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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艳情-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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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达不到高潮怎么办?”
“你就别管我了。”
“不!我袁磊总喜欢让心爱的女人达到高潮。”说完袁磊让丽娜伏好,然后一翻身压在她背上。左手揉弄着她的乳头,右手刺激着她的阴蒂,还侧着脸儿与同样侧着脸儿的她热烈亲吻……
渐渐地丽娜下面湿润了,袁磊顺利持入。手儿口儿非但不停,还双股夹紧她的双股,时轻时重时缓时急地蠢动……丽娜抓紧咬紧被子,力求不出一丝声息。天大地大阒然无音,只有繁星似锦的银河在哗哗流淌……
一次完美的高潮降临了,在这海拔几千米的藏北高原上!
第二天人们伴着红彤彤的太阳出发了。几十辆车子,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称得上浩浩荡荡!然而路太坏了,沟壑纵横、崎岖坎坷,车行在上面像跳摇摆舞一样。只有行在这上面,你才能知道什么是探险,什么是疯狂。如果这样的路都能征服,都能涉过。那么,你将充满自信,骄傲自豪——从此之后,天下再没有难行路了!
一路上见到不少码尼堆,用大大小小的石头有条不紊地堆放着,有的垒得像宝塔一样。一条条各色各样的幡儿,在它周围上下随风飘扬……不用说,这是那些信奉佛教的人用虔诚的心一块一块堆积而成的。信仰可真厉害!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力量,在这严酷荒凉的无人区,竟也能展露出生命的印迹!
袁磊不信鬼神不信宗教,他没有任何信仰。在他看来,信神不如求已,任何信仰都是那么的幼稚可笑!——没有任何崇拜,没有任何信仰,无拘无束,相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才是与天地共行,与日月同舟!好好的人,为什么非要做那些虚无缥渺的东西的奴隶呢?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灵的话,那么袁磊也可自称佛祖或上帝。估计上帝和佛祖长得也就是他这么个样子。正如一句戏言:如果牛也有宗教的话,那么牛的宗教一定也是牛!
当然了!自己不信神不能要求别人不信神,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要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袁磊还是懂的。所以袁磊三缄其口,面沉若水。
天黑前抵达措勤市。市?!天哪!不可思议,这也能算做市?几条街道,几十间平房,冷冷清清,像在另一个世界一样。然而麻雀虽小,五藏俱全,党政机构似乎一个也不少。
一家人找了一家旅馆,照例美餐一顿,然后洗洗脸洗洗脚睡觉,又是一夜平安无事。清晨起床一家人吃了早餐,继承北进了。
下一站准备到达改则市。从地图上看,措勤市离改则市不到三百公里。据以往经验,至少得走两天,结果第三天下午四五点钟才到达改则市。
改则市同措勤市简直一母所生,也是小得可怜,同内地的某些乡镇差不多。但无论如何,有旅馆、有饭店,还有小商场……一路上奔波劳顿,美餐一顿往床上一躺就步入梦乡……
第二天吃过早餐继续前行,不过此时已不是住北,而是往西。从地图上看,改则市离革吉市385公里。其间要经过物玛、盐湖、巴措、雄巴、邦巴五个不是镇就是县的地方。感觉比初涉藏北路时县、镇要稠密一些。一旦到了革吉,就离阿里的首府噶尔不远了,到那时就可以重返219国道,一路北下出了西藏直扑新疆喀什了。
向西行呀行呀,不知不觉到了中午时分,远远地望见黛青色的山脚下,有一条绿线。
袁磊骑着摩托车,一马当先地向那条绿线驶去。那条绿线往后退着,逐渐加宽,竟然是一片草原!
只见那密密层层的柔嫩小草,平展的延伸着。那星星点点的帐篷,在这绿的海洋中,好似含羞的少女,用那袅袅的的轻烟遮住自己。啊!藏北草原到了,像传说中的七彩光一样,没有刮风,没有下雨,没有打雷,没有闪电,没有任何预兆就突然出现在你的眼前,与你不期而遇了!
