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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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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我们说了什么话我已经全然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我第一次吻了小文。当我的嘴唇接触到她白皙的脸庞时,一缕阳光刺进了我的眼睛,让我险些流出了眼泪,一瞬间,我突然感觉一切都有点儿不太真实,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没睡醒。
“我不是我妈的好女儿了。”小文喃喃地说。
我没有答话,又亲了她一下。
我们在一起坐了大约有三个小时,我的嘴一直就没闲着,当然,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说话。小文任由我亲她的脸和眼睛,却一直拒绝和我接吻,她觉得那样不好,甚至可以说有些下流,这让我感到好笑又不解。
我的这一要求在两个月以后才得以实现。
那天,我和小文约定以后每天傍晚在她们家附近见面,因为她可以跟她妈妈说吃完晚饭后出来散一小会儿步,于是,我每天又增加了一个活动内容。
那两个月,我们俩常常在方庄小区的某一片草地上坐到天黑,被蚊子咬出一身大包来才想起回家。方庄的蚊子很挑食,一般都偏爱叮咬细皮嫩肉的小文,她的伤情明显比我要惨重许多。两个星期以后,小文每次和我见面儿都穿着一条长裤,虽然傍晚的天气依然闷热。
我对小文了解得越来越多:她喜欢看书,会弹钢琴,每天学英语,甚至有时候还爱搜肠刮肚地写几首酸诗。
“谢天,今天我又看了一本儿书,叫《苔丝》。”
“没听说过,我就知道鱼香肉丝儿。”
“你真臭,你什么书都不看吧。”
“看呀,金庸的书我都看过。”
“我妈不让我看武侠和言情小说,可我背着她偷偷看过好多三毛和琼瑶的书呢。”
“琼瑶的我就看过几页《几度夕阳红》,牙都酸掉了,你看,现在这颗槽牙就是后补上的。”
直到现在,我也没完整地看过一本儿琼瑶或者三毛的著作,而小文只在我的强力推荐下看过半本儿《倚天屠龙记》,便从此罢休。
关于那个夏天,除了每天和小文约会,越来越腻乎之外,我还有一些残存的记忆:
——我们一伙中又多了一个哥们儿,叫谭威。谭威初中时和我们在一个学校,但我们俩并不熟;高中他上了另一所中学,参加了学校的足球队,球技明显高出我们一筹。有一次,他来找刘跃然时碰到了我们,大家很快就玩儿到了一起。
——我每天晚上都赶到天安门广场与刘跃然、田峥、还有新混熟的谭威一起,和一帮三四十岁的“老炮儿”们踢球。宽阔的广场上,每一次进球的奖赏就是让射门的人跑出老远去捡球。
——我买了一盘儿张楚的专辑《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里面有几首歌,像“上苍保佑吃完了饭的人民”、“苍蝇”等等我都非常喜欢,经常在马路上骑着车哼唱。
——我头一次接触了钓鱼。一天晚上,在田峥的提议下,我们一帮人兴冲冲地赶赴龙潭湖公园垂钓,但直到天色大亮也没见着一片儿鱼鳞。我们没有鱼杆,使的工具是田峥用易拉罐做成的“拉砣儿”,田峥和王睿抻着“拉砣儿”的线煞有其事地熬了一夜,我却在半夜就看出了再智障的鱼也不会光顾我们。
不过,田峥拿半瓶二锅头泡制的鱼食儿倒确实挺香。
4。高三,不可避免地到来了(上)
4
高中的最后一年不可避免地到来了。
我选择了学理科,从而与我深恶痛绝的政治课彻底诀别。我的大多数朋友和我的选择相同,不可否认,我们当初都带着这么一种心理:脑袋不好使的人才去学文。
对于一年以后我们将要上什么样的大学,学什么样的专业,或者,是否会惨到连大学都没的上,我们心里一点谱儿没有,也懒得去想那些,似乎那一刻遥不可及。
开学的头一天,我们就接到了一个坏消息:由于学校的教室紧张,我们高三年级全部要搬到附近的一所小学里去上课。也就是说,除了回本校上体育课外,我们的一切活动都将与这个熟悉的校园失去联系,在我眼前晃过的不再是亭亭玉立的姑娘们,而是拖着鼻涕玩跳绳的小学生,这叫我心烦不已。
我和小文的见面当然也因此出现了障碍,除了放学,只有中午的一个半小时能被我们俩利用。于是,每天上午第四节课一下,我们就各自带着饭盒儿飞快地骑到护城河边见面儿,然后共进午餐。
