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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香残-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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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满脸的轻浮气。他跟高青莲刚见面时还有几句话说,后来见她在张乙某面前的色情表演太露骨,便很看不起她,再不和她说话,走廊相遇仅是点点头。对张乙某说这女人妖气重,根本不适合这个角色。张乙某说你多心了,我没有换角的意思,只是跟高青莲调调情,不过分吧。调情,李洪山心想你也玩得太潇洒了吧,便寻思排挤高青莲。他以高青莲搅得大家不安为由换宾馆,想甩掉高。他代表资方,张乙某无法反对,只好随他,但把情况告诉了高青莲,竭力表白此举与已无关。“我知道是谁的意思,真不理解李洪山,我跟他无怨无仇,怎么爱跟我过不去。到底哪得罪他啦?”她岂肯就此罢休,也跟着挪地方,住进了中国大酒店。钱包日渐萎缩,准备写信要游林风寄些钱来。李洪山自然也不会罢休,有天去北京电影厂办事,跟几个熟人聊天,忽然问他们知不知道湖南省有个叫高青莲的歌手。有一人说听说过这个人,好像是自杀诗人徐景升的遗孀,后来唱红了,在湖南一带名气不小。李洪山兴高彩烈地带回这个消息,告诉了张乙某。张乙某脸上就挂不住了,变成了猪肝色,有种羞辱感。晚上高青莲敲他房门,他不开。她以为他不在,过会又来敲,又没开。当她第三次敲时他终于感到这不是办法,不把话说明,以她的韧性肯定纠缠不休。便把她放了进来。他不便为这种事发脾气,强忍怒火问她结过婚为什么说未婚。她对这种局面早有准备,心想完了,但又不甘心,便干脆否认,死马当活马医,问:“是不是李洪山说的?”
张乙某白她一眼:“你只需回答是不是,不必管谁说的。”
“我知道肯定是他。。。。”一把拉着他的手臂,“走,我们去找他。”
他挣脱她的手,就在这说,跟李厂长无关,找他干嘛。她犯了横,非要拉他去:“你别包庇他,我知道就是他。他对我不怀好意,不知从哪听来了这个消息,也不搞清楚,就张冠李戴,说我结过婚。走,一定得去,他损害了我的名誉,我一定要跟他当面对质,问他凭什么说我结过婚。”
她现在完全是一种赌徒心理,赌赢了,可以在张乙某心中增加分量,赌输了,无非收拾行装走人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心态使她一点不紧张,而且装得像模像样,任凭张乙某如何老谋深算,江湖经验丰富,这会也给弄糊涂了,心里很不安,闹这种笑话,他这大导演未免太丢脸。高青莲依然企图把他拖出去,但女人力气,纵然他瘦得皮包骨,不肯让她,她也没法。后来她不得不放弃这种努力,呼哧呼哧喘着气。她已经感到自己已婚的情况在这并得到完全证实,只要自己装像点完全可以蒙混过关。不是想当影星吗,现在考验演技的时候到了,可千万不能演砸。装出万分委屈的样子,泪水已积满眼眶,眼看就要溢出来。由此观之,她倒真有表演天赋,天天做影星梦不是没有根据的。张乙某哪想到还没定她女主角她就已经表演了起来,以为真的搞错了,心里已怯了几分,说话变得有气无力,见她马上要哭,立刻好言安慰,也许他们说的是另一个人。当然是另一个人。她就把自己一分为二,一个自己就是现在的自己,一个自己则是真实的自己,但名字变了,她改为高丽丽。
“可能就因为我们同姓,李洪山把高丽丽当成了我。但我觉得他是故意弄错的,存心坏我名声。”
张乙某现在可笑到了极点,以他这种表现,实在只能算个二流导演,竟一个劲地为李洪山开脱:“你别瞎猜,没他什么事。”
“就是他。”她叫道。
