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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禁地3-第3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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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么一问,夏小薇的脸色顿时变了,阴晴不定的,好一会儿才摇头:“没有,我一直期待着,甚至,我只祈求,在梦里能见她一面就心满意足了,可是,她连一个梦都不肯给我。”

    “她可能害怕你怕她,不敢出来惊扰你,说不定,她现在就在某个角落注视着你呢。”我安慰道。

第306章 金文金武() 
感觉夏小薇在她母亲这件事情上,挺执着的,并且,我觉得,她之所以这么坚持要留下来,大部分还是跟她母亲有关。

    当天晚上,我安心的陪着夏小薇,因为知道第二天一早七点半就要跟着代言人出村,所以,晚上我并不打算再折腾,这个时候,折腾,也折腾不出什么花样来,还不如安安稳稳的看看代言人供奉的到底是什么。

    大概九点钟吧,我就和夏小薇睡下了,夏小薇毕竟受了伤,需要休息,我也没折腾她。

    但是等我一觉睡醒了,却发现夏小薇已经不在我身边了,顿时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出了一身的冷汗。

    我穿了鞋子就在祠堂里面到处找,害怕夏小薇出事,可是找了一圈都没找到,我瞬间有些慌了。

    夏小薇不会再做什么傻事吧?

    这个时候顶多是夜里一点钟左右,她能去哪?大半夜的为什么还要出去?

    就在我六神无主,想要去村里寻找夏小薇的时候,就听到祠堂里面有了动静,夏小薇回来了。

    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紧紧的抱住夏小薇:“你这大半夜的,不好好在床上躺着,干什么去了?”

    我质问夏小薇,全身上下仔细的看了一遍,确定她没事,这才放心了下来。

    夏小薇摇头:“你怎么醒了?我去找金万众了,你现在可以去找他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夏小薇是好了,她这大半夜的出去,就是因为我说了想见金万众,真的,有点感动。

    “快去吧,别等到天亮了,时间来不及。”夏小薇推了我一把,说道。

    我伸手搂了搂她,转身就走。

    上次也是夏小薇联系金万众,我们在坟场那边见了面,这次也不例外,趁着夜色,我从树林里面,迅速的朝着坟场那边移动过去,更深露重的,没一会儿,我就感觉自己连睫毛上面都是水珠子了。

    等到了坟场,远远的就看到一个人站在大坟的前面,身上衣服破破烂烂的,老远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我靠近过去,小声叫了一句:“金大哥!”

    金万众转过身来,看到我,立刻笑了:“周勃,好久不见,你的速度还真快。”

    “金大哥,你最近还好吧?”我走过去,问道。

    金万众点头:“我能有什么不好,说吧,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吗?”

    他这么一问,我忽然就不知道该不该开口了。

    金万众的身份,跟别人很不一样,之前我就了解到,其实,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并不是一个正常人。

    我也不得不佩服代言人的眼光,将他培养成一个药奴,其实,他本身,就能算得上是药奴吧?

    他的存在,是依附于尸花的,可以说,两者之间是属于寄生状态的。

    如果没有了尸花,金万众,很可能也就不存在了,而我今晚,想要的,也是尸花,所以,开口,似乎有些残忍。

    “有什么你就说吧,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重大,没有什么不好开口的。”金万众说道。

    我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一咬牙说道:“金大哥,还记得你第一次引我到这坟场来的事情吗?”

    金万众立刻笑了起来:“我当然记得,当时,我在这坟头开了一朵花,吸引了你的视线。”

    我没想到金万众毫不避讳,便继续说道:“那朵花,据说是传说中的尸花,对吗?”

    金万众点头:“对,是尸花,既然你已经知道了尸花,应该也就知道了尸花的典故,再面对我,怕吗?”

    “要怕,我也不会来了。”金万众的确是在要咽气的时候,将魂魄注入到尸花之上,将生命延续的存在,“不过,金大哥,为什么你会遭遇这些?”

