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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品公子(想见)-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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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差不多,我就说这小子办事不至于如此青瓜,看来他也是个劳碌命啊。”薛向打趣完,眼睛窥见李学明身后两人提着的土黄色麻包,麻包高高鼓起,麻包皮时而翻起一阵波澜,里面似有活物在动作,料来就是陈佛生方才说的十多只野兔。他自不会开口寻问,以免小家伙知晓后,爱心发作,要众人放生,那就不美了。
  薛向正和众人寒喧,忽然,变故陡生。大草甸的四面八方猛然起了骚动,但见无数的毛小子或驱狗,或驾了雪樵,朝这边围拢过来。
  薛向眼睛微眯,心中已猜到定是方才被自己收拾的小子叫帮手来了,这里不是自己的地头,自己虽然无惧,可拖了三个小的终归是麻烦。薛向大略扫了下围过来的波线,出声道:“老猪、佛生,找麻烦的来了,你俩带着小晚三人,从东南角突出去,他们不认识你们,应该不会为难三个孩子。”
  “三哥,你这是什么话啊,哪回开活,我老猪后撤过,再说也难得有机会耍子,怕他们个球,叫佛生送过去就好,我今儿个要松快松快。”朱世军这个浪战之王,好容易撞上有架打,正兴奋得不行,哪里愿意离开。至于对方实力如何,打赢打输,那就不是他操心的了,再说,三哥在此,打架何曾输过?这小子颇似天龙八部里的江南一阵风风波恶,酷好打架,不过人家风波恶武艺高强,能力战数人,打架从来都是直来直去,正面对垒。而朱世军的风格就与之完全迥异,这小子打架就是喜好打闷棍,敲边鼓,成名绝迹就是“断子绝孙脚”和“电光毒龙钻”,且转好朝落水狗下手。
  “我也不走,想我陈某人活了十几年,大打仗小仗也打了数百次,啥场面没见过,这点儿人,小意思。”陈佛生牛叉地取下墨镜,哈口气,擦了擦,复又带上,顺带着还紧了紧军大衣,一副做好了战前准备的模样。他说得慷慨激昂,就凭这番气势,不知道的准会以为这小子也是群架圈里常来常往的英雄豪杰。其实在场的除了三小,谁不知道他是何等人物,这小子打架的次数倒没夸张,不过都是被打,平日里一副嬷嬷做派,今儿个也难得硬挺一回。说实话,这全是跟薛向在一起惯的,眼界开了,四九城的高级顽主,他陈某人也算是见过不少,现在俨然顽主圈的一号人物,小圈子的老大们摆席,说不得还得请他,他陈某人早已飞鸟化凤,自命不凡了,岂能临阵脱逃?十多年钻营的辛苦,岂能毁于一旦?陈某人暗道,就是被揍死,墓志铭上说不得也得写上“生得猥琐,死得伟大”。更何况,有三哥在此,谁胜谁负还不一定了。就凭三哥那些传奇往事,这些不过是小场面,不过,对自己来说,就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壮举,以后说出去,谁敢不道一声“陈哥,好汉子,和三哥共过生死。”一想至此,陈佛生竟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恨不得那把插子放放血,缓缓亢奋。
  胡报国和李学明等四五个家伙是四九城唯一以老兵自称的毛小子,在四九城和无数看不惯老兵的顽主都干过仗。这次虽然对方人多了点,己方又不是不能打,就是血溅三尺,也不能坠了咱老兵的威风。
  “人家才不走呢,要看大哥打坏蛋。”小家伙错过无数次薛向打架的场景,小心思一直好奇极了,怎么每次大哥扭着自己身子的时候,外面的人都会倒下,有的还会鼻青脸肿。她当然知道那是薛向的杰作,只是具体场面她从未见过,小心思难免有些期盼。
  小晚和小意也摇摇头,坚定地和薛向站一起。薛向苦笑一声,无可奈何。他倒不是怕三小受到伤害,凭他的身手,来再多这种毛孩子,也不过是送菜,更何况他腰里的黑星M20又不是摆设,说穿了,还是担心三小见血,影响小孩子心理成长。
  薛向招呼一声,众人将三小围在中间,静待呼啸而来的青年们围拢。终于四面八方,二三百穿着各样军装、戴着各式军帽的青年们,驱狗驾橇,越迫越近,最终将薛向一众人等困成了一个直径十来米的小圈子。
  薛向仿佛看戏一般,看着他们行动,末了,还掏出烟来,四下洒了一圈。
  “周哥,就是那个戴水獭皮帽的大高个儿下得手,这孙子忒不是东西,把老炮的一根指头给废了。”有挨过揍的在人群里,开始指认打人凶手。
  “哟呵,你倒是好胆儿,被咱爷们儿几百人围着,还如此不紧不慢,是个人物。若是平常,说不得我还得结识一番,今儿个只怪你运气不好,惹了我‘小混蛋’的人,不留下点什么,恐怕你今天很难全须全尾地回去了。”铁桶阵的西北角忽然分开一条缝出来,缝隙中走出五个人来,为首的是个个子高大的青年,二十四五的年纪,神情彪悍,眉目疏朗,脚下黑皮鞋,外罩一条毛哔叽的风衣,遮了裤腿,头上戴着顶水獭皮的帽子,打扮得和薛向颇为相似,方才说话的正是此人。
  
  第一百零六章 混蛋之名四九扬
  
  小混蛋!薛向听得这个名字,脑子里陡然跳出关于他的信息和传闻。小混蛋,大名周昌里,正是京城老街口一带的亡命徒,手下数百号顽主,竟然组成个菜刀队,浩劫最初的几年,更是猖狂得只对付当时实力最强的老兵,是个出手见血、不要命的厉害角色。薛向没想到,在此处竟然碰见了他,他倒不觉得这家伙有多了不起,后世倒也听过他的传闻。不过,这小子该在前几年就完蛋了呀,怎么今儿个又冒了出来?