张乙某知道今晚唯有留宿才能完全平息她的怨气,便帮她脱掉外套,柔情抚慰。她这才老实下来,不过完事仍多次表示跟李洪山没完。但嘴上说得狠,真碰上李洪山,却一点脾气没有,他代表资方,现在不宜跟他闹僵,让张乙某代自己说话,反有可能改变他对自己的看法。她确实是天生的艺术人才,十足的尤物,完全适合在这块土地上生长,虽然文化不多,但运用直觉和灵感就能找到正确的应对之策,不像有些女孩无头苍蝇似的乱飞一气,飞到人老珠黄仍不知道成功之门在何处。正如她的预料,当张乙某把她的话转述给李洪山后,李洪山当即傻了,因为那个熟人谈高青莲时口气并不很肯定,他当时心里也嘀咕了几下,只因反感高青莲,主观上愿意相信那人的话,所以没细察,现在看,显然搞错了。于是马上请张乙某代他向高青莲道歉,晚上在餐厅见到高,还满怀愧疚地主动上前打招呼。不过道歉归道歉,他也并未完全相信她,以后有机会要再详细地问问她的情况。许多湖南艺术界的人在北京闯荡,他要搞清楚是很容易的,但该得高青莲发迹,他的事突然多起来,无暇再操这份闲心。原来前阵子张乙某按兵不动、反复讨论修改剧本是因为西安厂的钱款没到位,今天厂长给李洪山打电话,说钱已拨过去,把这消息报告给张乙某,张当即决定立刻成立剧组,制定拍摄计划,一个星期后举行新闻发布会。李洪山自然紧张起来,到处找人联系,租场地,乱七八糟,事必躬亲,忙得把高青莲早忘到脑后。高青莲从张乙某那得到准信,主角张之颐,这是早定好了的,不能变。以后呢。以后,张乙某想了想,我无法谈以后的事,因为电影不是我想拍就能拍的,首先得看有没有人投资,其次得看用一个什么剧本,这两点不确定,谈以后就是空谈,你总不至于想要我开一张空头支票吧。高青莲知道是这理,没有一句争辩,她不生气,可不服气。张之颐那张充满仇恨的脸让她浑身不痛快,李洪山背后朝她下刀子更激起了她的斗志。主角难道是天生的吗,我为什么不能当,我为什么总是被人消谴?张乙某和李洪山每天忙碌的身影强烈刺激着她,新闻发布会一天天逼近,她的紧张和焦虑便一天天增长。她越来越清楚看到一个事实,即这是她跻身影坛的一次最佳时机,如果抓不住,以后就难说了。她不可能总是跟着张乙某到处跑,今后不容易接近他,再一个张乙某身边美女如云,自己退出,马上有人填空,到时找他要角色,几乎是痴人说梦,这次必须趁张乙某已被自己搞晕了,将张之颐的主角抢过来,机会难得,犹豫不决,必贻恨千古。抢?这个字挟来一片乌云,她的心完全笼罩其中。她不觉恐惧起来。恐什么呢?她当然知道恐什么,但又不肯承认有什么值得恐!唉,一个女孩子产生这种念头实在是天大的罪过。要驱除罪过感,唯有打消这个念头。可她发现这念头的产生由不得她,消失同样也由不得她,它好像跟自己的灵魂完全分割,是一个外部寄存于自己体内的意志,所以对遍布它周围的其他想法和观点根本视而不见。整整一天她都在跟这个外部来的意志做斗争。她想象不出这意志怎么会如此顽强,不论她怎么压制它,它始终不投降,不退缩,即使被压得无声无息,仍给她一种绝不甘休的感觉。它不断让她看清这样一个事实,即它既然闯了进来,那绝不会什么也不干就退出,不是征服她,就是被她征服,没有第三种可能。她一根烟接一根烟的熏着,烟雾越积越多,她始终不开窗,房间里便给她一种缥缈虚幻的感觉。窗帘也不拉开,只亮一盏日光灯,像个魔窟。她一度荒诞地觉得自己像个女妖,在动着吃人的心思。心里翻江捣海,胃袋却十分淡,喝多了白开水似的寡味,便打电话要了瓶酒。服务小姐来送酒,她只开一条门缝,接过酒就迅速把门关上了。那小姐吓了一跳,怀疑里面是不是出了什么怪事,几乎要向保安报告了,到底觉得还不至于如此可怕,心想不过是一个行为怪异的女人而已。她喝了三两,头便飘了起来。其实她绝不止这点量,飘是因为心情太乱,眼看过了整整一天,却仍收拾不了心绪,这种精神折磨比其他性质的精神折磨更难熬。水米未进,她竟不饿不渴,看来不把乱七八糟的思想消化掉,是不会有食欲的。惮精竭虑,午夜时分,她终于被如此长时间的思绪搞得疲惫不堪,实在熬不住,一头倒在柔软的沙发上睡着了。前半夜睡得酣熟,后半夜就应了两句俗话: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中看见自己用一把雪亮的刀子把张之颐的乳头割了下来,然后丢进锅里煮沸后加盐醋酱油和味精,做肉丸吃了。她惊奇地发现人肉比猪肉好吃得多。她看见自己如愿以偿地当了主角,一炮而红,跟着张导周游世界,每到一地就赢得无数影迷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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