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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悠哉人生-第9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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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斯吸溜一下口水道,“这看着色泽红润光亮,就让人胃口大开,我不客气了啊!”

众人抿嘴一笑,姥姥笑道,“不用客气!都吃吧!”

“嗯!鸡肉软滑细嫩,酱汁醇厚香浓。”费斯品尝后说道。“这为什么叫三杯鸡啊!”他挑眉问道。

“这个我来解释。”修斯笑着说道,“三杯,是因烹调鸡块时,加入一杯酱油、一杯植物油和一杯米酒,不放汤水,直接将鸡块慢火炖制而成,成菜起锅后香味浓郁,诱得人食欲大增。”

“这汤里怎么有奶味,还有清甜的酒香。”倪宝红眯着眼说道,“很鲜美!”

“汤汁奶白香醇,滋味鲜美,鸭脂黄亮,肉酥烂鲜醇!”费斯说道。“肯定放牛奶了。”

“这不废话。”修斯白了他一眼道。

“鸭洗净上锅蒸,中间放果酒,果酒蒸干,酒入鸭肉熟,栗子打成糊,和鸭子同煮,加牛奶,味道鲜美醇厚,清甜有酒香。”

林老爷子一愣,随即笑道,“你们说的不错,以酒蒸肉,是粤菜的做法,而熬制的栗子奶汤,又分明是西式做法。这道煨鸭汤,融汇了中西!”

这些吃货只知道好吃,绝对的对口味,哪里知道这几道菜方默南煞费苦心。

“这……”修斯瞪着大眼看着筷子夹起的鱼片,竟然薄如蝉翼,透着清亮。

大家纷纷夹起这道清蒸三文鱼都是薄如蝉翼,齐齐地看向鱼盘子的鱼全须全尾的整条鱼,好像没怎么拨动似的。

修斯毫不客气地吃下去,脸上露出了惊异的表情,他的眼睛瞬间变的溜圆,赶紧侧过头去,不雅地打了喷嚏!

方默南赶紧递给他纸巾,修斯羞赧擦了擦。

倪宝红好奇的问,“怎么样!味道如何!”

“妙不可言!你们看我干什么,赶紧吃啊!”修斯话落筷子再次朝三文鱼而去。

倪宝红他们看着手里的鱼片,纷纷放入自己嘴里。

“啊嚏!”胖子把脑袋垂到餐桌下面,打了一个好大的喷嚏!

修斯把纸巾递给了他,胖子拿出纸巾,揉揉鼻子,‘哀怨’地看着方默南,一副你怎么不早说啊!

“原来是芥末!”方爸笑道。

方默南迎着胖子的眼神,无辜地耸耸肩,“我怎么知道你受不芥末,我放的不多。”

“胖子你受不了,还吃啊!”简慧心笑着道。

“很过瘾!”胖子也飞快的继续夹鱼片。

在众人密集的下筷中,一条三文鱼很快就下去一半。不过喷嚏声却没有再响起。

方默南轻笑道,“这道鱼一共片了365刀,用酱油腌制后,表面涂抹芥末,取日式鱼生的新鲜口感,我怕有些人不太习惯生吃,只把鱼在蒸汽上滚了一滚。”

“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嘛!”方默南问道。

“南南,这还用问,看鱼盘已经底朝天了!就知道味道如何了。”姥姥笑着道。

“这是取自日式吃法。”林老爷子说道。“不过经过水蒸气的滚蒸,巧妙的让不习惯生吃的我们都接受了。”

“嗯!”方默南点点头道。

日式多以生食,食材自然原滋原味,鲜到了极点,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因是生食,食性偏冷,不利脾胃,不可多吃。

“哦!我明白了,平时吃凉拌蔬菜的时候,都喜欢用开水焯一下,半生的同时,也不影响口感!”姥姥拍手道。

林老爷子虽说不是厨师,这张嘴什么没吃过,可没有南丫头说的那么简单、轻松,这薄如蝉翼的鱼片,片薄而不散,说明热滚的恰到好处,没有让鱼肉熟透了彻底散掉,这刀工,这对火候的把握,已经细微到如此地步,真是……

林老爷子感慨道,“南南,今儿费了心思了。四道菜,一道台式、一道西式、一道日式,最后一道呢!”

