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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作者:谢天-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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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篮球队里,我认识了两个同系的师哥,都是一米九零的大个儿,需仰视得见。他们教给我不少如何在系里厮混的窍门儿,让我受益非浅。
我们的课程安排和上中学时没什么区别,每天上下午都有课,满满当当。惟一的区别就是我可以心安理得地旷了这些课躺在宿舍里睡觉,因为我听说大学都得这么上。
我们从最简单的ABCD,“早上好”,“您吃了吗”学起,在老师的带领下一点儿一点儿试图掌握西班牙语这种繁琐绕舌的语言。我只能说,每多学一天,我就增加了一分对我的专业的厌恶,尤其是看到我的同学们那些伪装的,也许是真诚的对西班牙语抱有极大热情,孜孜不倦苦读的嘴脸。——这他妈有什么用,把我发到西班牙混两年,我会的不比在这儿待二十年学的还多?
其实如果所有的同学都是一般刻苦,我想我也不至于太不把学习当回事儿。不巧,开学不久我就发现了还有几个和我一样成天只会东飘西荡,根本不知学习为何物的同道,一水儿来自北京,这让我的信心大增。
向最坏的看齐一向是我的生活准则之一,在这方面我倒是一直很争强好胜。只要有一个比我还混的,我的不服气之情就立即跃然而生,一定要与其比个高低。
可惜,和这几个人做了短暂接触之后,我发现跟他们并不十分情投意合,于是只好各混各的一路。
在我百无聊赖的时候,我越发地需要小文和朋友们的怀抱。我从来不觉得没人陪伴时自己能找出什么乐趣,除了睡觉,我也从不知独自一人能如何打发无聊时光。
我越来越频繁地不待在学校,而是跑回去和小文相会。不到半个学期,我就基本上完全脱离了集体宿舍生活,变成了风雨无阻的走读一族。
和小文泡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是同样的无所事事,我也觉得比在学校受煎熬强一万倍,我认定了这才是属于我的生活。
我喜欢听小文不停和我说话,不管内容是不是有趣;我喜欢看她的种种表情,不管是高兴还是生气,我沉溺于一种简单的两情相悦之中。
12。一个彻头彻尾的单相思故事(上)
在我看来,小文考入一所理想的大学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只需要等来年高考走个程序,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因此,我看不出来她每天那么玩儿命地学习有何必要。也许,是我把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弄颠倒了。
当然,这只是我和小文之间无数个不同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事实上,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发觉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挺不一样,有时候,我甚至都搞不清楚小文为什么打定主意 要和我泡在一起,但我从来没有问过她这个问题。直到很久以后的一次,小文在聊天时无意中提到和我好她感觉很轻松,从来没有什么压力,我才觉得隐隐约约找到了答案,我认为这个理由很靠谱儿。
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毕竟还是一天天地好下去了,好得很实在、很踏实,我甚至想不到有什么原因能让我们分开。
那段儿日子给我的印象十分模糊,我想不起来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或者难过的事情。日子一天一天流逝,我一点儿一点儿长大,一无所获地长大。我想,我对生活的激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慢慢消失的,我只能把这些归功于我那无可救药的大学。
我窝在宿舍阴暗的角落里胡乱翻看着一本本儿不知所云的小说;我流连于街边的体育用品商店里,不惜血本儿给自己买一两双时髦的篮球鞋;我躺在家里没完没了地播着电视遥控器,发现所有的电视节目都不合口味;我坐在烟雾缭绕的电子游戏厅里玩麻将机赌钱,总是输得兜儿里连买盒儿烟的钱都不够;我对身边的大多数事物熟视无睹,即使是注意到的一些也多半让我觉得不怎么顺眼。

 
 
 
 
 

