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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幻情-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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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以前、她或许会嘲笑一个女孩,为了一个英俊浪子而陷入单相思的苦境中,但她现在学乖了,绝不会有这种想法。她觉得自己实在笨得可以,但再懊恼也是徒然。对她而言,爱只意味着婚姻,但他显然认为,爱对他只有相反的意义与价值。
吃过那顿吉卜赛式的晚餐后,她在炉火前静静的坐了好久,心底依旧非常苦恼。她不知道自己后来是怎么闭上眼睛的,等到她再度睁开眼,夜已非常深。炉火很小,她身上盖了两条温暖,没有味道的马用毯子,脸颊下垫着一件上好的羊毛衣服。
慵懒的撑起手肘,她发现那是蓝大卫的外套,旦得非常平整。在清醒的一瞬间,她还以为自己是睡在海滨山家中,与妹妹蜜拉共用的床上;但她睡得迷迷糊糊的脑子,立刻记起一切她不愿面对的现实。躺在她脚跟熟睡的那只小母羊,发出一阵鼾声。
她本能的坐起来,寻找蓝爵士。只见他站在窗口,一只弯曲的手优雅的倚在窗架上,另一只手则放在他的臀部上。他的站姿非常悠哉,因此她根木没想到,为了她的安全,他整夜末眠,替她站岗。蓝大卫之所以这么谨慎,主要是因为这种被遗弃的殷墟,经常成为流浪汉暂时的栖身之所。有的流浪汉仅仅是无业游民,本性善良诚实,不会作恶;但有的则无恶不作,被人追得走头无路,才躲到这种地方来。
或许是他敏锐的第六感告诉他,她在后面注视他,也可能是他想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惊醒了她。他走过来,在她身边蹲下。有根眼睫毛掉在她的脸颊上,他用一只手指温柔的刷掉它。隔了一会儿,他说:
‘你刚刚叫我大卫。’
‘我──有吗?’
‘是的。’炉里的柴火劈哩拍啦的燃烧着,当一根子木柴被烧透了一半,仆倒在一堆火红的木炭中,壁炉里舞起橘红、青白的火焰。他转过脸去看着炉火,火光反映出他脸颊额骨下凹陷的的部份。‘你有没有好好注视过炉火,辨认它显示出来的形状?’
‘有啊!’她的声音还是充满了睡意。‘不过,我在这方面不太灵光。我每次所看到的都是城堡与中国的龙。’
‘你必须专心,才看得出来。看那里──在角落里。’──他稍微倾向前,指示她目光应该注视的方向──‘有一只狗。它还带着一个包袱。头上戴顶帽子。兰丝,再睡一会儿。’
她睡意朦胧的笑了起来,当他扶着她躺下,她没有抗议。‘在我看起来,倒像是座城堡。’
当他走回窗户前,她说:‘你不觉得我们该去找间小客栈吗?’
‘外面还在下雨。’
‘如果它再连下四十天,四十夜?’她迷迷糊糊的问着。
‘那我们就会对着马铃薯反胃。’
室内沉寂了好长一段时间。就在他以为她睡着了的时候,她说道:‘可怜的西风船长。他一定会为了他的汽球难过死了。’
‘他会为了我们还活着而庆幸不已。’
她将身体卷缩在毯子下面。‘你大概不知道我今天晚上木来想去那里?告诉你,是方冷白家。’
‘你是不是想通知领班白嬷嬷送你去?’
‘我想借用雷礼仕的铁钩,翻墙进去。’她的声音很微弱。
‘我的老天,礼仕知道这件事吗?’
