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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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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李三找他谈。整个下午,会议室的门紧紧关着,里面半点声音也没有,仿佛整个世界在那扇门后面死去了。到了五点半,门才缓缓打开来,那个人像普度完苍生的上帝一般飘飘然移出会议室,以“好了你们的感恩我收到了,平身罢”的姿态离开公司。过了好一会,李三才出现在会议室门口,一手扶着门框,一手夹着刚签完的合同,小膝盖咯咯颤抖着,整张脸跟雷劈过了一样。
  合同签了三年,合同期内除了定时检查工作进度,大且不会有什么问题,领导们乐得放手不管,让我们这群小出马。田忌赛马。
  公司订的宾馆地段偏僻,计程车兜兜转转,到了晚上十一点钟才找着。到了房间,我便一头扎在床上,累得动弹不得。十二点,我收到一通电话和一封邮件。电话是大老板的助理打来的,说他在外地出差,得礼拜五才能回来。此外,那个人发来一封寥寥数字的邮件。上面写着:周一周二可能有空,等我消息。
  然后他放了我两天鸽子。
  那两天,我无事可做,也不想出去。B城天气糟透了,终日里烟雾蒙蒙,很多时候都看不见对街的建筑。路上很少有人,偶尔冒出几个,都抄着双手,埋头匆匆走过。脸上戴着面罩,只露出一双眉眼,眉头拧巴在一起,好像对生活厌倦到了极点。到了周三清晨,雾霾终于散去了一些,街上显露出零星几点色彩,车,广告牌,行人的衣裳,不消多久,狂风卷着黄沙又丝丝拉拉吹了过来,所有的人,所有的色彩,如海市蜃楼一般又消失在昏黄的尘土中。两根光柱从远方灯塔上抛射下来,如同夜海中救生艇上的手电筒光,不分昼夜,漫无目的地在沙海中飘摇。灯光打到半空中,就被混沌的灰黄色吞了下去,半声回响也没有。
  鹿男在电话里问我过得怎样,我环顾四周,顺便望了眼窗外毫无起色的天气,告诉他说:白纸般浆硬的单人床、深棕色的圆形茶几、玻璃烟灰缸、棕绿绒垫沙发、组合咖啡、瓶装纯净水、环形清喉糖、热气腾腾的冰箱、蓝色塑胶包装的网线电缆、数字惊人的价目牌、结满茶垢的电热水壶、形同绑腿带的备用卷筒纸、门缝下悄无声息翩然而至的夜总会广告、浅灰网络信号上的惊叹号——这就是我在这儿的生活,它已经被一系列客观具体的物件代表了,它缺乏可陈,它操蛋。
  挂下电话后,我跳回床上,来回调台。屋里没点灯,昏暗的天色下电视屏幕每秒跳动一下,在空乏无尽的烟尘中鲜艳得不切实际,像从迟暮的妓女脸上洗下来的妆料,腌脏而沉重。天气预报,新闻,电视剧,娱乐节目,天气预报,污染预警。。。。。才过了两天,我就想家了。随着有限的时光在这呛人的天气下无限伸展,这种念头正如泥淖中的车轮一般势不可挡地愈陷愈深。
  我摸着冷冰冰的枕头,想着鹿男一起一伏柔软的肚子,女主播机械式的声音中,我想起鹿男念书和吃苹果的声音,我想念周末郊外澄澈如洗的天空、市政厅前大片大片绿被褥般的梧桐叶、蛋形歌剧院门口被化学剂漂蓝的池水、女人们砌满了白粉的脸上跳动的阳光。。。。假如要在这儿呆上一年半载,那么我会像判了死刑的囚犯那样尽早麻痹自己,来适应当下的环境。可我只需在这儿呆上一个礼拜,一周之后,所有的想念和记忆又会变为现实,正因如此,所有的嫌恶和期盼异常地尖锐了。在这样的时间,在这样一个地方,没有什么人是我认识的,没有什么地方是我想去的,没有什么声音是我期盼听到的,我唯一能够做的,只有周而复始地徒劳地想着远处的南方。回去以后,我要去露营,要去郊外兜风,要去市政厅前的草地上睡觉,要去参加马拉松,去海上骑摩托车,去老家的山上挖竹笋。。。。。
  然后我又想到了鹿男,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他。他高大得肆无忌惮的身躯、常常被自己绊倒的长长的腿、笨笨的手、温水一样的嗓音、慢得让人绝望的语速、看似若有所想实则茫然无措的眼神、不怀好意的巨大食量、低而持久的笑点、走在街上贼一样兴致勃勃的模样,还有戴着夹鼻眼镜时老干部一样的表情。。。。。一个古怪的念头让我来了精神,我突然想道:等我老了的时候,当妻子向孙子讲起田螺姑娘的故事,我要把那小屁哈抱在膝盖上,告诉他: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写鹿男的故事的。我像一个闻见早餐气味的孩子,从床上蹦下来,坐到书桌前,用纸和笔开始写。因为很久都用电脑,我的字变得很难看,可我丝毫不在乎,飞快地将那些事,无论大小,无论是否值得一提,都记录下来。仿佛只要停顿一秒,那些记忆就会悄然流走。
