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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男人弄丢了-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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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应该是个能让我耳热心跳的男人吧?也许这个要求太高?虽然现在很多象我这样的单身女人都有情人、有性生活,我却不愿为了自己的生理需要委身一个我没有任何爱情的男人。那还不如过这种平淡的单身生活。 
已经晚上七点半了,身旁来来去去无数人,录音带似乎也转得疲惫了。我记得她曾经问了一句话:是不是三十岁单身女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尴尬,问我好像也在问她自己。     
在真爱中迷失   
于洁   
于洁是我在东北实习期间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后来多年不见早已失去了联系。直到最近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发现坐在台上的一个女子居然就是于洁。我们都感慨岁月的流逝改变了彼此,当年的她清纯可爱,是很多男孩子关注的对象,不到十年的时间她已经是个风姿绰约的少妇,言笑之间已有些许沧桑的味道。   
闪电结婚 匆忙离异   
你也知道,我从小就特别要强,这一点象极了我父母。一个女孩子家,个性愣角分明、才貌又属上乘,当然是众多男孩子暗恋又憎恨的人了。而我呢,平时在日常小事上就是个完美主义者,在挑男朋友方面更是苛求“完美无暇”了。所以大学期间;长相学识并不怎么样的女孩子都成双成对了,而我仍是形单影只一个人。 
1987年7月,我从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回到了家乡南京市,分配到某高校当教师,那年我刚好21岁。我这样一名年轻貌美的大学教师,当然对准丈夫挑剔得更厉害了,学历、长相、工作、家庭等,无不在我的挑选之列。真的,我内心里一直苛求一个完美的白马王子出现。可是四年弹指一挥间,我从21岁一直挑到了24岁,仍是“孤家寡人”一个。看着昔日的女同学一个个都相继做了新娘,我既羡慕又嫉妒,发誓一定要找个出色完美的男人也让她们嫉妒嫉妒我。 
但是,这节骨眼上,我父母执意要离婚。虽然父母的争吵几乎是伴着我长大的,但“离婚事件”对我仍是个不小的打击。我叫来哥姐苦劝着:“都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就不能再忍忍呢?”而父母的话如出一辙:“为了你们,我们已经忍了几十年了!本想等你们都成家了再离,可红儿(我的小名)就是迟迟不肯嫁人。我们只好先行离婚了!” 
父亲搬进了单位分给他的一小间单身宿舍里,我随母亲住进了略显宽敞的三居室的家中。离婚后,正处于更年期的母亲脾气变得更加怪异,除了猫狗,我母亲讨厌一切有生命的东西。我母亲对我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死红儿,你还不快嫁人,让我耳根子清静清静!” 
于是,我决定放弃我的完美哲学理论,尽快找个男人结婚,搬离母亲的家。唉!…… 
1990年6月16日,星期六。我来到南京师范大学的周末舞会上。这儿离我家挺近,过去我也时不时来这儿跳跳舞。往常来跳舞只是为了打发闲聊,可是今天我是有备而来(当然指挑男朋友了)。我精心地穿戴了一番,只是没敢穿太高的高根鞋,我本来就个头高,身材又苗条,一穿高根鞋会更突出身材高,真怕舞会上的大学生们对我敬而远之,那我的心思不是白费了吗! 
