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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龙传说之芳兰迷梦-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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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报答我。”
  我知道他其实只是给我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而已,但这多少也算报答吧?反正战死沙场应该也是不错的选择,我乐意接受这个要求。
  我问他:“兰韵的遗体呢?我要她陪着我。”
  林清远淡淡道:“她是我大师嫂,不是你的兰了,我已经帮着大师兄,把她烧成了灰,散入武当山中。他无法忍受你带走她,宁可换一个形式要她永伴武当。”
  我狠狠打了他一耳光。
  林清远一动不动,硬挺了这一下,只是看着我不说话,眼色交错了凌厉与热情、绝望和痴迷,忽然轻轻叹一口气,掉转头,悠悠道:“如此待我,我竟无法下手杀你。”
  他这一侧身,我才发现他比我想象中瘦得更多,道袍在风中微微空空荡荡。我心头微微一震,知道这份情实在欠得大了。但这人甚至烧毁兰的遗体,我无法原谅他。
  我勉强撑起身体,摇摇摆摆下了床,打算离去。
  林清远说:“你伤还没好。”
  我冷冷笑了笑:“我死不了。答应你去做你大哥的帮手。这就去。这是我的报答!”
  我不再回到血殿,直接去了北天关。至于血殿会变成什么德性,我没什么兴趣,只是基于对那班人负责的心理,我给云家堡写了一封信托驿站的人带去,就说云九霄要云游天下,请云若水接掌血殿。
  林清远的大哥林清锋是镇守北天关的兵马大元帅,此人以兵法战阵著称,是当朝第一名将,但完全和江湖无关。比起他威震江湖的弟弟林清远,林清锋没这么威风,却多了征战沙场的杀气和霸气。我不打算继续做云九霄或者孟天戈,宁可把以前的江湖生涯当作一个恶梦,改了个名字叫丁珂平。这个遥远的边城也没人认识我,我顺利开始了军中生涯,手持林清远的推荐信,做了林清锋帐下神策军一个九品侍卫。
  老实说,其实我很满意这种默默无闻的状况。没人把我特别当回事,我也乐意在操练之余打一壶浊酒,对着夕阳荒烟默默慢饮。当然,也曾经有几个人觉得我样子漂亮,多半是个好欺负的小白脸,找我的麻烦。我倒没打算恢复昔日那种人见人怕的德性,不过对做小白脸也是兴趣缺缺,趁着酒意小小揍了几个小子一顿,从此清静。
  唯一的麻烦,就是需要和一堆侍卫睡在一个大营中。不过,他们挨揍之后都有点怕我,所以也没什么大问题。
  山长水远,日月悠悠,却没了我的兰。
  我有时会悄悄找个僻静地方抚琴,忆起以前兰曾经很爱这个。兰甚至找我学水墨山水,她是那么一个诗情画意的女子。还记得我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笔教着她的情形。她的手如此温柔娇弱,却包住了我傲视天下的雄心。是的,我愿意放弃一切,只求她一个回头,但这已经不可能了。
  其实我渴盼开战,对鲜血和死亡,我几乎是怀着好感。完成了这个报恩的承诺,我就可以毫无牵挂地去见我的兰。
  终于,我得到了上战场的机会。不过,不是面对千军万马,只不过是和众人一起去歼杀一队骚扰我方的小股敌军。
  我没兴趣出风头,但觉得兵不血刃也不大好,就象征性的杀了几个交差,其余的被我的战友瓜分了性命。这次小交锋的结果,我从九品侍卫升为八品,住宿条件也改善了一点。现在我只需要和两个八品同僚同住,虽然还是不方便,但毕竟好了不少。
  这两个八品侍卫一个是江西赵六合,一个是四川的武定国,武功虽然只算三流好手,人却都是豪爽讲义气的年轻人,这次和我一起被升为八品侍卫,两个人都很高兴。赵六合提议出去喝酒,武定国立马赞成,我无所谓,也就一起出去。
  酒过三巡,赵六合一时兴起,提出要和我斗剑。我只是笑不说话。
  小赵急了,大叫:“姓丁的,你怎么瞧不起我啊?”
  武定国也劝我:“丁珂平,你就下场和小赵比划比划嘛,你没看到这小子手痒得很么?”