“放心最后一道中式!”方默南笑着道。“蒜泥白肉,很适合男士的一道菜,蒜味浓厚,肥而不腻。”

“这是李庄白肉!”林老爷子说道,看着大家不明所以,他接着道,“李庄白肉,选用皮薄肉嫩、肥廋比例恰当的“长白山”或“约克”或“巴克夏”猪肉,加以多种酱料制成,有清香爽口,肥而不腻,咀嚼化渣的特点。”

“巴克夏猪。猪的著名品种之一,原产地为英国巴克夏。猪肉口感嫩滑、香甜、肥而不腻,是世界上著名的顶级猪肉。”方默南解释一下猪肉的来源。

“噗嗤……猪还有品级,在我看来都是肉!”胖子嘟囔着道。

“那当然,不然顶级法式西餐厅,为什么都说从法国空运过来的。”方默南笑着道,“除了噱头之外,还有就是正宗。”

方默南接着又道,“蒜泥白肉的原料即猪后腿将臀部去掉第一刀之后的部位,俗称‘二刀肉’,每头猪仅有三公斤左右。因为这一部位的肉质佳,肥廋匀称,无泡少筯。成菜后肥廋连接紧实,不脱层分离,给人以感观美。”

倪宝红夹起卷起的圆形肉片,放在自己的碟子上,摊开,再夹起来,“这和刚才的薄如蝉翼的鱼片,有的一拼了,你看看都能透出人影儿了。这刀功绝了。”

倪宝红夹着肉片蘸上秘制的酱料,调料色鲜、浓香、亮油,浓浓的蒜香扑鼻而来。

然后放进嘴里,顿时觉得清香爽口,肥而不腻,回味无穷,食后感觉令人叫绝,久久不忘。

既然是男人的菜,个个都是肉老虎,下筷的速度那个叫一个快。其他人也不慢,抢着吃更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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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68章

林老爷子笑道,“民间流传李庄白肉因周武王起兵伐纣,起义各路人马将身首断开的妖狐苏妲己割片蘸上蒜泥分而食之演变而来。因其肉片薄而长,且用一支筷子裹而食之,名‘裹脚肉’。”

“噗……还真形象。”方爸笑道,卷起来的白肉还真像,大概这名字太不雅观了,才改了。

虽不远矣,亦差不多。

费斯边吃边数着蔬菜,“有番茄,洋葱,胡萝卜,洋芋,西兰花,西芹……我怎么在像是吃西餐啊!”

修斯恍然道,“这些几样蔬菜,全是国外传进来的。所以费斯一点儿都不感觉突兀!”他看向方默南佩服道,“方医生真是煞费苦心!”

“胡萝卜从西域传过来的,玉米是在明朝时美洲传入华夏的,人们从接触一种全新的食材,到喜欢上这种食材,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方默南顿了一下接着道,“如果我给费斯整个夫妻肺片,九转大肠,估计费斯立马就给我晕了!就甭说吃了。”

姥姥了然道,“所以南南即使开中餐馆,也要用他们熟悉的食材,中式烹调,循序渐进的改变!”

方默南点点头,饶有兴致地又道,“咱们有句俗语,叫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又有一个词语,叫做水土不服,充分说明了人自身中的惯性。”

方默南顿了一下,又意味深长的道:“虽然我们喜欢尝鲜,但是事实上,百分之九十的人第一次品尝某种食材时,都不会觉得惊喜,要不怎么说第一个吃西红柿的人是英雄呢!”

费斯道,“西红柿是世界许多国家人民喜爱的食物。西红柿原来生长在秘鲁的森林里,叫做“狼桃”。由于它艳丽诱人。人们都怕它有毒,只欣赏其美而不敢吃它。

16世纪时,英国公爵俄罗达格里从南美洲带回一株西红柿苗,献给他的情人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从此,西红柿便落土欧洲,但仍然没有人敢吃它。当时,英国医生警告人们说,食用西红柿会带来生命危险。若不是美国人罗伯特上校采取了一次破天荒的行动,恐怕人们至今仍不知道西红柿是什么滋味。

当罗伯特上校当着小镇人的面吃西红柿时,有几位妇女受不了当场晕了过去。10个西红柿全部被罗伯特吃完。他仍安然无恙地站在台阶上,并向大家招手致意。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乐队为他奏起了凯旋曲。”

“要不神农尝百草。怎么会受世人敬仰,就因为第一人嘛!被称为炎帝,华夏的三皇五帝之一呢!”方默南笑着说道。

“神农尝百草!”费斯满眼问号。

林老爷子笑道,“神农系传说中的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三皇五帝之一。

远古人民过着采集、渔猎生活,神农氏发明制作木耒、木耜。教民农业生产。

反映当时华夏原始时代由采集渔猎向农耕生产过渡的情况。又传说他遍尝百草,发现药材,教人治病。颇多贡献继伏羲氏之后,神农氏是又一个对中华民族颇多贡献的传说人物。”

老爷子顿了一下接着道,“传说神农一生下来就是个‘水晶肚’,几乎是全透明的。五脏六腑全都能看得见,还能看得见吃进去的东西。那时候,人们经常因乱吃东西而生病。甚至丧命。神农为此决心尝遍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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