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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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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根据,实际上较为温和,写出来的文章像一位学者。陈独秀谴责迷信,如通灵人用它来写出诗句的中国扶乩。当然,那个机关报能轻易地做反对缠足的努力,因为我们已经生活在民国的时代,是以这种努力有点儿像马后炮。一个热心的学生写着:“我们大家都要背起所有中国女人的小脚(的责任)在我们的肩头”——确是一种对新自由战士的不寻常的任务。你想,事实上最少有五千万双中国女人的小脚要背,而这位青年可能有一双软弱的膝头。我不免为北京大学所吸引,而我出洋回国之后,便在那里任教。在这思想大动乱当中,我为我自己的得救,而埋头研读中国哲学及语言学——每一种我可以抓得到的东西。我在中国觉醒的怒潮中漂浮。
  但有一个不加入吶喊的人。他一八八五年从柏林大学、爱丁堡大学,及牛津大学回国,他比我高一代。在他看来,我们这些民国时代的青年新贵,是无知而鄙陋的,即使不被现在称为德模克拉西的近代群众崇拜所腐化,灵魂也已被玷污的鬼鬼祟祟。他说我们是:“近代没有辫子的时髦中国人,回国的留学生”,“曾从英美的人民学习,不是循规蹈矩,而是‘行为不端’的人。”他是一个怪物但不令人讨厌,因为他是有第一流才智的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有见识和深度,不是在我时代中的人所能有的。没有一个在中国的人能像他这样用英文写作,他挑战性的观念,目空一切的风格,那种令人想起马太·安诺德的泰然自若及有条有理地展示他的观念和重复申说某些句话的风格,再加上托马斯·喀莱尔的戏剧性的大言,及海捏的隽妙。这个人就是辜鸿铭。辜鸿铭是厦门子弟,像是料理中国人文主义大餐前的一杯红葡萄酒。由于他把一切事情颠倒,而在我信仰的方向上扮演着一个吹毛求疵的角色。
  我觉得最好是引用索美塞得·毛姆对于他的描写。毛姆没有提及辜鸿铭的名字,而在他那本“谈中国屏风”书中用“那个哲学家”来代替。毛姆在扬子江上流的四川省见过他,那时大约是一九二一年。下面是一篇生动的描写,极能显示这个人性格的要点。
  〖这里住着一位有名的哲学家,想见一见他是我这次有点吃力的旅行动机之一,他是中国儒学的权威。据说他英文、德文,都说得很流利。他曾做皇太后总督之一的秘书多年,但现已退休。全年每周的某些日子,他的门都为那些寻求知识的人开放,宣讲孔子的教训。他有一班门徒,但人数不多,因为那些学生大都喜欢他简朴的住宅及朴实的高贵。若向他提及外国大学的建筑及那些野蛮人的实用科学,只有被他轻蔑地开除。从我对他一切所闻看来,我断定他是一个有个性的人。
  当我宣告我想和这位著名的绅士会面时,我的主人立刻提供一次会面的安排,但经过许多天还没有消息。我查问起来,我的主人耸耸他的两肩。
  “我送了一张便条通知他来这里一趟,”他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来。他是一个脾气很大的老人。”
  我不以为用这般傲慢的方式接近一位哲学家是适当的,是以我并不惊异他对这种呼召置之不理。我寄一封信给他,同我能想到的最有礼貌的词句问他可否让我去见见他,而在两小时之后,接到他的复信,约定明天早晨十时。
  当那哲学家进客厅来时,我即迅速表示我对他容许我拜会他的谢意。他指给我一张椅子,帮我倒茶。
  “你想见我对我是一种奉承,”他回答,“你的国人只和苦力及买办交易,他们以为每一个中国人如果不是这一种,就一定是那一种。”
  我想冒险抗议,但我尚未了解他的真意。他把背倚在椅子上,用一种嘲弄的表情望着我。
  “他们以为若他们已经点头示意,我们就一定会去。”我知道他仍然对我朋友不合宜的通知感到不满。我不知道应怎样回答,喃喃地说了一些恭维话。
