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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狗尾巴草的浪漫-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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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仰着城楼,加林城三个大字,苍劲、质朴,受着年月的洗礼依然熠熠生辉,仿佛犹记得当日建城之时的荣光。龙阳俯瞰向下,光线打在他的侧脸之上,有些晦涩不清,仿若翱翔于空的雄鹰,睁开了阴厉的眼,尖锐的爪。
一声鹰鸣,“城主勾结叛贼,意图危害我加林一城,现废除城主之位,系数捉拿叛贼,按罪当斩,三日后施行!”腾空而下,鹰爪染红了兔颈。黑羽所掩盖的罪名,已无需撇清。
‘年轻的生命总觉得时光易逝,来不及显示自己,便早早地登上剧场,自以为是主角,谢幕之时才发现,不过是挡在猪脚前的炮灰,小小龙套而已。好比那姑娘,年轻的时候多是美人如玉,时至中年,仍是蒲柳之姿的少之又少。有韵味的女人就像那醇香的酒,醇厚的茶,需要沉淀,沉淀得越久越是醉人…’那人坐在窗前,端着盏茶,幽幽品茗,留得一塘残荷听雨声。
‘志怪有甚好看,听我讲故事吧:很久很久以前,巫婆做了公主的炮灰,王子杀怪闯关,终于抱得美人归,巫婆穿着烙热的铁鞋,拿着被咬了一口发现有虫的红苹果,黯然逍魂…’
‘容嬷嬷戏份重,演技高,是史前绝无仅有的配角,《论容嬷嬷开山之炮灰浅析》便写的是那样一篇名论,其实啊,她不过是暗恋那高高在上的五阿哥罢了,想那小燕子何德何能与之相争,女人的妒火,何其可怖!’
那样的日子,那样的怪谈,清悠而得意,已逝去好远,虽然夫子所言总是莫名,可突然之间,有些…想念啊…
‘“这世上,什么东西都可能突然之间就没有了。比如,某个族群,某些文明,某个王朝,某些传说…但,某个物种,却是永远不会消失,你们看,”波光粼粼的花纹,投影在呆板的浆布上,更显得灵动,一道剪影渐渐划下,花纹仍波澜不惊。那道剪影进了阳光包围中心,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是一只虫,停下了,不动,纹路间多绣了一株含苞待放的花苞。
“洪荒之际,蟑螂早于所有生命诞生。小行星撞击地球之后,称霸天下的恐龙也在一夕之间灭亡,蟑螂依然存在;冰川时代过后,海洋泛滥席卷了全球,地震、火山、洪水,全都华丽丽滴上演了一场,蟑螂依然存在…科学家发现,蟑螂是打不死的,所以蟑螂又名小强…”花苞蓦地绽放,小强张开了金色的翅膀…’
偏头一看,人皆瞠目结舌,活生生见了鬼的样子。我笑笑,“只是有些想念夫子,想念学院,想念病梅馆了。夫子曾言,只有老人才对往事欢喜,我,是不是老了?”
老松立马吐出嘴里嚼着的草截,“呸!要你想,夫子他好得很!你以为他会一个人呆在家里,看你们睡过的**,吃过的碗,坐过的凉亭?放屁,夫子他吃香的,喝辣的,日日去那满花楼**有人陪,胭脂泪喝酒有人请,编排的话剧场场爆满,教出的学生一个比一个听话!哪像你们这些,一个比一个另类,一个比一个操心,一个比一个不听话,气煞我也!”言犹在耳,好似一封封鞭炮轮番轰炸,太过慷慨激昂。
阿菊小心翼翼地靠近他,“老松,那‘该死’之人,关在对面那个牢房,您悠着点,有什么火气朝那发,别拿自己,也别拿我们…开刀啊。”
“不说了,越说老子越生气,”捂着嘴打了个呼,“睡觉睡觉,今日受惊受吓的,早困了。”接着,呼天如雷。
黄卦悠闲自得地荡着腿,朝我努努眼,“游子冶你小子不厚道啊,我等在蛇窟里拔牙,殚精竭虑,惶惶不可终日。你却安安静静地享受那等待遇,还说月下美人,你怎知不是蛇姬所化,惑你性命?那笔帐如何算,你总得给我们个…补偿?”
“睡觉吧你,”荡秋千似的,用头做沙包,结结实实撞着他的头,“若是惑我性命,现在撞着你的是什么。这样悬挂吊着,本就耗费体力,若是再不留点精力,恐真的就出不去了。阿菊,你可准备好另觅佳婿,那就是我最好的补偿。”
“佳婿?”小姑娘已倒在草堆之上,迷迷糊糊地摆摆手,“现成不就有一个,靠不住,靠不住,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等本姑娘睡醒了,啊…睡吧睡吧…”接着,鼾声啸虎。
若说郭璞食言而肥,又没有道理,三条路说罢,他只是略微点了点头,我们便认定他愿同舟共度,该是我们不小心罢。如今,身陷囹圄,不过是他的报复。他布下一场局,我们横插一脚,没扰乱已是万幸,哪里还能想其他。
狱卒用绳子捆住我们倒挂,打了个呵欠,“就这样待着吧,城主大人这几天审审叛贼,你们都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运气好,城主大人或许会放了你们…”
运气好?那我们属于运气不好那一类,小哥,您走好。
“哼,”掂掂手上的纹银,颇为傲娇,“算你们走运!”
