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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恋红尘-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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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虽然不解,但刘德华一开始演唱,他们也就不再多想。
歌曲前面部分唱完,要到高潮了,刘德华忽然大声道:“有请嘉宾!”
随着这一句话,刘德华潇洒向舞台一个角落挥手,本来只照着刘德华的灯光顿时照亮了舞台那一角,那里是一架钢琴,钢琴前一个年轻人正在倾情演奏。
看到灯光照过来,年轻人并没有不适,反而适时地转过头来,对着台下一笑。
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变化,顿时把全场观众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这年轻人身上,在最前排的少女们已经开始尖叫:“大帅哥,我们爱你!”不知道这年轻人的名字,少女们用了个通称,而之所以脱口而出就叫帅哥,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确不是一般得帅,精致的相貌,深邃的眼神,迷人的微笑,什么也没说已经令众多歌迷感到喘不过气来:“天!人间竟有如此美男子?”这一部分也要归功于现场气氛,在音乐的迷梦中飘荡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歌迷们的情绪已经达到最高潮。
后排的歌迷听到前面歌迷的叫声,禁不住开始哄抢望远镜,而抢到望远镜的人都迫不及待地向舞台上望去,这样,在前排歌迷的叫声告一段落之后,后排的歌迷又开始尖叫。
而这时,那年轻人开始演唱了,他的声音一响起,马上引起更多的尖叫声,那些看不清他面孔的人这时也忍不住叫了起来,同时心底也在呼喊:“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歌声,竟然会真的出现。”
说到这一点,其实是沈信巧妙地利用了一点心理暗示。在一开始刘德华的演唱中,沈信一直在低低地作着和音,这声音并不是很清晰,却在歌迷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在他们脑海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而当沈信大声唱出的时候,那模糊的印象就开始发挥作用,觉得这歌声似曾相识,而一直以来听刘德华歌曲的快乐感受也同时告诉他们,这就是最好的歌声。
正是由于这样,但沈信唱完最后一节后,全场欢腾,简直像翻山倒海般惊人。
沈信这时也不坐着了,站起身来,取过放在一旁的吉他弹着走向前台。在歌迷的眼中,却像自己梦中的偶像踩着五色祥云向自己飘来。而乐器的转换丝毫不让歌迷觉得突兀,反而有一种衔接得很完美的感觉,沈信弹着吉他走向刘德华,两人相视一笑,同时面对歌迷,开始再次合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高潮部分,两个人的配合简直是天衣无缝,听得歌迷如痴如醉。
而尽管没有任何灯光效果,但沈信和刘德华还是给人以半真半幻的感觉,似乎是身处云端的仙人悠然对着凡尘,那种奇妙的感觉令歌迷飘然若仙。
“这就是沈信。”没有任何前缀,刘德华最后高声向歌迷介绍道。
也不需要多说了,到场的歌迷都忽然记起前段时间所谓的谣传,现在当然谁也明白了,那并不是谣传,而是真的,刘德华要力捧的新人就在眼前,就是这个俊美潇洒的沈信。
“虽说是我的演唱会,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最后请大家聆听一首沈信演唱的《爱你一万年》。”
即使是吉他,沈信依然弹奏得出神入化,一阵前奏已经让歌迷们陶醉无限,甚至没有想到要挽留刘德华再唱一曲。刘德华很是满意这个结果,微笑着在一旁拍着手掌为沈信伴奏。
同一首情歌,由不同人来唱,会有不同的效果,沈信演绎出来的是一种很淡的韵味,淡到几乎没有味道,却又回味悠长。到最后沈信深情地反复吟唱“爱你一万年”的时候,全场静寂,只有沈信的声音在回荡。这情形出现在演唱会上,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这情形却真的出现了。
灯光渐渐熄灭,舞台重归黑暗,沈信的呢喃也只剩余音缭绕,在场歌迷却没有一个人出声,他们都陷入了自己的幻梦不能自拔。当然,都是美梦。
(第十章 完)

第十一章 轰动

