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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一个江山玩:楚落倾国倾天下-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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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说大顺有样东西一直都在白虎国人手里,那东西是什么?会不会与这件喜袍有关?”

        唐楚不瞒我,点头承认:

        “没错!我也想到了这一点。白虎国之所以这么些年面对大顺的监守有恃无恐,凭的就是握有那样东西。百年前,先祖将画有大顺龙脉所在之处的地图一分三半,一份留给了大顺皇族世代相传,一份留落江湖,还有一份被人偷到了白虎国。我想,那喜袍里没准儿就藏着当初流落江湖的那一份宝图。”

        大火无情人有情5

        我听得有点儿像鹿鼎记的四十二章经,不由得对那个龙脉生出了几许幻想。

        再回山顶时,打斗还在继续。依稀听到有人在说,只要帮着凝家过了这一关,以后自己在武林中也就可以占有一席之地了。

        可是也有不同的声音传来,有人又在说:

        “这凝家怎么自己不动手啊!”

        身边人答:

        “不是说了是亲戚嘛,不好动手!你看,大侄子不是在打么!”

        我顺声望去,果见凝瞳正混战其中。手里一柄长剑正舞得呼呼生风,等闲之辈根本近不了他的身位。

        没工夫为他的好功夫喝采,又有人声传来,我听见人家说:

        “不对呀!刚才凝大侠跟那小王子动手的时候明显就是占了下风,按说他的功夫不至于差到如此啊!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咱不知道的内幕?”

        此番猜测引起了我的共鸣,我跟唐楚说:

        “凝伯伯有可能是有把柄握在小王子手里,所以不好与他亲自动手。”

        唐楚摇头:

        “非也!照我看,他是没能力伤人家乌赫!”

        我想了想,疑问道:

        “怎么可能!他是武林盟主呀!一般坐到这个位置上的人,都是很厉害的吧!”

        唐楚再道:

        “盟主也有落破的时候。”

        我们正说着,就见身边“嗖”地一声飞过来一把刀!

        再“嗖”地一声飞过来一柄剑!

        再“嗖”地一声飞过来一把暗器!

        然后又“嗖”地一声飞过来……一只鞋!

        唐楚抱着我左躲右闪,我笑嘻嘻地说:

        “太好玩儿了!”

        怀里的大白有点儿头晕,脑袋一个劲儿地往我身上撞,一副想要自杀的模样。

        叨唠几句

        首先,阐述一下写本文的原则和出发点——

        之所以选择以这种笔法来写此文,完全是因为写了太多女强文,腻歪了!

        陷了太多阴谋,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唐楚,便想着给他一个轻松可人的伴侣。

        天底下的文不可能完全是一个模式,特工也不一定非得要天天拎着刀上战场。

        想看冷酷特工的,大家可以移步《特工皇妃1:有凤来仪》,和《特工皇妃3:凤霸天下》。

        这书纯粹是为了寻个小小的开心而写,不喜欢这风格的请绕道。

        其次,有人说这文是喜儿传和墨点倾城的综合体,说妮妮这本书主是在抄袭。

        对此,俺深刻地检讨了一下,也让本王的王后肚肚童鞋带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去挑剔了一番。

        可肚肚说没有,我也没看出来哪里有。

        如果说落七一家人的设定是跟喜儿家有点撞车,但若真是记得清剧情的读者应该能看明白两本书根本不一样。

        你不能因为女主也有妹妹和弟弟就说两本一样!

        更何况我的书里,那妹妹和弟弟就是个一带而过的背景版,根本也没像梅欢那样升级为反派重要人物。

        也许还有人会说落家也有个弹琴的,又跟喜儿一样,而且这弹琴的会魅术,又是墨点倾城里的情节。

        我想说,以弹奏和吹奏音乐来魅惑人心,这个情节是来自本文前传:《特工皇妃3:凤霸天下》。

        那里面的疆域人就是靠吹笛子来魅惑人心,此情节在“特3”里妮也用了大量的笔墨来重点描写。

        西遥是在特3里投靠了疆域国,并从那里跑出来的人。

        她会用琴声来魅惑人心,这是多么正常的事情!