果不其然,高挑、时髦的我一出现,我就感到了从舞场四角射来的目光,我想其中不乏女孩子嫉妒的眼神。几乎从舞会一开始,争着请我跳舞的男孩就没有停过,但是我并没有盲目被动地被人邀请,我眼睛的余光也一直在全场搜寻“意中人”。一个俨然是阔少形象的高个男孩进入了我的视野,当时他几乎是被女孩子们包围着。瞅个空档,我自信地走到他面前,象熟人一样跟他打着招呼:“咳!也不请我跳个舞?”其他女孩子以为我和他是熟人,都自觉退到一边儿,他征询地注视我几秒钟,然而什么话也没说,大方地拥我进入了舞池。 
其实他的舞步比不上他的外表,一会儿就把我的鞋踩了好几下,他一再地说着“对不起”,诚惶诚恐地盯着我,神情很是滑稽。我笑着问他:“我看你跟别的女孩子跳的挺流畅呀,怎么一到我这儿就退步了?”他也笑了:“我不知怎么啦,跟你跳舞有点紧张兮兮的,我搞不懂你为什么抛弃那么多的男孩,来主动请我这个寒酸的王子跳舞?”我开玩笑说:“你让我一见钟情呀!”虽然他对我有吸引力,但是若说“一下子就爱上他”还有一定的距离,“一见钟情”是我当时随口说出来的。谁知他竟也认真地说:“对,我对你也一见钟情,只是你身边有太多男孩子我无法靠近你。” 
我们两人说完这话虽然有几分钟的冷场和尴尬,但是我还真感到体内有股麻酥酥的电流通过全身,这是不是就是书上说的“爱的信号”呢?虽然以前我挑男朋友时接触了不少男孩,但真正让我动心的没有一个,我也从来没有“电流穿身”的体验,可是这个刚认识的男孩竟让我有了这种感觉,琼瑶小说中的情节一下子就跳入了我脑海中。我与他默默地对视着,跟着他的节拍舞动着身体,从这一支舞曲一直与他跳到了最后一支舞曲…… 
舞会散后,我和他都有点意犹未尽似的,他主动发出邀请:“能否请你陪我到宣武湖畔走一会儿?”我点点头。这晚,我们沿着幽静的湖畔漫步走着,坐在畔畔的石椅上谈到了月亮偏西。多半是他在说着自己的故事,而我是他一个最忠实的听众。 
他叫林文波,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他从小抱定做大法官,不料分配时,却阴差阳错地到了南京市一所中专学校。这对他打击很大,一向心高气傲的他,变得郁闷寡欢、失魂落魄,整个一副怀才不遇、英雄末路的模样。在学校,他整天吊而郎当,也不好好教课,在师生中影响很不好,对待领导和同事的规劝,他也根本不屑一顾。 
他不甘心在小中专呆一辈子,他挤破头也想“钻”进法院。但是,他是来自栗水县的一个农家子弟,在南京市差不多举目无亲。一没亲戚可求,二没朋友可帮,三没金钱可“行贿”,对他来说,通向法院的路简直难于登天。于是,他苦恼常相伴,烟酒不离身。无奈之中,他真想随便找个女朋友结婚算了,于是就来到南京师大的周末舞会上……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有感于他发自肺俯的话,我也谈了我不得不赶快成家的困境。世界上为什么竟有这么巧合的事,我俩越说越觉得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了,加上郎、女皆才貌,于是我俩痛下决心:既然天意使我们相见,何必再等待!于是约定第二天晚上到大华影剧院看夜场电影,两人再作一次“战时接触”,如果一切“合拍”就定下婚期。 
第二个周末,我们又相约到了南京市中心新街口的一家影楼拍了婚纱照。 
1990年7月1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林文波和我请了各自的一些同学、好友,在双方父母、亲人都未出席的情况下,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婚礼。这天,正好是我俩认识两周零一天。林文波26岁,我24岁。 
我们两人的结合,喜坏了林文波的家人。林家有出息的儿子成家了,儿媳妇还是漂亮的大学教授,他们怎能不高兴?但我们的婚姻,却招来了我家人的一致反对。城乡差异是母亲的观念,其他家庭成员都一致认为这样草率的结合太过儿戏。 
要说也是的,婚姻岂同儿戏?我和林文波真正生活在一起,我才发现“围城里的并不总是阳光灿烂、风和日丽”,光是一日三餐就难坏了娇生惯养的我,一向懒散的林文波更不愿家庭束缚住他的行动和自由。第一次争吵爆发在新婚的第三天,以后,家中大吵时有,小吵不断。 
其是,我们两人都陷入了苦恼中。该怎么办呢?我和他个性都太强,总得有人低头吧?我不愿就这样灰溜溜回到母亲那儿承认自己的失败,既然改变不了丈夫,就必须自我改变!于是我耐着性子买菜、做饭、洗衣、收拾,我细嫩的小手不出一周就变粗糙了。而在家游手好闲、气派十足的丈夫却说:“瞧,我改造人的能力不错吧?我天生就是当大法官的料,尺寸讲台哪是我的天地?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更无需劳我大驾了。” 
我忍着,再忍着。要想维持这段婚姻,我只能这样了。林文波为了让我“脱胎换骨”,连工资都不交给我一分。我就用自己每月几百块钱的工资精打细算地做起了家庭主妇。两人过到这份上,我对他已谈不上爱情了,只是不想让新建的婚姻围城快速坍塌下去罢了。 
但是生活上的苦我可以受,丈夫的小气和懒惰我可以忍,可丈夫每天都要发的怀才不遇的长篇牢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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