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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私生女滴幸福生活-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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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套从我记事起就一直不停的重复,一开始,我以为大家我赞美是由衷的,还很是开心自豪了一阵子,越发的努力学习礼仪、学习诗词歌赋、学习音律武术……我知道自己很聪明,无论先生讲的什么我都很快的接受吸收,我甚至在7岁的时候顺利通过懿轩书院的测试,成为让大哥羡慕的皇家书院中的一员。
父王把我当做他的骄傲,出门应酬经常带上我,年幼的我也很乐意去展示自己的才华,得到大家的赞赏。直到有一天,藏在草丛躲猫猫的我,听见父王的好友和同袍的对话:“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果不是看在他是皇上唯一的兄弟的份上,谁回理他的儿子是什么样?”
“如果我有他的权势,请来各地名士来教导我的孩儿,一定也会这样的。还值得到处献宝?”
就是他们刚刚还在我吹奏过一曲后,摸着我的脑袋赞我多才多艺,前途无量……
那一刻,我好似突然长大了,在别人眼中你的优秀都是权势堆积而来的,那些赞美也都是地位换来的。在以后的应酬中,我渐渐学会了他们的虚伪,明明不喜欢,还要挂着笑容去和他们周旋。我开始越来越不耐那些应酬,越来越讨厌自己的改变,直到遇见了他……
那天,他一个小小的人儿,穿着可爱的衣服,戴着有趣的他说的所谓的“手套”,抱着一个和他一样可爱的毛绒绒的小猪猪。他突然蹦出来载歌载舞,蹦蹦跳跳,甜软的嗓音唱着:
恭祝你福寿与天齐,
庆贺您生辰快乐,
年年都有今日,
岁岁都有今朝,
恭喜你,恭喜你……
唱完后伸出他的小手,渴望地望着林老太爷。那眼光清澈动人,可怜巴巴地望着林老太爷——手边托盘里的红包。
我望着他赤裸裸的对红包的渴望,差点笑出声来,为了显示我的风度,我硬是憋了回去。我望着他接了红包后欣喜非凡的表情,仿佛一直得到骨头的小狗,就差没摇尾巴了。
他乐颠颠地跟着舅舅下去了,林家两位小少爷和何大人的小公子,都被他手上奇怪但是很有趣的东西吸引住了。他们三人连同琥珀山庄的小小姐,在一颗枣树下找到了,正一脸幸福,吃着糕点的小东西。
几个半大孩子都对小家伙手上的东西很感兴趣,争着要买。我清楚地看到小东西脸上诡计得逞的得意表情,他故作很珍视这个手套,称它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还用有趣的故事把几个孩子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样无论开多高的价格,几个半大小子都会接受。
我对这个有趣又有点小狡猾的小东西很感兴趣,或许是因为他的真实不虚伪,他对金钱的狂热是不掩盖的,不过又有些可爱的小伎俩。
第二次遇见他是在街头,他可爱的推销手段让我停住脚步。在被纨绔子弟欺负的时候,小东西没有慌张更没有哭泣,眼睛四处观察,寻找救星。终于选定了目标,冲上去抱住那人的大腿,带着哭腔喊:“爹——有坏人调戏娘亲,你去把他打跑。”
我定睛一看,原来被抱住的是懿轩书院的先生——文羽泽文先生。文先生独居安然居,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孩儿。转念一想,佩服起这个五岁孩子的心机来。只以为他在经商上有点小把戏而已,没想到他绝顶聪明。不但顺利通过了文先生的进院测试,在书院里先生教过的东西,一点就通。他成了书院里最清闲地人儿,时常一堂课小半时间达到先生的要求,大半时间跑到院子里东窜西窜,经常在书院的藏书室里一呆大半天。
后来不知道他如何取得文先生的青睐,允许他自由进出安然居,还教授他武功,让书院里的同窗羡慕之余,只有干瞪眼。
小东西(虽然已经知道他叫吕非,但我在心中还是叫他小东西)来书院的目的,我一看就明了。他时常带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书院,引得书院里的少年们纷纷掏腰包购买,或自己用或送人。往往他的小物品里都包含着神奇的故事,也不知道他的小脑袋瓜里到底藏这些什么。大家就是这样被一点一点引诱的,有时候我也会忍不住掏钱购买一件两件。我母亲见到我的半截手套后,像个孩子似的抢了去,硬是把手塞进有点紧的手套里,不得已,我又向小东西定了绣可爱图案的米色手套送给娘亲,才换回我的手套。
小东西很有经商头脑,对存钱有着近乎疯狂的嗜好,我们都戏谑地叫他“小钱精”,他也不恼,还颇有点自豪的架势。他八岁那年,就存够钱在东市开了间叫“淘宝”的店。他的小店生意出奇的好,很多老顾客频繁地光顾。因为他的商品新品很多,每个都超级可爱,有哪个孩子能拒绝这些玩偶的诱惑?