        更何况,俺写特工皇妃3的时候,墨点倾城还没写呢……

        如果说因为女主有异能又跟墨点一样,那您就再看看妮的上一本吧!是这本的姐妹篇……死忠的粉,你们懂的!

        最后,小肚肚是俺生命里唯一的死党,请不要企图以这种手段来拆分我们的JQ!我们本就是两位一体的人,脑子里的想法不谋而合,实属正常。

        最最后——阿门!

        (这些话是在又一次看了手机方面的留言之后有感而发,不知道在手机里扯着嗓子喊我抄袭喜儿和墨点的那几条留言是不是一个人,天天到上头喊两嗓子来给我添堵,不累啊?)

        喊着口号英勇就义1

        就在此时,也不知道是从哪边传来了这样一个消息,有人大喊:

        “咱们受骗啦!凝旭尧早在半年之前就废了一身武功,他知道白虎国要来抢东西,这才紧着办了这场喜宴诓我们上山,来帮他渡过一劫!”

        更有人出主意——

        “要不咱们也把那喜袍抢了,看看它到底有什么好!”

        唐楚这时在我耳边启了声,说:

        “落落咱们得动手了。”

        我问他:

        “是帮凝家么?”

        唐楚点头:

        “当然!好歹我也是大顺太子,这种时候当然得选择跟国民携起手来共同抵抗外敌!”

        我夸赞他觉悟真高,但见他手往腰间一摸,眨眼间就有一柄软剑被抽了出来。

        我笑嘻嘻地伸出手:

        “给我也变一柄呗?”

        唐楚眨眨眼:

        “你也会?”

        我怒——

        “你这话是怎么说的!我是伏离的徒弟啊!是伏离唯一的徒弟啊!我告诉你,可以怀疑天不是蓝的,但是绝对不能怀疑伏离的剑法是烂的!”

        说完这话,一撤手把怀里的大白扔到地上,那家伙冲我恶狠狠地瞪了回眼睛表示不满,随退一溜烟地跑到安全的地方猫着去了。

        我从唐楚手里把那软剑抢了过来,一腾身,利落地打了个转,剑直指向一个白虎国敌人,手腕一抖,挑了他的下巴。

        我看到了在扬几乎所有人惊诧的目光,想来他们谁也料不到,一颗将将十岁的肉丸子竟会使出来如此玄妙的剑法和如此猛烈的爆发力。

        就连唐楚都在后头下意识地叫了一声“好”!

        我觉得这一手露得十分圆满,至少我又一次向唐楚证明了自己不会成为他的累赘。

        今后无论是出入多么险恶之境,他能所向披靡,我就也能跟着无坚不摧。

        ……

        喊着口号英勇就义2

        剑法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伏离曾经说过,痴迷于剑术的人,一但逢了对手,就很难轻易的停下来。

        我曾经将这视为一种只存在于伏离心里的境界,也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也没有办法亲身体验。

        但是我错了,已经太久没有活动的筋骨和太久没有见过血腥的双眼,几乎是在我出手的一瞬间就共同表达它们了的极度兴奋。

        于是,我真停不下来了!

        如果此时伏离在场,一定会夸赞我这几年的功夫实在没有白学。

        我甚至在连翻了三四个大汉之后,还真有点儿后悔父亲没有跟着一起来。

        他平日总念叨我跟着伏离没学到什么真本事,眼下我难得出手,到是要让他看看,伏离所授的剑法真不是烂的!

        白虎国的人很好认,每个人都手腕上绑了一条紫色绸带做为集团性标志。

        我与唐楚再加上他的亲卫几乎如秋风扫落叶般就完成了大范围的扫荡,剩下的边角余料也被提起兴致的江湖人捡了便宜,几柄刀一齐剁上去迅速帮其了结残生。

        只可惜,乌赫跑了。

        对于这个结局我并不十分意外,因为往往这种剧情的发展都会有事个关键性的人物死里逃生。

        然后在不久的将来再挑个适当的时机重出江湖,为剧集再掀起另外一段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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