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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与两个男人的宿命纠葛:色蔷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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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太愚笨还是太渴望一点温暖?
“过来吧?”
“不去,我不喜欢小眼睛。”我斩钉截铁地拒绝。
“哎呀,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死脑筋?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眼睛小点有什么关系嘛?”
“有什么关系?眼小如豆,像个瞎子似的,你愿意一辈子对住一个瞎子吗?”
“喂,什么瞎子,你讲话怎么这么刻薄?”文美有点气起来。
我不响,沉默了一下,执拗地重申:“反正我不喜欢小眼睛,反正我今天不去。”
“那你是一点不给我面子,也不给我妈面子了?家里做了那么多菜。”
“你家里做了那么多菜,又不是特地为我一个人做的,再说,你事先又没跟我说起,我今天晚上还有事。”
“有什么事?”
“我晚上有约会。”
“你开始不是还答应了来的吗?”
“开始我忘记了,现在想起来了。”
“喂,你怎么这副腔调啦?”
“我哪副腔调啦?”
文美不响,像似忍了一会,忽然劈头盖脸地发作道:“哎,陈蔷薇,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有点越来越怪了?我妈还不是看你没爹没娘的,一个人在上海,二十四岁了,也不小了,想帮你介绍一个上海人,如果能谈成了结婚,你在上海也有个依靠,可是你这个人怎么有点不识好歹的啦?”
我一怔,脸颊倏地烧烫起来(没想到她会当真拉下脸来数落我),当下,我血流加速、呼吸急促起来,咽了咽喉,我淡淡地说:“上海人也不过两条胳膊两条腿,我没觉得他们有什么好稀罕的,谢谢你跟你妈的好心,我现在还要赶工,改日有空一起吃饭,白白——”说完,“嗒”一下,我自顾搁掉了电话,动作不重,但亦不轻。

第一章 初相遇(3)

然后,我拔了电话线,继续埋头画卡。
屋子里很寂静,很寂静很寂静,一抹冬天的斜阳透过落地长窗门淡淡地照进客厅(也是卧室),落在桌脚的桃木地板上,很薄的一摊阳光,搅散了的鸡蛋黄似的油润的一片,清冷的空气,淡淡的咖啡香,身后仿佛传来隐约的“吧……吧……”声,脆弱间断,微不可闻,我不由地怔了怔,抬了一抬头,可是,那泡声又倏地消失了。
纵是一条小小的金鱼,死后亦是有灵魂的吧?可是,小玉,它想对我说什么?——是不是我刚才不应该对文美那么凶?
或许我是应该迁就一点文美才对,前后左右总共才这么一个老乡女友,可是,文美她说话也太伤人了,我陈蔷薇是没爹没娘背井离乡无依无靠,但是我不偷不盗,不跟她许文美打抽丰,我靠两只手、一枝铅笔养活我自己,她凭什么坐在家里理直气壮地可怜我、教训(侮辱)我,凭什么?就因为她妈尚活着(有妈的孩子是块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况且,我才二十四,可是听她那口气,好像我已经人老珠黄到要沿街兜售了似的。
“给你介绍一个上海人”,听听,多恩典的口气,好像我多么稀罕嫁上海人似的,上海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她妈的姑妈的侄孙子眼睛小得像个瞎子且先不论,若真有她说的那么家底殷实,怎么三十岁了还打着光棍一房老婆没混着?
再说,以文美妈的铁算盘功夫,真是什么香饽饽,现成的远亲戚,还不早就张罗着她自己的女儿捷足先登了,肥水还能轮到外人田。
说千道万,文美自己嫁的亦是一个外地人,一个质检公司的小职员,还能奢望她们母女给牵引出什么精英俊杰?退一步想,就算(万一)阴差阳错地被她们点对了鸳鸯谱,嫁了个上海人,衣食无忧,可是,一辈子有两个相熟的恩人在旁边时刻提醒着你的幸福(文美妈又那么聒噪),不累死才怪。
文美说我怪,我怪吗?或许我只是有点叛逆罢了,如果我叛逆,也是因为我的成长环境缺乏爱(大量的爱),我又何罪之有?
我暗暗叹了一口气,啜了一口咖啡,复又开始埋头画卡,画完一只哪吒脚下的风火轮,笔芯尽了,灌入一把HB3,再埋头继续画。
厌倦归厌倦,可是,也只有铅笔握在手里的时候,我才觉得有点着落,这两年在上海,我全部的安全感,就靠这份鸡肋工了。
画到中午,我才站起来,伸伸胳膊扭扭腰肢,冰箱里的剩菜拿出来,煮了一碗杂烩汤面,算是寿面。
吃过面,午睡了一会,爬起来,接着画卡,画了一会,抬头,看看外面的天光,想了想,我决定去静安公园一趟,那里有一片池塘,可以将小玉葬到池塘里。
于是,我站起来,穿上冬大衣,戴好毛线手套,用一只保鲜袋装好小玉,出了家门。
我的“家”,是租来的一间窄房,一室户,月租1200块,是典型的上海老弄堂房子,一道陡峭的木楼梯曲曲弯弯地一路绕上去,地道战似的藏着几十户人家,楼梯间挨挨挤挤充塞满了经年的蜘蛛网旧物(没用,但就是死也舍不得扔),很腌脏,可是没办法,静安寺这种闹市区,稍微“高尚”点的住宅区,一间独门独户的小室户最便宜亦要一千五六,除了那些有钱人的情妇、夜总会的K姐、特别有本事的女强人,普通女孩子一般是住不起的,白领(现在但凡能在大厦的某层某角落占有一桌一椅的,都算白领,中国的白领,根本就似一个笑话)也住不起,我自己在别人眼里何尝不亦是一个白领,我就住不起。
冬天的午后,狭而长的弄堂显得异样的空旷与冷清,走到一半,忽然看见十七号楼栋的山墙边不知谁放了一只小煤球炉子在那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浓白的烟,冷寂的空气中惟一的一点活的温暖的东西。
出了弄堂,沿着愚园路往百乐门方向走,经过花店时,我犹豫了一下,拐进去,挑了一束粉红色的玫瑰送给自己,二十四枝,全是花苞,回家可以插上一个礼拜。
公园里居然人不少,晒太阳的、散步的、下棋的、谈恋爱的,大道上的长木椅子皆被占满了,我一手抱花,一手提着小玉,径直来到公园西角深处的一片池塘,池水很清(但是也并未清澈到一望见底),池上有一道之字形的曲木桥,我立在木桥的中央,扯了一朵玫瑰,将花瓣揉碎,然后将小玉与花瓣一起倒入池水,小玉很快即沉入水底不见了踪影,玫瑰花的碎瓣却呈一朵云似的(心形的一朵云),沉默地浮在水面上。
我在曲木桥上默默地立了一会,直到那片粉红色的玫瑰云随着涟漪一点点地漾开,终至支离破碎,我才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开。
抬头看看天,天是那种很干净的淡蓝色,典型的晴冬的天,天高树远,天地间有一种朗朗乾坤的明净气,然而也只似日薄西山的明净,因为太阳即要下山了,太阳一下去,一天就没了。

