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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艳殇(双性生子)-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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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娥温和的一笑:“他在楼上睡觉呢,刚下火车太累,要不明天一早我再去叫他吧?”她心疼儿子,而且也担心父子二人会因为不愉快的事儿吵起来。
“哦,好吧,等明早。”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小儿子沈钺之已经拎着长衫的前襟下楼来了。
“钺之,你不是睡了么?”母亲望着儿子一脸倦意,就很心疼的问。
“还是先和父亲谈话吧,不然我睡不踏实。”他勉强的笑了笑,当视线移到父亲脸上的时候却被这严肃冷淡的面孔给挫败了,不得不收起了招牌一般的笑颜,尽量不让脸上现出任何感□彩。
沈慕函做了个手势便带着儿子一同走进了书房,仙娥也给父子二人都倒上茶,这才离开帮着关上了门,可还是不放心的站在门口听了一会儿。
沈钺之刚坐好,父亲就很郑重其事的说道:“你这次回来就别回北京了,安心留在奉天吧。”
端着茶碗的他僵住了,缓缓的抬起头来问:“您什么意思?”
沈慕函端起茶喝了一口,随后便说:“戏社不要管了,现在你大哥已经成了这样,今后你就要担起长子的责任,沈家如今已是一脉单传,你必须得快点儿成亲,帮沈家延续香火,而且我打算让你去陆军学堂学习,以后代替你大哥跟在我身边,不过我反复考虑了一下,就让你任参谋官,不上前线带兵杀敌。”
钺之是沈家唯一有能力延续后代的儿子了,他就算是拼了老命也要护着,再也不能让悲剧重演了,虽说这次老大受伤残废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算他再狡辩也难逃家人的责难,为此秋霞和他闹了好几次,哭得死去活来,他的心里又怎能不痛?但最对不住的还是儿媳和小孙女。
沈钺之觉得这话犹如晴天霹雳,他想开口讲话,却不知如何反驳父亲,锁着眉头踌躇了很久,才放下茶碗辩驳:“让我成婚我无话可说,但让我参军,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他并没像之前那样暴跳如雷,反而很有耐心的解释:“我带的队伍你应该清楚状况,如果没有自己人帮着很容易被取而代之,甚至是暗算,你擅长和人打交道,能帮上我很大的忙,至于婚事让你娘去操持,其实这两年她一直在给你选,最后你挑个中意的便好。”
沈老板揉着太阳穴长叹一声,随后就皱着眉说:“原来这就是您让我回来的目的,您先是赶紧让我完婚早生娃娃,还硬要拉我参军,您虽然参加过革命,可您却不肯民主,不给儿子们自由,您的脑袋里依然立着块封建的牌坊,您害惨了大哥,现在还要来拉我下水,这根本就没有道理!”
就算是小儿子说了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沈慕函还是没有发火,他内心有愧,从某个方面讲,儿子说的话确实一点儿都没错,他就是个顽固不化的“老东西”。
“钺之,我知道你对我有意见,可这不单单是我的事,而是关乎整个沈家的未来,我希望你能留下来,虽然现在老帅腹背受敌,但我们还是挫败了郭松龄,以后东北会更加稳定的,我们沈家在这里扎根也能兴旺起来。”他是老帅的拥护者,但对于少帅也是很恭敬的,因为等老帅年纪大了自然是要让位给少帅的,只不过现在少帅年纪尚青还不能独揽大局,老帅总叮嘱心腹要好好的辅佐,带领少帅。
他沈慕函平时做人很谦卑,低调,遇事不抢功,所以才能平平安安的把脑袋保住,但却因此而屡屡被其他人算计,凡事危险的事都一脚踢给他,到最后连大儿子也搭了进去,他真的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或许早就应该跟着岳父去经商,打什么仗,参什么军呢?但事已至此,他骑虎难下,即便他要告老还乡老帅也不会答应的,更何况他戎马半生为的是啥,不就是要早些熬出头么?中途放弃,有违他做人的原则。
沈钺之苦涩的笑了,随后就面对这父亲说道:“在您眼里根本就瞧不起任何人,先不拿我们梨园行的来说,您觉得无论是经商的还是文人,医生,都比不过军人,手里有枪最了不起,谁都不敢惹!”
