动静都像是要打到她家里来了一般。
    有一晚深更半夜的时候,忽然有人来敲门,道:“大夫,云小大夫,还请快去救人吧。”
    春杏儿出了越府之后,便用了云姓,在此也经常治病救人,倒是很受这边人的尊敬的,加之她的医术高明,大家也都愿意让着她。
    春杏儿听到外面的吵闹声,起床,慢慢的裹好抹胸,将一头乌法簪好,出去开了门。只外面人二话没说,拉着她就朝着一条深巷走去。
    进了屋子,春杏儿看到那里多是男人,各个都是弱柳扶风,姿容不俗。直觉的,这不是什么好地方,便想离开。
    可拉她过来的人哪里肯?嘴里嚷嚷着:“大夫来了大夫来了。”
    接着春杏儿就被推进了一个屋子。
    屋子里只摆了一张床,床上趴着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子,白色的亵衣上还沾着血迹,聚集在屁股处。
    他们进门的动静不小,那人却也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春杏儿只这么远远的看着,便知道,这人受伤不轻。
    她隐约有些知道这里是个什么地方了,心里想走,但看着床上躺着那奄奄一息正等着她来救治的人,她又挪不动脚步。
    最终她还是走上前去,替那人摸了脉。
    刚一碰到他的胳膊,春杏儿便敏感的感觉到,那人身子一震颤抖,随后僵直,
    脉象虚弱,是流血过多的症状。
    她看了眼她受伤的地方,闭上眼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夫人说过,大夫的眼里是没有男女之别的,只有病人,这么想着,在此睁开眼睛时,她眼底一片清明,低声问道:“我能看看你的伤口吗?”
    谁料那人沉默片刻,说道:“我不需要救治。”
    春杏儿没有理会,直接要去扒他的裤子,那人声音惊怒却又带着虚弱:“我说了不需要救治。”
    “怎么能这么不惜命呢?”
    “呵?命?”
    那人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嘲讽,“治不好我死了,不过是席子一裹丢到乱葬岗,活了,还不是让那些人玩弄,最后或许死的比现在还要不堪。”
    菊花残,满是血。
    春杏儿到底还是救了那个人,嘱咐那里管事的要好好养伤半年才可,不然伤口还是会裂开的,那边的管事的却如同看白痴一般的看着春杏儿,最后听人解释说这是个新来的,医术很好,她这才敷衍的应是。
    只是半月之后,春杏儿就后悔了,她真的应该听从病人的意愿。
    半个月之后,她又被带到了那里,那个病人已经死去多时了。身上还有蜡油烫伤的痕迹,鞭痕一道道的很是恐怖,后面那处已经伤到了里面,伤口比之那时还要严重许多。
    怪不得,怪不得那人死也不肯医治。
    若是她不帮他治疗,或许那个时候他就解脱了,可她为了只为了满足自己那可笑的行医的医德准则,不顾病人自己强烈的意愿,将人治好了,然后又将他推向了更深的深渊。
    之后,她又在那个地方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真正让她体验了一段什么叫做人间炼狱般的日子。
    离开那里之后,她又坐船往北,一路上体验了许许多多的北地人民的风土人情。
    在路上,她救了一个士兵。
    她的医术承袭自笙歌,自然对于外科之类的手术也很在行,那个小士兵身上有十多处伤口,大的伤口便有四处之多,若是她来晚了,这小士兵怕是直接要血流不止,直至死亡了。
    她帮他缝合了伤口,又给他熬药,那大大小小的十多处伤口,在五个月之后,总算是好利索了。
    好了之后,小士兵问春杏儿有什么打算。春杏儿说她只想走走看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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