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无人处-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坐下来,揉了揉眉心,打开手边的资料仔细翻看整理。
  
  毫不夸张的说,他已经好多年没去过娱乐场所了,偶尔去玩了一回,就觉得有些吃不消。
  
  精神的损耗对别的年青人而言似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对他却是洪水猛兽。
  
  刘穆重病的时候他日夜难眠,身体与心理的负荷早已到了极限,少年时打下的底子被耗了大半。在医院中数次临近崩溃的晕倒连医生也被吓了一跳,干脆破例允许他睡在旁边一张病床上。
  
  而近来几个月,过完刘穆的丧事,搬离原来的住地,他却也没了养身体的心思。
  
  他暗暗地想,下次庆功宴之类的活动绝对不和同事一起出去了,大不了等他们拿了账单回来,自己帮忙报销。
  
  林祤自然不知他心中所想,还一边偷偷看着林翎的侧脸一边暗自盘算什么时候录一下林翎的声音,好让她一众闺蜜也被震一把。她真挺想有个哥的,没想到小时候的愿望现在要实现了……唉,一定是神仙贵人多忘事,明明听见了她的请求,现在才来执行。
  
  想着想着又忘形了,她一边飞快地完成了工作,一边对林翎说:“哥,以后我要交了男朋友,铁定第一个带来给你看。”
  
  林翎一边感叹女孩儿真是自来熟,现在年轻人的自己已经跟不上了,一边还是问:“为什么?”
  
  “因为以后我就找你这样的呗,可不得让你看哪?……唉,要是挺有自知之明,我就要倒追了。”
  
  林翎:“……”
  
  他无言,本以为是女孩儿一句顺口说的玩笑话,却没想到林祤真这样做了,还得出一个让他有些难过的结果。
  
  最后仍只能感叹一句,世事无常。


11

11、十一 。。。 
 
 
  最近林翎一直拒绝团体的活动,邀请他出去玩的人也渐渐少了。只是他拒绝的方式实在是让人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们先出去玩,玩完了叫我来付账,好不好?
  
  于是,他在公司里保持着还算可以的评价。当然,也没什么人真的请他付账。
  
  不过林祤真是个不会客气的女孩儿。尽管金钱上保持着独立,却常常在休息日邀林翎去逛街。通常两个月里林翎会出来一次,自然要帮林祤参谋和拎重物。
  
  林祤说,出来透透气嘛。
  
  林翎其实挺感激这个“妹妹”的细心,虽然并不知道详情,却敏锐地察觉出自己心情并不好,也硬是把自己从窝里拉出来走一走。
  
  当然,也可能只是想让自己拎包。
  
  他想着,便不知不觉地笑开。
  
  生活便是如此,有喜有忧。活下去,实在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有时却又有些隐隐地担心,自己是否会淡忘了刘穆?
  
  他不确定。
  
  渐渐明朗的生活,有趣的同事与关系。
  
  比他所预期的……多样了,丰富了。
  
  如同石子投入水中,泛起波纹,沉入水底。
  
  然后他找到了另一样消磨时间与心绪的东西。
  
  他开始写信,或者可以称作装入信封的日记,随笔。
  
  之前刘穆的手机号他取消了,犹豫片刻又买了下来。他希望某一个夜里他想打电话的时候,电话另一头响起的不是空号的提示女音。
  
  然而一个人打电话自说自话又有点像精神失常。
  
  思来想去还是选了这个方式。
  
  他文笔不好,幸好写这个也不需要什么巧妙的构思。
  
  只是用中学老师最头疼的方式,像记流水账一样,把生活中的琐事一点点告知。
  
  有时候会在纸张末尾加上一点我爱你之类的话。
  
  很奇怪,他们当初自己交换过戒指,说的却是 I DO I WILL而不是“我愿意”,生活中说的也只是I LOVE YOU I MISS YOU,用的竟全是英文,仿佛不用英文就觉得很奇怪,有点不好意思。
  
