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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空间)清风颂音辞-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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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徽音知道,她必须寻找一些证据,否则让她贸然判断处境,还真是难以说服自己。于是,她抬头看了看天,借由天色、太阳的位置判断了一下方向,往树木看起来稀疏的地方走去,脑海里不断地思量着玉佩的事,神经却已提高到顶级的戒备状态,若真是陌生的环境倒还不可怕,可怕的是,万一真的是老头子设计的局,那可就需要千万倍的小心谨慎了。

老头子……和每一代的司马家人一样,完全是狠辣到了骨子里的啊!

还真是荒郊野岭,走了大半天也没见半个人,不过对这些,她完全不看在眼里,毕竟再没人烟也好过亚马逊丛林,不会突然窜出来蛇虫鼠蚁,只是为了防范于未然,她不能浪费体力到加快走路速度上,那太危险了。于是,可怜的某人只能一边小心翼翼地警戒四周,一边努力往前走,天可见怜的,直到日暮时分,她才看到几户人家,傍晚的炊烟袅袅升起,远远地似乎就能闻到一股饭香味。

遇到这样柳暗花明的情景,司马徽音也未放松警惕,悄然靠近后寻机拿出一套衣服,纵然是粗布的,也好过她那身脏了的,虽然是偷的,可她也放了些银钱作为补偿,如此便无甚大碍了。古代的衣物,她自是熟悉的,轻松套好后绕到最后一户人家,她才上前叩门。

简单编了个遭遇,只求留宿一晚,淳朴的农家见她一个女子,想是心生怜惜,拿出了为数不多的口粮,待她如上宾一般。这些好意,司马徽音道谢后也不客气,用了一半后便自去睡了。但如今境况,她又如何睡得着?整夜里她的右手就没离开过颈间的吊坠,只为了遇到突发情况能够最快地做出应对。

第二日一早,天还未亮,完全清醒的司马徽音就告辞了,她问了才知道,原来这里是直隶地界,东边就是京师,离得倒是极近,除此之外就都是些较远的城镇了,顺理成章的,她决定去京师,以便寻找更加有说服力的证据,如果真是康熙年间……那时她又该如何是好呢?

走了没多久,一个赶着驴车的大叔路过,笑呵呵地吆喝几声,犹豫半晌问:“姑娘可是要上京城?”

“是。”徽音回头有礼对答。

“那正好,看你孤身一人,年纪又小,为防万一,还是让我带你一程吧!”大叔越发笑得和善。

思忖一会儿,徽音点了点头,如果真是心怀叵测之人,她也还能对付,倒是无妨。

一路上大叔说着些家长里短,虽然询问过她的家世背景什么的,但见她毫无回答的意思,也就不自讨没趣了,倒是附近的人土风情,侃侃而谈不已,徽音从中了解的东西倒还真是不少。此处算是京师附近的庄子,大都是京中显贵的别院、田产什么的,依照现代人的说法,那就是京城的蔬果基地,时不时会有集市供人买卖,也算是个生计,致富谈不上,温饱倒可以。

驴车走了一天,暮□临时才到城外,可惜日头西落,城门已闭,怎样都要等到明天才能进去,无奈之下徽音又是在城外留了下来,不过乘着间歇,她却是跑到城门口看了,那里贴着衙门的公告,上面写明了日期,竖版的,是:“康熙三十七年四月初五日”,而且根据她的经验,纸张的质地也确实是清代所有,至此,某个女子才真正松了口气,原来真的是大清朝的康熙年间,不是老头子干的啊!

踏踏实实在城外露宿一夜,第二天清晨,城门大开,徽音硬是给了那位大叔一些银钱,自昨日至今方展露出一抹笑颜,顿时让那大叔呆了神,他活了半辈子,还真没见过这么美的姑娘,容颜如桃李妍妍、夏花灼灼,神韵似秋意飒飒、冬雪清清,端的是绝世无双,再看其眉目之间,却又是别样的几许澈然风流,特别是眼睛,仿佛幽谷深潭,带着一份从未见过的……宁默,对,就是宁默!

这样的姑娘,该是怎样的人家才能养育的呢?

对于大叔的心思,徽音可无暇关注,她迫不及待地走入城门,一双眸子四下环顾,看到了陆续进城的商贩和人群,也看到了经过的几顶小轿,还有马车、兵丁等等等等,这是一个对于她而言过于奇妙的世界,谁能想象,一个后世而来的人,身处在历史中的时代,见到了活生生的人群、静态的街景,听到了传统的京片子、古老的叫卖声……这一切,都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

真的,真的是康熙朝,真的是1698年的夏天!