  小混蛋大名一出,不只薛向陷入了沉思,朱世军、陈佛生、胡报国、李学明等人齐齐一震,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这家伙的名声实在是太响亮了。朱世军还好些,小混蛋风光的时候,他年岁还小,印象不深。胡报国和李学明几人对小混蛋那可是记忆犹新,恨浸骨髓,早在五六年前,他们还是孩童时,小混蛋的大名已因专和老兵做对,而名扬四九城了。那时的小混蛋已是刀不离身、见老兵就扎、专抢老兵和逮大院子弟做佛爷的著名顽主头目。作为老兵遗脉、且念念不忘当年老兵风光的胡报国和李学明几人,又岂会忘了当年老兵和小混蛋结下的深仇大恨。
  那几年,四九城的老兵和以小混蛋为首的顽主们进行了数次大规模的“会战”,甚至有好几次恶性事件都上了高层内部的《参考消息》。其中有一次,各机关大院的老兵们合围小混蛋,影响最大。那一次,小混蛋落单了,整个四九城仿佛一个猎场,数百上千的老兵们把持各个要道,拼死要把小混蛋的性命留下。后来,却不知怎么让他逃了。再后来,六五年中央严打地痞、混混,四九城不少老兵、顽主全被施于徒刑,发配边疆了。自那后,再没听见小混蛋的消息了,没想到他竟藏在老兵们的眼皮子底下,在阳县扎下根来。
  薛向几人打量小混蛋的时候,小混蛋也玩味地揣度着自己的盘中肉。说实话,他烦透了这些仗着家里老子的权势、称王道霸的老兵们,在他心里,他才是四九城当之无愧的顶级霸主加顽主。自己玩的都是高难度的动作,操最锋利的插子,扎最牛哄哄的老兵,骑最漂亮的妞儿,抢最尊贵的军服。这天下,除了自己,还有人配得上第一顽主么?
  小混蛋满脑子的江湖思想,信奉以力为尊,至于最朴素的江湖道义,在他看来,都是屁话。他向来认为,顽主要混出名堂,除了手里有绝活儿,最重要的就是要为小弟出头和踩那些牛哄哄的主儿。这很好理解,为小弟出头,可以收拢人心;踩牛哄哄的家伙,更能拔高自己身份,引得众人敬仰。二者合一,自然声名远播,八方来投。先不说小混蛋的顽主思想如何浅薄,但他就是靠着这几招混出偌大的名声,四九城呆不下去了,人家避居一隅,落魄阳县,不靠往日威名,依旧重新聚起这泼天的势力,道声豪杰,亦不为过。
  小混蛋阴沉的眸子凝在薛向脸上,似乎要从这张白皙、英俊的脸上瞅出一丝慌乱,可惜,他失望了。小混蛋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这人就仿佛沙砾中的宝石,群鸡里的风凰,无论是谁,看进那个小圈子,第一眼瞧见的,只会是他。小混蛋猜到眼前的这帮人是四九城过来的,他在阳县待得久了,能够成团伙的,无不在他的笼罩之下,哪里有他不认识的。小混蛋很满意自己报出名号,对方脸上的惊容:老子不在京城很多年,看来京城还流传着老子当年的传说。唯一让小混蛋不满的就是那个打扮得和自己如出一辙的大高个儿只是眉毛跳了下,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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