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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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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想你,不好玩,我就丢了朋友回来了。”

等我把饭菜都放在桌上,去浴室洗干净手才上桌时,发现桌上多了一个印度小
盒子,那个先生,做错了事似的望著我。

我一把抓起盒子来,看他一眼,问∶“你怎么晓得我就想要这么一个盒子?”
先生得意的笑一笑。我放下盒子,亲了他一下,才说∶“可是你还是弄错了,我想
要的是个鸡心形的,傻瓜!”

先生也不响,笑笑的朝我举一举饭碗,开始大吃起来。等我去厨房拿出汤来的
时候,要给先生的空碗添汤,他很大男人主义的把手向我一伸━━天晓得,那个空
碗里,被他变出来的,就是我要的鸡心小盒子。

这一回,轮到我,拿了汤杓满屋子追他,叫著∶“骗子!骗子!你到底买了几
个小盒子,快给我招出来━━。”

八年就这么过去了。说起当年事,依旧泪如倾。

那半年在中南美洲的旅行,好似从来没有错过一次印地安人的“赶集”。

常常,为了听说某个地方的某一天会有大赶集,我会坐在长途公车里跟人、动
物、货品、木头挤在一车。有时膝上还抱著一个满头长虱子的小女孩。

虽然这种长途车很不舒服,可是为著赶集的那种快乐和惊喜,仍然乐此不疲的
一站一站坐下去。

最长的一次车,坐了三天两夜,沿途换司机,不换乘客。

为著那次的累,几乎快累死去,更可怕的是∶他们不给人上厕所。

任何事情,在当时是苦的如果只是肉体上的苦,过了也就忘了。回忆起来只
会开心,有时还会大笑。

照片中的娃娃,看上去很怕人,好似是一种巫术的用具。

其实它们不过是印地安人手织的老布,穿旧了,改给小孩子玩的东西。

南美的赶集,是一场又一场奇幻的梦。睡在小客栈中,不到清晨四点吧,就听
见那一群群的人来啦!我从旅社的窗口去看那长长的队伍,那些用头顶著、用车拉
著、用马赶著而来卖货的印地安人,那挤挤嚷嚷的嘈杂声里,蓬蓬勃勃的生命力在
依旧黑暗的街道上活彤生的泼了出来一般叫人震动。

也许,前世,我曾是个印地安女人吧,不然怎么看见这种景象,就想哭呢?

逛市集是逛一辈子也不会厌的,那里面,不只是货品,光是那些深具民族风味
的人吧,看了就使人发呆。他们,太美了,无论男女老幼,都是深刻的。

特别喜欢印地安人的小孩,那种妈妈做生意时被放在纸箱子里躺著的小婴儿。
有一次在玻利维亚,看上了一个活的小女孩,才七、八个月大,躺在纸盒里瞪著我
,很专注的盯住我看。那双深黑的大眼睛里,好似藏著一个前生的故事。我每天走
路去看那个街头的婴儿,一连看了十几天,等到要走的那天,我盯住婴儿看,把她
看进了我的灵魂,这才掉头大步走去。

带回台湾来的是三个布娃娃,布娃娃做的是母子型,母亲抱著、背著她们心爱
的孩子。

有趣的是,那个价格,如果母亲之外又多做了一个孩子,就会卖得比较贵。

照片中左边的母亲抱了一个男孩,右边的母亲抱著一个比较大的女儿,背后还
绑了另一个更小的,做得太松了,背后那个小孩子的头,都吊垂著了。是秘鲁老城
古斯库得来的。

一共带回来三个,其中之一,送给了史唯亮老师的孩子━━史撷咏,也是一位
作曲家。

今年,在金马奖的电视转播上看见史撷咏得奖。当时,为他快乐得不得了,同
时想起,那只送他的印地安娃娃,还被他保存著吗?

一件衣服,也可以算是收藏吗?

