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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桃花漫三国-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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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明明好好的啊。怎会这样。”我望着孔明,全不相信他的话。
“前日夜里二更,梦寒屋子里着了火。火势虽不很大,梦寒跌倒烧伤,动了胎气。”孔明说到这里,便止住了话语。
“刘备呢!甘夫人呢!怎么能让梦寒一个人留在屋子里!”这不可能,不可能。实在是太说不通了!
“近日开战,主公在营帐内。阿斗染了风寒,甘夫人连夜陪着。”
……这是什么烂理由。那屋里怎会连个侍人都没有。
“呵呵呵呵。”我笑了几声。
“你骗我的吧。”我推了孔明一把。“我擅自去了别处,你就用这个骗我……你也太黑心了吧。”
这最后一句话,已然带了哭腔。
我望着孔明,期盼着,他笑一笑对我说,“砚砚,还是没能骗住你。”虽是,我心里已然明镜。
等了片刻,等来的只是孔明一声长叹。
我的心,彻底沉了下去。
这就是天意么。
即便是来 自'炫*书*网'未来的我,也无法改变天命。
脑海里,梦寒的样子渐渐清晰。她娇小的身姿,明媚的笑颜,毒舌的性子。以及,待我的真诚。
“怎么会……怎么会!”使劲浑身力气,喊出这一声。眼前黑了黑。
怎么会……怎么不会。
穿越官当初已然说的很明白了,其实,是我自己一直抱着侥幸的心。
眼前,斑驳着,是梦寒窝在椅子里的样子。手执酸枣,面上虽是一派嫌弃,嘴角却深深陷下。幸福的样子。
当初,我救了她。如今,却是害了她与她孩儿两条性命。
性命堪忧……堪忧……
“梦寒……还活着是不是。”蓦然抬头问孔明,抓着他的手,隐隐发颤。
“对……”孔明应了一声。
“那咱们快些回去,快,快……我……”
话方说到这儿,眼风里忽然瞄到的东西,叫我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暗夜里,那是一个冒着寒光的金属物,正以一道来不及思考的速度冲这边疾飞而来。
来不及思考。
我身子前倾,狠狠推了孔明一把。
下一秒,孔明顺着我的力道,向后仰去。
他的发扬起,擦过我的脸。最终,毫不留情的随着身子向下坠去。
他的眸子霎时间瞪得浑圆,像是,见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事情。这个样子,还是我从未见过的。
他的一只手支住了船板,另一只手接住了身子快速下坠的我。
“砚砚,砚砚……”他拼命唤着我的名字,将我抱进船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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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好疼。
左边胸口,方才那一支箭刺进的地方不停地涌出血来。是真的很疼。
我垂首,看着那处伤口。血很快漫了前襟,是黑色的血。
那一支箭露在身子外面的部分,不是很长……想来,有一大半埋进了我的身体吧。
我想将它拔出来。但是伤口疼得,经不得丝毫碰触。
身子不受控制的抽了抽。
我,是不是,要死了呢……
我抬眼,瞧着孔明。
他的嘴在动。原是,我已然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了。
他的两颊,有两道泪痕。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他流泪。
别哭,你不要哭。
你这样,我……
我想抬起手来,去帮他抹掉眼泪。就像,往昔,我流泪的时候,他帮我抹泪一般。
可是,我的手,已经不听我的使唤了。
我离开之后,你要好好的。
别太累了。
不许再娶……
不许忘了我……
原来,最疼的,是不能说,不能做。不能再将我的心意告诉给你。
寄我一颗心,愿与君共老。
多少年了。
是真的,要走到尽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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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有误,周郎顾。周郎顾。。。。。。”
耳边,隐隐听到一个人的碎碎念。
“美洲狼啊美洲狼…。。”
碎碎念里,夹杂着诡异的笑声。
这笑声颇为耳熟,是足足听了十五年的死党柳舒云的标志性淫魔笑声。如假包换。
我果然是回到现代了么。
真的,不愿睁开眼睛啊……
光,随着我的眼帘睁开,缓缓霸占了我的眸子。
“哎?”……
这是哪里?
眼前,有黑板,有桌椅,有同学!还是,还是初中同学!这是……这是初中的教室!
四下里望一望,教室里留人甚少,大家三三两两围在一起聊天。这是传说中,初中时候每周二下午的体活课!
这是怎么回事啊!