沈慕函舒了口气:“这是当然的,就算你到了北京,他们也都因为你是我的儿子所以才不敢惹你,你不是也因此受益了么?”看来钺之很难同意他的安排,实在不行就强迫儿子,他现在根本就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他虽然有几个亲信,但在这乱世也都是人心隔肚皮,郭松龄的事既给了老帅教训,也给他敲响了警钟,所以他必须把钺之弄到身边拉来。当然如果死活儿子都不答应,他也不勉强了,但至少要把钺之的婚事办了,让沈家能早些抱上孙子。
“您说的没错,我确实曾经向别人亮出过您的名号,这点我承认。”他说完就端起茶碗喝了口茶,刚才他情绪激动了,现在必须冷静一下,如此无理的和父亲说话确实是大不孝了。
沈慕函觉着再这么谈下去又会和儿子吵架,说不定还会控制不住的动手,他可再不能这么干了,他必须学着克制,于是他放下茶碗平静的说:“你考虑一下吧,但相亲的事不能再拖了,你都二十五岁了,早就应该成家立业了,这次回来再怎么说也要把媳妇娶了。”
“哦,我知道了。”沈钺之虽然心里不情愿,但也只好答应了,对这场危机,他最不能推卸的就是结婚生子的责任,要是他推脱,就连瘫在床上的大哥也不会答应的。
望着小儿子钺之走出书房的大门,沈慕函才算是松了口气,看来儿子是答应要结婚了,至于参军的事还是留到后面慢慢商量吧,毕竟京剧才是钺之喜欢的东西,他虽然看不起梨园行当,但也应该尊重儿子的选择,更何况他自己也是个戏迷,否则就不可能认识仙娥了。




初到广州诸多不适

在路上颠簸了好几天之后;佟福来和母亲,以及赵耀辰来到了繁华热闹且富庶的广州。
福来觉着这里的空气很湿润,虽然现在是一月底;但这儿就像是北平的春秋天一般;气温不高不低;很舒服,穿个毛衣和外套足以御寒,只是他对当地的粤语极为不适应,压根听不懂。
而且广州给他的感觉是时髦,洋气,大街上的很多年轻男子都会着西装;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便服,只是有时候却偶然会发现他们脚下蹬的不是西洋皮鞋;而是中国布鞋罢了,还有为数不少的人上衣着西服,□却着中式的腊肠裤,这种中不中洋不洋的打扮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虽然广州的气温不低,但年轻人们都喜欢戴围巾,各色围巾充斥着大街小巷,无时无刻不向福来提醒着他来到了南国的大城市广州。
赵耀辰给他们安排的临时住处就在沙面岛附近的公寓内,这里住的多是外国人,很少有中国人在附近出没。沙面岛四面环水,绿树成荫,环境优雅,倒是很适合佟老太太修养。
这套公寓是西式风格的,刚好有三个独立的房间,而且还有外国人最习惯使用的卫生间,而非恭桶,痰盂,安装了白色的陶瓷马桶,只不过尚不能自动冲水,而需打水来冲洗,浴室甚至还有洗澡的浴缸,当然水还是要自己烧的,公寓每天都有老妈子过来打扫两次,不需烦劳佟春燕动手。
不过这样的环境对于佟福来来讲却已是帝王般的待遇了,但只稍作休息了三天,第二天赵耀辰就带着福来上街去了,到吉祥路去逛百货店,服装店,佟先生特意叮嘱了要给福来买些新衣服,得让儿子从车夫变成体面的佟家二少爷。
自始至终赵耀辰都扮演着跟班的角色,抢着提东西,但拿主意的也是他,因为福来好像并不具备足够的审美观,挑的衣服都透着一股市井贫民的土气,这也怪不得二少爷,人家根本连学堂都没上过,哪里会有审美意识?
在洋服店里换了一身灰色呢子西服,搭配浅黄色的领带,手腕上还戴着一只瑞士的银色手表,脚上穿着黑皮鞋的福来看起来就像另一个人似的,刚理过的头发上带着香香的发蜡,但从不用发蜡的福来却觉得特别别扭,总是想去挠头发,但又怕破坏了新做的发型。
他站在镜子前,拉了拉领带,很为难的皱着眉头,他总觉着这种衣服不适合自己,可赵先生说了,有时候去参加一些特殊的聚会是很需要的,有钱人必须注重仪表仪容,就算他心里一万个不乐意也要学着适应。
“不错,广州的千金小姐一定有不少愿意嫁给您的。”赵耀辰望着眼前的男子露出了笑容,佟先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玉树临风的俊美男子,荣飞少爷也生得俊朗潇洒,而二少爷虽然经历过多年艰难生活的磨砺,但毕竟是佟家的骨血,五官比大少爷更加精致,秀气,尤其是那双像姑娘一样的杏眼,只要细细打量就很难从对方的眼瞳中□,二少爷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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