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本色警察-第1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惊得嘴巴都可以塞下榴莲的表情。他不知道这后面的故事,他什么也不知道。
等我们都换好衣服之后,任飞歌就迫不及待地给我们拍照了。准确的说,是给李莎拍。所有拍婚纱照的新人里面,男人都只是陪衬,主角是女人。更何况。任飞歌根本就不想把我拍进去。
我看见李莎在任飞歌的指示下摆着各种pose,我看着她穿着那月牙白的婚纱,时而忧郁,时而微笑,时而怅惘,时而憧憬……她的手上戴着衣服白纱手套,看上去是那样地纤细优雅,时而双手合十,时而捧着一束以假乱真的假花。时而提着裙摆轻轻的旋转……我看着看着,我的眼睛完全湿了。
终于还是拍合影了,李莎时而挽着我的手。很娴淑的依偎着我,时而从背后搂着我,紧紧的贴在我的身上,又时而捧着我的脸,把嘴唇靠得我很近很近。我一直在眩晕着,就像在做梦一样。
任飞歌拍着拍着,终于忘记了他自己,进入了影楼摄影师地角色,主动的提议说:“两位拍几张亲密的吧?”
这时候李莎才微微有些脸红地问:“亲密的怎么拍?”
任飞歌帮我们设计了几个造型。最基本,最简单的,就是接吻。
可是,面对着镜头,我突然感觉自己像一个初中生那样的紧张,我看着离我很近的李莎,心跳快得好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我猜我的脸一定很红,尽管因为失血。我的脸本应该没什么血色的。
李莎也是,她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在那件低胸和紧身的婚纱的包裹下,她的胸部并不仅仅就是显得大,那个挺拔和线条,感觉都非常的完美。当我把双手搭在她盈盈一握的纤腰上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她的腰都有些僵硬。我感觉得出来,这应该就是她的初吻。尽管她刚才在床上摆出了一副很妖魅地样子,可是,这一刻。她的身体已经完全暴露了她最真实的情况。
任飞歌不停的按动相机。这一刻,就算是我。也不希望他把胶卷或者内存浪费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他是从我背后拍的,我只是个背影。可是,我非常乐意他这么做,因为这一刻的李莎,是最美的。
我们的唇终于还是触碰到一起了,只是轻轻地触碰,我就感觉到浑身都在战栗。好像真地有一股电流,涌过全身的肌肤。那种感觉,既紧张又兴奋,完全无法描述。
最后这一组照片拍完,我们脸上都有了汗水。
任飞歌说:“OK!非常完美。休息一下,换下一套婚纱。”
这时候我没有理会那个不识趣地家伙,我搂住了李莎的腰,把她拥在怀里,说:“刚才有点紧张,感觉不是很清楚,趁那个家伙去给你找衣服了,我们再来感受一下吧。”
“感受什么?”李莎把手挡在了我的嘴上,笑着说:“刚才只是配合摄影师,我又不是真的要和你接吻。要不然,肖那里我看你怎么交待。”
这是个问题,可是,我现在不想去管这个问题。我现在控制不了自己,不是处于欲望。真的不是因为欲望。或者,这才是最难办的。我知道肖对我有多重要,我也时常牵挂着黎雅。可是现在,当我搂着李莎的时候,我谁都没有去想。我只是不想放开她。
我不知道这算什么,多情,滥情,还是男性的劣根?李莎告诫过我,多情是要有资本的。我现在依然没有这所谓的资本,可是我什么都不想管,我就想这样搂着她,吻她,就算她是美杜莎,要把我变成石头我也愿意。
李莎看着我不妥协,不罢休,不退缩的眼神,笑着说:“我从来没有发现你这个人还有这么认真的时候,通常,不管做什么事,你都不肯使出全部的努力。好像生怕自己太用功太执着就会吃亏一样。好吧,态度这么认真,是应该奖励的。”
她说着,迎着我把她的红唇印到了我的唇上。这一次,不再是刚才拍照时那种嘴唇的接触,她虽然很不熟练,但还是轻轻的张开了嘴,用她的舌头和我的舌头交缠起来。我紧紧的把她拥在怀里,贴在胸口,我不怕触到伤口会痛。
痛也没关系,越痛,便越是清醒。我要的就是这清醒,以证实我不是在梦中。
一吻良久,当我们都要喘不过气来才分开的时候,才发现任飞歌已经拿着一件新的婚纱在一旁站了很久了。
李莎的脸很红,但是,她也没有避让。
李莎接过任飞歌手里的婚纱,对我说,进来帮我换。
我听到任飞歌发出了一声悲叹,那种悲叹不是发自肉身的,而是发自灵魂的。他一定在想,老天难道瞎了眼吗?也许吧。
其实帮李莎换衣服的时候我没有什么邪念,在更衣室里,她背对着我,当我仔细的看着那雪白的脊背的时候,我发现那上面并不是那么光滑。那上面分布着好几个伤疤,伤疤的颜色很淡了,但是,我轻轻的用嘴触上去的时候,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伤疤异于完好的皮肤的凹凸。而李莎轻微的颤抖着,鼻息有些急促。
我迟迟的不想把她的拉链拉上去,她转过了头来,微笑着说:“别急,还没拍完呢。”
别急?这是给我的暗示吗?
