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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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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出现部族的冲突,或者其他重大的突发事件,有这个东西会发挥特殊的作用!
说到部族关系,这时我该把目光投向北方了,部族关系的确立让我想起后世的一些重大事件,现在到了应该做点布局的时候,就算为了太昊的久远利益,也为了文明的存续。
“土句还在运城?”元方走后,我在宗庙里问风极。
“是!这阵子翟族人没有再进攻了,公孙氏和运城都不需要太多的骑兵,但我们还是没有让土句回来。他现在负责我们的湖盐供应。向戡戈城里的太昊匠人,还有木驼那边地大夏城供盐,多产地盐就运回太昊!”风极答道。
“那他手里还有多少战士?”
“四百,另外还有100匠人,不算家属。”
“那么现在先把运城的工作交给公孙氏或姜氏代管一下,我另外有重要的事情交给他了,最多留30个人在运城,其他人得去建一个新城!”
“新城?”风极有点吓着了“就四百多人?在哪修?”
“我知道这点人不够!”我缓缓答道,从后世的发展看。这个地方却是非修不可,我不修,就一定会有其他人来修,那时就不好了,现在修,应该可以发挥一些作用吧。
“通知土句,带上他的四百多人,再让木驼那边过来600人,有这一千多人,应该可以在年底前修起来。反正只是土坯墙,应该很快!”我顿了顿,才艰难地布置了任务“让他们在函谷关两边修起两道关口,就像在大河边防御翟族人那种,中间的道路加以清理,可以通行我们的双马拉的车就行了!”
“就这样?这也算城?”风极有些不解。
“对!”我长出一口气,这要不算城,难道让我去修西安或者洛阳?
算了吧,把函谷关修起来,下一步再改建成砖墙。应该可以达到我要求的目标了,接下来地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可以不再去管那边的事情了。
“太昊的匠人也要去一些,至少200名以上的建筑匠人和陶工。去那边建几座砖瓦窑,等他们把土坯筑好,我们就一点点把砖铺上去,还有,里面的通道也要整理好,让马车能够快速通过!”那里面的路我是知道的。若是不加修整,不要说马车,就是牛车也难通行,若是修好了,倒可以成为往姜氏和公孙氏运输物资的一条捷径。
“是!我这就去办!”风极对我的意见没有再提出任何置疑,而是找工部长老们商量去了。
从这以后,一直到太昊11年底,我在太昊享受了难得的一段清闲时光。函谷关开始建筑以后,我地工作重心回到城内。
第一季稻比我想像的长势还好,这让我大出意外,按我的理解,既然粟在南方难以获得高收成,那么稻在北方也不定能有什么好结果,我要的只是扩大播种的作物种类,却没有想到稻子会在太昊长得这般好,按我在欧且的经验,这季稻应该收成不错!
但让我稍微有点不满意的是,这季稻收获的时间太晚了!
九月底,当太昊城晒满了黄灿灿的粟穗时,稻田里开始扬花,我知道,距离收获还早得很呢!倒是太昊的粟米收成吓了我一跳…………近2万吨,这可以让所有地太昊族人一人摊上一吨多了!这可是四年多的口粮啊!
但这时梓烨他们已经没有为此而激动,看得出来,这两年的收成应该都不错。但有一点让梓烨也很烦恼:怎么储存这么多粮食?!
“其他城呢?不是有物资要外运么?”我问梓烨。
“还不都是族长您的功劳?”梓烨白了我一眼“现在太昊提供给其他城地主要物资就是铜制品,不搞农业生产的只有铜村和盐厂,他们的粮食都是从贸易城、大元城运输过去的,我这里只供应运城和铜码头、大方城,现在连大方城都已经自给了!这些粮食只能在太昊存放!”
“这样啊!”梓烨说得有道理,我每建一座新城,都在要求尽可能地自给,避免不必要的长途转运,还有就是尽可能地从就近的城里取得物资,这些都让太昊产生了如今地过剩局面。
“那就让太昊里城里的每一家人都为我们存一点!我们分粮食!”