  我眼看实在推不掉,淡淡一笑:“行。”
  结果小赵被我扁得见牙不见眼。
  事后这小子说什么也要拜我为师,我不愿意,他就提出要和我拜把子,认我做老大。我早就没兴趣做任何人的老大,自然是不肯的,却不料武定国也一起闹起来,一口咬定非结拜不可。这次喝酒的结果,是我无端多了两个结义兄弟。本来我年纪比他们都小,两个人却非要叫我老大,我也就随便他们。
  天天被这两个小子拉着胡混,日子也不是那么难过。然,夜深人静之时,我却每每在心痛如裂的苦痛中惊醒,心中清楚知道,失去了兰,我还算什么呢?
  看娇花,记起笑颜。看青山,记起颦眉。看流水,记起明眸。看天空,记起温柔。兰似乎已经无所不在,我追着她的记忆,却追不回记忆中的甜蜜了。
  何时何地,我可以找到我遗失的东西?
  剑如冰雪,伴我千山只影,我却已忘情。
  几乎是有些厌恶这样的悠闲散淡,终于,一切有了改变。北国大军压境,先锋部队到达北天关外,战云密布。我渴望已久的战争,终于如约而至。
  记得有人写过一句“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我很喜欢。其实我还真是个肝胆如雪的人,对于战争的血腥和沉闷,我甚至没甚么特别的情绪。
  以前做孟天戈的时候,我还肯打起精神应付江湖同道,多多少少也得到儒雅仁侠的好名声。不过到了现在,我实在做什么都懒,如果不需要,我可以成天一言不发,所以我的同僚都觉得我是个很难合作的怪物。这次开战,虽然我和几百个侍卫一齐被编入打前锋的死士队,但除了赵六合与武定国,别的人都不愿与我同组。
  我倒也觉得无所谓,反正我要的也不是什么功名利禄锦绣前程,别人怎么看我,都没关系。我天性强悍冷淡,自然不会刻意求死,不过打仗死人的机会实在很多,如果一个不留神落得个乱刀分尸,也不是什么希奇事情。我甚至暗暗想象:如果我死掉了,有人伤心吗?
  想了半天实在想不出来,不觉哑然失笑。
  如果兰还活着,她自然会为我牵肠挂肚。不过现在这样子,我战死沙场反而可以早点见到她,没什么不好。
  北国扣关的当天夜里,林清锋下达了突袭令,要我们去突袭北国军营。
  我表示反对,当场令众将士目瞪口呆。
  林清锋浓眉微皱,冷冷看着我:“丁珂平,就算你是我弟弟推荐来的人,也要遵守军规。我的军令必须执行。”
  我说:“北国军队今天才到,想必士气高涨,今天突袭,未必得手。”
  林清锋道:“士气虽高,但长途远征,想必人困马乏,现在他们立足未稳,正是突袭的好时候。”
  我见他坚持,微微皱眉,心下为突袭队这帮人的性命惋惜:这些大好男儿,只怕就怕死在林清锋的这道军令之下。我虽无情,要我见死不救,却也做不到。今天就算林清锋怪罪我无礼,说不得也要好生劝他打消这个主意。当下道:“据说这次北国来犯,领军者就是他们的第一英雄雷泽。雷泽不但有万夫不当之勇,更是个心智深沉缜密的人,如何不会防范我军袭营?”
  林清锋淡淡道:“你也太看得起雷泽了,反而不把本帅的军令当回事吗?”
  我说:“用兵用奇。袭营这一着已经用的很多了,未必就有奇效。如果不成功,反而折损士气。”
  林清锋微微哼了一声,说:“你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其实他也不是一个听不进话的将军,否则也不会战功累累。
  我说:“这段时间的风势强劲、风向向北,其实对我们很有利。”
  林清锋双目一亮,瞪着我,徐徐道:“火攻?这不就是袭营吗?”
  我淡淡道:“其实还用不着我们的人去。我建议用风筝,反正现在是春天,要收集风筝非常容易。我们可以在风筝和线上都侵饱桐油,等线放得差不多了,就放火烧线,自然一路烧过去。半夜放风筝神不知鬼不觉,等北国的人发现,多半已经变烤猪了。此外,我们还可以准备一些火箭,收到辅助攻击的效果。等差不多了我们再出击,实施元帅的突袭计划。”
  林清锋看着我,半天,忽然笑了,说:“亏你想得出。不过也没什么损失,我愿意试试。”一扬眉,对传令官吩咐道:“传令下去,立即收集风筝,一个时辰内办妥,不得走漏风声,违者杀无赦!”
  ……
  这一次的风筝计效果奇佳,北国先锋部队被烧得焦头烂额,烧死了七百多人,我方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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