  他是一个老人,身材高,有一条灰色的细辫子,明亮的大眼,眼睑下有很重的眼袋。他的牙已残缺而且变色。他过度地瘦,手优美而小,干枯的像鸟爪。曾有人告诉我他吸食鸦片。他穿着一件黑长衫,戴着一顶小黑帽,二者都已破旧不堪,着一条深灰色的裤子束在踝上。他在观望,不十分知道应采取什么态度,有一种人在戒备时的姿态。现在我从他的风度上感到可靠的松弛。他像一个全身端严起来等待人家来替他拍照的人,听见镜头遮蔽器一响,才恢复他的自然。他拿他的书给我看。
  “我在柏林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他说,“后来我又在牛津读了一个时期。但英国人对于哲学没有很大的胃口。”
  虽然他把话说得像有点歉意,但显然他还满高兴说一件大家多少不能同意的事。
  “我们曾有过一些对于思想界略具影响的哲学家。”我提请他注意。
  “休姆和伯克里?当我在牛津时这两位哲学家在那儿任教,他们深恐会得罪他们的神学同事。他们不会追求他们的思想的逻辑结果,因为怕危及他们在大学社会里的地位。”
  “你曾研究过哲学在美国近代的发展吗?”我问。
  “你是说实用主义?它是那些想相信不可信的事的人的最后避难所。我喜欢美国的石油多过美国的哲学。”
  继续还有更多类似的尖酸话。我想毛姆的人物造型是正确的(我曾立誓不用批评家所爱用的陈词套语,“有知觉力”那个字),他说:“他对于西方哲学的研究,只有助于满足他所谓智慧只能在儒家经典范围内找得的那种想法。”〗
  有一次我的朋友看见辜鸿铭在真光电影院,他的前面坐着一个秃头的苏格兰人。白人在中国到处都受到尊敬,辜鸿铭却以羞辱白人来表示中国人是优越的。他想点着一支一尺长的中国烟斗,但火柴已经用完。当他认出坐在他前面的是一个苏格兰人时,他用他的烟斗及张开的尖细的手指轻轻地敲击那个苏格兰人的光头,安静地说:“请点着它!”那个苏格兰人被吓得非常厉害,不得不按中国的礼貌来做。辜鸿铭可能因为他对立妾制度隽妙的辩护而为中国人所熟知。他说:“你曾看过一个茶壶配四只茶杯,但你曾否见过一只茶杯配四个茶壶?”在我们之中也曾传说如果你想看辜鸿铭,不要到他的住宅,到八大胡同红灯区便可以看到他。这不是一个老浪子的姿态,而是一种对某些重要哲学主张的信念。他劝那些无知的西方人去逛八大胡同,如果他们想研究真正的中国文化,可以从那里的歌女身上,证实中国女性本质的端庄、羞怯及优美。辜鸿铭并没有大错,因为那些歌女,像日本的艺妓一样,还会脸红,而近代的大学女生已经不会了。
  辜鸿铭曾任张之洞的“通译员”。(张之洞是十九世纪末叶,主张维新的伟大满洲官吏之一,是使长江一带不受拳匪扰乱的一个重要角色。)我曾见辜鸿铭,留着薄薄的头发,在中央公园独自散步。有人会以为他是一个走霉运的太监,或者根本没有住意到他。多么孤独骄傲的心啊!虽然如此,但我觉得不配去接近这位精通马太·安诺德、罗斯金、埃默森、歌德及席勒的专家。尽管当陈友仁(后来在一九二八年担任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长)和辜鸿铭一九一五年在北京新闻(一份陈所编的英文日报)大开笔战的时候,我在圣约翰大学里对他颇为仰慕,辜仍是一个众所共认的保皇党及失去的骄傲的支持者,而陈却是一个革命党。二者都精于谩骂,而且无懈可击地精通英文。陈称辜是江湖术士及抄经文士,而辜却称陈是走狗和一知半解的印度绅士(一个失去国籍,半英国化的印度人),因为陈生于千里达岛,说中国话像个外国人。当我在德国读书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刚要结束,我发现辜鸿铭在德国的某些圈子里很有名气。他那本小书“Veteidi…gung Chinas gegen Europa”(如果我记得清楚,有一个德国人将他这本书译为“中国文化的精神”)在文化界知者甚多。这本书写于一九一五年,大战爆发后不久,虽然他用很不含糊的话来谴责普鲁士的军国主义,但他把大战首先归咎于卑劣的英国帝国主义及伦敦的暴民崇拜。他说了一些同情德国人的话,说他们“热爱公义”,整洁而有秩序,有“道德性格”。他精通歌德及席勒,而且是大腓特烈及俾斯麦王子的伟大仰慕者,所以虽然他在美国是完全籍籍无名,他的话德国人很喜欢听。
  辜鸿铭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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