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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瀛娱乐家-第4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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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这种出众的制作能力,甚至比他个人所能取得的商业成绩更加重要。

    毕竟,一个成功的制作人,能够带来的效益远比一个人单打独斗要多得多。

    在这样的情况下,以独立为目标的他,却从索尼那边得到了一个提议,又或者是从索尼那边得到帮助的条件,那就是:帮助他们进行歌手的制作。

    ???转载请注明出处:

休息一下() 
120多万字了。

    很久之前就想写一写,不过实在没什么余裕。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上周这本书悄悄上了个蚊子推,效果嘛……有跟没有一个样儿。

    估计之后也不会再有推荐了吧(笑)

    说说这本书吧。

    写得不好,所以成绩不好也就认了。就现在这个扑街成绩,也觉得有些愧疚。因为写得不好,对不起还在追书的人。

    首先是感情戏的问题。

    关于感情戏争议很多,其中既有觉得这是本书为数不多亮点的,也收到了许多感情戏过多很无聊的意见。

    先向提意见的人道个歉吧。

    在女主角的问题上,小惠的失败大致可以证明,我不太适合写这种青春少女。

    反倒是彩子,实际上,她最开始只是我心血来潮,随手加进来的一个角色,最初并没有细致写她的打算(从前期她的出场很草率应该可以感受到),结果在写的过程当中,反倒无心插柳,写出了一段我自己也还算满意的剧情。

    至于泉水,以前我在群里说过一次,之所以选她来做女主,最重要的原因在于:

    她的人生停留在自身迈向衰老的那个点之前,所以没有人见过她衰老以后的样子,选她做女主不会幻灭。

    而且,她自身的神秘感,也使得这个角色描写起来的时候要更加自由一些。

    比如小惠,我写她16岁青春软妹,就收到过出戏的投诉,因为她《极道鲜师》里的角色太深入人心了。

    当然,要是提到玩光源氏计划,养成个小萝莉当老婆什么的,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这个杠没法抬。

    至于粉丝心态,这三位女性角色,我不是小惠的粉丝,彩子也泉水也只是听歌。其中接触ZARD的时间要久一些,大概零几年就在听,但也仅此而已。

    所以,我也不认为自己是带着粉丝YY偶像的心态在写文。

    我现在的风格就是这样,就算女主不是泉水,是YUKI或者是高桥美玲,是任何一个人,都会这么写。

    但是反过来说,有真人出现的明星文,日娱之内,不管是写大物女演员还是昭和女偶像,又或者是48和46,本质上都是YY。

    哪怕不是这些出现的明星的粉丝,能够写日娱,本身也是对日娱圈有相当的兴趣,如果不喜欢还要写……那恕我无法理解。

    毕竟这是个冷门到如果没有爱根本撑不下去的分类。

    如果从这点来说的话,那我写的也是粉丝文。只不过我粉的是“日娱”而已。再精确一点,是日本音乐。

    写书是件很无聊的事,比我拿块木头在那刨一天还无聊。

    但这还不算很糟糕。网文最糟糕的地方在于没有办法回头,写过去的东西,哪怕后悔也没有办法更正。

    如果重新来一次,许多地方我都不会那么写,但是既然写了,哪怕烂也只能看着它烂到底,然后想办法打一块难看的补丁往回圆。

    之前也说了,这书快十万字才签约,所以我都已经做好了自HIGH的准备。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前期为数不多的读者的意见,我全部都接受,大纲也改了三次。

