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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身人-第1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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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三派来说,他们这一派对风水的理解并不深,但至少还是看的出来六陵附近的大致风水情况。南方广阔的疆域里,与六陵所在的位置风水差不多的至少还有好几处,甚至有些犹有过之的。为什么别的地方都不选,赵氏王朝偏要建设如此容易偷盗的皇陵?老胡从中探寻出诡异之色,每一个王朝的皇帝,恨不得挖到地心里去,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得到真正的安息没有人能够打扰。哪里会像宋国皇帝这样,摆明了告诉别人:“大家快来抢吧!我所有的殉葬品都在此处了!”
    这些悬棺才是真正的宝贝,虽然老胡对徐颖这丫头印象不错,但涉及到原则问题,断然不会退让丝毫的,搬山道人一脉既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什么爱国组织,怎么可能面对宝贝不抓几把在手上?否则以后在同行面前老胡的老脸往哪贴?搬山道人和发丘天官一样,成了朝廷走狗?老胡死也不瞑目啊!江湖就是江湖,老胡对一切行规都不怎么在意,唯独这条,就算是死也得遵守的。盗墓门派,**祖师爷传下来的规矩,搬山道人的规矩就是只为求取“丹珠”,不为财物,后来找不到丹珠的情况下也就逐渐改变成了只为财物,他们本来就不算是汉人,自诩“扎格拉玛部落”的后裔,让他们成为爱国组织,献出辛苦找到的珍贵古物,祖师爷还不得被气得从坟堆里跳出来?这种欺师灭祖的行径,老胡连想都不敢想的。
    “必须得开开看看。”老胡摸着胡子,眼神中迸发出慑人的光芒。这倒不是他贪财,而是规矩,行规!
    “开吧!咱们事先说好,老胡,你们一家最多占两成,徐颖这丫头么,好歹是委派专员不是?嗯,就给她半成交差就是了。”史风嘿嘿一笑。
    “这个………人家毕竟是钦差不是?一成吧?”倒不是胖子爱国心切,而是纯粹对徐颖的淡淡爱慕,不过爱慕归爱慕,他也不好替徐颖狮子大开口。胖子精明着呢,史风也只是一说,最终决定的还是陈龙,以他对陈龙的了解,对身外之物看得不重,就算全部交给国家也不会皱下眉头,当然了,以此敲诈点好处,让那些政治家肉疼一下,陈龙肯定会去干的,干的轻车熟路。
    “开馆!”陈龙淡淡说道,“把够.~~s.得着的都开开来,注意安全,别一不小心着了道儿!”
    徐颖嘴角一撇,差点滴下眼泪来,“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没有专业人士,很难在开馆后把里面的东西保持原样的!这是对文物的亵渎,是不可饶恕的错误!”职业的习惯,徐颖把当初老爷子告诫她的话完全忘在了脑后。
    “我们就是专业人士!”老胡面色阴沉了下来,徐颖这话确实说得很没有水平,以老胡这样的职业搬山道人,如果想要不破坏古物,做得肯定比专业的考古学家好十倍百倍,难道为国家服务的就是最专业的?
    徐颖也示意到自己说错了话,刚才完全是职业习惯,没经过大脑的深思熟虑,赶忙道歉。
    “对了嘛!你要知道如果没有陈龙,你根本进不来,更别说收获那些多文物了。”谢楠对一群大男人“欺负”人家一个小女人心中虽然不屑,但原则就是原则,规矩就是规矩,起最大作用的人拿大头是江湖上的共识。
    悬空在半米处的第一层棺木缓缓被打开,老胡在每打开一具棺木前都在其周围布上了一个小阵法。“这是用来防止空气对流,避免里面的文物遇到外面的空气被破坏。”老胡瞅了瞅徐颖,很明显地透露出“那些考古人员行么?”的意思来。的确,现有的考古技术还做不到在打开棺木的一瞬间隔绝空气的腐蚀,即使能做到,成本也是考古工作者现阶段无法接受的。
    接着,老胡从胡文武手上拿过一个小工具,在悬棺上捣鼓了起来。陈龙知道,搬山道人善于自制各种小型手工器具,价值不可估量的。陈龙纯粹是一门外汉,也由得老胡来处理。
    “咦?你们闻到这香气了么?”老胡紧紧盯着悬棺里面目栩栩如生,身着宋朝贵族子弟服饰的尸体,眉头一皱,忽然问道。





