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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嚎叫-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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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孩都是黑裙红发。我站在路的另一端像个傻子般笨拙地抽烟。抽烟和在路旁看姑娘是我来到燕庄之后仅存的爱好了。
我在那个下午还看见了一个从地上刚爬起来的女人,她肥胖而且丑陋,可她兴奋地向围观的人群大喊大叫说自己遭受了侵犯。我听见身后有个中年男人说:“就她这副德性还有人侵犯?那个罪犯龌龊到什么地步了?”后来才搞清楚是有人骑着摩托车从后面驶来抢走了她脖子上戴的金项链。她哭泣着向我们展示她颈上的伤口,可我对她枯黄肮脏的皮肤根本不感兴趣,她披头散发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棺材的一个女疯子。据说那个女疯子以前是个教师,她丈夫莫名奇妙地失踪不久后的一天,她也就莫名奇妙的疯了。每个星期日中午她就会站在我家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中央引吭高歌,那时我和剑子还小,听她唱歌是我们一个星期中最高兴的时候。如果我十岁的话我就会走到胖女人跟前说出心里话:“活该!谁让你戴着条金链子上街?你要是戴着条到处都是钉子的狗项圈不就平安无事了吗?”
现在我已经失去了这个胆量。
why告诉我的地方像一个垃圾场般使我别扭。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这里,在寻找的过程中我一直在为刚才那个遭到抢劫的女人感到好笑。“没把你人命送掉你就应该他妈的感谢上帝了!”我心中暗想。死去的英雄曾经说过有一次他查车时看到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夺走了一个女孩的包,但摩托车呼啸而过还不到十五米就被一辆横穿马路的大卡车给撞飞了,死去的罪犯竟是一对年轻的情侣。英雄从那女孩没碎的半颗脑袋看出她一定很漂亮。这句话很符合逻辑,港台片里的女黑帮头子个个都美艳绝伦,甚至比她们在现实中担当的明星都漂亮。
现在,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那个鼠标垫就在我的手下面,有时我的手指会和它轻微碰触,我的心情因此会变得好一些。它就像我眼前的空气一样粗糙,但并不坚硬。
我在一家燥热如火炉的小店里买到它时并不像现在这样陈旧而又无精打采,它上面的蝙蝠侠在冲我骄傲地举着拳头,似笑非笑的肌肉后面是黑色天空下泛着血红色灯光的城市。它象征着我的一段生活,它对我有着重大的意义,但这段生活又代表着什么?我又是谁的纪念品?
我拎着装有我的战利品的塑料袋走出了那个散发旧塑料制品特有的臭味的地方。去取钱我就必须坐公共汽车,银行只存在于那些漂亮的角落中,而燕庄离那些地方很远。路边的一块水泥中的草地犹如痰迹般令人恶心而又夺目,这些美丽的土地下面深藏着的东西不是宝藏,而是正发酵成粪便的食物和纵横交错的各种管道。一个身材健壮的外国女孩站在我旁边好奇地望着我,从她雪白的腋下飘溢出来的清香并没有把我从沮丧中拯救上来。
银行对面的楼顶上有个女人要自杀,下面的人们仰望着她发出阵阵惊叹。我知道自己站在他们中间面对着她时是毫无力量的,在她纵身跃下的一瞬间所有人都会疾速闪开,让她摔在地上,全身骨骼破碎的声音一定让人心碎。抢救人员在无数陌生的目光下撕光她的衣服,肉体上覆盖着一层昏暗的光晕。她已经失去了头颅,但我们的目光仍在微笑。
我出了银行,口袋里装着的一千块钱是我仅有的财产了。那个女人还是没有跳下来,她站在我们的上面手舞足蹈。我一直等待着她打出“爱情不死”的条幅,可那个动人的场景仍然没有出现,怕它再也不会出现了。我估计她永远也不会跳下来了。她知道这个城市没有会在天空里飞翔的超人。
我也不会飞翔,我口袋里有一千块钱,但我不想坐在机器里,我决定走回燕庄。我又看见了被人抢走金项链的胖女人,她仍然站在那里对向她微笑的人们一边哭泣一边手舞足蹈,像个疯子一样让人厌恶。可我忽然有些同情她,假若我们的母亲的金项链被人抢走后的样子并不会比她好看多少。
我对疯子再熟悉不过了,我在棺材的时候疯子见多了。

4。报复

后来我还和剑子从疯子中评选出了“四大天王”,他们的症状要远远比别人搞笑。“四大天王”中的老大不像个疯子,她更像一个白痴。她很胖,我估计她足有一百万斤,只有到了夏天她才会出现,躺在墙角从早到晚一动也不动。总有胆大的小学生走过去踢几下她的脑袋,看她是否还活着。这时她就会哭,但从不起来反抗。天王老二是个暴阴狂,每次放学后他就在我们学校门口附近慢条斯理地踱步,然后趁某个漂亮女生不注意时突然跳到她面前露出自己的生殖器,女生们被吓得嚎叫哭泣。他好像从来也没有对女教师来过这一套,所以大
人们谁也不知道这个恶棍的存在。后来竟然只对一个女生脱了半个月的裤子,其男朋友忍无可忍,纠集了一大群男生捉住他对着他的裤裆猛踢了足有五分钟,从此他就永远消失了。剑子说那次他们把他那个地方完全给毁了。天王老三是那个被吓坏了的女生,她并没有成天嘴唇青紫看见除了自己父亲以外的男人就撕扯头发要去跳楼,而是变得很放荡,后来成了我那所学校里众所周知的公共汽车。天王老四是副什么德性我已经忘记了,而试图将他从我的记忆里拉出来我总要恐惧与痛苦,有时我会认为剑子是他,有时我会认为why是他,老F、老M、黑发红裙的女孩甚至我自己都有可能是他。在我的眼中每一个我认识的人都有可能是他。但这个想要找回自己金项链的女人肯定不是老四,她无比正常!
