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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儿写照-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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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到大门口,肴见不远停着辆小小红色跑车,一个年轻人同我们打招呼。

    我一时没想起他是谁,只得礼貌的点点头。

    他却自己提醒我:“我是安琪的朋友。”

    呵对了,那天陪她看戏的人。

    我看着他清纯的脸,“等安琪?”

    “是。”

    “那你这么早来干什么?”

    他无奈的低下头,“反正我在家里,也定不下心来,什么都做不成,不如跑来这里坐着。”

    这才叫恋爱,再明显没有。

    他在恋爱,安琪可没有,其中的分别一望而知。

    我想说“那你好好的等吧”,又觉轻佻,开不了口,心中十分同情这个年轻人。

    “再见。”我说。

    他向我摆摆手,无聊的靠着车子,点起一支烟。十年后他会狠狠责问自己:怎么能把宝贵的时间如此浪费?

    不过在年轻的时候,有这样的机会浪费时间,也是件浪漫的事,当他有朝一日事业成功,每一秒钟都忙得不可开交,每个动作举止轻重时,他会想起少年时期,为一个女孩子,默默等待一夜。

    此刻的安琪,什么都有,然而机会太多太好,成功得太快太顺,使她不经意地对一些人与事粗心,来不及一一珍惜把握。

    她可能连什么人爱她,什么人害她都不知道,时间便如水般流过。

    打开陈年旧书报,里面一页页全是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名字为人传颂一时,每个都有过她光辉的日子,在她灿烂的时候,简直要什么有什么,她所不要的也堆山积海地摆在她面前……

    直到,直到书册合拢,她的辉煌史告一段落,又轮到第二位。

    光辉过总比没光辉过要好?不见得。听她们说来,索性过平淡平凡的一辈子,反而是幸福。不过这番话,泰半是她们在走下坡的时候才说的。

    车子驶返市区,顺利到家。

    用锁匙一开门,便听见电话铃响个不停,我取过听筒,是小杨的声音。

    他兴奋的说:“我发现了新星。”

    “谁?”

    “一个模特儿。”

    “呵,又一个?”

    “是的,拍过化妆品广告,不知你有没有留意,大眼睛,高鼻子,哎哟,美得会叫,而且身量高。”

    “比安琪还好?”

    “安琪?呵,她,不,这是完全不同的,一颗新星,明天我带她上来公司,你一看便晓得了。”

    “她们都长得一样,”我抱怨。

    “不,不一样。”

    “好好好,明天我滴过眼药水仔细来看。”

    “对了。”他挂了电话。

    冒出头来,上升发亮、落山、沉没,这是所有的安琪儿的必经之途。

    没有什么两样。

    我打个呵欠,上床睡觉。

    祝福每一个安琪儿,我爱她们。
恋人
    我并没有结婚,我只与他同居了五年。

    恐怖是不是?结婚五年已经够可怕,同居五年简直不可思议。

    为着种种原因,我们没有去注册,像交税问题,房屋津贴问题,最主要的是:我们双方父母都已去世,毋须向老人家交待,于是疲下来,一年拖一年,三年过后,更觉一切无所谓。

    我是个内向的人,他也是,没有人知道我们住在一起,亲友同事皆不知情,我们有两具电话,租两间公寓,打通了一道墙开多一道门,仿佛分开生活,实则息息相关。

    开头也觉得奇趣;十足新派,洋洋自得,好像走在时代尖端,沾沾自喜。

    日子久了,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日久生厌,这四个字真是至理名言,再也错不了,几次三番,我也想把当中那道门封掉,开始新生活。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开始做梦,用土敏土及红砖~块块砌墙,过程像爱伦坡的黑色小说,惊醒一身冷汗。

    证明是很厌倦这种关系了,但白天一到,又忙该忙的事去,没有勇气及时间来结束同居关系。

    五年了。

    大学没毕业已经在一起,那年母亲病逝,随父亲而去,我内心寂寞凄凉,想起母亲生前说的:“淑子,挑个老实人,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不要追求虚无飘缈的东西。”妈妈不会害我,于是紧紧抓住老实的他。

