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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领风骚-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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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鸠摩罗没有说多余的话,就从我神身边跃下,将西凤主也从马上拽下,此刻,我方才借着火光看清了鸠摩罗和西凤主的容貌。不得不说,其实……这两人很般配。
鸠摩罗是典型的西方型男,外加有点混血。一样深邃的眼睛但却是金啡色的眸子,分外高挺的鼻梁下是一方薄唇,他此刻有点冷酷的神情就像是神秘古堡里的吸血鬼伯爵,而他整个人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又像是高高在上的古埃及王。
在他的身上,充分应正了那个理论:杂交的,就是好。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交出来的,但给人的感觉,他就是一位混血王子。因为他即使五官有着欧洲人的特质,但他的皮肤,却如亚洲人一般细腻。
再看西凤主,完完全全就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女王陛下,尖尖的下巴,又长又细的眼睛,此刻她的脸上完全没有半分惧色,而是欣赏。她欣赏着周围的士兵,也欣赏着那个身穿白衣的男子。
“文修,马上的那个小子交给你,好好照顾。我要先款待西凤主。”他扬着唇角说完,就将西凤主拉进了边上的营帐。而大家就纷纷朝我看来。
“怎么这么个小不点?”
“是啊。好小啊。小dd,你几岁?”
“我看十二吧,他的身材跟我十二岁的儿子差不多。”
这些看着一个个像健身教练的男人,却有着柔和的目光。他们友善地看着我,我却是骑马难下。
“那个……”我开了口,没想到大家却都一下子噤了声,似是准备认真听我说话。
我挠挠头,有些感动,这些男人很尊重我:“我……怎么下来?”
话一开口,突然宝马前蹄掀起,我当即就往后直接滚落到地上,屁股裂开地疼。宝马发出一声嘶鸣,宛如在嘲笑我。
“哈哈哈……”一下子,围着我的男人们都笑开了。有人上来扶我:“小dd,快起来,夜刹就是这性格。”
“是啊,夜刹可不会随便给别人骑,你能呆在上面那么久,已经非常荣幸了!”
“来来来,快起来。”
一个士兵将我轻轻松松提起来,另一个还来拍了拍我身后的灰,我看着一个个都比我高出一个头的男人们,感觉自己一下子闯进了某个篮球队,他们围在我的周围,就像一堵堵厚实的墙,让空气都变得稀薄
“快说说,王是怎么回来的,你这个小不点又是怎么遇上王,王可不会随便带个人回来。”
“对对对,快说说。”人越围越多。我仰着头看着他们,现在我可不敢再提半个女儿国的字,那就是找死啊。我得好好想想,怎么编这个谎。
第四十八章 做内侍官吧(补更)
第四十八章 做内侍官吧(补更)
补昨晚的二更。鸠摩罗和文修都是很聪明的人。可惜,他们的心一个用在打仗(相当于网游),一个用在发明上,所以傲鹰国堪忧啊~~继续呼唤小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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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面前这些站在火光之中的男人:
肌肉:那——么硬;
身形:那——么魁梧;
拳头:那——么大,随便打我一拳,就把我揍晕了。
扯了扯领口,为的是将衣衫扯松,显不出我的体形。刚才我说话胆怯,他们看我的体型,只当我是未发育的小男孩,这让我有些抑郁,难道我真的只像他们口中的十一二岁小男孩?这里的人得有多魁梧。
于是,我就放粗声音说道:“我到女儿**营里偷菜,结果正好遇到你们的王。然后他叫我协助他抓西凤主,他就说要赏我,就把我带回来了。嘿嘿。”不能说他们的王被绑在柱子上,男人都是要面子的,更别说一国之王了。
大家“哦~~”地恍然。
“好了,大家既然都知道了,就散了吧,”那个身穿白袍。唯一一个看上去像文人的男子,面带笑容地走了进来,对了,听鸠摩罗叫他文修,一看就那么文气。他像一个和蔼的英语老师朝我走来,还在我脑袋上拍了拍,蓝蓝的眼睛看着我,俨然就是在看着一个孩子,“孩子,跟我去休息吧。”