不,应该不算收藏。它,是我的宝贝之一。

我的女友巴洛玛,在西班牙文中,她名字的意思,就是“鸽子”。

巴洛玛是我去撒哈拉沙漠时第一个认识的女朋友,也是后来加纳利群岛上的邻
居。她的先生夏依米,是荷西与我结婚时的见证人。

大漠里的日子,回想起来是那么的遥远又辽阔,好似那些赶羊女子嘹亮的呼叫
声还在耳边,怎么十多年就这么过去了。

当时,留在沙漠的西班牙人,几乎全是狂爱那片大地的。

在那种没有水、没有电、没有瓦斯、没有食物的地方,总有一种东西,使我们
在那如此缺乏的物质条件下,依旧在精神上生活得有如一个贵族。

巴洛玛说过,她死也不离开沙漠,死也不走,死也不走。

结果我们都走了,为著一场战争。

离开了非洲之后,没有再回去过,而命运,在我们远离了那块土地以后,也没
有再厚待我们。三年的远离,死了荷西。多年的远离,瞎了巴洛玛。

这个故事,被收录进已经出版的一本书,叫做《倾城》里去。在那本书里,有
一篇《夏日烟愁》写的就是巴洛玛和她家人的故事。

在巴洛玛快瞎之前,她丈夫失业已经很久了。她,天天用钩针织衣服,打发那
快要急疯了的心乱。有一天,她说要给我钩一件夏天的白衣服,我并不想一件新衣
服,可是为著她的心情,我想,给她织织衣服也好,就答应了她。

巴洛玛是突然瞎的,视神经没有问题,出了大问题的是她因为家里存款眼看就
要用光而到处找不到事做的焦忧。

在那之前,她拚命的替我赶工钩衣服,弄到深夜也不肯睡。有一天前襟钩好了
,她叫我去比一比尺寸,我对她说∶“不要太赶,我不急穿。”她微微一笑,轻轻
的说∶“哦,不,我要赶快赶快,来,转过身来,让我再看你一眼!”

我说∶“你有得看我了,怎么讲这种奇怪的话呢?”

巴洛玛怪怪的笑著,也不理会我。

这件照片中的衣服,三、四天就钩好了,我带著这件衣服回台湾来度假。等到
再回加纳利岛上去时,邻居奔告我,说巴洛玛瞎了,同时双腿也麻痹了,被丈夫带
回西班牙本土属于巴洛玛的故乡去。那以后的故事,在《夏日烟愁》里都写过了,
是一篇悲伤的散文,我喜欢文中的那个村落和人物,可是我不喜欢我心爱的女友瞎
了。

后来,寄了几次钱去,他们音讯少。一年来一封信,写的总是失业和那不肯再
看东西的一双眼睛。

我珍爱著这件衣服,胜于那只公元前十四世纪的腓尼基人的宝瓶。在心的天平
上,有什么东西,能够比情来得更重呢?

请看看清楚,这一针又一针密密紧紧的绵线,里面钩进了多少一个妇人对我的
友爱和心事。

这张照片上一共摆了四样小东西。

那么普通又不起眼的手链、老别针、坠子,值得拍出照片来吗?

我的看法是,就凭这几样东西来说,不值得。就故事来说,是值得的。

先来看看这条不说话的手链━━K金的,上面两片红点。一小块红,是一幅瑞
士的国旗、另一块,写著阿拉伯数字⒈⒊。

由这手链上的小东西,我们可以看出来,这手链原先的主人,很可能是个瑞士
人,而且她是不信邪的。十三这个在一般西洋人认为不吉祥的数字,却被她挂在手
上。

这条链子的主人,原是我的一个好朋友路斯,是一个瑞士人。

路斯不承认自己酗酒,事实上她根本已是一个酒精中毒的人,如果不喝,人就
发抖。

试著劝过几次她不肯承认,只说喝得不多。酒这东西,其实我也极喜爱,可
是很有节制,就算喝吧,也只是酒量的十分之三、四就停了,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去
开玩笑。

当路斯从医生处知道她的肝硬化已到了最末期了时,看她的神情,反而豁达了
。对著任何人,也不再躲躲藏藏,总之一大杯一大杯威士忌,就当著人的面,给灌
下去。

每当路斯喝了酒,她的手风琴偏偏拉得特别的精彩。她拉琴,在场的朋友们就
跳舞。没有什么人劝她别再喝了,反正已经没有救的。

有时候,我一直在猜想,路斯是个极不快乐的人。就一般而言,她不该如此不
要命的去喝酒,毕竟孩子和经济情况,都不算太差的。可是她在自杀。

那个医院,也是出出进进的。一旦出了院,第一件事就是喝酒。她的丈夫喝得
也厉害,并不会阻止她。

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十月二十三日那一天,我跑去看路斯,当时她坐在缝衣机
面前车一条床单的花边。去看她,因为十月二十六日是路斯的生日。拿了一只台湾
玉的手环去当礼物。

“玉不是太好,可是听说戴上了对身体健康是有用的。”我说。

路斯把那只玉手环给套上了,伸出手臂来对我笑笑,说∶“我喜欢绿色,戴了
好看,至于我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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