    正文 第六十章千悬棺(3)
    (。。om整理) 更新时间:2010…1…25 19:48:44 本章字数:2300

    “什么香气?我怎么好像闻到了尸体的臭气了?”胖子嗅了嗅,脸上闪过疑惑之色。
    “是正常的保持尸体不腐的一种植物,老胡封住了里面的空气,不过总有一点逸出来的,现在的浓度对人体没什么伤害的。”陈龙眼中闪过一丝讶色,看到了棺中的一些奇特粉末。
    “难道是传说当中的‘尸香魔芋’?”谢楠的一个小弟阿东插嘴说道,他在谢楠带来的四人中年龄最小,阿坤28岁,阿哲26岁,大虎23岁,他才22岁,这四人的具体名字陈龙也不清楚,只跟着谢楠叫着,他只觉得这四个人杀气都很重,不过每个人的性格都不甚相同。比如说阿东性格比较开朗,活跃,喜欢凑热闹;阿坤比较沉稳,内敛,话不多;阿哲十分阴沉,像一条毒蛇;大虎长得很粗壮,比较憨厚,为人有点傻气,但陈龙觉得如果哪个人觉得他真傻就得倒霉了,这个人,可一点不简单。
    相传“尸香魔芋”原本生长在古代西域后月氏国境内,曾经由丝绸之路传进中土。由于生长环境不适,未能在中原扎根,尔后因月氏国战祸不断遭遇亡国后便就此灭绝。此物喜阴潮,据传能保持尸体不腐不烂。它能散发出一股诡异清新的奇特气味,历经岁月而气味不散。通过这种气味可以扰乱生物的神经中枢,使其产生幻觉从而自戕。
    “那种东西,应该是真的灭绝了,绝不可能的。”老胡断然否定,有些惊奇地瞥了瞥阿东,“小子,你怎么知道那玩意儿的?”
    阿东不太好意思地回答说道:“平时看点闲书,最近流行盗墓的。”
    老胡一听,起了兴趣:“哦?流行这玩意儿?小子,你看看能不能给老头子写本书,专门把我的生平写下来?我也是将以前一些事情记下来的,不过零零散散的,也不知道咋写成书,你看看,可不可以帮我写部?”
    阿东面色讪讪:“胡老爷子,您这不是寒碜我么?我就一粗人,打打杀杀还成,写书,您就饶了我吧!”
    阿哲阴测测地笑了笑:“老爷子,这家伙能把夜总会的小姐吹成天上少有,人间绝色,让他写书,您老的名声可是彻底毁了,搞不定背上个千古骂名呢!”
    老胡仍有不甘,也是,像他这样的人,一辈子研究着墓里头的东西,丝毫不能见阳光的,在自己研究的领域里面有所成就也不为外人知晓,最终化为一撮干土,实在不甘心的。如果博得个身后名,那么死也有脸面见祖师爷了。这种想法,在很多民间的异人里比比皆是,他们的身份,是真正的“见光则死”,一辈子也不图个啥,本身领域里头即使再有成就,如果徒弟资质不好,只能带进棺材里,即使是死,也着实不甘的。
    陈龙笑呵呵地安慰老胡:“有钱就能办事,我说胡老,这事交给我办,保管把您老的生平写下来。”
    “好,好!”老胡眯着眼睛笑了,“我的生平往事啊都记着呢,就在老屋的小箱子里头。”
    胡文武撇了撇嘴,仿佛不齿老头子的嘴脸,不过眼中却露出羡慕之色:“嗲嗲(方言,爷爷),那点陈年破事你都不知道讲了多少遍了,听着一点都不稀奇。”
    真正干这行的人都知道,成天和尸体、古物打交道,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惊天动地,往往都是很无聊,很稀松的,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墓里头的环境不好,尸气、病毒都能要人命,可不是开玩笑的。所以,盗墓的,身体都不怎么好,像是钻地的老鼠一样,越是大墓,越是要做好死在里面的打算。老胡几十年没进墓了,眼力虽然还在,不过动手起来,未免生疏了,况且后继无人,老头子心里着急啊!
    几十具棺中,除了保存比较好的尸体外,就是一些金属器皿、玉佩、陶瓷,众人纷纷拿了一些把玩。这些东西十分精致,在宋朝的时候王公贵族才能拥有。众所周知,玉是经不得岁月的洗礼的,在一些时代久远的墓里,掏出来的玉,不是成了渣滓,就是黑乎乎的一块,完全没有多大的实际价值的。不过这棺材里的玉,色泽、手感依然非常好,金属器皿也没有生锈腐烂,就像是刚埋进去一样。
    “真是不可思议!”老胡手里抓着半个手掌大小的一块玉,“这是质地非常好的蓝田玉,做工在那个年代来说也是顶尖,啧啧!”说完,毫不客气地放进自己的小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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