果然……我不小了!大家开心地纷纷散开,就像打了胜仗。留四人守在营帐外,其余休息的休息,巡逻的巡逻。
文修也很修长,但不魁梧,总之感觉比较正常,而且,他只比我高一个头,便自然而然拉近了距离。他身上的衣服也很干净,是由亚麻制成,看上去并不华丽,但垂感很强。
他将我带进另一个营帐,营帐里很亮堂,左边一个桌子和一个地图架,桌子上堆满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地图上也都是圈圈点点,似是在研究行军路线。
而右边是一张卧榻,和一个简单的脸盆架。明亮的灯光让我看清了文修的发色。是褐色,还带着淡淡的金。
他搓了一把布巾,放到我面前,和蔼可亲:“擦擦吧。”
擦脸啊……我拿着布巾很犹豫。看看这个文修,显然应该是军师的级别,但是,他却没有丝毫居高临下的架子,和外面的士兵也看上去像兄弟。这是一个奇怪的国家,好像男人们虽然地位有高低,但他们相处起来,却如兄弟。
我擦了擦脸,他看着我的脸露出迷惑的神情:“你好像女孩子啊。”
“恩。”我点点头,继续压低声音,“我是天朝人。”
“天朝人?难怪啊~~”文修似是恍然地点点头,“天朝男子都像女娃娃,身形也很瘦弱,那看来你不是小孩了。”
听到文修对天朝男人的评价,心里想笑,却不敢笑,因为我一笑,就更像女孩。所以我强忍住笑说道:“恩。十六了。”
“天朝男子十六岁都只有你这么点个头吗?”他拍了拍我的脑袋,我低下头:“也不是,我发育不良。”
“哦~~~”他拧眉深思,似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来来来。”他忽然拉住了我的胳膊,“快跟我说说天朝的事。”
他一边说,就一边将我拉到塌边的地毯上,然后席地而坐,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看他的神情,似乎他的年纪,也不过二十上下。
“快坐下。”他将我拉坐下,我就不得不坐下,可就在我坐下的时候,他又起身,忙着从书桌上将茶壶,茶杯,干粮拿过来放到地毯上,然后又去拿地图,一个小本子,和笔墨,总之忙忙碌碌了许久,他才再次坐下:“呼,好了,你先说说你怎么遇到王的。老实说,跟我说没事。”
我微微一愣,原来他知道我在说谎。我就放下包袱,老老实实地把经过说了一遍。文修皱皱眉:“女儿国的女人就是多疑,你一个过路人却把你当做奸细。所以说。女人还是笨一点好。像我们傲鹰国的女人就只知道种地干活,生孩子,所以我们傲鹰国那么太平。”
心里听着很不舒服,想反驳,后来想想算了。这是他们的国情,没必要去跟他们争辩。我还打算半夜跑路呢。
“接下去跟我说说天朝,你从天朝到我们这里要多少天?”他摊开了那张地图,此刻地图被放到眼前,才发现地图上圈的地方,都是傲鹰国周边的地方,这是要侵吞吗?
“恩……五个多月。”
“五个多月……”他轻喃着在小本本上记录下来,然后看见我盯着地图,就笑着指向那些被圈起的地方,“这些都是我去过的地方,但因为王喜欢打仗,就没敢走远。这些地方里面住着各种各样的部落,非常有趣。
像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喜欢在鼻子上钻孔,插入兽骨,部落里的等级也根据你鼻子上挂的兽骨等级来分。部落的酋长挂的是虎骨,然后是狼。野狗……”这个叫文修的男人指着地图,开始滔滔不绝,而且我根本不用搭话。
等我一个瞌睡醒来,他居然还在说:“我到这里的时候,接受了部落公主的礼物,结果原来那礼物是订婚礼物,我接受了就是等于接受了婚事,差点被关起来逼婚,还好王救了我。所以我后来无论到任何地方,都不敢再随便接受当地女孩送上来的礼物,不然……”
这个人不去说脱口秀可惜了。在没人搭话的情况下都能说那么久。他跟明心的烦不同,他是真的很烦。
我拿起包袱就往外走,他终于回过了神,问我:“小兄弟,你去哪儿?”
“方便。”
“哦。那你可要小心,这里附近有豺狼野狗。我们傲鹰国的男子在外落单不怕,他们皮糙肉厚,一个人能打七匹狼,但是你就难说了,总之,小心点。”
他善意的提醒,让我下巴脱臼。我还想溜回女儿国呢?!现在被他这么一说,我哪里还敢?于是,我又抱着包袱回来:“我好像也不是那么急……”
“不不不,人有三急,憋在身体里会憋坏的,这样吧,我叫个人保护你。”
“啊?太麻烦了吧。”
“不麻烦,我们傲鹰国的男人都像兄弟,既然你帮助了王,就是我们的兄弟,而且你这么弱小,大家都会保护你。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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