想起艾夫子,忍不住叹气,普天之下都是他的徒弟,除了暂时讨巧卖乖哪里还有我们的余地。我有些病痛,沿路以来所受,恐身不能忍,时至今日,唯有尽力隐瞒,就像手臂上那条斑驳的疤痕,用我的解释来说,那就是一道图腾,所幸它四不像,曾被人认做金翅鸟。金翅鸟就金翅鸟啊,运气稍差也算运气好啊。
哈,牢狱牢狱,总有一天我会死在牢里!
白柳街有一翁,穿草鞋,带草笠,披蓑衣,没有人见到过斯翁的真实面目,有传言,见到过他面容之人,隔日发现全已面目全非,做了死人。斯翁常年披着把剑,没有人看到过剑出鞘的样子,有传言,看到过剑出鞘的人全都死在了剑下,做了剑魂。
斯翁常年穿着草鞋,带着草笠,披着蓑衣,带着把剑,每日辰时,都要到白柳街老柳树下的老酒馆老位置喝两杯,没有人敢与他同饮,有传言,妄图挑衅他让位之人,或是强饮之人,不出一刻,系数挂在了老柳树上。他的剑锋太快,没有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招,只看到老柳树上晃荡的尸体,眉心一点红。
斯翁由此声名大噪。有传言,他是江湖十大高手之一,日日等候于此,只为三年后的一次决战。为了保全身家性命,大人警告大人,大人又警告小孩,此人,万不可随便招惹,否则便会迎来杀生之祸,此人心狠手辣,此人便是斯翁,杀手一点红。
又一年,柳絮飘飞。洛丽塔从未见过柳树,站在柳树下面,惊奇万分。树冠顶着一笼枝桠,万条垂下绿丝绦,她也从未听过如此形象,如此美妙的比喻。老酒馆的熟客不客气地对着她指指点点,瞧那一声蛮夷的装束,瞧那小姑娘裸露在外的脚趾,瞧那一脸傻相,瞧瞧……充满了鄙夷,却充斥不进洛丽塔的耳朵。
‘栀子比众木,人间诚未多。于身色有用,与道气伤和。红取风霜实,青看雨露柯。无情移得汝,贵在映江波。’她轻吟着,她欣赏着,她更欣喜着,这不一样的春夏秋冬,她想着,这一切她都将拥有,她高兴极了。栀子花开恰巧开在她头顶,花开的声音,吓了她一大跳,待闻见了花香,瞧见了细腻雪白的花瓣,她又咯吱咯吱地笑。
这笑声吓坏了老酒馆的老客人,老客人筷子落在了地上,花生米从嘴巴里漏了出来,酒也绽了出来,老客人砸砸嘴道,这姑娘怎么一嘴黑,笑起来太吓人啦。的确吓人,斯翁也从草笠中瞧了一眼,是外族人,外族之人,有用草药护齿的习俗。
洛丽塔回瞪了一眼这些臭男人,又故意咧嘴,引人发笑,更多的是双方互相嘲讽。
斯翁在这白柳街等了两年半,还有半年,就到三年之约。他不仅磨练他的刀,更在磨练他的气,磨练他的耐心。他知道,高手过招,往往无招胜有招,只求一击必杀。他是杀手,他更是一个剑客,以剑为生,以剑为荣,剑在人在,剑毁人亡。剑,便是他毕生所求。
银铃之声停在了他的近旁,发丝飞扬在他眼前,素手执起酒杯,一饮而尽。他看见女人坐在了他的对面,满口黑牙。敢坐在他对面的人,都是用勇气的人。而对于有勇气的人,他往往又很敬重,就像对他的剑,他只用有勇气之人的血来饮剑,他也只让有勇气的人看见他的剑,虽然很快就会忘记,可是勇气的确曾经存在。
并且留下了声音,“白柳街第五十三家现有何人居住?”这声音又不同于这女人的面貌,一见便知不是汉人,少见的无礼。他只顾喝酒,他的规矩便是不开口,开口则‘死’。
“你是哑巴么?”相比于汉人说话绕三圈的习惯,她又多了份直接。他的剑在剑鞘里轰鸣,他得死死稳住才能不当场拔剑。他只顾喝酒,他的规矩从未破过例,他的剑也从未让人见过,虽然这是一把绝世好剑。但是,好剑会被争夺,好人会被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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