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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剧同人)[香水]主调-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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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才看的原著,但我认为虽然电影有画面感很好,但小说给人的感觉是更棒的。我也很喜欢电影制作的导演,看过他拍过《罗拉快跑》。我认为在电影里加那一幕是为了表现出格雷诺耶渴望被爱,渴望得到他没有的香味,但实际上他都没有得到。可能是理解不同吧,你认为格雷诺耶至始至终都是为了李子姑娘,到最后才意识到李子姑娘。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
【附上原著的一段话:
只要他愿意,所有这一切他都可以做。他拥有这种威力。他手中握着这种威力。这种威力比货币的威力、恐怖的威力或死神的威力更强,是可以促使人们产生爱慕的不可战胜的力量。这种威力只有一样办不到:它不能使他嗅到自己的气味。尽管他在世人面前通过他的香水以上帝的身份出现,但是他不能嗅到自己,他永远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他对世界,对自己,对他的香水毫不在乎。
大概就是这些了吧,我的同人呢,可能文笔不好,可能女主不重要,可能连同人本身都不重要,这些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有人在看我爱着的小说的同人,这就是存在的价值。谢谢你的评论,也希望你能看到我给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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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
正文已经写完了,如果要写番外的话,不知道要写些什么,那么就先这样吧。作为正式第一篇写完的同人,要谢谢昨天大家的留言。过年前写完,日更全部做到了。如果有缘,希望我以后写的同人,也能看到留言的各位。谢谢你们的陪伴,提前预祝新年愉快。2015/2/9

  ☆、番外

  
  洛拉的母亲在洛拉还小的时候去世了,但是洛拉记得那如同阳光般温暖的感觉。她是从未出生起就备受期待的孩子,但也正是她的缘故,母亲产后恶露不止,拖了几年还是不行了。母亲死后,父亲把洛拉当做是母亲生命的延续。缓慢地,洛拉开始长大,那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变成男人对女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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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幼的小女孩,穿着蓬蓬的雾蓝色长裙坐在柔软的单人靠背椅上看着启蒙读物。房间四周站着仆人,时刻等候吩咐。洛拉在若有若无的视线下,直着背、坐姿端庄的翻着书页。她很想找父亲玩耍,但父亲很忙,他要工作。工作比洛拉重要吗?洛拉不是很懂,但是碰壁次数多了,她知道她无法和一个男人的野心相比较了。所以她会乖巧、优秀,希望借此让父亲关注她、夸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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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拉一直坐在餐桌上,她梳着小辫,垂眼等待里希斯的归来,已经过了饭点了。放在角落的大摆钟‘嗒嗒’的走着时间。
  “Papa!”洛拉听到门外熟悉的脚步声,起身,小跑扑到了来人的怀里。她扬起甜甜地笑脸,问道:“Papa,您用过餐了吗?”
  正处壮年的男人带着棕黑色的假发,他摸了摸洛拉的头,有些疲惫地回应洛拉,他说:“嗯,在外面用过了。”
  “那Papa要不要陪我多坐一会?今天厨娘做了好吃的甜点。”洛拉
  “不了,我还有些公务要处理……”里希斯面色柔和的看着洛拉,余光扫到了桌上未动的菜肴,他对洛拉身后的女管家诺玛嘱咐道:“好好照顾小姐,按时吃饭,如果我没回来不用等我。”
  诺玛:“是的,老爷。”
  洛拉看着父亲在她额头上吻了吻,匆匆离开了餐厅去了书房。洛拉回到位置上,空旷的大厅冰冷的吓人,她垂下眼睑,用餐刀切着厨房重热过的食物,告诉自己眼泪不要滴下来,保持优秀。不要大哭大闹,父亲向来是不喜欢这样的孩子的,他今天很累了,还有工作,所以不能陪你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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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完晚餐,洛拉用着羽毛笔练着字,时不时发呆一会儿。很快,到了上床时间,洛拉洗漱完后,上床。诺玛坐在床头边的椅子上给她念着童话书。洛拉头枕着柔软的枕头,红发遮着在脸,显得她脸越发小巧精致。
  “……”
  “从此,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永远永远……”诺玛念完故事,合上书。
  “诺玛,永远有多远?”洛拉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个头看着女管家。
  诺玛脸庞红润,不像之后苍白着脸的她。此时诺玛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慈爱地看着洛拉,回答道:“永远,比人的一辈子还要长。像太阳一样,每日都会出现。”
  洛拉追问:“……真的会永远幸福下去吗?”
