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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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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富雄注)求治的二百四十名患者中,有四分之三是由于日本军的暴行所致。
  这里再介绍一个情况。那还是一位外侨所作的调查报告。他当时留在南京,并较长时间地亲眼看到了南京的活地狱。那份报告就是《一个德国人的所见所闻》,他调查的是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至翌年一月十三日这段时间发生在南京的一些事件, 它已作为检察方面的证据文件(四○三九) 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在《一个德国人的所见所闻》中是这样说的:
  十二月十三日下午晚一些时候,报告者在市区首次看到了日本军。起初,日本军很遵守纪律,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行动也较谨慎。国际委员会立即与日本军取得联络,为使安全区问题取得他们的承认而再次进行了努力。 日本军拒绝承认安全区, 这是事实。但现己深入“波兹达马”广场(据查南京无此广场,疑为当时德国人的代用词——译者)的日本军队尚持中立态度(中略)。
  至十二月十四日,日本军完全改变了态度。他们不准委员会再为在外交部医院里的中国伤员进行治疗,并不准他们进入医院。
  十二月十四日,日本军由于紧急进入南京城,在物资上未获得充分供应。他们在市内解散,采取了对于正规军完全是无法形容的行动。
  日本军从难民那里夺去了所有可以夺取的东西,诸如储备的粮食、毛巾、衣服、钟表等等所有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反抗自不消说了,如果在交出物品时磨磨蹭蹭,那就立即会挨刺刀。许多人只因语言不懂,就成了这样的牺牲品……一个日本兵要四个小工为他搬运抢来的东西,这种情况不是绝无仅有的。
  十四日,日本军的这种有组织的盗窃和掠夺行为继续在进行,直到今天,人们仍受到某集团的威胁。他们找借口出去勒索。在中国军队撤退期间,日本军闯入了有些食品商店,并发生几起火灾,但大部分市区街道,在占颔时几乎未受损害。
  在日本军的统治下,市区街道发生了彻底的变化。连日来,天天都有新的纵火事件出现。现在,街道只剩下了太平路、中山东路、国府路(今长江路——译者)、龙江路。市南全部地区以及夫子庙全遭掠夺、烧毁。
  打个百分比来说,被烧毁的街道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
  日本军发现了许多丢弃的军装,正好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论据:有许多中国兵留在避难区。
  他们虽然几次三番彻底搜查了避难所,但实际上没有花力气去搜查士兵。相反,他们先是信手带走青年,后来又借口什么理由将引起他们注意的人全部带走。在市区内,中国人没有对日本军开过一枪,而日本军至少枪杀了五千名中国人。为了省去掩埋尸体的工夫,日本军大抵都把尸体丢入江河中、在被枪杀的人中,有市政府工作人员和从事水电工作的无辜工人(中略)。
  其他关于悲剧的话题,牵涉到对许多少女和妇女进行虐待和施加暴行。
  他们连幼小的孩子也不放过,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中略)。
  一九三八年(昭和十三年)一月一日临时自治政府成立,并正式发表声明。在古老的太鼓塔上挂起了五色旗,同时苏联大使馆(旁注原文如此。
  ——译者)被火烧,自治政府是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勉强成立的,直到今天它还毫无统治能力。中国人完全缺乏自信心,日本人有一方同意给予援助,而另一方则予以拒绝。有教养的中国人依然表示沉默。红十字会申明,自治政府只为发展中日某种共同事业而进行合作(《远速》,五十九号,载前引书1,第一六九至一七○页)
