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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爵爷 罗莉塔·雀斯-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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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站在旁边的洛斯本一脸不耐,这才回过神来,目光熠亮。“跟车夫说话?”他说。“他们上了驿马车?”
“喔,车上多出空位来了,不是吗?”老板说。“何况他们身上有钱,至少足够他们搭到下一站,盐丘镇。” 
*   *   *   *
盐丘镇距此不到九里,洛斯本决定在白鹿旅舍换马。新换的马匹精力充沛,驿马车可以不到一小时内抵达盐丘,而洛斯本似乎打算以驿马车的速度追赶,蓓雪对此毫无异议。他们越晚找到孩子,蓓雪被良心折磨的时间便越长:要是她懂得善用仅有的积蓄,早一点帮莉薇雇请家教,事情便不会发展到这步田地。
“你很安静,”静默一段时间后,他开口。“希望这样的速度没吓着你。”
刚获得的消息似乎改善了他的心情,蓓雪不再感觉像是坐在即将爆发的火山旁边。“我在想孩子的事,”她说。“我没把莉薇教好,给了她太多自由。”
“我那个世界里,大多数女孩则是拥有太少自由,”他说。“难怪她们后来成为毫无见识的女人。你先前问过,我是否想过要找个朋友当妻子,但我要如何在一群长不大的女人当中找到朋友?”
“我那样批评你的选择并不公平,”她说。“我当时的选择业不是理智思考的结果,而杰克选择我当然也不可能是出自大脑。”
“上流社会的女孩就算有一、两个曾经起过类似的念头,也不可能真的有人胆敢去追求这种‘神圣的使命’”他说。“更不可能有人懂得凭一己之力前往另一个地方。莉薇的勇气至少值得赞赏,而且她还带着瑞麟搭乘驿马车,他这辈子可能不会有这种机会。”
“说得好,想想他可能错过什么,”她说。“现在他可以充分体验搭乘驿马车的乐趣,车子不但超载、肮脏,而且随时可能翻覆,他还得跟一群脏鬼和酒鬼挤在一起。车里和车外一样可怕。车里又挤又颠簸,根本没办法睡。在车外更不可能睡觉,否则会掉到车下。无论同行的乘客是谁,至少有一个会晕车,就连在车外都闻得到那股臭味。还有,千万别忘了其它乘客还会大方地和你分享身上的跳蚤和虱子。”
“瑞麟还年轻,”洛斯本说。“不会在意肮脏或寄生虫,也不会注意到气味。别忘了他跟其它男孩一起住过宿舍,男孩是最恶心的生物。比起我的外甥,令媛更有可能受不了。”
莉薇决不是世界上最娇弱的女孩,蓓雪想。而且留在驿马车上总比深夜在路上徘徊安全。无论如何,时间不断流逝,她和洛斯本也离伦敦越来越远。
“我原本以为现在我们早该找到他们回去了。”她说。
“我也是。”他说。
“现在是凌晨,他们没有钱,不可能走太远,”洛斯本说。“令媛会再找个旅舍老板诉说家中的辛酸血泪史,并在仆人房或火炉旁找到地方睡。如果碰上铁石心肠的旅舍老板,她会把同样的伎俩用在马夫身上,然后那两个逃家的孩子会在干草堆里被逮个正着。”
他顿了一下,又说:“听到他们上了至少比较安全的驿马车,我才恍然发觉我把瑞麟当成了无助的婴儿在担心。事实刚好相反,他是个早熟的孩子,男孩向来精力旺盛。我提醒自己他已经十三岁,是个聪明又好奇的孩子,而且从来不曾真的出外冒险。”
“你有吗?”她问。“在小时候?”
话刚出口,蓓雪立刻希望收回。她真希望她可以不要这么喜欢挖人隐私。
他半晌没有回应,而她希望他能找到委婉的方式,将话题导向比较不私人的层面。
“我有过许多次大冒险,”洛斯本说。“小时候我一有机会就逃家。”
她倏地转过头,瞪视他完美的五官。“开玩笑,”她说。“身为伯爵的长子,你有什么理由逃家?又怎么可能逃得掉?”
