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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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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还是免不了地。不过,龙卫军待遇极好。每顿都有肉,白面馒头管够。如此一来,虽然训练非常艰苦,但士兵们却都没什么怨言。在他们看来。这年头,打骂士兵很正常。你就算去地主家帮工,活干得不好,一样也要挨打。
晚上,照例来了次紧急集合。比上一次速度快了许多。
训练第三天,所有士兵都换上了铠甲和陌刀。士兵们本以为有兵器到手,怎么说也该教上一套刀法才是。
可没想到,一开始训练还是走“一二一”,只不过在这一二一的过程中加上了陌刀下劈这个动作。反反复复。枯燥得令人发狂。
自从第一天看过训练之后,杨再兴就再没来了。不知怎么的,他有些畏惧杨华。有些畏惧龙卫军。
特别是第二天吃饭地时候,杨再兴和曹成兄弟一起找杨华商量乡勇粮秣供应和运输一事时,正好碰到吃饭的点上。
杨华很客气地对三人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索性在我这里吃顿便饭好了。”
曹成笑道:“早听说你们禁军伙食极好,一直想过来吃,现在有这么个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四人说笑着走进食堂。
龙卫军有三个食堂,每个食堂同时有五百人吃饭。四人进去后,里面居然很安静,却见里面排了四条长龙。所有士兵都捧着一个小木盘子等着厨师将一瓢饭菜舀来。
看着这四条长龙和蚂蚁一样向前整齐挪动的士兵,曹成等人头皮发麻。
三天训练结束,古松从相州来到林虑县。
“禀将军,找到孔彦舟了。”古松不动声色地说:“我方派出的细作已在路上做好标志。敌现正在隆虑山。”隆虑山离林虑县四十里,是一座非常陡峭的高山。也没有路,沿途不是绝壁就是森林。敌人藏身其中,要想找到他们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这其中有一条不为人知的羊肠小道,而孔彦舟之所以在太行山上来去如风,进退自如。靠地就是对地形的熟悉。
现在,既然细作已经在这条小路上标出方向,只要沿着这条路就能找到孔彦舟。
皱着眉头看着地图,屋子里寂静无声,只灯光轻轻晃动,将人影拖曳在墙壁上。龙卫军所有副都头以上军官都来了,直端端地坐在椅子上。
杨华终于抬起头来,轻笑一声:“我们有一天时间。”古松来的时候说,金兵的前锋已经过了黄河。正在向相州逼来。现在。汪大人已经吓得快要晕厥过去了,让古松来林虑县催杨华务必于后天带兵回去守城。措辞非常强硬。
杨华知道汪大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若真得罪了他,以后只怕有麻烦。
再说,金军前锋已经到相州了,自己守土有责,若真让金人在撤退的同时顺手攻进相州城,自己的政治生命算是到头了。
那么说来,只有在最短时间解决太行山匪患了。
孔彦舟手头还有五百精锐,这五百人一日不灭终究竟是个大患。以前他是寻孔彦舟不得。现在,细作已经做好标识,是时候挤掉这颗毒瘤了。
杨华:“明日一早,全军出动,长途奔袭隆虑锋。这一回我们要斩草除根。山地作战同平原野战不同,也不可能从容布下大阵。真打起来,当以都为主,各都之间间隔不能低于一百步。彼此之间当不时派出通讯兵联络,前锋还得派出斥候。山地行军,行军阵型一般都是长蛇阵,容易中伏。真遇到情况大家都不要乱。”
赵明堂:“将军,我们这次是去偷袭。以有心算无心,去人多了也没必要,那种地形去的人再多也展不开。不如只派出一支精兵。”
“对,赵指挥说得有理。”一个都头附议。
杨华,“不,所有人都要去,这也是一种训练。新兵们去了,就算不亲自动手,让他们感受一下大战气氛也是好的。”他鼻子里哼了一声,“也该让他们见见血了!”
他站起来,夹起一支令箭,“梁红玉!”
梁红玉:“末将在。”
“你带一百精锐为前锋,突袭孔彦舟中军大帐,务必一举成擒。若放走他,我拿你是问。”令箭扔了出去。
“得令!”
“赵明堂。”
“末将在。”
“你带两百人随梁红玉队跟进,四下放火,制造骚乱。”
“得令。”
“李鹞子。”
“在。”
“你带着斥候在前面开路,帮我军打开寨门。成败在你,勿令我失望!”
“末将遵命!”
“其余诸将。”
“在!”