初春的草原是温柔的。在明朗的阳光下,绿耸耸的草地闪烁着迷人的色彩。那绿是厚实的,平整的,像毛毯一样。最引人注目的是那雪白的羊群,羊儿在牧羊姑娘轻轻的歌声中,静静地吃着嫩草。放牧的藏族小伙子,骑在高大的马背上,奔跑着,玩耍着,说笑着……
绿色是大自然的生命,在这绿的生命中点缀着一些五彩的星星般的花儿,在风中像是许多花蝴蝶在草地上飞舞。远处一条小河像一条银带,驶近了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就如河面铺着一层碎金。酥油茶、青稞酒和牛羊肉飘散着香味,为藏北草原增添了一种诱人的气息。啊!藏北草原这般美呀!令人心旷神怡。
袁磊放慢速度,往后看看,老丈人开着越野车,丽娜坐在副架驶员席上,丈母娘坐在后面。扎西与银娜两口子开着大货车,跟在后面。
扎西车上的喇叭悠扬地响了两三声,老丈人的喇叭也响了一声。这是他们的“声讯联系”:一声直行,二声左拐、三声右拐,四声回头。现在不论是向左还是向右,都会进入牧民的生活中。
那些牧民见有人来了,老远就迎上来,手里捧着洁白的哈达。
袁磊一家人将车停在四周的帐篷中,下了车,向中间的那位老藏民走去。老人向他们一一献上了哈达,就邀请他们一块儿吃牛羊肉喝青稞酒。
袁磊一家人也不客气,吃着烤肉,喝点青稞酒。因为吃过饭还要开车赶路,所以袁磊、扎西和老丈人,只是象征性地喝了一点点酒,就婉言拒绝藏民的好意,再也不喝了。别看一家人都能喝酒,但开车可不是闹着玩上,何况是行在这险处丛生的藏北高原上。
出人意料,这遥远的如同与世隔绝的藏北高原上,居然缓缓驶来一辆豪华大巴,如同现代文明误入原始部落。一群面皮白净的汉人下了车嘻嘻哈哈而来,衣帽鲜明。手上戴着金戒指,耳朵上坠着金耳环,沉甸甸的。一开口他们竟说是来旅游的。乖乖!来到这个地方,穿越死亡之域旅行,真有他们的!真不知他们是不是有钱烧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这样做合情合理,一点儿也不疯狂。想想看吧,你能到深圳旅游,你能到香港旅游,甚至你还能到夏威夷旅游,那有什么了不起!只不过你有钱罢了,有钱谁不能旅洲?但是跋涉藏北,摸着死神的胡子穿越生命禁区,那情形就不一样了……不说别人,单说袁磊一家人,不就是好好的国道不走,偏偏选择这条最危险的路吗?人都有一种潜在的自然本性,那就是征服艰难险阻、征服恐惧和最危险的事情,用事实证明自己是一位无往而不胜的真正勇士,一位顶天立地的盖世英雄!哪怕失败了,葬身于荒凉的无人区中,也无怨无悔,坚韧不拔如唐僧取经。当然,唐僧取经比起袁磊来,真是鸡毛蒜皮的区区小事,不屑一提了。唐僧只要走完十万八千里,到达西天极乐世界,把经取回来,就算功德圆满了。但是袁磊呢,他住哪儿去?他要行多少路?因此在世人眼里唐僧的坚韧不拔登峰造极,但在袁磊眼里都不正眼瞧他,对他十万八千个看不起!有理想有目标,西天极乐世界就有那儿等着,换了谁还不都是唱着歌儿飞奔那里。
那些来到这儿就以为自己是女英雄或是女神的女士们叽叽喳喳,那些大腹便便的家伙们更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似乎比英雄还英雄。
袁磊一家人吃过饭,向热情好客的藏民道了谢,送给他们一些从拉萨市带来的小礼物。便告辞欲起程。谁想到一位来旅游的大胖子和两位小干巴个子的男人酒后无德,不知是喝醉了,还是借酒发疯,缠着丽娜两姐妹不让走。一位还冒冒失失地赶上来拉金娜的手,被金娜一记耳光狠狠地扇在脸上。
那家伙一愣,上来要抓金娜。袁磊一看不好,冲上前一拳砸在他眼睛上。他惨叫一声,双手捂眼歪倒,估计眼眶被打裂了。另外一名瘦子来打袁磊,袁磊一不躲二不闪,皮靴直管住他胸口踹,拳头直管往他脸上砸。那家伙连连后退。不想大胖子从旁边一把搂住袁磊。那个家伙想趁机扑上来,金娜和银娜和他撕打在一起。
袁磊从大胖子怀里使劲往外挣,但他死死搂住袁磊不放,想把他压倒在地。袁磊可不能倒地,被他一压就起不来了,便狠命甩身,挣脱右臂,一哈腰从皮靴里抽出柳叶尖刀,径直往他肚子上戳去。大胖子惊乎一声,住外一闪,柳叶尖刀从腰侧没入衣服里,大胖子惨叫一声,转身撒腿就跑。袁磊一看,刀一侧鲜血淋淋,估计给他划了个不小的口子。
那个瘦子和丽娜姐妹还在撕打。那个倒地的也起来了。袁磊举着血淋淋的柳叶尖刀住前一冲,同丽娜姐妹撕打的那个瘦子转身撒腿就跑,但他哪能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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