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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爱情给戒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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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所以我今天来特意感谢他,就做了这些东西。你们吃吃看,好不好吃?”

    “噢!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啊?”我咽着口水。准备进攻起来。却又遇到了一个难题,摆在眼前的除了叉子和刀,居然没有筷子。“没拿筷子啊?我去拿!”我刚起身,林翊就又把我按了下来,“笨蛋,这是西餐,不用筷子的。”

    “这是我做的意大利式西餐。要用刀和叉的。”蕴洁向我点头说道。

    “这样啊,好吧。”我拿起了刀叉,敲了敲,却真的不知道如何下手,弄得碟子直响还没有一个东西下肚。一脸的狼狈。

    “怎么?馨儿,你没吃过西餐啊?不会用刀叉吗?”蕴洁很吃惊而夸张地表情看着我说。

    我满脸通红的朝林翊使了使眼色,可这没良心的家伙却只顾着吃自个的,一点也不顾及我。

    “这样吧,我来教你用吧。”蕴洁笑着,“吃西餐时,身体要端正,手肘不要放在桌面上,不可跷足,与餐桌的距离以便于使用餐具为佳。”说着蕴洁瞟了一眼我翘起的二郎腿,我迅速将腿放下。

    “使用刀叉进餐时,从外侧往内侧取用刀叉,要左手持叉,右手持刀;切东西地左手拿叉按住食物,右手执刀将其锯切成小块,然后用叉子送入口中。使用刀时,刀刃不可向外。进餐中放下刀叉时,应摆成“八”字型,分别放在餐盘边上。不用刀时,也可以用右手持叉,但若需要作手势时,就应放下刀叉,千万不可手执刀叉在空中挥舞摇晃,也不要一手拿刀或叉,更不能将刀叉敲出响声。”说着蕴洁优雅娴熟地给我做了一次示范。

    听了这么一大堆后,我似懂非懂的左手拿起叉,右手拿起刀准备依葫芦画瓢,不过大概是太没有天赋了,依旧把餐具弄的“砰砰”直响。蕴洁抬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好了,小傻瓜,不为难你了。给你筷子,拿着。哈哈!”林翊不知从哪儿变出两根筷子递给了我,摸了摸我已经涨红了脸笑着说。

    “早不给我,用什么刀叉吗?真够麻烦的。”我恼火地说。

    “不过西餐的礼仪是如此,用刀叉才能吃出味道和风情的。”蕴洁有些责怪的口气。

    “没关系,又不是在西餐厅,不用注重那么多的。”林翊笑着说。

    “就是,美食是用来吃的,能吃到嘴里才是最重要的。”我将嘴里塞满了东西。

    “吃的时候,每次送入口中的食物不宜过多。”蕴洁看着我鼓着的嘴说。

    “哈哈哈,不说那么多了,这么多好吃的,快点吃吧。”林翊爽朗的笑道。

    一顿美餐过后,蕴洁又端上来香浓的咖啡。“这是卡布基诺,在松软细腻的白色奶泡上散上点点巧克力沫,奶香与咖啡香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喝起来美妙无比。”

    “啊,对不起,我不喝这个的。”林翊说道。

    “不喝?为什么呢?很好喝的。卡布基诺是在深褐色的液体上凝着雪白芳香的奶油,滑润却不腻口。喝的时候,可以在瞬间从一个极致走向另一个极致。我最爱喝这种意大利咖啡了。林翊你尝尝吧,你会喜欢它的。”蕴洁满脸堆笑着说。

    “对不起。”林翊固执的拒绝道。蕴洁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蕴洁,你别介意啊。他就这样,林翊只喝黑咖啡的。这卡布基诺,还是你自己喝吧。”说着,我去厨房帮林翊泡了杯简单的黑咖啡。

    蕴洁的脸有些发白,瞪着我们,一口一口地喝着那杯卡布基诺。我看着林翊象个孩子似的喝着黑咖啡的享受表情,暖暖的笑着。

    我不知道卡布基诺的味道有多好,我只知道我的林翊只爱黑咖啡,他只爱没有修饰,没有做作,没有一切人为的东西。醇醇的,黑黑的,一切真实的吐露,一切自然的灵气。

    也许,泛着松软细腻的白色奶泡卡布基诺真的很美味,喝的时候,真的可以在瞬间从一个极致走向另一个极致。

    它很聪慧,懂得用别人来衬托出自己。所以可以用任何东西来和它配,只要喜欢。可以无限量地往咖啡里面加糖、加奶、加炼乳、加巧克力、加冰激凌……然后冲水进去,迅速地把它们和咖啡搅在一起,看它们缠绵地交织成温情的浅啡色。即而便有一阵浓浓的奶香和着咖啡香在身旁慢慢晕开去。然而过多的糖、奶、炼乳、巧克力、冰激凌却使咖啡丧失了它本来的香醇和那份特有的苦涩。其实只要随便舀两勺磨好的咖啡粉倒入杯子,然后注入开水用力搅拌,使杯子与汤匙的接触暴露无余。这样的做法很简单。然而就是这种简单和简单触动才能体会到真味。

