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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一眼就认出亭亭,跟孩子打起招呼:“Emma; How are you(埃玛,你好吗)?”Emma是亭亭的英文名字。我急忙站起来。
亭亭回答说:“Not bad(我还好)。”
辛迪对我说:“谢太太,这是Mark。”
马克对我说:“Mrs。 Xie; Nice to meet you。 Have a seat(谢太太,很高兴见到你,请坐)。”
坐下后,马克指着辛迪对我说:“Cindy; my assistant; she speaks in Mandarin(辛迪,我的助理,她可以讲国语)。”接着,他问我:“Now; what can I do for you(现在,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我把大江的情况简要地介绍了一遍。辛迪一边记录,一边翻译。
听后,马克对我说:“Calm down; Mrs。 Xie。 We’ll contact the police as soon as possible。 Cindy will inform you when we have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 police。 But; first of all; I need to be your hunband’s lawyer to do all that(不要急,谢太太。我们会尽快跟警察局联系。一有结果,辛迪就会通知你,但前提是我必须是你丈夫的律师)。”
金狱 第四部分(38)
我对辛迪说:“我这就委托你们。”
马克听完辛迪的翻译后,递给我一份文件,说:“This is the document; please feel free to take it home and have a look(这是份文件,你拿回去,好好看一下)。”
马克给我的是一份空白的《委托书》。接过后,我问他:“我能现在就签吗?”
辛迪对我说:“你还是先看一下吧。”她又把我的问话转成英文说给马克听。
马克对我说:“Of course; you may sign it now; but make sure you read carefully。 We are not in a hurry(当然,但你可要看清楚了。我们不着急)。”
我心想,你不急,我可急。可见他这么说,我还不能不看。《委托书》里生词很多,又是法律语言,我根本就看不明白。辛迪看出来了,挪到我的身边,逐条跟我解释。我这才发现她的国语说得还不错。
马克站起身来,对我说:“Mrs。 Xie; I got to go; Cindy will help you until you understand everything(谢太太,我有事先走了,辛迪会协助你弄懂里面的内容)。”说完,他跟亭亭挥了挥手,离开了会议室。
把《委托书》粗粗地过了一遍后,辛迪问我还有没有问题。其实很多地方,我都似懂非懂,可我哪有心思跟她咬文嚼字,只想尽快委托他们把大江救出来。我什么问题也没问,就在《委托书》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临走前,辛迪对我说:“谢太太,不要急。有消息,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回到家,我茶饭不思,坐卧不安。亭亭的心思也很重。夜里,我几乎整宿未眠,把这段时间大江的活动捋了一遍又一遍。结论只有一个,一定是他三天前去警察局作证露了身份,不然警察不会来得这么快。他要被遣返回去,必死无疑。可有什么办法能让他留下来呢?结婚已经来不及了,办移民就更没指望了。我突然想起这两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赖昌星案件,记得大江还买过一本这方面的书。我下床去找。它是本访谈录。我对书里的大部分内容都不感兴趣,只看讲述他被捕经过以及与移民部过招的那一章。其中有一小段文字,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
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在2月15日,就美国方面要求加拿大把两名杀人嫌疑人引渡到美国受审的问题,一致做出了一项裁决。裁决说,由于加拿大是一个没有死刑的国家,加拿大的法律禁止把人引渡或者遣返到可能会判死刑的国家。
这段话对大江来说,可能就是一根救命稻草。只要能证明大江回国后会被判处死刑,那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来。我真想马上把这发现告诉辛迪,可一看表才凌晨3点半。怨长夜,你为什么这么长?
五十四
好不容易熬到上午9点,我给辛迪打电话,电话没人接。我怕英文表达不清,没敢再找马克。直到中午,我才跟辛迪联系上。
辛迪在电话里告诉我:“上午Mark和我去看谢先生了。”见她这么说,我也就没好意思跟她抱怨。
“他情况怎么样?”我问道。
“还好啦,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他说他不是你的Husband(丈夫)。”也许大江怕我受到牵连才这么说的吧,可马克听后,他会怎么想呢?