  现在在纸张上写下,才惊觉这语言的郑重。
  
  誓言如山。
  
  开口的时候,心便似乎慢慢沉稳平静下来。
  
  ***********************************
  
  林祤最近有点郁闷。她喜欢林翎的温柔体贴,但是上街的时候她总得自己找话题,买包买衣服的时候问林翎,他总会选一件最简单的黑白灰,多也绝不超过两种底色一种装饰色。
  
  她知道三色是设计服装的原则,可是女装……唉。
  
  以前男生追她总是什么都不多说,对什么都举双手赞成,让她烦躁。现在新哥倒是不一样了,她却还是觉得郁闷。
  
  其实她原本是真想把林翎当哥的。从歌厅里他那一曲《新不了情》开始,她便将更多注意力放到了他身上。
  
  只是——工作的间隙,她偶尔抬头,总是看见林翎左边一沓资料摆得整整齐齐,桌面干净,一支笔不断划线记录。
  
  她看得出,他不快乐。单调的生活,偶尔的走神,翻看手机的样子——她没看过他开怀大笑。
  
  于是她拉他出来逛街,她对他任性,她让他帮忙拎东西,看着他手里提满东西累得满头大汗的样子。
  
  他也只是微笑着带过。
  
  她不知道他具体的故事,可她知道他是在为喜欢的人伤心。
  
  不是那种空无一物无病呻吟的忧郁,是一种带着怀念与沧桑的感觉。
  
  和他的外表奇妙地相合。
  
  她有些惶恐地迷上了这种感觉,如同已经埋进尘土中的初恋。
  
  她知道爱情可以让自己变得多愚蠢又盲目。
  
  喜欢他说好的,为了他放弃自己的喜好。
  
  她是个晚熟的女孩,在大学毕业后才开始谈恋爱。
  
  而她以为经过那近乎零智商的初恋,她早变得现实成熟又自主。
  
  她现在却仍是买了林翎说“好”的衣服,穿着简单的黑白灰,将过去那些羡艳的服装叠好,放进不用的柜子里。
  
  她下意识地猜想林翎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举手投足全没有在姐妹面前的夸张。
  
  林翎注意到她的改变,她很高兴,为了他的细心。
  
  可是,他也就仅仅说一句,今天不错啊。
  
  这在绝大多数正常人看来,属于一种礼貌的范畴吧!!
  
  倒是有姐妹下班后贼笑着捅她说:“今天我们室小胡说你穿得很漂亮哎!要不要介绍介绍,嗯?”
  
  她当玩笑笑着推了,又期待着明天的打扮明天的见面。
  
  她跟最好的知根知底的姐妹说了,她说:“你别又傻了,上次碰见那种混蛋,你这次又喜欢上个心里有人的家伙?这个不说,你还是先问问他是不是同性恋吧!”
  
  她扣上电话,在电视前面坐了很久。看着上面的征婚节目,一个人哭得妆都花了。
  
  第二天她还是没问。
  
  他有喜欢的人,没关系,他们肯定不能再在一起了,要不他也不会一天到晚连个私人电话也没有,也不会唱那种歌。
  
  至于同性恋,正常人谁会问?
  
  要是,两个人都尴尬。要不是,她还怎么追求他呢?
  
  于是,就这样拖着了。
  
  她想,要有缘,总能找着机会。要没缘,她迟早也得爱上别人。
  
  她不知道这一拖,也许会是半年,也许,是一辈子。


12

12、十二 。。。 
 
 
  这一天林翎请了假,去刘穆的墓园里。
  
  他本来想,将他迁到里自己更近的地方。
  
  可是刘穆病重的时候说:“把我放到这里,好看看生活那么久的地方么。”
  
  于是他选了临市偏远地方的公墓,青山绿水,全是他们以前说过的、期望过的养老的地方。
  
  他能来看他的时间不多,一年的假到头也就能请十天。
  
  驱车到临市,来回两天一夜,他只能在刘穆墓前待一天。
  
  他一路上驱车而去,原本很稳的车,现在开得有点快;他一路上看着车速。
  
  车里放着的音乐只有一曲,stillness of the mind,他喜欢翻译成寂静的想念。
  
  并不是他钟爱的旋律,却无由地反复地听。
  
  A single man 的片尾曲。
  
  他记得在电脑前看的这场电影。
  
  关了房间的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