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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世霸艳-第2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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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鼎放开了被他喝干了鲜血的野狗,濒死的野狗倒在同类的身上挣扎了几下,不动了,他也倒在了野狗的尸体上,一动不动。
  叶鼎没死,他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人和狗之间的区别,究竟在什么地方?他实在是有些想不出来。
  就凭他刚才的所作所为,比一条最疯狂最凶狠的野狗更像一条野狗!
  或许,我也是它们的同类,只不过我披了一张不一样的皮毛罢了……
  想到这里,叶鼎叹了一口气,轻轻打了个哈欠,苦战了不知道多久的他,下一秒就沉入了梦乡。
  这次,黑甜无梦。
  叶鼎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或许是翌日,或许是几天后,他睡前那么的疲倦,就算是一下子睡了十天半个月,他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之处。
  “小贼,你还没死啊,命挺硬啊……臭死了,天啊,你把猎犬弄死了这么多,这下子大少爷和二少爷一定不会放过你的,你有的受了!”
  “小红,不要跟他废话,哑巴,把他扔到小刀那里去,还有,在去之前把他扔进水池里好好洗洗,我们未央庄园不能有这么邋遢的存在!”
  小绿说完,就和小红摇曳多姿的走了,从始至终,她们都没有多看叶鼎一眼,只有那个哑巴一直都在盯着他看,那种直勾勾的眼神,让他有些毛骨悚然!
  这厮不会是有那种特殊的爱好吧?叶鼎心中暗想。他接着又想,如果这个家伙要是动强的话,我估计不是对手,那么我是奋力反抗,还是干脆就好好的享受一下呢?
  后面的这个想法,让叶鼎自己都有些脸红,太无耻了。
  “小贼,站起来,我不会浪费力气在你身上的,除非你想死!”
  清脆甜美的声音好似山中流淌的清泉,叮咚好听,叶鼎亲眼见一个哑巴说出了人话,这种震撼无异于看到小泉不参拜**而是参拜烈士墓的那种感觉。
  的确,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哑巴会说话更荒谬的事情了,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一个长得奇丑无比的哑巴,说出的话却好似少女,宛若天籁。
  还有些娃娃音。
  叶鼎合上了张大的嘴巴,站起身来审视着这个黑不溜秋的哑巴,忍不住问道:“你究竟是男还是女?”
  哑巴淡淡的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件死物,这样的目光,虽然也让叶鼎自尊心受到了一些小小的伤害,但是比起先前他那令人误会的痴热目光,还是要容易接受的多。
  “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我会说话?”哑巴继续用他那和长相成巨大反差的天籁嗓音折磨叶鼎并不脆弱的神经。
  叶鼎有些脑仁疼,他发现高估了自己对于新鲜事物的承受能力,最起码,这个哑巴就已经把他雷的外焦里嫩,感觉整个世界都充满了荒谬,不够真实。
  能够做到这一点,仅凭长相和声音,这个哑巴应该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果论其威力之强大的话。
  “这还用问吗,既然你说话,自然你就不是个哑巴了,哑巴或许是你的外号,因为你沉默寡言,或者是你的伪装,你觉得在我的面前不需要隐藏,因为我是个必死的人,或者,我是个永远都无足轻重的人,你不在乎我知道的多一些……你放心,我懒得管你是不是哑巴这个破事,我只想好好的活着,如此而已,没有更多的奢望!”
  叶鼎站在高高的狗尸上面,眺望狗棚子之外巍巍青山,幽幽碧水,还有青山碧水之间若隐若现的羊群马群牛群和各类颜色各种样式的建筑,这些建筑,大多都掩映在林木之间,带着一股子浑然天成的味道。
  虽然叶鼎并不是懂得很多的风水,但是他也看出来那些建筑的位置和样式都非常的有讲究,给人一种幽深磅礴的感觉。
  好山好水好风水。
  叶鼎用七个字概括了这个未央山庄的第一观感,他跳下了尸体堆,来到了哑巴的面前。
  哑巴淡定的看着他,没有一点防守的意味,叶鼎觉得这是因为人家实力太过彪悍的缘故,根本就没又把他这个小把式放在眼中。
  但是,叶鼎偏偏又感受不到哑巴身上有任何的力量,怎么会呢,难道这个哑巴只是个普通人?
  叶鼎说不清楚,看不明白,脑子里有些糊涂,他有些后悔,昨天应该感受一下小红小绿,看看她们身上有没有力量存在的气息。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叶鼎就在刚刚的一刹那,想起了《天问游记》中的一个传说……
  《天问游记》中最多的就是传说,没有几件是真正的历史或者纪实,但就是这些传说,还十有八九都是真的,而不是那类杜撰出来的故事。
  传说,传说,没有人传,没有事情可以传,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去说呢?