  这一普通报告所记述的关于日本军对南京市民进行屠杀、强奸、放火、掠夺等所犯下的罪行,与埃德加·斯诺所写的不同,那是留在南京的外侨亲眼目睹和直接听到的事实,它记述了日本军占领南京后一个月内的情况,是秘密记录。我认为,记述的内容虽不那么详细,但总可以说是有关南京事件的重要资料。而且据推测,笔者德国人正是上述引文中所提到的设置“安全区” 的“国际委员会” 主席拉贝(John H。 D。 Rabe,西门子洋行职员)。
  国际委员会主要就日本军对安全区市民所犯下的暴行提出报告,它已由徐淑希教授编辑出版,题为《南京安全区档案》。其中一部分内容也被收录在田伯烈编写的那本书中,这已在前面介绍过了。这些报告列举了从十二月十日以后到次年(昭和十三年)二月七日期间连续发生的事件,曾向日本驻南京大使馆提出过二十余次。内中报告了四百四十四件日本军人的犯罪事实。另外,国际委员会委员之一、金陵大学非常时期委员会主席贝茨博士根据拉贝主席的建议,在日本军人城后,除以国际委员会的名义外,又单独用打字稿几乎每天向日本大使馆提出一份报告,内容是反映日本军在安全区内最大收容所——金陵大学里的犯罪事实。贝茨教授把这些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抄录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的宣誓口述书(检证二二四七)中,它是为检察方面向法庭提出作准备的(贝茨以证人的身份站在法庭面前,由于他是知识分子,因而不提出口述书,而是应检察官的直接讯问,予以口述)。教授除向日本方面提出这些报告外,又于一九三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向美国驻南京大使馆提出了综合报告,内容是关于在美国国旗下保护难民的金陵大学遭日本军破坏的情况,其概要情况已在上述宣誓口述书中谈到了,这里介绍如下:
  在这些报告(每天向日本大使馆提出的报告。——洞富雄注)中反映说:一般武装士兵非法进入金陵大学一千七百二十次,为进行强制劳动而强行拉走六百四十七人,凌辱妇女二百九十人,杀伤事件超过六十起,还犯下了其他暴行以及撕毁美国国旗七次。在此报告中未包括这些情况:有记录在册的四百名以上男女工人被转移和强制劳动,据说因他(她)们过去曾在中国军队呆过,而现在避难于南京大学(金陵大学。——洞富雄注)
  内。毫无疑问,日本军的凌辱和暴行的实际件数要比报告中提到的多得多。
  很明显, 那是由于沉默,或担心报复而不愿多提出来(前引书1,第五十七页)。
  可以这样说,参加攻打南京战斗的日本军官兵中,过去根本没有人对身临其境的屠杀事件讲过话。然而,在昭和四十六年,我开始能够看到了两、三份这种证词和坦白材料。这里介绍两份值得注意的材料,都是作为士兵参加南京攻陷战的人们说的。
  生于东京的冈本健三这样说:
  有人说未发生过南京屠杀事件,那是一派胡言。我目击了屠杀的现场。
  日本军占领南京后,由于区别不出良民与游击队,因而就发良民证。我们的部队也每天干起像是查问之类的事情来。虽然要中国人填写出生的年、月、日、职业、性别,但中国人很少有人会写字。我们对不会写字的人作了说明,但他们听不懂我们的活。于是,回答清楚的人就没事,如有人讲得慢腾腾的,前言不搭后语,就被视为行迹可疑的人而另行处置。
  我想日本军是在南京机场焚烧了被杀害的中国人的尸体。行迹可疑的中国人由各部队集中后带到机场。他们在杂草丛生的草地上,被绳子团团捆住,他们无法逃跑。他们感到莫名其妙而喧嚣起来,喋喋不休。架在飞机库顶上的机枪对准那里哒哒地射击。我认为这种射击是在接到“射击”
  的命令后进行的,是不知不觉地勾动了扳机。由于我们没有杀人的精神准备,因此毫无表情。如果在战斗中,命令我们杀人,若不把对方杀掉,则自己有被对方杀掉的危险。可是在那种场合,有点人性的话就不会射击。
  射击的任务由机枪队执行。我们的部队则驻扎在四周进行监视。
  射击开始,有人抢先夺路而逃。即使逃跑,但因为到处都架有机枪,结果也必然被枪杀。当时估计被杀害的有四、五百人。事情结束后,日本军把路轨堆起来,上面放着尸体,下面塞进木柴,浇上汽油后统统焚毁。
  虽说是烧起来了,但内脏之类的东西很不容易燃烧,总是于冒烟。日本军用棒拨动一下,这些尸体就落到下百的洞里。后来,日本军将路轨挪开,把骨灰等掩埋得干干净净。如果有谁知道是用机枪扫射的,那就情况不妙了,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在焚毁尸体后再加以掩埋。屠杀大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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