我始终认为我妈的手艺比小文她妈要强得多,事实也是这样,我饭盒儿里的饭总是被我们先吃完。几年以后,当小文的妈妈第一次在家里款待我的时候,她肯定想不到我早就对她的烹饪水平了如指掌。
北京的九,十月份有着最宜人的天气,秋天也是小文最喜欢的季节。暖暖的阳光下,我靠着护城河破旧的围墙把小文揽在怀中,开着一些不着边际的玩笑,或是看着旁边的老头儿们下棋,钓鱼,其乐融融,无比惬意。
随着功课一天紧似一天,我和哥们儿们之间的固定牌局也渐渐变得有些稀稀拉拉,这倒正好让我拿放学后大段儿的闲置时光来送小文回家。
如果光用半个小时一路傻骑到方庄未免太过枯燥,于是我和小文一般都会在途中的天坛公园歇歇脚。北京的公园数不胜数,对我来说,天坛绝对是它们中的佼佼者,这倒不是因为那里有让各路土鳖旅游者流连忘返的圆丘、祈年殿和回音壁,而是归功于那些大片的树林和草地。
我和小文常常在树林中,草地上抱着聊着坐到天黑,然后她才想起该回家了,慌忙骑上车往家奔去,路上还要我为她编一些借口来搪塞她妈。
我们每天似乎都有聊不完的话题,程度用“可笑”来形容也不为过。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双双热情洋溢地投身于恋爱之中,把鸡毛蒜皮的一点小事儿都咀嚼得津津有味,全然不顾热情降温后两个人因为屁大点事儿就能斗个嘴眼歪斜的恶果。
一次,我和小文在河边闲聊的时候发现我们俩的父亲是从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毕业的,经过她回家后拐弯抹角地询问,确定两人竟然是同班同学,这让我们惊奇不已。小文由此断定我们俩之间非常有缘分。
对于“缘分”这个词儿,我的态度是嗤之以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电视里,杂志上和女孩儿们的嘴中动不动就是“我们真有缘”,频率密集得让我反胃。我倒是愿意用更朴实的词语来形容这件事儿——“真他妈巧”。
和小文待的时间长了,我发现她在说几个词儿的时候总是发音怪异,比如把咖啡说成“卡”啡,把发卡读成发“掐”,如果合着念这两个词儿,用郑雨的话来说:“丫肖文这什么口音?郊区来的吧。”
凑巧的是,我印象中送给小文的惟一一个发“掐”正好是“卡”啡色的。那是我在朝阳门“协和百货”给她买的小玩意儿,标价68块,当时我无奈掏干了身上所有的钱。小文对这件礼物自然是喜爱非常,她把这个沉甸甸的发“掐”在头上戴了好几年,直到磨得破旧不堪。
喜爱非常……破旧不堪——我说过,什么事情绕到最后结果都是没意思,不是吗?我的意思是,起码对于我个人来讲,没有什么东西能被长久把握,哪怕有一段儿时间确实抓住过,确实沉溺过,到头来也逃不过两手空空,就像那个现在早已不见踪影的发卡,就像我和小文之间的感情。
当然,这是后话,我完全没必要在此提及。然而,我却经常想像着如果17岁的我,那个留着盖儿头,浑身有使不玩的劲儿的小屁孩儿现在出现在我的面前,听一听我的肺腑之言,那会是一番什么情景呢?
算了,就算我真的能和7年前的自己相遇,我也还是什么都别说了,因为我知道那个小傻逼根本就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没准还会对我找补上一句:“你丫有病吧?”
那时我最不缺少的就是激情,我没头没脑地热爱着生活。
小时候我有一项拿手好戏,就是在走路时常常莫名其妙地来个大跟头,我妈由此断定我的小脑平衡能力不太好使。和小文认识以后,我的这个症状不幸又体现了一回。
那是一天中午在河边,我不知何故突发奇想:“肖文,你玩过‘骑马打仗’吗?”
“没有,女孩儿哪有玩‘骑马打仗’的。”
“特带劲,我小时候老玩儿,要不咱们试试?”
“咱们两个人怎么玩儿?再说我也害怕。”
“没事儿,没敌人我就自己背着你转圈儿呗。”
我不由分说把小文一把背到背上:“坐好了啊,我可转了,你数着我一共能转多少圈儿。”
我精神抖擞地带着小文转了起来,越转越快,吓得背上的小文连声尖叫求饶:“不玩了不玩了,放我下来吧。”
“不放不放,你倒是数着数儿呀。”
就这么转了好几十圈儿,我渐感体力不支,又生努了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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