  诺玛:“当然,小姐。真爱总是能够战胜一切的。”女管家起身,爱怜地吻了吻洛拉的额头,说道:“晚安,小姐。生日快乐。”
  洛拉小声回答:“谢谢你,诺玛。晚安。”
  诺玛:“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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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确认四周一片寂静之后,装睡的洛拉将自己闷在被子里,咬着嘴不敢哭出声,默默流着眼泪。她闭上眼,深呼吸,希望克制住自己,越克制,越觉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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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肿着眼的洛拉起床,收到了父亲迟来的礼物——一匹板栗色的小母马。洛拉很喜欢那匹小马,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凯琳娜。
  她再大一些后,有了骑术课。在马上奔跑时,那种迎着希望、放逐、自由的感觉冲散了压抑的绝望。但下马后,她依旧是一名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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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拉第一次见到格雷诺耶的时候,那个人就坐在板凳上,用手将每一朵花安置在油脂板上。阳光从透气窗照射下来到花堆上,他坐在角落里阳光照射不到的位置,几乎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但洛拉看到了。他显得很舒适、非常享受这份工作。粉尘在橘黄暖的光线下跳跃着,洛拉提出一个自己都觉得大胆的要求,试一试这份工作。
  洛拉坐在格雷诺耶的对面,时不时偷瞄一眼他。他并不英俊,脸上和身上还有一些由于经常工作压出的深色茧子、伤痕,脸看着很稚嫩、还有些愚笨、不开窍。
  洛拉缓慢的做着工作,每一秒都如坐针毡,想着起身离开,但脑子却在叫嚣着,再多留一会吧,多留在这看着很舒服的少年身边吧。
  +-+
  洛拉没想过格雷诺耶会来找她,并且如此大胆、放肆。心中有丝窃喜,原来他同我想的是一样的?他也很注意我吗?
  格雷诺耶察觉到有人来时,洛拉应该叫格雷诺耶走的,但是她却握住了格雷诺耶的手,叫他带自己逃跑,真是疯了。还疯的那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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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雷诺耶找到洛拉之后,他们去了巴黎。他们拥有了一个小房间,是住在一位香水师的地下室,格雷诺耶想用制作出的那瓶香水去得到一座大庄园,但被洛拉拒绝了。洛拉并不想多事,住在这并不会太久,她有带出来的首饰,可以典卖。
  洛拉被里希斯派出来的找到了,不是因为她卖出的首饰,她很小心在格雷诺耶保护下去黑市卖的。是借住的那名香水师,他想占有格雷诺耶制作出的那些平庸香水,多么愚蠢。
  这时格雷诺耶正式第一次在他人面前使用制作出的香水,洛拉那次不算,那是误闻。里希斯疯了,在巴黎找到女儿的踪迹,然后侍从回复他说,小姐是天使。
  里希斯双眼充斥着血丝,他拂掉了办公桌上的所有东西,他吼道:“找到她!给我找到她!”我的洛拉……里希斯给自己倒了杯烈酒,来舒缓内心的疼痛。
  +-+
  洛拉和格雷诺耶结婚了,在教堂里,只有二人和牧师、乐队,伴郎和伴娘是匆忙间从街上拉来的路人。
  交换誓言和对戒后,两人红着脸轻轻碰触了一下对方的嘴唇。
  洛拉不再反对格雷诺耶使用香水,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去,更何况,他们该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
  洛拉不知道格雷诺耶怎么做到的,或许是他涂着香水直接走到了王宫里去面见国王也说不准,他变成了一个贵族,并且拥有了一大块地。想必国王醒后,碍于面子,没有再传唤过格雷诺耶。看上洛拉的一个大贵族,试图用权势抢走洛拉,格雷诺耶涂着香水面见国王,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个贵族。国王也很乐意得到那位贵族的遗产。
  +-+
  洛拉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她认回了里希斯。那时候,里希斯和一名小贵族的女儿结了婚,有了个儿子,洛拉对同父异母小了很多的弟弟并没有什么感觉。
  里希斯对洛拉嫁的人并不是很满意,因为格雷诺耶无法给他的事业提供帮助,但碍于对方是贵族,他也做不了什么。
  里希斯老了很多,野心也淡了很多。他对洛拉能够回家,还是显得高兴的。
  孟德斯鸠侯爵还登门拜访过,显然他想见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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