‘不知道。’
‘或许──那天──你要把一切的原委解释给我听。’
‘或许...那天...’她的声音愈来愈小,终于消失,由她平稳的呼吸声,他可以判断她已经睡着了,但他在她身边呆了许久,才回到窗前站着。
温柔的夜色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现实的清晨。兰丝被窗外晦暗的晨雾中所传来的乌鸦啼声吵醒。只见蓝大卫坐在她身边,双腿交盘,像个学生一样。他利用在墙角找到的一把小刀,替她削了个苹果,递给她。
一夜末眠,并没有在他身上显出什么疲劳的痕迹。他的下颚冒出淡淡的金色胡须,身上的衣服和她一样,因前一天的经历而显得凌乱、不整。平常除非打扮整齐,否则她不习惯和他见面,如今他们仪容不整的相向,益发使她意识到:昨天晚上他们之经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他对她提出一连串建议,指出他们应该去找间客栈,设法回到伦敦。她毫不反驳的一一同意,这对她而言,倒是相当不寻常的事。以往,她对他总是表现出牧师女儿奇特的独立态度,不过,他还是和过去一样,以有趣的宽容态度,接纳了此刻她所表现出来的窘迫、不安。
在马房旁边的院子里,一顶废弃了的凉篷下,有口破败的井。蓝大卫用一只漏水的木桶,装了水给兰丝洗洗。接着那两只羊像去远足的孩子,跟在他们身后,沿子石子路,踏上旅途。当兰丝悲伤的指指挂在树上飘动的一片蓝丝布,蓝大卫笑笑,耸耸肩。
由于多年未经使用,这条乡村大道愈来愈窄,变成一条两旁有湖沟的石子小径;湖里流着污水,以及从新近犁过的田里所流来的土块。远处针叶林里传来风的叹息,在它的吹拂下,风车缓缓转动着,高及膝盖的灌木篱墙,如波浪般的起伏,初开的幼菊和黄色的金凤花,夹杂在灌木丛中,不断的向他们点头致意。乡野的空气中,洋溢着紫罗兰的芳香,和淋过雨水的青草味。
最近的村庄,离那栋庄园有四哩路。出发没多久,兰丝就放弃了她的裙摆,任它拖在泥巴路上行走。当她们远远看见第一栋茅草屋出现时,兰丝为了使自己显得庄重些,赶紧把凌乱的卷发塞进被雨淋坏了的帽子里,用力拍掉沾在斗篷上的泥巴和折痕,其实这一切努力都是白费的,蓝大卫隐含着怜悯,带笑的看着她,另外,一只肥胖的黑猪也跑到路旁一片芜青旱田里,盯住她不放。
当他们抵达一间窗枱上种有郁金香的小客栈前,蓝大卫说:
‘待会儿,最好让我来说话。’话才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犯了大错。果真不错,兰丝转过脚跟,面对着他。
‘你来说话。’
‘我们的故事有些实在离谱,所以我想编个比较让人容易接受的...’
‘你是说──’兰丝自离开马房后,灰褐色的大眼初次闪着怒火。‘你──你打算偏一套谎言?蓝爵士,我认为不论在任何一种状况下,说谎都是很可恶的行为。’
‘在任何状况下?’他很不明智的接下去。‘白小姐?’
当她记起自己曾经说过无数次谎后,她窘迫的羞红了脸,她恼羞成怒的大声质问蓝大卫:为何他老喜欢强调她矛盾的行为,羞辱她,而他自己又不是十分完美?说完,她大跨步走进客栈,蓝大卫以悠闲的步伐跟在她身后进去。
通常,在这么早的时刻,客栈温暖的酒吧里总是冷清的;但欧迪汉先生得奖的那匹雌马昨晚生了一只精壮的小马,他的一群朋友都聚集在这儿,替他庆祝,他们准备喝杯麦酒,再下田上工去。
这家客栈的主人是一位马森先生,他所谓的恰当与否的,完全凭他那胖大肚皮的喜好。当兰丝进门后,他们豪放的庆祝受到干扰,使他相当懊恼。他们的会面从一开始便不太顺利。兰丝才进门,那两只羊便跟随其后,精力充足的冲进客栈里跳跃胡闹;它们沾满泥巴的蹄子踏脏了刷洗得干干净净的地板,店主人好不容易才抓住它们,把它们扔出去。
当她向店主自我介绍她是艾兰丝小姐时,那家伙居然鄙夷的说:他没听清楚。接着兰丝告诉他她是从坠落的汽球里逃出来的,在他逼供似的审问下,她承认昨天晚上她在雷莱伯爵的庄园里过夜,刚从那里过来。显然,她这番解释并没有得到那些敌视、窃笑的观众们的同情。
在这个同时,蓝大卫以轻松的姿势靠在门栏上,讽刺的笑着。店主人转向他,责问道:
‘呵!我们来听听这位小姐的先生怎么说?’
蓝大卫机灵的转转眼珠,瞥她一眼,说道:‘我认为在任何状况下说谎都是很可恶的。因此我告诉你们,我不是这位小姐的先生。’
话一说完,他们立刻被逐出这间屋子。
下一间客栈座落在三哩外的一个十字路口,他们沿着这条路,又走了好大一段肮脏的泥路才抵达那儿。这一回,兰丝学乖了,她勉强自己僵硬的闭住嘴巴,听蓝大卫向店主太太介绍她是他的新娘。蓝大卫并且编了个故事,告诉店主太太说他们在路上遭到抢劫,不但钱及行李全部被劫,连新娘的结婚戒指都被夺去!由于他说得活灵活现的,因此当他说完后,连兰丝自己都差点信以为真。她嘟哝道:
‘难怪你会杜撰剧本。’
‘你说什么?’店主太太以一种和蔼的态度,看着这位害羞的新娘,问道。
蓝大卫故意用一种既窘迫又男人气概的神色,看兰丝一眼,然后弯下腰,在店主太太耳边低说了一句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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