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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我心甘情愿啊-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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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硒鼓在一边老实杵着,冷眼旁观觉得兴奋过了头,像好不容易得到一个角色的卑微演员,尽力想展现出全部表演才能却适得其反,沦为小丑一类人物。何必这么卖力呢,难道因为被方思可的美貌闪花了脑子?
  “哪里有问题,说吧。”
  眼神一下子冷却下来,伪装的激情消失无踪。云英说,“格费玲郡的规则是——或者说,你对它的定义是什么?”
  方思可觉得被戏弄了,“你都不了解格费玲郡,又怎么能指责它有错误?”
  “我不用知道一具尸体生了什么病就能直接判断它死了。这不是很简单吗?同样的道理我不用巨细靡遗地了解你的那套体系也可以确定它有问题。人体内某些地方改变了才会导致整个儿的死亡,一个体系亦如此。”
  云英诡辩的思路让观战的梅硒鼓扑哧笑出声来,方思可没笑,保持着她冷淡端庄得近乎刻薄的气质微微抬起嘴角。云英特起劲地下了结论,“所以你看,因为格费玲郡塌了,所以它内部有问题,简单不?”
  
                  第九十一章
  “坏了就是因为内部错误?一只玻璃杯好好地放在那儿,我走过去将杯子砸碎在大理石地面上。玻璃杯被毁了,这是它本身的问题吗?是我,一种外力导致杯子的破碎……”
  “不,还是玻璃杯自己的问题。如果它够硬就不会被任何人打碎了。不够硬,这就是玻璃杯的内部错误。没有内部错误的东西是会永远存在下去的。因为存在和消失是种矛盾,所以什么东西一旦存在了,有朝一日消失,那必定是由内部矛盾引发的。就像杯子会碎人会死,杯子和人本身的矛盾迟早会使其消失。”
  “我从创造出格费玲郡的那刻起就知道它会崩塌。什么东西会永远存在?”
  “不,有这种东西……”
  “什么?”
  “我说有这种东西……有的!”
  “不可能。”
  话题到这儿忽然转变成对永恒概念的讨论。
  “有的!真的有!”
  “没有。”
  “你敢说没有!”
  “就是没有。”
  这下云英真的动感情了。要为自己的原则辩护!这是原则!原则!她激动的话语每一句都被方思可轻轻松松地驳回来了,“没有。”“没有永远的东西。”“没有永远不被破坏的东西——被字可以忽略。”“永远是迷信。”“我从不迷信。”“对,我坚持没有永远。没有永远,这是我的原则。”
  “我们的原则不一样,难怪我怎么看你都不顺眼呀。”云英冷笑着开始不绕弯子讲话了,就像春天来临融雪之际原来的景物毫不保留地显露出来一样,相比之下方思可到底有涵养多了,不眯眼以示轻视也不屑用一些小动作来使对方觉得受到了轻视,依旧不急不怒婷婷玉立。云英烦燥地冲她喊,“喂,别随大流说什么永恒不存在,你不是自视甚高与众不同的么!永恒或许不会自然存在但人能创造它!”
  “这才是随大流的庸俗思想吧。人是可以创造艺术:文学,音乐,绘画,雕塑。可这些东西没一样能永远存在……嗯?你不会是指思想层面吧?……是啊,人可以为一样东西痴迷并认为那就是永恒。可我现在说的不是这个。”
  “我说的也不是这个!至少要有客观事物参与进来!我没提主观!我说的永恒至少不是那种纯思想!是,是类似格费玲郡这样的东西!它可以做到永恒!只不过你没做好而已!”
  梅硒鼓考虑还是去凑凑分子那边的热闹为好。分子和邹琴琴的关系显然在短短几分钟内有了某种改善,这从两人的神态动作中看得出来。为什么不继续关注云英和方思可的平等对话了呢?因为实在是已经头昏脑胀了啊。梅硒鼓走了两步,摇摇晃晃,那些不清不楚的概念像盆滚水泼了她的脑子。滚水啊,那得多痛苦。她软软绵绵地靠在分子身上。“分子,让我休息会儿……”
  分子温柔贴心任她倚靠不提出任何异议,虽然想起了她和云英的关系心理不适了会儿。特殊情况嘛,宽容点儿吧。她望着万般不甘要用眼神在方思可后背上开个窟窿的邹琴琴和方寸大乱的云英,再瞅瞅闭着眼睛貌似睡着了的梅硒鼓,自说自话地产生了种“夜空中唯一闪耀之星”的荣耀感。我还清醒着她们已经癫狂的癫狂傻眼的傻眼了!这场地震后我还这么清醒,真难得!
  可是除了分子外方思可也很清醒。她清醒地意识到云英的话里或许有某些仔细分析能破解并值得花时间去分析的东西,就像沙滩里小块的金子和劣质巧克力的上好酒心。她建议云英,“你可不可以稍微冷静一下,然后我们系统地,逻辑地,就这件事讨论一下呢?”
  “可能不行……”云英用力扯着头发,“系统,逻辑,我对这两样其实一点不擅长啊。”
  方思可有点憎厌她了。这不是浪费时间吗。不过还是没什么表情变化。“没有逻辑,不成系统,你认为你有资格站在这儿跟我说话吗?这么说你其实只是个神经病?”
  “不是神经病啦,不是。”这句是云英的矢口否认。“就是神经有问题。”这句是分子的插话。云英恨不得将分子埋进废墟中,好让她不再用那种口气和眼神落井下石了……不过落井下石——为什么会想到这个词呢?现在的情况也不算太糟糕!就当别人都不存在吧!这么一想云英有了精神,认真的对方思可说,“好吧,就让我们系统逻辑地就这件事讨论一下好了。不过你最好别在条理清晰这点上抱太大期望。那真的不是我的专长!况且‘爱’……的逻辑很奇怪,会让人头疼的。”
  
