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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漫漫-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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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想向上帝借用三天,仅仅三天而已。
昨天
昨天。昨天我在干什么?昨天我又想起了谁。
听梦儿说她很寂寞的时候,她总会去想些让她开心的事。我感到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试着在自己寂寞的时候去想些开心的事情,可是想着想着我便有点想哭了,最后独自一人泪流满面。
我对梦儿说我昨天又想你了,我还说我总会想你之后再拿出笔写下大段大段的文字,然后被我亲手将其揉成碎片。
然后,梦儿总会沉默。她喜欢沉默,而我总会让彼此沉默的心情洒落在我的日记本里。
记得前些天,天空总是飘着毛毛细雨。我独自一人跑到宿舍对面的商店里买了一把伞,当我正准备要打开的时候,我犹豫了:伞对于这样的细雨到底有多少用处?是遮挡,还是排斥?我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有如此想法,它总会在我迷惑的时候出现,而且来势凶猛地让我为之震撼!
后来,我给梦儿打电话了。我告诉她我很烦,但我又特别地想你,想和你聊天,想和你一起去看夜空的星星。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窗外还飘着小雨。
梦儿笑了。她的笑声在夜里显得更为宁静,她总会让我莫名地高兴,抑或是莫名地感动。
我在日历上看到原来这几天多雨水。这些雨水没完没了的下着,不知要下多久。
再后来,我天天都端坐在图书室里看书,虽然书中或多或少能让我体会到阳光的午后是多么地另人痴迷,但是当我收回停留在书本上的目光时,一切都变了。雨,还是会下,心情还会很暗,自己还是会不时地想着梦儿的样子。
昨天就是一种回忆。
我在回忆中寻找快乐的影子。而回忆的故事却总被我无心地打断在午夜的钟声下。
昨天去了。
我心最好的心情去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
谢谢上帝。
我虔诚地感谢上帝让我写下这些文字。
今天
早上爬起来时候,太阳光从窗户外面射了进来,然后很轻柔地打落在我的脸上。
新的一天开始了。
上帝给了我第二天。我高兴地起床,然后打电话给梦儿说我想让今天留住。这次梦儿不再沉默了,她说你太傻了,你怎么能把今天留住呢?
是的,时间能被人留住吗?一个笑死人的笑话。
的确,我很想把今天留住,但我怕被别人误会我在开国际玩笑,所以我得暗暗地把今天留在自己的脑子里,不让其从记忆里消失。
于是,我想到去玩。
于是,我想到去网吧。
时间过得很快,今天我八点起床,现在到网吧已是八点半了。唉,又浪费了半个小时。人家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看来,我今天又要花去大把大把的钱才能把失去的这半个小时给买回来。
我整整上了三个小时。我笑咪咪地走出网的门,掐指一算,还挣了两个半小时,只可惜花去了我九块钱。
为了开心,我花掉了身上仅有的九块钱。我想上帝是看不到的,我的事他也不能完全管制。嘿,嘿,我笑一笑,十年少!
一路闲逛,竟找不到丁点事做。也不知道梦儿在干嘛,她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很无聊。我想来想去,既然今天已经豁出去了,就不管了。我打电话找她,她接了,却很有礼貌地把我还未出口的话毫不留情地横刀夺去:“喂,你好!”然后,我差点晕死过去,幸好身后突然杀出一个程咬金,只听他大吼一声,我才疏醒过来。
从这次被梦儿“气死”之后,我每一次打电话都换上这样一句话:“喂,是我,陈清华!”然后对方不管是谁都会很爽快地回应一声:“哦!”这次还好,我有心里准备,我活了过来,我猜想自己必有后福。
真没想到,我真的很幸福,打死我我也不会想到梦儿她会对我说:“其实我也很想你!”