    幽幽的热气中散发着那苦涩的味道,孤寂、空明、悲戚,还有那丝丝的温暖和幸福……我喜欢这种感觉。
9
    清晨五点半,林翊准时出现在我家楼下。放暑假近一个月,林翊每天这个时间,都会穿着简单利落的运动服,在我家楼下,等我一起跑步晨练。

    每天五点半要起床对我这种夜猫子来说,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所以当初,林翊提出这个建议时,我曾进行过强烈地反对。可是林翊却举出一大堆我需要晨练的必要性,什么体质太差,什么细胳膊细腿被风一吹就倒,什么面无血色,什么再不加强锻炼,迟早会变成面如死色的冷血动物。不过,我却认为这一大堆的必要性是针对他自己的,体质太差——只有他才会经常感冒,而且会拖很长的时间,没完没了;细胳膊细腿——175的个头,只有54千克,不是细胳膊细腿才怪;面无血色——林翊天生皮肤很白,当然少有血色。因此我对他的理由视而不见,依然在早晨蒙头睡大觉,视他为空气。

    于是,林翊又一次使出了他最阴险无比的必杀计。在一个清晨,阳光依然明媚,林翊在等我数天无果后,终于敲响了我家的大门。老妈开门一见是林翊,像见到亲生儿似的,立马满脸笑意将他请进屋。

    “阿姨,早上好。您气色真好啊。”林翊的嘴像涂了蜜糖似的,把老妈弄的眉开眼笑。“阿姨,您一定经常做锻炼的吧,不然身体哪来这么好啊!”

    “啊?是、是、是。象我这么大岁数的人,每天都得活活筋骨,我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锻炼锻炼的。”老妈所说的锻炼依我二十年所见,就是每天早晨起床后伸个懒腰,每天晚上让老爸给她做的脚底按摩。

    “怪不得阿姨还显得这么年轻啊!”林翊把老妈拍得舒舒服服的。

    “馨儿,还在房里睡觉吗?其实我今天这么早过来,是想叫她出去晨练的,她体质太弱,应该多多锻炼啊。阿姨你说是不是啊?”林翊终于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

    不过乐得忘天的老妈早已分不清了,立刻应和着说:“是、是、是。”然后,毫不留情的到我房里,把我从被窝里脱了起来。和三个月前一样,把我给出卖了。不仅如此,还自告奋勇的在林翊面前保证,以后每天早晨都会准时把我喊起来,让我去晨练。当时的我被气得无力争辩,只能睡眼惺忪的任一脸得意的林翊摆布。并从此迎来了,每天早晨不算热烈的太阳。

    今天,当听到林翊在楼下的喊声后,我便立刻下楼来。然后我们并排跑起来。我发现世上有许多事情都很微妙。比如一件你从来没有接触的东西,一个你一向都加以排斥的事情,一旦你亲身去经历,你会惊喜的发现原来一切并不是所想象的那样的,原来真的别有洞天。于是乎,你开始为它乐此不疲,并且无可救要的喜欢上了它。这就如你一向吃大鱼大肉,突然有一天,你吃到了咸菜,然后感叹,原来这才是美味一样。而现在的我对于晨练,就是这样。

    在这近一个月的晨练里,我和林翊每天一起跑步,我们一起享受着初阳的温暖细致,体味着清晨空气里独特的甜香,感受着只有清晨才会有的安详和宁静。

    如今我早已不需要老妈的叫床了,每天的这个时间,我就像被上了发条似的,准时醒来,我想在那清晨独有宝蓝色深邃的天空之上,在那亿万光年的距离之外,必定有一种温柔而慈悲的力量呼唤着我。

    在朝阳下,我和林翊有时会手牵着手并肩齐跑,有时会互相追逐比赛,各自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每天的路线都不太一样,因为我们总喜欢走陌生的街道,在这个城市不同的陌生的街道里,我们一边跑步,一边看着街道两旁的门牌,一起猜测着里面的人的生活,日出而做、日落而息,幸福、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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