  夜晚降临时,城市上空漾起了斑斓的灯光,我的纸上也爬满了苍蝇似的让人看了万箭穿心的黑字。故事离结束还很远。我搁下笔,把纸叠起来,放在一边。当我再次抬头看向窗外时,厌倦与沮丧不复存在了,我感到了快乐。很久以前,在一本方格本上写下一大篇狗屁不通、错字连篇的东西之后,我也曾感到这样的快乐。那时我从来不会把一个故事讲完,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最完满的阶段。小时候,每天都写日记。小黄死了以后,我把它的部分划去了,祖父死了,我就把医院里那段删了。任何改变发生时,除了在纸张上篡改现实外我别无他法,只能听天由命姑妄随之,不知不觉中我的日记逐渐脱离了现实,那些实际存在过的快乐片段由于破碎而失去了真实性。所以,后来我没有再写下去。我怕写着写着,那些人会从日记里猝然消失。之后我进了出版公司,开始写点别的东西。里面的人对我说:你得把故事写完才行,每天要写至少六千字才行。起初的日子里,我对这份工作尚还满足,想一想,敲字既不需要多大技术,更不是什么体力活,只要按上面给的要求好,再差劲还是有人看的。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
  我把目光从窗外调转回来,对着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点起一支烟。下午那一闪而过的念头又跑了回来,这次稍许改变了一点儿: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而现在。。。。
  窗户半开着,风沿着窗缝刮进来,削断了半根烟。烟头簇红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7

  周三晚上,那个人给我发了条短信。短信内容与杀手任务类似,只有时间、地点和他的穿着。晚上九点,我打了辆计程车去二环。橙黄色的车穿过寒夜的迷雾和迷雾中若隐若现的蛇目般的灯火,停在一家酒吧门口。 
  他还没来,我坐在吧台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来,又吸了三支烟。三刻钟后,他才进来。正如短信写的,他穿着驼色长风衣,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镜。坐下来后他没有摘眼镜,只抱着胳膊,王家卫似的在那两片黑色玻璃镜片后面观察我。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十一点半,时候不早,大家好聚好散。我咳嗽一声,向他伸出一只手说:“晚上好,我是——”他向后躲了一下,拒绝了,并直截了当地表示,对我姓甚名谁不感兴趣。 
  这家伙姓秦,据说血统挺纯,血统这东西,放之任何物种皆准,但凡血统纯,这人要么智障,要么就是个性格极端的变态。他显然是后者。 
  “我该怎么称呼你?”他漫不经心地说,“小作者?” 
  这下,我又觉得他属于前者。“你对我叫什么不感兴趣。”我说。 
  “哦对,我偏头痛害得厉害,没功夫记多余的人名,”他干巴巴地说,末了补了句:“请见谅。” 
  我在心里呸了他一脸。尽管对他写了些什么、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丝毫不关心,但出于工作需要,我还是故作为难、有滋有味地说:“那本杂志刚开刊,很多事才起头,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你尽管说就是。连开三期天窗,读者走掉了不少,我们也很为难。” 
  他再次不予置答,像一块抱着胳膊的石雕一样缄默无声。我想他可能睡过去了吧,于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回算是自找麻烦了,我刚要收手,他便风驰电掣般的射出一条胳膊,牢牢扣住我的手腕。这家伙看来是个练家子,手劲极大,捏得我当场就嗷地叫了出来。好在我的脸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对矛盾,叫完后我紧跟着说:“我是想问你要喝什么!” 
  他松开了,我的手像遗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样当空垂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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