演唱会大获成功,引起了巨大反响。首先,作为演唱会的后果之一,第二天刘德华的天与地娱乐公司接到了无数个歌迷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歌迷们强烈要求马上让沈信出唱片,因为他们听过沈信的声音之后,就一直沉迷,只觉得那声音时时萦绕在自己耳边,却又不可捉摸。这种感觉既美好又难熬,他们已经无法忍受听不到沈信声音的生活,一定要买张唱片回去慢慢欣赏。
在接听超过五十个这样的电话后,秘书小姐已经受不了了,因为那些狂热的歌迷非要强迫她认真聆听对沈信天花乱坠的赞美和肉麻的崇拜,对她不是很脆弱的神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所以当她要求换其他人来听电话时,甚至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见心理医生了。
当然,刘德华对这个结果满意极了,这本来就是他要的效果,不过效果竟然如此之好,也颇出他的所料。作为一名新人,沈信只是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了一首半歌,已然有红透半边天的声势,这说明沈信不仅有才,而且有运。欣喜之余,刘得华更是信心爆涨。
而对这次演唱会,媒体也是大肆赞美,称之为“纯粹唯美的音乐盛会”,在当今动辄灯光特效,一味追求场面宏大的演唱会大战中,刘德华这个演唱会就如一阵清爽的风,让人重新思考是包装重要,还是音乐重要的问题。
由于刘得华这场演唱会一开始就笼罩着神秘的气氛,居然吸引了不少音评家的注意,而看过这场演唱会的音评人,对刘德华都不吝赞美之词,也算是意外之喜。在评论中,音评人众口一词,对刘得华敢举办如此一场堪称简陋的演唱会的勇气表示了赞赏,但同时又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场演唱会的成功只能算是奇迹,绝不能作为范例来推广。
只有一个一向以观点敏锐著称的音评家陈辉指出了重点,演唱会的成功在于那种怀旧的气氛和音乐新人沈信出色的钢琴演奏,因此,他的评论重点完全放在沈信身上,指出虽然他无从判断沈信创作方面的才华,但就凭他乐器方面的造诣以及唱功上的表现,还有那堪称完美的台风,这个年轻人绝对是未来最具现场煽动力的表演型歌手。陈辉的评论一贯如此别辟蹊径,所以这篇评论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给予重视,只是当很多年后其他人再看到这篇评论时,才发现陈辉的嗅觉确是高人一等。
“接下来该怎么办?”当相关人等聚集在刘德华的会议室,众人都提出这个问题。从事娱乐业多年,众人还没见过这种情形,一个新人还什么也没做,已经红的一塌糊涂。信心爆棚下,所有人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准备大干一场。
刘德华沉吟不语。先放出风声,说出刘德华准备捧一名新人,以此来引起媒体和歌迷的兴趣,却不让这种兴趣达到最高,这是伏笔。接着演唱会先不让沈信出面,而是在幕后用梦幻般的技法征服歌迷,到最后真正走到台前,造成轰动,这就是刘德华构思的推出沈信的策略。到目前为止,对沈信的造势计划完成得堪称完美,不过这种时候却正是关键,接下来继续成功的话可以一举将沈信捧成一线红星,但如果失败后果也将是灾难性的。究竟该怎么走下一步?他同样在考虑着这个问题。
“专辑筹备得怎么样了?”刘德华先问任务道。
“完全没有问题。”任务打个响指,得意洋洋道:“我已经有了二三十首完成的曲目了,接下来就看是选择哪些作为专辑选用了。”
完成也笑道:“歌词方面也已经完成。”
“二三十首?那么多?”刘德华诧异不已。
“咳,艺术家嘛,最重要是灵感,有了灵感就有了一切,没什么希奇的。”任务说着望向沈信:“沈信就是我的灵感之源,不管怎么样,我以后跟定他了。”说话声中居然带着一股嗲劲。
沈信忽然全身一抖:“好冷啊,你们有没有觉得?”
众人大笑。
“我的意思是先推出一首单曲,看看市场反应,然后再决定专辑的问题。”完成说道。
刘德华沉吟道:“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推什么曲目呢?有没有想好?”
完成一笑:“当然是《迷惘》了。我作词这么多年,只有这一首词作得最是完美,觉得混在一张专辑中太委屈了,正好单独发行。”
“哈,少臭美了,你有那么伟大吗?”任务讽刺一句,接着说道:“不过我也同意你的看法。这首曲子的风格太特异,根本没有和其他曲子共处的余地,可是不用又实在可惜,完成这个想法正好两全其美。”
刘德华最后拍板:“好,就这样吧。争取一个星期内让所有电台都有这首歌曲。”
事情一决定,众人马上就开始忙碌了。刘德华对这件事的重视非同一般,录音一完成,他先试听。当沈信的声音从唱片中传出,所有人都觉得震撼,那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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