  女孩走进酒吧,摘下耳机,听到了轻缓的音乐声。这首纯音乐是酒吧音响设备里传出来的。女孩不喜欢这种风格的音乐,就又戴上了耳机。为她所钟爱的,有着一股破坏力的节奏撞击着耳膜,像接上做了一半的梦那般愉悦。几乎每个人睡觉都做梦,不过很少有人能随心所欲地控制梦境。梦的内容,吸引着人。人被自己那些没有休息的脑细胞演出的戏剧所吸引,不失为一种美妙的机制。在嘶吼型歌声的伴奏下环视着黑暗平静的酒吧,女孩感到有趣。这是她最喜欢的一种休息,观察身边的每个人,犹如科学家观测微小的细菌或天文学家观测巨大无比的星星。
  她点了杯酒在吧台前坐下。邻座的女人喝得半醉,粉红色的皮肤看起来,尤其是在酒吧灯光下看起来,有种让她心动的丰韵。女孩判断她的年龄超过三十岁,或许保养得当已经超过四十岁了也说不定。这个女人拿杯子的姿势令她心跳不已。手指,指关节,手背,手腕,和那种明艳的红色指甲油,组合起来说漂亮不为过,但是并不特别。对女孩来说,这样的吸引力已经够了。心跳得更快了,因为那个女人转过头来看着自己。女孩笑得有些不好意思,朝她举了举酒杯。“你看,我们喝一模一样的酒呢。”
  她跳下吧台椅靠近那个女人,闻到了女人身上的香水味。靠得近了这种味道就有点刺鼻,让人晕晕乎乎。女孩等她先开口。那个女人的眼神还算清醒,不过说出来的话好像证明她已经喝醉了。“你啊,有孩子了吗?”
  
                  
第七卷:跟我去交卷
第九十二章
  “暂时,还没有。”女孩说。“作为女人迟早是要有孩子的,对吗。呵呵。我可不喜欢孩子。因为我不知道母爱是什么东西。”
  “你会知道母爱是什么的,迟早。对,迟早。”女人颓丧地说,“母爱……母爱……”
  “怎么了,你是专门研究词汇的吗?就我来说,我觉得你很神秘呢。”女孩看着她手里的杯子。“怎么说呢,呵呵,漂亮,优雅,动人,这是这些词汇了。这是我对你的印象。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嗯,词汇学异常有意思呢。”
  “我不是研究词汇的。词汇学是什么鬼东西?”女人缓缓喝掉了杯里剩下的酒。“你是学生吗。”
  “嗯,是的。不过学习真麻烦,我不想当一个学生。最好是每天晚上都能泡在酒吧里,观赏每种酒的颜色,玻璃杯反射的光芒。我对一切都充满了兴趣,在学校里只是浪费我的时间。”女孩抱怨着当下的烦恼,把目光从酒杯移到女人脸上。“当然,不是每天都能碰到美人。不过徘徊在酒吧里的时间越长,这种概率越大,对吧。今天晚上我真幸运。”
  女孩也喝掉了半杯酒,红晕很快出现在面颊上。她坦诚道,“我酒量很差,稍微喝一点就要醉。唉,这样不行,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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