  空穴来风,并非无因。
  叶鼎想到了那个传说,心脏就不自主霍霍的猛跳了几下,肾上腺分泌加快,他有些莫名的兴奋

 



作品目录 第366章 光头大汉 字数:2487
  哑巴的确身上没有任何的力量气息,但是他却能轻而易举用一根手指头把叶鼎制服,然后一脚将他踢飞。
  叶鼎人在空中,身体上却并没有感受到疼痛,哑巴这一脚可以将他踢飞,却没有将他踢疼,这一脚非常不简单。
  接下来就是一脚又一脚,每当叶鼎要落地的时候,哑巴都会准确的补上一脚,直到他来到了巍巍群山中的一个高墙大院里,摔得七荤八素,哑巴才没有再出现。
  叶鼎躺在那里好一会儿都爬不起来,吐了几口血,正在咳嗽的时候,一双雪白的皮靴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一双非常精致的靴子,小巧玲珑,造型雅致,在他的印象里,只有女孩儿才会穿这样的靴子。
  不过,这个靴子的主人蹲下身,并不是个女孩儿,而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凶猛大汉。
  这大汉虽然不是膀大腰圆,却也魁梧彪悍,叶鼎真是想不通,这么大的块头,穿着这么大的一双小靴子,怎么就能站稳呢?
  叶鼎很为这双小靴子感觉到悲哀,它要遭的罪,估计是要至死方休了!
  大汉的眼睛不大,但是很长,狭长的眼睛看起来像凤眼,这就是传说中的凤目,而且是斜飞入鬓的那一种。
  精光闪烁,分外惹人注目。
  “你就是小刀?”叶鼎又吐了一口血,懒洋洋的躺在那儿,笑嘻嘻的问大汉。
  啪!
  一个大耳光没有任何先兆,狠狠的抽在了叶鼎的脸上,大汉不屑的看着他,冷声道:“小贼,落在了小爷的手里,你以后的日子一定会非常的精彩,记住了,是小爷……叫一声小爷听听!”
  叶鼎哈哈大笑,不管被打破的嘴角,狂妄的说:“你做梦,老子不想做的事情,谁都没有办法强迫,我不妨告诉你,杀了老子或许很容易,但是想让我屈服,你还不够资格和道行,再好好的学几年吧!”
  叶鼎这么硬扛着的结果只有一个,被小刀修理的非常惨,修理完之后,还被人仍进了一个黑漆漆的牢房中。
  叶鼎的犀利目光在这里可以轻易穿透黑暗,看到老房中的情景,这里在他来之前,就已经有十多个囚犯,他们一个个看起来都很凶悍,健壮的身体都给人充满了力量,随时爆发都会很可怕的感觉。
  这些人都虎视眈眈的看着叶鼎。
  说虎视眈眈也不是太正确,正确的表述,应该是用大灰狼看到了小白兔,大公猪看到了好白菜的眼神,这种眼神,让叶鼎心里头非常膈应。
  膈应归膈应,叶鼎还要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为了保卫自己的菊花不被人进攻,他强忍着身上那些刚刚好点又被摔坏的野狗咬出来的伤口的疼痛,身上噶蹦蹦一串脆响,他的力量在最短的时间里积聚到顶点。
  这种积聚力量的方法虽然非常奏效,可是后遗症也非常的明显,他折腾一下子,最少得十二个时辰才能恢复体力,其间,他连一个三岁的小孩都打不过!
  “小妞长得挺嫩啊,大哥,您今晚上有福气了,呵呵!”一个相对比较单薄的高个小子一脸谄媚的对旁边个头最高的那个光头大汉说道。
  叶鼎还是第一次给人说成是小妞,这种感觉怪怪的,让他心里头有些杀意的东西在蒸腾,不过,很快这股子杀意又强自按捺下去,冷静下来。
  叶鼎现在需要的不是愤怒和疯狂,需要的是冷静的对待眼前这一切,他不晓得这些人是不是也如小刀哑巴等人那么厉害,如果也是那么厉害的话,他根本就不需要反抗,直接等着给人当成小妞玩就是了,根本就没有第二种可能。
  除非,奇迹会突然降临!
  遗憾的是,叶鼎还从来没有相信过奇迹这种万年不遇一次的东西,他只相信他自己的实力,这个比什么东西都更加靠谱,更加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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