    虽然前期的读者现在基本上都已经离开了,而我也因为这种不坚定自食其果,许多地方怎么看怎么不中意,怎么圆也圆不回来。

    写文也是件需要放弃自我的事。

    我在文中的观点,并不代表我个人的观点,同样,如果剧情进行到欢快的地方,哪怕现实中的自己刚好难受到想死,也不能任性把它崩坏掉。

    不过,我也确实有过一次差点站到了崩坏的边缘。

    就是小叶和彩子去秋田的那一次。那时候,我是真的动了放飞自我的念头,但是最终忍住了,所以就有了“契约的时效”那一章。

    那其实是我临时删了准备的剧情,重新写出来的。

    说到底,虽然放弃自我是件很难受的事,但是不把个人情绪带进书里,这同时又是写文的一种基本道德。

    关于小惠线的结束,我想的其实是另一种方案,彩子那边,原本也是想要把佐智子牵扯进来,但是很多伏笔最终都没有用。

    那阵子“言情”“很无聊”这样的评论收到了不少,所以我把它取消了。虽然即使如此,成绩也还是什么起色都没有就是了。

    因为我写得实在是太无聊了嘛。

    所以从上架开始就对成绩没什么想法,就觉得这么慢慢写下去得了,偶尔在本章说或者评论里看到有趣的话,图个开心也挺好。

    话说回来,如果这是言情,大概就是最不受欢迎,无处安放的那种吧。

    在男频被吐槽,换到女频,估计女读者也不会喜欢这个调调。看来,我果然是写了一本很失败的书(笑)

    但即使如此,虽然很烂,也还是想要把它写完啊。

    之前卡文的时候开了《有点怪》,不少人说比这本《东瀛》写得好。当然,那可是我吸取了《东瀛》几十万字的经验之后写的。

    不过,既然说比这本好,姑且也算是我有所进步了吧。

    最后想起来解释一下,关于主角为什么会姓叶。

    叶有一种读法KANAU,带有“实现(愿望)”这样的意思,算是玩了个梗吧。并不是作者姓叶。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要说这些,就当是一张又臭又长的请假条吧。

第五百章 赌上自己() 
当初成立事务所的时候,是直接委托了代理公司。

    而现在,和索尼交涉期间,因为牵扯到了这些复杂的,之前所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叶昭想的也明白,直接请来了律师,以及这方面的专业人员,由他们在一旁帮忙指点。

    免得因为不明白,到时候搞出什么麻烦事。

    而在经过了几次接触之后,索尼方面的想法也差不多明确了。

    “大致上来说的话,首先由您来成立一家音乐制作公司。之后,在保证实际控制权在您这边的前提下,由索尼方面出资一部分,帮助您成立一个挂靠在索尼旗下的独立厂牌。”

    “但是期限只有三年。”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索尼方面会和您展开合作,并且为您个人厂牌下的歌手提供音乐作品的出版和发行业务。”

    “但是,在这三年的时间里,除了您个人的厂牌之外,您还要通过成立的音乐制作公司,承接来自索尼方面的唱片制作业务,并且完成不低于一千二百万张的唱片销量。”

    “如果在这三年间,任务目标顺利完成,索尼方面将放弃一部分所占股权的比例,并且继续和您合作,为您提供帮助。”

    “反过来,如果您无法完成任务目标,那么,您将失去这个厂牌的控制权,并且和索尼签订为期三年的唱片与唱片制作合约,在这三年的合作期内,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音乐制作。”

    在自己的事务所里,听完解释,叶昭长出了口气,感慨了一句:“真厉害啊。”

    这招一使出来,虽然暂时从索尼那里得到了三年的帮助,但是在这三年期间,为了保证完成索尼那边定下来的目标,他不得不把工作的重心放到对方那边。

    甚至很有可能,为了保证目标完成,不得不把自己发现的好苗子再转送给索尼。

    做到了的话,索尼赚得盆满钵满,如果做不到,那么包括他自己在内,就全部都输给了索尼,简直是搭上生命的一场豪赌。

    但是,条件的严苛,也是意料当中的事。资本家不是慈善家,既然肯接手他,那么想的当然是怎么抽筋拔骨从他这里榨取利益。

    “确实……但是,您正处在下风,这也是没有选择的事。”

    “其他的地方暂时先不做讨论,但是这一点是绝对不行的。”叶昭率先指出了索尼那边列出来的条件中的一点,“关于唱片制作合约这里,这点绝对不成。”

    赌输了一夜回到解放前可以,但是签卖身契就有点过分了。

    最终,经过了一番协商与扯皮以后,最后的那条“不得为其他公司提供音乐制作”被取消了,但是,三年的唱片和唱片制作合约仍旧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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