那穿越官明明不是说……“不过你放心,你在那里寿终正寝,回到现世的那一刻会与你当初穿越的时辰片刻不差。”
“喂,你不是要写个三国演义读后感吗。来,给我瞧瞧,你写了啥。”
前桌的柳舒云笑嘻嘻转过身来,伸手取过我面前的本子。
她的眸子在本子上扫了一眼,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你怎么写了一句就睡着了啊。还写了这么一句不着边的话。真是傻妞。”
她大笑着,将本子丢在了我的面前。
一句话……
我向那本子瞧去,只见上面写了这样一句话。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八卦手札。 
记在最前面的话。
古人云,胸怀大志者,必当卓尔不群。
嗯,这句话,是我穿到三国之后说的。。。。。。
古人又云,两个和尚有水喝。。。。。。于是,两个胸怀大志者遇到了一起,便很快碰撞出了大志的火花。这两个人,便是我,与崔州平。而我们的大志,便是八这三国时期八也无尽的八卦故事,顺便整(。。)理成册。
此番这个本子,记录的就是我们四处搜刮,用心赛选的八卦故事。其中,或是我的记录,或是崔州平的记录。虐心文或是甜文全不一定,亦或许偶尔遇到个小清新?。。。。。。
总之,我们的口号是:八我们的卦,让后人想入非非去吧。
                  乾卦。任小花篇(上)。
我与他斟满了酒。
他执起酒杯,嘴角漩了抹笑。
“这杯,为有缘得于姑娘相识。”话罢,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再度看向我,眸中蕴了一场姹紫嫣红。
便是这一眼,于我,已是万年。
十几年前……
这一年,大面积扫黄结束后,(咳咳,也就是扫除黄巾党结束后)董卓这个胖子便入了京,废了少帝刘辩,立了陈留王。自此,挟天子以令天下,残暴不仁,草菅人命,荒淫无度。群臣皆惧之,莫能除也。
任小花原本是江陵一户农家女,幼年时候,爹爹死于战乱,自己就跟着娘亲流浪到了洛阳。这流浪,果然是该往大城市走。这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比如有钱人多,再比如有钱又好心的人也很多。方来洛阳城不久,饥寒交迫的任小花她娘亲便身染重病,很快便一病不起了。彼时还是个不过十岁的女娃娃,任小花却已经懂得靠自己的能力救母亲。可是自己年纪尚小,想不出什么能赚钱的法子,于是,她就跑到一处八匹马宽的街道旁跪了下来,学着以往看到的乞丐的样子,于面前放了个破碗,试着掏些钱来。可是,那个时候的她还小,还不懂得一行有一行的规矩这个道理。于是,很快,收“同业费”的人便拎着棒子来了。那是两名十八九岁的乞丐混混,一人手里操了一根木棍。其中一个揪着任小花的头发,狞笑着要她交“同业费”二十铜钱。低头看看,任小花面前的碗里只有可怜的三个铜钱,哪里够填这两个欺软怕硬的混混的钱袋子。于是其中一个抡起棍子就准备打,就在任小花闭紧了双眼歪过头去准备挨这当头一棍的时候,一个侠客般正义沉稳的声音忽而响起。“你们两名男子光天化日棍打一个女娃娃,还有什么颜面活在这个世上。”
这句话,直说的任小花心里震荡了一番。微微睁开眼睛,发现眼前已然多了一个身着绛紫色绸衣的男子,他的手里正握着那乞丐混混抡下来的棍子。
机缘,对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意义。
眼前这个人,便是任小花幼时的救命恩人,也是几乎左右了任小花命运的人,当朝司徒,王允。
而对于王允来说,彼时的他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眼前这个乞讨的女娃娃会在不远的几年后,成为除去奸贼,拯救汉室苍生的关键人物。
在那之后,任小花和娘亲便被救命恩人王允接近了家里,可惜娘亲终是没撑到过年便撒手人寰了。在娘亲咽气之前,反复嘱咐着任小花要时刻记得王允的恩情,将来若有机会报恩,即使搭进性命也在所不辞。任小花觉得娘亲说的很有道理。
随着时光的流逝,任小花这一朵小花,终是化成了一朵艳惊四座的大花。十几岁的方华,就拥有国色天香之貌的她却为了一件事儿而时时蹙眉。这王允夫妻甚是恩爱而不需要纳妾,两人膝下也不缺子女,家里侍婢又有一小批,偏爱任小花机灵嘴甜的王夫人又不让她做侍婢的粗活。眼见着哪里都不需要自己,该是如何能报上这份恩情呢?
就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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