    尚未毕业,不好意思结婚,于是老实人居然也赞成同居,那年二十岁。

    感觉上似老夫老妻。

    毕业后找到理想工作,大家致力事业。

    他返早班,七点半出门,我比他迟一小时,故分房而睡,简直如宿舍生涯,丝毫不罗曼蒂克。

    有时好几日见不了面,他还时常出差,一去个多月,开头顶想念他,随即乐得清静。

    他有坏习惯,吸烟多,我则怕闻烟味,又尊重人身自由,不去劝他戒,同时心中有数:有几个男人会得为女人戒烟?受过大学教育,当然有这点聪明,一直强忍,他不在,室内空气清新。

    第二,他似老人家,爱积聚废物,至少在我眼中是一无所用的东西:旧报纸与过期的杂志,银行寄来的单子、宣传册子,都一一堆那里,渐渐侵占我的地盘。

    我很反感,趁他不在,可把废物扔掉。

    不满之余,又感到惭愧,一定是爱得不够,否则怎么小小琐事都不耐烦?

    也见过爱河中之男女,暖呀,真的如胶如漆,难分难舍,随时随地可以拥抱接吻,蔚为奇观。

    他还有令人着恼之处,便是喜满屋游走,每早六点半起床,便开始发出噪音,开门关门,沐浴,做早餐,听无线电,足足搅了一个钟头,才施施然出门。

    我在房中睁大眼,朝朝做他上班七步曲的听众,也恳求过无数次,希望他略作牺牲,速速出门。

    无用。

    他说我有神经衰弱。

    也许是,这种生活真使人未老先衰。

    晚上,在梦中,更加努力砌墙。

    大多数女人都不是肉欲信徒。

    我羡慕那种一投手一举足,气质性格都配得十足十的璧人。

    但是他们说,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婚姻。“他们”是外国着名妇女杂志上的心理专家。

    想深一层,世上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东西,一粒全美钻石不过是放大廿倍没有瑕疵而已,试想放大两百倍后的样子。

    真令人气馁。

    好的好的,没有什么是永恒的,许多公认的标准夫妇的男女都分了手,我们还能在一起,已算不错。

    感情生活稳定,便于事业发展,心无旁骛,可以专心做事。

    办公时了无牵挂,另一半永远不会令我心忐忑不安。

    他固然不会打电话来问候,我当然更不方便去关心他。成年人了,有什么大事?就算生病,也可召车返家休息。

    无故次,发寒热,也先回刮公司把案头的重要文件清掉,然后去看医生,自行回府休息。

    不用哼哼卿唧,不会死的。

    这样坚强的性格,也是自幼养成,父亲一早去世,我无兄弟,家中无男丁可靠,无人诉苦,不如不诉。

    出来做事,不久便洞悉世情,倒霉的事说出去,不外了被旁人讥为学艺不精,他们听的时候津津有味,温柔体贴,心中却笑甩大牙,谁让你说给他听呢,活该,白白给人茶余饭后多个题材。

    得意之事更不能说,你有,人家没有,说来无益,俗云,财勿露帛,露帛要赤脚,母亲是常常说的,我亦紧紧记牢在心,行走江湖,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从来不是新派人,不知恁地,竟大胆与人间居。

    那日出去与女同学们吃饭,说起同居这件事,大家都摇头叹息,说是寻女人开心的一种感情关系,我三缄其口,不敢发言。

    他们又说到有一对中年男女,同居已有十年历史,不知怎么维持,听得我汗毛凛凛。

    再过五年,我就是另一个榜样。

    “为什么不结婚呢?”有人问。

    不是过来人不知道,已经没有必要再进一步了。

    “为什么不分开呢?”又有人问。

    唉,积习难改。

    “淑子,你为什么表情尴尬?”

    “我,我胃气痛,”也亏得我守住这个秘密五年整。

    唯一的好处是,升级可尽情地在他面前表现得兴高彩烈,不是因为他爱我,而且,他天生不是妒忌的人,他性格大方,坚信人家的成功与他个人的得失无关,社会上有的是机会。

    这种豁达的思想多多少少影响我,看,与他同居,不是没有好处的。

    一日放假,醒来下楼去吃早餐,看到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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