“随我包围孔贼山寨,休要走了一人。我要一举解决太行匪患。”
“末将遵命!”
令箭一根接一根扔了出去。
突然之间,杨华想起了何灌将军,他牺牲地那一夜不也这样下着军令。不知不觉中,自己居然将他地气派学了个十足。
“就这样吧,你们可以下去做战前动员了。”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到达(求月票)
 更新时间:2009…9…18 17:11:23 本章字数:7446
杨华抓了把积雪擦了擦手,抬头看了一眼丛林中那条蜿蜒小道。地图上看,隆虑山离林虑县城也不过四十里,如果在平原地带,一路飞奔,半日可到。但问题是,这条由细作标记下的羊肠小道已经荒弃多年,只容两人并排而行。路边又都是荆棘和树木,加上路上全是积雪,走一步滑三步。在上面走了半天,也没走多远。反将人累得不行。
在前探路的那个士兵隶属于李鹞子的斥候队,名字叫梁云龙,一个看起来面庞黝黑的青年人。他拨开一丛灌木,欢呼一声,“禀将军,找到标记了。”
在灌木后的那棵树上被人用刀刻着一个小小的箭头,直指西方。
梁云龙有些得意地说:“将军,我们这个细作也太小心了,弄下的标志实在太小。若不是小人天生一双鹰眼,还真不容易发现。”
杨华点点,“很好,这次突袭若能成功,当记你一功。”
梁云龙忙道:“将军,小人本是山西朔州人,是草原上贩运牛马的商人。可刚将牛马贩到太原,就遇到金人入寇。后随流民到太行山做了贼寇,若不是做了将军的兵,只怕已经饿死在山寨里了。说起来,将军还是我的恩人呢!”
杨华难得地笑笑:“你做了我的俘虏,反倒要感谢我。呵呵,你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也算是一桩特长,最远能看多长距离?”
梁云龙更是得意,“禀将军,小人也不知道能看多远,在草原上,隔着三五里地,我也能分出一只羊的公母。”他一说起牛马来,两眼都在放光。在龙卫军中,懂骑术的人凤毛麟趾,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马。说起来。这家伙也算是一个技术人才了。因此,他很自然地就被分配到李鹞子的斥候队里,当起了侦察骑兵。
只不过,现在龙卫军没马,他也只能同大多数人一样腿儿着。
看他如此得意忘形,李鹞子一鞭子抽到他背心。骂道:“你的话也特多了些,快走快走,前面开路。”
“是,长官!”梁云龙很自然地一个立正,大声回答。
声音惊起了一群飞鸟。众人心中同时一惊。抬头望去。头顶地阳光温暖地投射下来。映得雪地上一片白亮耀眼。透过头顶浓密地树枝看出去。太空一片湛蓝。有片片白云漂浮。
这是一个难得地好天气。春天仿佛突然降临。但照例地春寒还是让人四肢冰冷。尤其是这群飞鸟带动地积雪扑簌着落到人头上肩上时。
一大早。杨华就点齐部队。说了一声:“我带你们去见血。”就以急行军地速度带着队伍一阵猛跑。到现在已是中午。路才走了一半。可新兵们都累得不行了。很多人脚底都打出了血泡。地上地雪也很厚。脚一踩下去。雪就灌进鞋子里来。被体温一热。化成雪水。湿漉漉地贴着脚板。
风吹来。冷得人发抖。雪花飞扬中。一千五百名新兵地鼻端都在急促地喷吐着白气。额上地汗水一颗颗滚落下来。沾在棉衣上。结成晶莹地冰凌子。
到处都是散乱地脚步声。士兵们背山都扛着沉重地铠甲和兵器。在这样崎岖地满是积雪地山路上急行军。无疑是一种痛苦地折磨。很多人走着走着就一头栽倒在地上。死活也不愿意爬起来。
刚开始时。军官们还都低声咆哮。用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些倒在地上地士兵。走了这么长路。那些以前地流民何时见识过这样地长途奔袭。又不知道如何分配体力。早就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了。
杨华招手叫赵明堂过来,让他下令,所用军官都必须帮掉队的士兵背铠甲。部队以十人队而小单位,掉队一人,另外九人连坐。
“这样是不是容易激起士兵们的反感,等下若哗变了却是个大麻烦。”赵明堂还有些顾虑。
“我就是要让他们明白军队是一个集体,你不能光顾着自己走。你地战友掉队了。你也跑不了。”杨华冷冷地说,“若所有人都不顾战友的死活。只顾着自己走路,这队伍才真的要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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