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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13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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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笔下还是会渐渐流露出真性情与方向。就好像有一位伟大的
作者老师,故事写到最后,总是会回去讨论仙道与天道的问题。
旭列兀:那风姿作者想讨论的,就是“人道”了。作者说,当初设计风姿人
物的时候,就是梦想着兰斯洛左抱一个,右抱一个的幸福场面,虽
然已经写到那么后面了,但如果这场面不出现,这部作品好像就不
够完整啊。
源五郎:不知道各位看完这一集之后,有什么感觉呢?
旭列兀:如果反感,就说声抱歉,作者的任性让你难受了;但如果……只是
如果啦,如果你也像作者一样,为了兰斯洛的幸福而露出笑容,那
么就真是谢谢你,体贴了这份任性。
源五郎:在这里要作一个预告,四月的时候,风姿停书一个月。
旭列兀:作者个人的理由,是因为去年出风姿外传银杏篇时,十一月连出了
两本,那时候就预定今年要挑一个月休息了。
源五郎:不过,还有一个公事上的理由。连载多年,风姿物语会在十五集结
束中都大战,然后开始收线,预备在二十一、二集左右结束。在最
后的倒数一两集里,作者预备实现一个很久以前就想做的构想。
旭列兀:简单来说,作者想做人物合照的彩页。
源五郎:可是画家方面,也与作者能耐差不多,大概一个月只能画出一本量
的图,根本没有多余时间画合照彩页。
旭列兀:基于这一点,在迈向结局之路的过程中,必须停书一或两个月。
源五郎:请等书的读者见谅,一切也都是为了给大家一个理想的结局。
旭列兀:谢谢大家,我们下一集再见了。
源五郎:等等,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为什么会是我和你一起主持?
旭列兀:我想,大概我们两个是台面上尚存生者当中,最帅的两个男人吧。
源五郎:怎么好像不太名誉的感觉……
旭列兀:那种事情……不重要啦。
……(本卷结束) ……
第三部 风姿物语 第十四集
第一章 从天而降
艾尔铁诺历五六八年十二月艾尔铁诺中都
位于艾尔铁诺中心地带的中都城,是一座建都近千年历史的城池,尽管历史不比稷下、香格里拉这样的古城悠久,但是城内仍旧有着不少知名景点与建筑。
将近千年的漫长时光里,发生在这座都城里头的重大事迹不胜枚举,里头或悲或喜,都写满了人们的回忆。很多时候,来自外地的游客都喜欢到各个历史景点,驻足观看,看看这些从小故事中提到的地名,是否与自己想像的一模一样。
某贵族谋反失败的自焚残楼、某名君即位之前所住的府第、某位将军凯旋归来所经的路线……等等,当地卖店商家的店员说得口沫横飞,向造访游客细说曾发生过的种种,其中自然也包含了近期的史事,像是剑仙李煜三次杀入中都,横尸满长街的残留血迹,都是人们藉此亲近传说的知名景点。
历史事件频繁发生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地方都有可能突然变成古迹。被饭馆招牌砸死的王子、酒醉跌死在水沟中的宰相,随着一些人们死得莫名其妙,也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变成景点,而中都城内最新诞生的一处观光必游之地,便是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那本来是一个草草搭建的小吃摊子,店主是个雪特人,卖一些粗糙而不算可口的面食,唯一的优点就是便宜,附近贩夫走卒常常到此吃午饭。但在数月之前,这间小吃摊发生了异遇,某个浑身是血的剑客,神奇地出现在店里,与店老板义气相交,还把他的配剑留在店里。
没有人晓得那名剑客是何方神圣,当时店老板也没有对此在意,可是当他把沾血的长剑擦拭干净,悬挂上墙壁后,除了他本人外,那柄剑就再也不能被取下,即使是能举千斤的壮汉,使尽吃奶的力气,亦无法动摇那柄长剑分毫。
这件事情轰传开来,好奇的群众一波接着一波涌来观看,一夜之间,这间小吃摊就成了中都城内的新景点,而身为店主的雪特人,靠着自身的口才,更把此转成了商机。
“这柄神剑,是来自武炼深山绝谷的斩龙神剑,上头所镶的宝石,是剑客屠龙斩首时,魔龙热血所凝结而成。这把剑啊,经历过很多任的主人,有着很多很多的故事……”
每个故事都能刺激客人的新鲜感,再次带来一批新客源。当掌握艾尔铁诺大权的旭烈兀殿下、周公瑾元帅先后来访,到这简陋小店来观赏传说神剑后,这间小店的名气更是传遍中都城外千里范围。
他们两人当然不像普通旅客那般俗气,会以一枚银币的代价,尝试自己能否摘下那柄长剑。周公瑾元帅在静静观视一会儿后,就低调地离开;旭烈兀殿下却要来酒与笔,乘着酒意,在白壁上疾笔横书。
“擅自留字,其实也不是什么上乘作为,但总比以后一堆人争着题字留名,把这里变成丑陋的签名墙,亵渎神器来得好,如今我题字在此,倒要看看哪个艾尔铁诺人敢在旁边加朵花!”