只有在篮球场上以及周末跟哥们儿们一块儿打台球的时候——我们的兴趣不知何时已经彻底从打牌转移到台球桌上——我才能爆发出些许的活力和热情,但这也只能使我变得越来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如果没有你,小文,我不知道我无聊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我要说: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你是我无助心灵惟一的慰籍。
午后,天上飘下来细小的雨丝儿,这是今年的头一场雨。我坐在宿舍楼对面的长椅上,耳朵里塞着一对儿海绵耳塞,听着一首名叫“秋天”的歌儿——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新疆蜜唱的,甭说,还挺好听。头顶上的一棵大树几乎帮我把雨点都挡住了,我全身只有肩膀上湿了一小片。
面前三三两两地走过去上课的学生们,我一个个地数着数儿,三十个人里面有二十三个是姑娘。在我们这种专门学说话的学校里,男女生比例历来严重失调,当然,对于这一点我很欣赏。
不少姑娘已经穿起了裙子,我看到她们用手里的书本儿遮在头上挡着雨点儿,裙摆下露出的一双双或修长或短粗的小腿儿匆匆摆动,往教学楼方向赶去,心下暗暗和小文的双腿做着比较,真是够无聊的。
“哎,你们走慢点儿,等等我。”一个打着把小花伞的女孩儿招呼着她的同伴儿们,从我面前一晃而过,伞上抖落出来的雨点儿差点没溅到我的脸上。我望着她匆匆而过的身影,心头突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似乎在什么时候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磁带走到了尽头,WALKMEN上的PLAY键“啪”的一声弹了起来,把正在冥思苦想的我吓了一跳,随着这一声响动,我想起来了。
没错儿,张媛就有一把和刚才那个女孩儿一模一样的小花伞,我还曾经举着这把伞送她回过家。我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都过去多长时间了,我居然又想起了张媛,真有意思——
对我来说,一见钟情意味着“不着边际”,单相思更可以理解成“非要给自己找点儿罪受”。不幸的是,认识小文之前的一段儿时间里,这两种自我折磨方法我都曾品尝过,并且,我还顽强地将这两者合二为一,于是,我的下场只能是落得和一种称谓丝丝入扣——傻逼。
和史宜的纠缠告一段落之后,我偃旗息鼓了一段儿日子,心中盘算好了不与任何姑娘过多接触,那是93年冬天时我的想法。当然,我自己心里也很明白,这种想法根本不可能持久,与其说是不再和女孩儿接触,不如称作“养精蓄锐”。
史宜与其她所有和我好过一段儿的女孩儿让我发现了一条规律,那就是:不管过程是否甜蜜,姑娘们最后带给我的只有心烦意乱。但那时候我可不懂得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名叫“就此打住”,而是还在满脑子幻想着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自天而降,落在我的手心。
于是,张媛来了。
张媛曾经让我觉得她和所有别的女孩儿都不太一样,当然,这完全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说来可笑,我这一想法的出发点竟是因为她自始至终也没有对我亲热过哪怕一点点儿,说白了,我下面要说的就是一个神志不清之人彻头彻尾的单相思故事。
就算是再没有自知之明,我也不好意思说我有多么人见人爱,因为这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但在我的回忆里,我所感兴趣的女孩儿中还没有一个像张媛这样完全对我不理不睬,甚至有些厌恶的先例。
张媛吸引我完全是因为她的长相,至于别的方面,比如性格、脾气、喜好或是其他什么的,我只能遗憾地说:完全没有机会了解。
我是这么认识张媛的:那天中午,我正在教学楼的走廊里闲逛,突然看到一个梳着短发的女孩儿从我身边经过,走进了我们英语老师的办公室。虽然只是匆匆一面,但她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觉得这个姑娘长得合我胃口。
我带着强烈的再瞧她一眼的好奇跟进了英语办公室,两分钟后,又兴高采烈地跑回到自己的教室,向我的哥们儿们宣布:我有新目标了!
12。一个彻头彻尾的单相思故事(下)
张媛比我小两个年级,是我们中学乐队的一把好手,据说她的黑管儿吹得不错。
我迫不及待地想和她认识,第二天,我就缺席了放学后的牌局,憋在学校门口等着乐队训练结束,然后送张媛回家。
一切都如我预想的一般顺利,除了我等待的那两个半小时有些难熬。张媛家住在酒仙 桥,我在她的带领下坐上106路电车,到了东直门再换401路,折腾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送到家中。
我们两个小时的相处还算愉快,起码我没觉出她对我的陪伴有什么反感,我们甚至还在分手的时候说好了第二天再见。
但是,我和张媛之间除了一个顺利的开头之外,一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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