“如果很容易,又何必逃?”他说。“但我喜欢捉弄大人。每当我觉得无聊或生气,或……哈,不想当个模范儿童时,我就逃家。有一次我失踪了整整三天。”
蓓雪可以轻易想象出他年轻时的模样,一个眼神晶亮的捣蛋鬼。
吸引她的是那双黑眸中的光芒吗?她的心跳开始加速。
“我们不可能花三天还找不到莉薇和瑞麟。”她说。
“那绝对会让事情变得很复杂。”他说。
“复杂?”她说。“那会变成一场灾难。”和他在一起三天……一起交谈,了解更多他的一切……比肩而坐,感觉他身上的温暖和力量……倾听黑暗中的低沉嗓音……凝视他戴着手套的大手。
“我们不能在一起过夜,”她继续说,声音变得尖锐。“我告诉蒲太太要去探望生病的亲戚,而你好心地提议送我去,我可能很晚回家。”
“无论如何,天亮前我们都回不去,”他说。“我们需要不在场证明。你在几个星期前告诉过我,你出身源远流长的片子家族。我必须承认你的确精于此道。我注意到你对白鹿旅舍的老板谎称我们是兄妹时,连气都没喘一下,差点连我都相信了。”他转过头,迎上她的视线。“差一点。”
微扬的嘴角算不上微笑,可以是各种意思:有趣、嘲弄、讽刺、纵容,但她在他的声音里听见笑意,宛如黑夜中的耳语,滑下颈背,窜过脊椎。
“我只能说出第一个闪过脑海的借口。”她说。
“你肯定想得出同样简单而具有说服力的理由来解释迟归,”他说。“啊,前面就是寇淹桥了。”
她望向前方。他的视力比她好,她只看到一片模糊的黑暗。
“寇淹溪的鸵鸟旅舍有个可怕的故事,”他说。“你听过吗?”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她说。
“喔,那相当有名,”他说。“很久很久以前,这家旅舍当时叫‘好客旅舍’,时常有来往于巴斯、雷丁和伦敦的商人在此投宿,奇怪的是,前后有六十名商人进入旅舍后便再也不曾出来,随身的货品也一起消失。你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有关当局应该会起疑,可惜没有。后来,有天晚上,某个名叫寇汤姆的富有商人在这里过夜,他常常在这里投宿,但从未发生意外,直到有一次。然而,和其它人不同,他并未从此失踪。几天后,他煮熟的尸体漂浮在河上。”
“煮熟?”蓓雪问。“你是认真的吗?”
“你知道以前坏人的头会被挂在矛尖上,示众警世吗?”他说。“不过你一定不知道那些头颅会先煮熟,避免太快腐烂。”
“真恶心。”她说。
“现在的埃及人仍然有这种习俗,”他说。“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今年夏天,埃及的巴夏穆罕默德阿里派人送给我父亲一颗盛在篮子里的头颅,据说是谋害我弟弟鲁博的凶手。结果,总是不按牌理出牌的鲁博,在头颅送达不久,便生龙活虎地现身了。”
“你家里的怪事还真多,”她说。“你没说你曾剥鲁博的头皮,他是另一个金色小天使吗?”
“老天,才不,”他说。“远看的话,很多人会把我们俩搞混。”
在她提出更多不合宜的问题前,他说:“说回寇汤姆。警方终于开始搜查‘好客旅舍’,结果发现其中一张床的机关直接通往滚烫的锅。只要按下机关,床板就会倾斜,而上面的旅客便直接滑进锅里。”
“他们把人活活煮死?”
“正是,”洛斯本说。“我猜旅馆的老板夫妇一定先将旅客灌醉,让他们连呼救都来不及。”
“简直骇人听闻。”她说。
“人们可以做出各种残忍的行径,”他说。“只为了某些荒谬的原因,甚至毫无原因。然而,在这个故事里,正以赢得了胜利。老板和妻子被逮捕之后起诉,判决有罪,处以吊刑和五马分尸。从此以后,人们变成糊这里为‘寇汤姆淹死的溪’。”
他们通过桥梁,进入寇淹溪的狭窄街道,略过两家已打烊的旅舍,名字分别为常见的白鹿和乔治,不远处便是著名的鸵鸟旅社,窗口透出同名的灯火,风中传来醉汉阵阵的笑声。
车子驶进门口,旅社的门突然打开,三个男人蹒跚踏出门外。第一个男人直接走到马车前方,笔直倒下。洛斯本灵巧地煞住马车。
“你驾车不看路吗?”第二个男人摇摇晃晃地走向朋友。“天杀的,你差点压死他,你这蠢蛋。”
第三个男人在马车前晃了一下,抓住靠外马匹的辔头。“别担心,”他说。“他们跑不掉了。”
“两匹马都在我的控制之下,”洛斯本不慌不忙地说。“你们的最好带朋友离开马路。”
第三个男人友善地邀请洛斯本进行某些不可能做到的动作。
第二个男人比较排得上用场。他拉起不太清醒的同伴,扶他走到路旁,让他坐在旅社前方的长凳上。
同时,第三个男人无视马匹的躁动,继续拉着辔头,一边数落洛斯本的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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