小东西不但爱钱,为了钱什么都敢做。他居然为了五十两银子,跟同窗们打赌,要在闹鬼的荒宅里过一夜。我不放心,悄悄地跟上了,林家劲那小子还算有良心,虽然自己很怕还是留下来陪小东西了。这次探险,小东西因祸得福,获得了一个好的宅子。就知道他疼钱不会请人来打扫维修荒了十五年的宅子,我选了十个能干的仆人来帮忙,林家劲居然又和我想 一起去了。
乔迁那天我送了功夫了得的王伯给他当管家,还送了厨娘和丫鬟仆人,他似乎对这礼物不高兴,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当我拿出装有成衣铺地契的锦盒时,他大喜过望,仿佛得了无价之宝。看着他丰富的表情,我的心里暖暖的,软软的,看着他快乐我也快乐。
他把成衣铺打理得十分成功,娘亲特别喜欢他的服饰设计,小东西也十分有良心地免费为娘亲打理装扮,当然娘亲也不会让他吃亏,经常赏赐他一些好东西,现在娘亲疼他比疼我还更甚。
他十分善于用人,即使在业务发展到宫里,几个娘娘频繁请他入宫,贵妇小姐频频预约的时候,他也能游刃有余,每天逍遥快活,轻轻松松。因为他培养出了不逊于他的妆容服饰队伍。
我还真有点佩服这个小不点了呢!




第四十六章  蚀骨散
今天府里来客人啦,还不止一个哦。
第一位客人是来辞行的玉修文,这小子据说又要远游,说是好友发现西南边界有个有趣的民族,为什么说是有趣的民族呢?因为那儿的女子成年后就要实行走婚。
说到走婚,我马上联想到前世云南摩梭人的婚姻模式。摩梭人是母系社会,在日间,男女很少单独相处,只会聚会上以舞蹈、唱歌的方式对意中人表达心意。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的话,在日间约好女子后,会在半夜的时候到女子的“花楼”(摩梭成年女性的房间,独立于祖母屋即“家屋”外),传统上会骑马前往,但不能于正门进入花楼,而要爬窗,再把帽子之类的物品挂在门外,表示两人正在约会,叫其他人不要打扰。然后在天不亮的时候就必须离开,这时可由正门离开。若于天亮或女方家长辈起床后才离开,会被视为无礼。
一问之下,姓玉的所说果然和摩梭人的习俗差不多。原来他在京城未呆一个星期的原因就是急于和朋友一起去参加走婚呀。
我笑笑地看着他,尽管他把自己渲染成一个风流不羁的浪荡子的形象,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家伙一定没有这么简单,我留他吃过午饭再走,他答应了说是十分怀念我的烤肉,离京后再没吃过这么美味的烧烤了。
第二个不速之客是来京办事,顺道拜访的楚天堡少堡主楚风擎。见我设宴给玉修文送行,马上赖下来不走了,说是好不容易碰到我下厨的机会,哪能错过品尝美食的机会。大中午的烤肉多没有气氛,于是我做了孜然羊腿和风味羊排和其他一些特色小吃,以及蛋糕、南瓜豆沙饼及一些其他甜点。孜然是我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在一位游商那里购得,于是向他预定了这种调料,每年他都会送一些过来,我的烤肉就更有滋味啦。
吃着不逊于烤肉味道的孜然羊腿和风味羊排,我们的话匣子打开了。我问楚风擎最近江湖上有什么新鲜好玩的事没有?
楚风擎脸色严肃地说:“好玩的事倒没有,不过有一件十分蹊跷可怕的事。”我的好奇心马上被吊起来了,连声问是什么事。
“你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的江湖上几个知名帮派吗?”
“当然记得啊,一堡一宫四大家嘛,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溟渺宫,擅长医术和炼丹,谁都不知道他们的总部在哪,很神秘很有意思。”想忘掉很难呀,咱本来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更何况我感兴趣的话题?
楚风擎点头道:“就是关于溟渺宫的,溟渺宫善于炼药和制毒是江湖尽知的,他们炼制的一种世上独一无二的毒药叫‘蚀骨散’,中者不出三秒,立即死亡,无药可解,中者外表无恙,连痛苦'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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