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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要讲明白-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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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听什么人?”其实答案早在她心中。就像当初他向她借钱时,隐隐已有感觉将会发生什么事。

    “一个从台湾来的女人。”

    “哦?是什么样的女人?和你有什么关系?”美丽动人的千里追情故事,一定感人肺腑。

    “恩……是一个善良得近乎笨的女人,可却是令人爱得心疼的女人。”

    “她美吗?”

    “美吗?恩……”

    “恩?”唐馥蓉浓浓的鼻音里充满恐吓意味。

    何季允笑著说:“她的美很难用文宇言语来形容,但是,那种美是举世无双、独一无二,没人能取代的,她的美是由一颗淳良美好的心形成的,那是不会随著岁月而褪色的美。”

    勉强接受。“你找她要做什么?”

    “她偷走了我的心,我要拿一样东西和她换回我的心。”

    “什么东西?”要换回他的心,一定是很值钱的东西,心里莫名鼓动雀跃期待。

    “她的手机呀!”

    “手机?”唔,怎么和她想的不一样?

    一有了手机,我才能找到她、听到她的声音、掌握她把我的心带到哪里去。”何季允紧紧握著她的手说。

    “万一手机没电、收讯不良或掉了呢?”

    “我也想过这些可能,所以我另外想到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在她身上植入一个晶片,这样无论她走失到哪里去,我都可以追踪到她。”

    唐馥蓉笑著瞪他一眼。“你以为我是小狗啊?还植入晶片呢。”

    “你不要小看这种晶片,这种晶片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可以让戴上它的人不管去到哪里、去到多远的地方,都会自动回到我的身边。”

    “有这么神?”唐馥蓉怀疑。

    “你要试试看吗?”何季允爱怜地俯首笑望著她。

    “我?你确定我是你要找的那个女人?”

    “恩……不太确定,要试试才知道。”

    一听到他的话,唐馥蓉马上脸红心跳,久久说不出话来。

    “干么?很热吗?”藉由路灯光线望著她绋红的脸颊,何季允故意笑,接著从风衣口袋掏出一个蓝色的小盒子说:“我的意思是让你戴上这个神奇晶片,就知道你是不是我要找的人了。”

    啊?是这样吗?害她以为……唉唷!尴尬!

    “你很坏耶,故意……”唐馥蓉糗得低垂著脸,幸好天色渐渐黑了。

    “故意什么?是你想太多了吧。”何季允把盒子递到她面前。

    看见那蓝色小盒子,唐馥蓉顿时有些晕眩,她拚命按捺住狂跳的心,赌气地说:“最好是我想太多,最好你都没有想……”

    何季允低沉的笑著。他怎会没有想,他可是恨不得现在就能把她吃进肚子里去。

    “这是什么东西?”唐馥蓉故意问,不想再自作多情会错意。

    “晶片呀,最新科技产物。”他逗她。

    “骗人!快说是什么。”她的心跳已经快到几乎令她无法承受了。

    “你自己看啊!”何季允神态自若,脸上又是那种自信、有把握的笑容,就像他第一次约她去听演奏会时的神情。

    唐馥蓉大概猜出里面是什么了,但是又害怕不是自己想的那个东西。

    “这里面是不是……”才要说出“戒指”两字,匆又想起他根本不知道她的指围,怎么买戒指?

    “西雅图你熟不熟?”何季允答非所问。“我可以在这里留三天,你可以当向导吧?然后就得回台北工作,这阵子太不认真,回去有得忙了。我预计这一忙大概要一年的时间,明年大约这个时候我可能要排个长假,不知道那时候你有没有空?”

    “做什么?”一长串话,加上她脑袋里拚命臆测盒子里的东西,根本来不及消化理解。

    “度蜜月啊!所以,你有一年的时间可以规划要去哪个国家。”有事情给她做,应该没时间胡思乱想了。

    度……蜜月……唐馥蓉脑子里一片空白,无法相信自己听见什么。

    见她没有反应,何季允停下脚步。

    “不愿意?”

    唐馥蓉这才忙回应:“你是说结婚?”神情依旧茫然。

    “对呀,明年这个时候,你想你还愿意嫁给我吗?”

    “愿意!愿意!愿意!”唐馥蓉喜极地扑进他的怀里,嘴里还迭声嚷著:“愿意……”

    何季允终于放下一颗心,笑著说:“如果愿意,那就赶快把盒子里的东西戴起来,以资证明吧!”

    唐馥蓉整张脸亮了起来,忙迫不及待地拆开小盒子,当她看见里面果然是一枚戒指时,眼睛又淹水了。

    当何季允拿起戒指帮她戴上时,她感动得只能不断喃喃问著:“可是……你怎么知道我的指围?”

    “我早就趁你睡觉时偷偷把你的头围、颈围、胸围、腰围、臀围、手指围、脚趾围量过一遍,所以你全身上下的尺寸我都一清二楚。”

    “骗人!”唐馥蓉笑中有泪,紧紧搂著他,心里却想著——只要他爱她,她愿意一辈子被他骗。
后记
    二OO五年十一月,作古一百多年的钢琴诗人萧邦忽然热门了起来,因为周杰伦的新专辑“十一月的萧邦”。(哦,这样算不算有帮周杰伦促销专辑的嫌疑?)

    不过,不管有没有嫌疑,满月个人是真的满喜欢周杰伦的。除了他的音乐才华之外,也在他身上见证“平凡人因才华而不平凡”。

    “弹钢琴的男人是迷人的”,有一个访谈周杰伦的节目如此下标题。

    当然,不见得每个会演奏的人都有著使人倾倒著迷的气质和特性;前不久刚参加一个朋友举办的音乐发表会,有人真的只是纯粹演奏乐器,仅是一种技能;有人则用灵魂、用感情、用心去藉由乐器表达内心的情感,那种昼面令满月感动到起鸡皮疙瘩。

    这才是真正的才华,而演奏者也因为出色的表演而特别有魅力,站在台上,像发光体。

    电影“怒海争锋”里饰演船长的罗素克洛,长年带兵在海上征战,善于战略、坚毅果敢,不是个可以要帅的角色。然而当他和船医一起演奏大小提琴时,整个形象又大逆转,变为深情温柔。满月当下心想以后如果有儿子,一定也要逼他去学乐器,只要他会演奏乐器,就算长得不帅,也不怕没有女人喜爱。

    不过,后来和朋友聊起才知道现在的小孩大多从小便开始学乐器,而且还不只一种。所以,满月想让未来的儿子因为演奏乐器变成万人迷的梦想玻灭。

    或许除了乐器演奏之外,还要多学些别人不会的特技,这样才能高人一等、较人出色。

    其实,音乐仅是众多才华的一种,不过它是少数具有声色效果(有声音又有演奏者的表情)又令人充满想像空间的才华,而且机动随兴,只要有乐谱,到哪里都可以表演,可以当场和聆听者产生互动及共鸣。

    文字创作就没有这种乐趣。

    文字创作是一种静态且孤独的表现,文字创作者从不能说:“各位观众,现在我要为各位表演写一篇文章……”

    除非面对面,否则文字创作者永远看不见读者欣赏其作品时的表情及反应。

    因此,如果有机会,满月还是去学学钢琴或小提琴好了,看看会不会更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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