这一招也是迫不得已,以前各部族的粮食都存放在本部族的公仓,为此仓库已经修建到太昊城的极限,再修建就需要占用军营了。只有部族的厨房才需要一个小型的临时仓库,用于族人的集中伙食,一部分部族也把粮食分给每一户族人,却不会一次分太多,大不了一个月一次分发,够本月的粮食就行。
但这一次不同,太昊的仓库实在是放不下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 农业革命
 更新时间:2009…2…16 14:54:50 本章字数:2175
在原始物资非常有限的时候,原始公有制是必须的所有制形式,为了部族的整体利益,为了将有限的物资最大限度地用于维持尽可能多的人口生存,这种合族拥有,而且由长老或者族长进行分配的方式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长于以后的任何一种社会形态。
但在物资过剩的情况下,让族中每一个人拥有一定的私有财产则是必然的,这一点在出现必要性之前我就已经在太昊实施了,过去的数年里,太昊族人拥有了自己的房子、陶器等生活必须品,生活物资则实行了局部的私有化,由原来的部族拥有“集体财产”,这种“集体所有制”而非“全民所有制”也已经在太昊存在了数年,广为部族长老和族人们所接受。
为了防止在分配过程中出现长老团和族长过度伤害本部族个人利益的情况,也防止物资向族长或长老个人集中,我让太昊刑部和精算司一起对各部族进行监督,要求各部族对分配情况造册上报,并由精算审核,若出现明显的不公,或族人无故丧失必要的生活所需,则经长老团审核后对部族提出改进要求,直至诉诸太昊刑律!
这些年来,在逐渐完善的律法保护下,长老和族长们享有了比族人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物资配给,但每一名族人同样得到了不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生活物资,基本上没有什么族人到宗庙去投诉,反而是由于外派军队,或者人口外迁之类的涉及族人个人或者家庭利益的事情产生的纠纷更多一些。还有就是婚姻法方面也有一些案例在充实礼部和刑部的档案柜。
但物资分配制度到目前为止还是比较平衡的制度,没有在这个制度下出现需要修改的必要性因素,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仍没有认真去思考过这个问题,直到出现这次的分粮食问题。
“太昊宗庙的粮食税收仍是主要的物资保障,它属于全族人所有,也必须由宗庙管理和分配,这部分粮食必须存放在公仓里!”我在长老会上首先定下了这个底线。
“其他属于各部族地粮食由各部族自行保存,城内所能建造的仓库已经建到了极限。其他区域又不能占用,所以我建议部族将粮食分一部分到族人家中,根据人口多少分配,让每一个族人和家庭为部族分担粮食存放困难,这些粮食就归族人所有。将来也不会再收回部族!”这是对粮食分配大原则,以前的长老会议上。这种问题不会有更多的讨论,基本上就直接通过了,有什么细节问题则在以后的长老会上研究。但这一次不同,长老们地意见之多是我此前所没有想到过的。
“族长所提出地办法。的确是可以解决眼前的困难,不知道按族长地意思,是不是要在族人家中建仓?”一名长老小心地问道。
“是!可以这么多,只不过这是私仓,而不是公仓!以后部族不得要求族人把粮食再交回给部族!”我很明确地答复道。
“那要是族人保存不妥,让粮食损耗了,不够生活,这要不要部族再给他分配?”
“若是族人不参加部族耕种,也不愿服从长老们管理。还要不要分配粮食给他?”
“若家中只有老弱,或者战士较多,是不是还按人口一般分配?”
“若部族分配粮食时有族人在外未归。分配完以后再回族中,他们的粮食从哪里来?”
“若家中有人在匠作区。分配粮食时还要算上吗?”
“族人家中建仓如何建法?用木箱还是陶瓮?没有地怎么办?要不要部族给族人置办?族人以后是不是都全由自己做饭?家中没有人可以做饭的怎么办?”
一系列的问题不仅让我体会到这个决策推行中没有预料到的一些细节问题,还反映了至少两个新的问题,一个是长老会上的风气已经改变,以前由我一人说了算的会风巳经不再继续,长老们在过去的两年里讨论族中大事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议政经验和能力,这些事情都是我不在地时候经过类似讨论决定的,所以长老们在我出席会议时,仍按已经养成的习惯积极发言讨论,这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让我发现,一人智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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