我感动得不是泪流满面,而是要用一个更好的成语——心潮澎湃。我不管老师说什么这句话是病句,而我只想回答他我现在已经是一个病人了,所以说病人说的话当然是病句了。
今天。今天是一个开心的日子。今天属于每一个人的,它更属于我。
让阳光来地更猛烈些吧!我朝上帝呐喊。
未来
今天是我向上帝借的第三天。
我不想让最后一天从我的身旁消失掉。
望着那片蓝天,我面无表情地像一只受伤的野兔正在等待猎人那长长的枪口瞄准自己。
不知怎么的,我没有一点心情去想任何事情。每天当我看见不同的行人穿行在大街上的时候,我就会莫名地伤感起来。他们真的有点像我现在的心情,没有丝毫悸动,只有更多的无奈和悲伤。
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有理由的空白。记得梦儿第一次问我到底是不是陈清华的时候,我竟然流出了眼泪。我没想到她会问我这样一个酸楚的问题。我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回答。最后欲将离去的时候,我说你想我是我便是如果你不想我是我便不是。答完,我转身走了。
日子在那一天里悄悄改变。
心情不好,连文字也不能流出我的心田。我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向上帝借用两天,而傻傻地借了三天。
三天。三天里有些什么?什么都没有,只有空白。
脑子空白。文字空白。思想空白。一切都是空白。
一个人站在空白的大地上,默默地流着泪。
一个人独自想着梦儿的笑容在梦里飞翔,在上帝借给我的第三里。
结束了
结束了。
三天结束了。我该向上帝归还他借给我的这么短短的三天,上帝没有微笑,面无表情地默默地不停地流着泪。
我转过头去,看见梦儿也不那里流泪。
于是,我也悄悄地流下泪来。
第六节 如此活着
    人生下来以后,他就是活生生的人了。我也一样,一天又一天不停地过着属于自己的生活。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他可以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做许多对自己有用的事情;他也可以整天无所事是地阔步向前走,但最后此人肯定不会有什么辉煌的业绩,因为他不曾努力过。
我想我还是努力了,但我还是没有成功,我仍离那个梦想之地遥之甚远。也许有一天,我会迈向那个边缘,但那只是边缘而已。
读书成了我活下去的第一步。从小我便开始上学,上学的目的便是为了将来自己有出息。我每天都背着那个陈旧不堪的黄色小书包,来回穿走在那条林荫小道上,小路很窄,所以我只能缓缓前行;小路曲折,所以我每次都走得那么辛苦。就这样,不管是烈日炎炎的夏日,还是寒风透骨的冬天,我总朝着那个方向——学校,艰难地迈着每一步。从那一刻起,我便知道读书是我唯一的出路。当然这话不止是我一个人话的,妈妈也常在我的面前提起。
为了读书,我努力地将自己封闭在书中,我总以为书才是学生最好的朋友。那时候课本上的东西我已记不太清楚了,但有名话我却没有忘记——一本好书,胜过任何珠宝。是的,好书总要被人记着。我那时候就是这么想的,我要读书,而且要把书读好,让别人知道读书对于我并不是一件难事。这就像一个人刚刚喜欢上了一个什么东西,不管别人怎么自待,想要的最终还是会成为自己所有。虽然那个时候的我常常被人称为“书呆”,我也未曾后悔过,因为我知道自己心中有个信念——书,我会读好的,我不怕你。后来,自己渐渐习惯了这种感觉,所以即使我常常独自行走于回家的路上,心中也不会感到一丝丝寂寞,我知道书本就在自己身边。
我慢慢在书中长大,世间的一些东西我也懂了不少。记得有一次,我从中学回来时遇上了一件很令人憎恶的事。一位细腻白嫩的年轻姑娘正用难以入耳的脏话骂着一个老人。那老人只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她,一句话也没有吭。他似乎在寻觅着什么,我想。年轻女人喋喋不休了一阵后,头一甩走了。看起来她比那老头儿还要气愤。我并没有驻足,我也没有权力去干涉那个女人什么,她有她的活法,别人是不可能使彻底改变的。然而,我能肯定那个女人一定没有什么文化修养,书看来还是被她给抛弃了了。有时候真的不屑去看一些无聊的东西,能使自己快乐就够了。当往事被封尘起来,就没有必要再去想了,想了只会使自己痛苦。
幸福与永恒到底谁更重要?我无法回答。我只想使自己拥有一份美好的心情,或许是为了读书,或许上与生命抑或是命运搏斗,到头来一切的一切还是会悄然而去,但我想毕竟自己拥有过那份快乐。
走自己的路,让你们说去吧!
生活是我的。我会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
第七节 夜空下的车灯
    我走在一条幽静的小道上,没有路灯,也没有来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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