见我没说话,辛迪接着说:“其实也没关系,谢先生也同意Mark做他的Lawyer(律师)。”
“知道警察为什么抓他吗?”我又问道。
“谢先生违法了加拿大的《移民法》。”
“移民法?他不是移民呀。”
“他的Visa(签证)过期了。”
不对呀。大江持有的是探亲签证,按说可以呆半年,可他才进来五个月,怎么会过期了呢?我忙跟辛迪解释。刚说没两句,她打断我,说:“我们查过了,谢先生是去年12月29日入境的,他最晚应该在6月29日离开加拿大。”
这么说,大江来爱民顿之前已在多伦多呆了一个月。怪不得警察要等到6月30日才动手呢?可大江为何没跟我提这事呢?是疏忽还是他无计可施了?
金狱 第四部分(39)
见我半天没说话,辛迪问:“Nancy,你还有问题吗?”她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后,一直改叫我南希。
“有。你说,警察会把他遣返回中国吗?”我问道。
“按这里的法律,有这种可能。”
“我听说,只要送回去会被判处死刑,就不会遣返,是这样的吗?”
“你说得没错。可中国政府一定会告诉你,不会判他死刑。”
“这么说,这一招不灵了?”
“对谢先生来说,可能没用。”
我曾为自己的发现兴奋了一夜,可在她眼里却一文不值,不免有些垂头丧气。我是没招了,就看他们律师的了。
“那有什么办法能让他留下来呢?”
“Mark建议他立即申请Refugee(难民)。”
“难民?”
“是,但Refugee Board(难民委员会)批不批他,还很难讲。”
“你的意思,没把握?”
“可以这么说。”
“要是批不下来,是不是要被送回去?”
“他可以上诉,只要Case(案子)没完,就不会要求他离开加拿大。”
“谢先生他什么意见?”
“他已经同意了。”
“你需要我做什么?”
“谢先生请你代付律师费。还有,Mark打算先把他保释出来,你要准备一笔钱做保释金。”
“要多少钱?”
“具体数目,到时法庭会通知你的。我只是告诉你有这种可能。”
挂掉电话,我才想起大江拿的是哥国护照,要遣送回去,也应该被送回哥国呀。我抓起电话,刚想给辛迪拨电话,又把听筒放回到机座上。我觉得问她也未必能问出个结果来。再说,现在打听这事,也早了点。她不是说要申请难民吗?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凑钱赎人。辛迪没说保释金的具体数额,我估计价码不会小,再加上价格不菲的律师费,怎么也得要几十万,可我一下子去哪里弄这么一大笔钱?为救大江,我只能卖房。史蒂文知道后,乐不可支。当天他就来把经纪合同签了。为了尽快出手,史蒂文把房子的挂牌价定得很低。第二天就有人来看房。人家一来,我们就得回避。走之前,我还要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装扮得漂漂亮亮的。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看房的不少,可一份Offer(还价)都没有。辛迪打来电话,她说大江的难民申请已经准备好了,催我付律师费。为了让她早点把申请递上去,我把手里的钱几乎全凑上了,才勉强付清首期。我别无选择,只好再降房价,连史蒂文都觉得降得有点多了,可我哪有时间跟那些精明的卖家周旋呀?好在房子很快找到了买主,不然连生计都成问题了。住了四个月,亏掉了百分之十。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也就是8月20日交房。
眼看离交房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没听辛迪说大陆有公安来,我心想没消息就是好消息,等房款到手,把大江保释出来后,就算逃往哥国,我们也不能再住在这里了。
8月18日的晚上,我正在家里收拾东西,突然传来重重的敲门声。亭亭喊道:“妈妈,有人敲门。”我心想,这么晚了,会是谁呀?虽然常有传教和推销的不速之客,可这些人晚上一般不会来敲门。我迟疑了一下。门铃又响了。我这才去开门。
打开门,见司马和一个陌生人站在门口,我大吃一惊。司马用手顶着门,对我说:“小陆,咱们又见面了。”
我吓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