旭烈兀当时这么大笑着说话,而事情果然如他所料,非但没有人敢甘冒大不讳,把自己的字题在下任帝王之旁,甚至连宵小扒手都给予几分颜面,不来这边做案。
在这样的气氛下,大量人群频繁涌入参观,连带附近的区域都繁荣起来,对地方百姓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只是人们也常常怀疑,为什么那柄剑拔不下来?如果说是因为重量,为何又只有那名店老板能够摘下?这个不解之谜,衍生出无数的猜测与推想,但能够答出事实真相的人却不多。
“……斋天位天心意识,万物元气锁。”
坐在小吃摊的一角,妮儿看着对面墙上悬挂的长剑,说出了答案。
仔细看看,那柄长剑相当华丽,一看就知道是贵族豪门所用。长剑无鞘,透明剑刃,轻窄而薄,仿佛一根优美的琴弦,映射雪亮银光,古雅的黄金剑柄上,缀饰着一颗拇指大小的血红宝石,端地是把好剑。
这柄剑对妮儿并不陌生,她不但认识这柄剑的原持有人,更曾经和他有过几次战斗,彼此间的关系敌友难分,在得知他的死讯后,妮儿对这名剑手有着很深的哀悼。
“这就是天草莳贞先生的十字圣剑吗?”
“嗯,没有错的,我曾经和那个路痴遇过几次。这柄剑他以前珍逾性命,只有很重要的战斗才会使用,想不到……他临走之前会这么随便地留在这里。”
妮儿这样感叹着,而坐在她对面的同伴,是一名容颜秀雅,更胜于她的美人,只是眉梢一股化不开的愁绪,看来与妮儿的开朗乐观大相迳异。
这位古典美人,是居住在白鹿洞后山,烟锁重楼的管理人──周嘉敏。妮儿在烟锁重楼过了几天粗茶淡饭的日子,对于饮食没有什么意见,但好动的她却不耐烦于久处一地,静极思动,借口要靠外出活动,维持身心正常,邀周嘉敏同往中都游览。
周嘉敏自然婉拒,表示自己已经不愿意离开烟锁重楼,是个世外之人,没有理由再入红尘,扰乱平静的心情。不过,妮儿却不是一个说话可以讲通的对象。
“一个人的心如果当真安宁,到哪里都会安宁,非要在荒山野岭才能心情平静,那只是缩头乌龟的做法。”
妮儿不善于辩才,反倒是和兄长兰斯洛一样,擅长用武力解决事情。优秀的术者与武者,到底谁胜一着,这还很难说;不过一名不良于行的优秀术者,和武者打近身战,肯定会吃眼前亏,再加上妮儿猝起偷袭,没有对敌经验的周嘉敏一下子就被制住,让妮儿背着下山,同入中都游览。
三天之内,两人白天出发,用头纱遮掩面容,遍游中都城内的各处名胜,直至华灯初上方归,倒也自得其乐。
“其实当初我听到你们的故事,我就在想,李老二如果直接像我这么做,你们两个就会幸福快乐,不用浪费很多年时间了。”
妮儿的笑语,并没有引起对方太多的回应。周嘉敏只是用很优雅细致的动作,沏着香茗,先为妮儿倒上一杯,再替自己倒上一杯;典雅的姿态,和泉樱极其相似的仕女风范,那是令妮儿欣羡不已的气质,尽管自己是名符其实的公主之身,但自己总是像个野女孩似的,与故事书中的优雅公主差上十万八千里。
但妮儿常常感到难以理解,如果自己与周嘉敏易地而处,心里一定充满怨恨,为什么她能表现得如此淡然?照理说,她在白鹿洞后山的隐居生活中,得到了“力量”,以她的心态与遭遇,弱者骤强,一定会很想讨回一些失去的东西,为何她选择与世无争地待在那座荒山里?
“……这个……不是放不放得下的问题,而是必须要放下。”
当妮儿向周嘉敏提出疑问,周嘉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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