快到庄口的时候,一阵急促浑浊的锣鼓声向我的耳朵扑来。庄口的路旁围了一大群在欢笑的人群,我用力挤进去,发现人们欢笑的原因是一只猴子和两个人组成的戏剧。那只猴子还很小,它的身子比剑子家养的小猫还瘦弱,眼睛里似乎透着狂喜。它的皮毛很脏,可与两个主人身上穿的衣服比起来,它简直就是个小天使了。其中一人似乎是个哑巴,他只是蹲在一旁傻笑着看自己的伙伴表演,一旦有污浊的鼻涕流出来他就用比鼻涕还污浊的手把它抹在比手更污浊的裤子上。另一个人似乎是这场戏剧的核心,他用扭曲的五官摆出了坚毅的神情;身上的衣服虽然又破又烂,但穿在他的身上后就像将军的战袍般威风。他手中的鞭子每次都会准确无误地从猴子面前掠过,抽在它脚下的土地上激起一团变幻无常的尘土。这个男人用可笑的口音大喊大叫着一些针对猴子母亲的脏话,脸上还不断做出根本不可笑的鬼脸。鞭影到处飞扬,笑声、叫骂声和动物的啸叫变成了弱智单调的音乐,毫无感情地从我身体里穿了过去。
但在这只猴子眼里我们并不是观众,我们才是演员,它在我们大笑时眼中会流露出疯狂的喜悦。我们都认为自己是上帝,其实我们都是只会演悲剧的喜剧演员,在同一场令人捧腹大笑的悲剧中扮演角色。我和这只猴子本无区别,但我可以离家出走,而它只能在鞭子下生存。
我很伤心,但周围的人都在大笑,当人们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时我还站在那里。我没有意识到哑巴绕着场子转圈是在要钱,当我意识到时已经来不及了,哑巴捉住了我。
他指着我的口袋声音含糊地叫喊着。他不断起伏的喉结让我厌恶,我装作不明白地问他干什么:“你放手!”我瞪着眼睛冲他叫嚷,可他并没有被我凶狠的表情吓倒,反而更用力地握住了我的手。他的同伙似乎对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了,只是微笑着收拾东西。那只猴子蹲在木箱旁边冷冷地看着我们,一边看还他妈的一边啃西瓜皮。哑巴不耐烦地冲我扬了扬近几年来攒下的手中的钞票,我只好掏出了一毛钱,可没想到这个混蛋粗暴地打掉了我手中的钱,他示意我看他手中那沓钞票中的五元纸币。我再也无法按捺自己心中的怒火,大喊:“你以为你们是什么东西啊?”
我想把哑巴推开,他却先给了我鼻梁一拳,带有腥臭味的力量不但让我流了鼻血,也让我认清了事实。我捂着脸乖乖地交出了五块钱,流着眼泪离开了这个地方。在我离开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收拾好了东西,猴子安静地拉屎,哑巴及围观的人们的嘴角有一种讥讽的笑意。当哑巴再拉住别人收钱的时候便没有人再反抗,甚至连发牢骚的人也没有,他们对哑巴顺从地微笑,似乎要证明自己可以满足哑巴的一切需要。他们是因为我挨了打才肯付钱,这件事满足了大家心中的某种臆想,它关于暴力与懦弱。“这种事情才叫做戏剧,才配交五块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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