一种逐渐升腾于心的热流,莫名地充斥在喉鼻之间,司马徽音明白,她是激动了,是有生以来罕见的激动了,但她甘之若饴。可是激动过后,她又冷静下来,慢慢思考起自身的出境来:首先,玉佩肯定与时空转移有关系,她必须寻找相关的线索,即使在那里老头子怎样逼迫她,那个先进的时代也是她的归属地;其次,她在这里孤身一人,没有司马家的势力做后盾,便没有了可生存的物质基础,这一点尤为迫切,没有找到玉佩的玄机之前,这都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再次,也是最重要的,她今天要去哪里啊??

摸摸身上剩下的银钱,住客栈是不够了,有一天没两天的,太不保险,能够不要钱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只有三个:一是自投罗网,找个纨绔子弟混个地方住,虽然她绝对可以逃脱,可这种方法牺牲太大,所以排除;二是找个寺庙,编一大堆身世凄惨的谎言,求的怜悯同情,好寻个落脚处,不过嘛……她天生讨厌和尚和佛教,所以也排除;至于最后一个,尽管让她也有些难以接受,倒也不是无可为之,那就选它好了!

这么想着,徽音不再犹豫,毅然去成衣店,用身上所有的银钱换了一身汉装,袅袅婷婷地自店门跨出时,顺手将麻布衣衫丢给门边的乞丐,并问清楚了外国传教士的教堂所在地,便直奔而去了。其实麻布破衣她不是嫌弃,想起小时候经历生死考验的时候,比那还不如的东西她都上过身,但是现在不行了,司马家势大如天,所吃所用哪件不是精品,她自14岁后就无比讲究,非名牌不用,非高档面料不看,别说其他的东西了。

这不是说她毛病太多,而是……有那样的家族,既然她付出了义务,为什么不享受它带来的权利呢?权利与义务,在这世上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东西,更何况司马家的东西,她可是打心眼里一点都不愿意省!

按照乞丐指明的路线,她走到了一幢宅子前,仔细看了此宅的外观,回忆起历史中的记载,这应该就是法国传教士白晋进献金鸡纳霜后,康熙赐给传教士的那幢吧,果然是最大最方便的。想到她将要面对法国人,仿佛是条件反射一般的,那眉就不由自主蹙了起来。

说实话,她讨厌法国人,尽管她学习了法语,可她还是讨厌。

虽是如此想着,徽音终究还是上前敲了门。等候良久,才终于有人开了门,是个小侍从,从长相上看,并不是外国人。

“请问姑娘有何事?”

“烦请通报,有陌生人来访。”徽音有礼微笑,如此回答。

小侍从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年纪,闻言愣了一下,心中不免嘀咕:都说是陌生人了,那几个洋毛子肯见才怪!

“小杯子,是什么人在外面?”里面传来一声询问,听声音是个年轻人,不过语调很奇怪,能将汉语说成这种调子,至少在大清很滑稽。

“回爵爷,是个女子!”

“女子?”随着这声疑问,踏踏的脚步声已然传来,少顷,就有一个一米九的大个子跑到了大门口,来人顶着一头金色短发,湛蓝的眼眸直勾勾盯着门外的女子,身上套着一件文人儒衫,配上他异域的样貌,显得极为怪异。

“美丽的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效劳的吗?”当视线触及门外之人时,那个金发蓝眸的年轻人明显愣了一下,如天空一样的眼睛里猛然亮了很多很多。

一个少女背着阳光而立,一米七的身高,纤瘦的形容,让她显得分外高挑柔弱,一身米黄色的汉装,宽袖罗纱的质地,莫名得多出一分飘渺欲仙的感觉,如丝般的长发垂在背后,仅用一条与衣裙同色系的带子束起……这一切与她的容貌组合在一起,很难不吸引人的目光。


第2章 生命的味道
“是的,我想借宿几日,听说上帝的信徒都是善良热心的人,所以我便找到了这里。”徽音不在意这个外国人的注视,只是含着浅笑陈述道。

“噢,上帝啊!你说的没错,我们都是善良热心的人,那么……美丽的小姐,请进来吧!”如同打了兴奋剂,大个子赶忙闪身让开,伸手请门外人进来。

“非常感谢你们的收留,愿上帝保佑你们!”徽音提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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