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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的水晶宫-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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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陆希·林歌。种族:人类。年龄:16(+22?)

    职业:平民10级。

    属性:力量14,灵巧18,体质14,精神18,智力22,感知21。

    技能:诺尔达精灵语(8级),现代奥克兰语(6级),口才(7级),理财(6级),演技(6级),诺尔达地理(8级),野外生存(8级),冥想(4级)。

    综合战力:废材★★。(您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的废材,虽然是一个比较强壮的废材,但依然是废材,天生的被统治阶级和背景人物。作为一个穿越者,系统建议您应该去买块豆腐撞死)

    天赋:生命神眷(作为一个选择精灵的穿越者,您拥有了生命女神艾露恩的神眷。即便种族是人类,但您天生便能够得到精灵们发自内心的好感。所有精灵城镇好感度+5,生命和体力回复速度+20%)

    称号:林谷女神(林谷镇的镇民们相信你就是智慧女神密涅瓦和贸易女神渥金的转世,无论性别为秀吉的你相不相信,反正他们是信了。林谷镇好感度+5)

    这样的能力,顶多算是一个身手比较矫健,感官和智商还算出众,人缘很是不错的普通伪娘而已。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作为一个拥有游戏作弊器的穿越者,陆希无论做什么都有可能得到触发各种各样的任务,领到大批的经验,但职业是平民的他,每升五级六维才会自动增加可怜的1。

    所以,当陆希升到平民十级以后,就再也没有用经验升级了。好在通过平时的锻炼,属性也能够小幅度的增加,之所以有现在的数据,也都见证着一个不甘寂寞的伪娘宅男斑斑的辛酸泪。

    可即便加上了经验升级,“平民”这个坑爹的职业已经如同梦魇限制了自己的发展,无论如何锻炼也比不上那些精灵战职者们的修行速度。

    陆希曾经想过转职,但每次出现的“种族不符”的系统提示都让他泪流满面。

    他明白战舞者、猎手和德鲁伊都是精灵特有的职业,可作为一个生活在诺尔达森林的人类,难不成就这么平民下去一辈子?

    至于战舞者、猎手的武技和德鲁伊的精灵魔法,没有职业支持的陆希无论怎么努力都是学不会的,弄得负责教育他的大德鲁伊长老蒂法里奥大师也不由得阵阵菊紧,甚至开始怀疑其自己的能力来:“明明你小子看上去挺聪明的嘛,怎么就是不开窍呢?难道真是老爹我不会教徒弟?”

    陆希不是没想过到人类的世界去寻求转职的机会,但每次妮维雅妹子依依不舍的星星眼和蒂德莉特御姐假惺惺的泫然欲泣,又让他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

    所以说,某点旅行社的宣传是绝对不能相信的。

    “穿越什么的,最讨厌了。”

    日子也就这么过下去了。一直到了陆希开始忽悠一根筋的木精灵们开起了旅游开发公司,他的存款渐渐多了起来,而职业却也依然是坑死爹了的“平民”。

    这样平静的日常就这样持续到他遇到了目前这位客人,便宛若那所有坑死爹和娘以及一大批作者和读者的,命运的相会一般……

第二章 史上最有品味的地穴领主() 
“呜呜,作为一个艺术家,如此抱头鼠窜实在是太不优雅了。这真是前所未有的失态啊!要让我的同僚知道,那可就没法见人了。”即便躲到了洞里,奥利维尔依然没有忘记去整理仪容。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镜子,整理了一下发梢,“小露西,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扭转目前的局势吗?”

    陆希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寒噤,往后退了一步。本着顾客就是衣食父母的原则,陆希只能耐着性子,忍住从灵魂深处扩散出来的鸡皮疙瘩,慢吞吞地道:“方法有好几个,就看客人您怎么选择了。”

    “小露西,经过这几天的并肩作战和生死与共,还不能见证我的品格和诚意吗?请尽管畅所欲言,并亲切地称呼我为‘奥利维尔酱’。”

    “好吧,客人……”

    “奥利维尔酱~~~~”

    要不是看在那剩下一半酬金还有坑死爹的系统任务上,谁会管你这个金发笨蛋,陆希强制压抑住自己的某种冲动,五官艰难地挤出一个商务用笑容。

    “奥利维尔先生,鄙人做这一行也有一段时间了。诚信乃为商的根本,既然收了您的酬金,那我就有将您平安带出去的义务。虽然由于您的刻意隐瞒造成了贵我两方处于极大的危险,但作为诺尔达旅游开发集团的五星金牌导游,仍然为您做出了以下几种议案,您可以斟酌一下……”