第一章 初相遇(4)

想起自己还有三十张卡没画,我拉一拉脖子里的围巾,竖一竖大衣领子,朝着公园的大门走去。
我是走出公园大门的大铁门后,才感觉到仿佛有人跟在自己后头的,一回头,是一个高大的头戴棒球帽的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看见我回头看他,他看看我,嘴角牵了牵,露出一点淡笑想搭讪的意思,然而我只是冷漠地匆匆瞥了他一眼,便掉过头,疾步朝前走开了。
好像有脚步声跟了上来,稳重而坚定的男人的脚步声(听得出穿的是质地厚重结实的运动型皮鞋),几乎似亦步亦趋的,我忍不住心里拎了一拎,可是马路是大家的,我总不能无缘无故先发制人地停下来质问他:喂,先生,你干吗跟在我后面?
走出去五六十米,红灯,我止住步,身后的脚步声亦停下来,跟着,他开了口,“嘿,你好——”是一把温和的厚重低沉的男声。
我再次掉过头,看了看他,他穿着质地优良的黑色皮夹克,脖子里系着的丝围巾只在喉结处微微露出酡红暗花的一块来,咖啡色略宽松的休闲裤,头上的棒球帽与夹克一样的黑色,一只手闲闲地插在裤子口袋里,一只手搁在腰上(因为胳膊底下夹着一个黑色的小公文包),穿的倒似正正经经的,看上去似乎挺儒雅深沉的,不大像不上等的男人。
他看见我看他,马上冲我温和地笑了笑,招呼道:“你好。”
我漠然地瞄了他一眼,“对不起,我不认识你。”我说,声音很冷漠,然后我掉过头,看着马路对面的红灯。
他似乎并不介意,往前趋近了一步,“我刚才在公园里就看见你了,你站在桥上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其实我今天心里也有心事,以前我跟我前妻经常来这个公园散步,以前的静安公园不是现在这样的,以前还收门票,一次五毛钱,你知道吗?我刚才一眼就瞅见你了,因为你跟我前妻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像,连背影都像,不信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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