    “这个说来就话长了。”金万众看着我的眼神中,有我读不懂的情绪,“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一言半语也说不完,这样,我给你说个故事吧,从前,有个人无知无畏的闯进了一个满是女人的村子,本想逍遥快活一段时间,却发现村子有异,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一个能够改变村子命运的人,于是,两人结交,成为生死之交,逃出那个村子之后,两人混的风生水起,可惜,好景不长,那个村子的噩梦再次袭来,两人全部遇难,一人的魂魄被尸花吸纳,成了半死不活的老妖怪,另一个人魂魄残缺,被有心之人捕获,最终怎么样了,不得而知。”

    金万众轻描淡写的几句,对我造成的震撼,却是无与伦比的,我顿时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因为,我是怎样一个人,我自己现在已经很明了了,我的魂魄,是用那个所谓的大英雄的一缕魂魄,跟与他有血缘关系的残魂糅合在一起,形成了新的魂魄,重新投胎转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所以,我现在所经历的这一切,都是我的宿命。

    但是,从金万众的嘴里面,我又得到了另外一层信息,那就是,我身体里面的那抹残魂,就是金万众的生死兄弟的。

    而这个兄弟,本身跟我,或者说,跟那个大英雄,应该算是父子关系吧?

    “你,你认识,认识”

    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了,感觉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都无法贴切的表达出我的意思。

    金万众笑道:“对,你猜的没错,我现在化名金万众,事实上,我的本名叫金武,而你,前世化名金文,本名周挽,我们曾经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我找了你很多年,一直相信,如果你投胎转世之后,因为宿命,还是会回到这个村子的,所以,我几乎隔两年就会悄悄地来这个村子打探消息,你长得一点没变,只是,已经全然不记得我了。”

    我惊得张大了嘴巴,金万众显然是不知道我身体里面还有另外一缕魂魄的事情,他只以为我是金文,或者说是周挽投胎转世之后的来生,我也不打算戳破这些,但是,我对我的前世,充满了好奇。

    毕竟,大英雄和周挽,本身就是一脉相承的,周挽走的路,也就是那大英雄的老路,而金万众虽然依附于尸花存在,但是,他却是有以前的记忆的,并且,按照他说的,他与周挽应该是在一起生活了很多个年头,彼此间太了解了,我想从他这里,得到一些答案。

    “金,金大哥,你能详细的跟我说说,我们,我的前世,在外面是个什么样子吗?”我急迫的问道。

    金万众摇头:“不,我们没那么多的时间,这些,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既然我已经跟你摊牌了,就不会扔下你不管的,你先说说你的困境,能帮你解决的,我一定会帮。”

    我这才想起了今晚来这里的目的:“是这样的,村里的事情,你大抵也是知道一些的,几年前,代言人的血蜈蚣产下了一只卵,被我放进了铁塔男子的身体里,本来是想用它来杀了铁塔男子的,却没想到那卵孵化之后,竟然有了灵智,不断进化,残杀村里的女人,据说,尸花的腐蚀作用,相当于化尸水,我就想着,能不能跟你要一点,灭了那铁塔男子和小血蜈蚣?”

    金万众犹豫了一下:“周勃,给你一点尸花的液体去用,这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你要做的很隐秘,不能被代言人看出一丝端倪,毕竟,这个世上,尸花特别稀有,一旦让代言人知道阴村出现了尸花,那么,接下来会出现怎样的情景,不用我说,你也明白。”

    我知道,代言人就算是掘地三尺,也是要将尸花找出来的,那到时候金万众可就危险了。

    一时间,我又开始犹豫了:“那,那好,那我再想想别的办法吧,尸花不能动,你,更不能出事。”

    我最终决定不去冒险,我想知道的太多了,金万众不能出事。

    “那铁塔男子,的确是个祸害,迟早是要除掉,东西我会给你,你只需要将它引出来,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悄无声息的把他灭掉就可以了。”金万众说着,从身上掏出一个棕色的葫芦形的小瓶子,弄破手指,顿时,一股带着难以言喻的难闻的味道的液体流了出来。

    那液体,是乳白色的,像乳胶漆,很粘稠,一滴一滴的朝着瓶子里面滴下去,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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