    “奥利……”

    “第一,如现在的状况,我们已经暂时甩掉了那只甲虫。只要我们自己警觉一点,凭着森林里的地形和那只甲虫小心地周旋,未尝不能将您平安地送到安全的地方。”

    “那么,风险呢?”面临着最现实的问题,奥利维尔总算正经了一点点。

    “那只甲虫的嗅觉是最上等猎犬的好几倍,一旦我们脱离洞口那些龙须藤的保护,它便能够轻易察觉我们。它的速度您刚才也看见了……不过嘛,如果以一颗谦卑而虔诚的心灵向艾露恩女神姐姐祈祷,说不定能够逃脱。”

    “这个嘛,女神日理万机,说不定一不小心就漏掉我们的祈祷了。请说下一条。”

    “诺尔达森林中遍地都是奇特的植物和幻兽,而鄙人还算熟悉这里的环境。虽然鄙人只是一个区区一个平民,没什么战斗力,但您好歹身负维吉亚和奥克兰两大帝国的骑士战技所长。如果我们精心安排一下,设上几个陷阱,说不定能够直接把那个甲虫干掉,世界上又会多上一条史诗般的冒险传说呢……您意下如何呢?”

    “我的主业是艺术家,副业才是骑士。”奥利维尔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又道:“嗯,那只甲虫,应该是一只地穴领主吧?”

    “没错,岩隐之王和蛛后的儿子,能够熟练地使用魔法和毒液,随意制造地震和泥石流,即便光凭肉体力量也能够屠掉一个小镇,传说中的高级魔物之一。您没看错,那就是一只地穴领主,还是活生生粉嫩嫩的哦。”

    “据说要围杀一只地穴领主,需要好几个百人队的精锐部队呢。”

    “如果不够精锐,一千人都没用。一年前,三只地穴领主在地下城的幽影部落制造了耸人听闻的惨案。那次死掉的卓尔精灵超过了两千人呢。”

    “我决定了,虽说勇气是英雄的信条,但暂时的撤退却是智者所为!你说下一条。”

    “我们穿过这个山洞,腿脚快一点,到诺尔达的哨站也只要一刻钟,可以乘机向他们求救。”

    “我虽然很愿意和木精灵的美人们来一个浪漫的邂逅,但如果书上说得没错,精灵对擅自进入他们禁地的人类,会很不友好吧?”

    “通常来说直接就是一箭,不过那是以前,”陆希说,“我还是比较偏向这种方法。我的身份您也知道,精灵们必然不会伤害我的,而和我在一起,您被他们干掉的可能性也只有一半。况且,那么多年的旅游生意做下来,木精灵也算是很开放了,对于乱闯禁林的游客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敏感,伤害您的可能性又下降了一半。这样一算,我们全员生存的可能性就有了七成五。商业上只要有了六成把握就可以投资了,何况是逃亡呢?”

    “原来是这样,你难道想抛下我这个同舟共济一百零八个小时的同伴,自己得救吗?”奥利维尔发出了近乎于歌剧咏叹调的悲鸣,“人性啊,果然是如此的悲哀。好吧,你就抛下我吧,尽管去逃生吧。让相信真善美的我,和那个丑陋的蜘蛛一起,迈向腐朽和虚妄的深渊吧!”

    到底是甲虫还是蜘蛛啊?

    “相信真善美”的金发青年的全名是奥利维尔·郎海姆,虽然不知道这个穿着冒险者装饰,但明显是个贵族公子的家伙为什么想去诺尔达森林的红枫谷地这么个莫名其妙的地方郊游,但考虑到那丰厚的报酬,陆希也没有多问。

    如果是在商场上混久了的老油条,一定会对这种天上掉馅饼似的生意三思而后行,可惜钻进钱眼里的小宅男没有这样缜密的思维。

    于是,经过了数天时间的跋涉,陆希和奥利维尔抵达了红枫谷地。

    就在这位无节操,时常发花痴的金发“演奏家”,对着完全没有半点红叶的枫林大发文艺青年的春秋感慨的时候,那座谷地中已经被废弃了数千年的远古遗迹,突然发出了阵阵诡异而沉闷的震动。

    就在两人的目睹下,花岗石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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