又拍了一组造型,这一次,任飞歌帮李莎设计得有些妩媚,有别于刚才的清纯。他最开始的时候故意的不理睬我,但是拍着拍着,他又进入了摄影师的角色。这一次他帮我们设计的亲密照是:李莎深深的向后弯下腰去,我搂着她,整个脸几乎都贴在了她的胸口上。
等到任飞歌兴奋的大喊一声,“完美!”然后再次宣布休息,跟着说:“室内的就拍两组,等到天亮以后,我们再到森林中拍外景!我很满意,这是我拍照至今拍得最完美的两组照片,李小姐,你穿上婚纱,就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天亮?李莎淡淡的一笑,说:“我看是等不到天亮了。”
我和任飞歌顺着她的视线,在摄影棚的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忧郁,也有些帅气男人,长发,罗伯特巴乔一样的口子须,穿着牛仔裤,咖啡色的夹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坐在门口的一个箱子上,一直在抽烟。
“拍完了?”这人问了一句。
李莎点点头说:“拍完了。”
这人又问:“你要换一身衣服吗?”
李莎这时候穿的是一件抹胸的纯白短婚纱,她只是踢掉了高跟鞋,说:“不用换了。”
《本色》的两个书友群,刚开始,欢迎大家加入。群1,本色书友!37455111群2,唯我本色!90357197
为了改错别字,又要写一些话,呵呵,别的那些不说了。这一章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被李打动了。她一定很美,挫挫男看着一定很心痛。
正文 第一六六章  看着你离开(第一更,求票)
 更新时间:2009…7…2 13:08:04 本章字数:5258
任飞歌不知道这个男人是什么人,也没有从他和李莎的对话中听出什么不对,但是他一看到是个男的,似乎就有一股无名火冲上来,把手中的相机一放,走上前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不知道这是私人地方吗?进来也不先敲门,有没有教养啊。还有,你那个烟头别乱弹,要是引起了火灾,你拿命赔啊?”
我想笑,可是我笑不出来。我看见李莎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那个笑美得让我心悸。穿着婚纱的她,是那样的美,我的眼睛不禁又潮湿起来了。
这时候不知死活的任飞歌已经冲到了那个男人的面前,他估计是看到那个男人比他矮,也不强壮,想发泄一下心中的无名邪火。我觉得这不怪他,相信任何男人看到穿着婚纱的李莎,而和她拍婚纱照的男人却不是他自己的时候,都会有这种邪火的。尽管,任飞歌一旦进入了角色,就只记得自己是摄影师,但是退出这个角色了,他就很火大。
而那个男人的动作很快,快到我根本没有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任飞歌就给他塞进了一张堆满衣服的沙发里。他没有下杀手,只是把他打晕了。李莎说得没错,杀手也不会随便杀一个无关的平民,因为没有人买单。
我现在知道这家伙为什么叫电光之狼了,他的动作真的很快,那种快甚至让我觉得有些科幻。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连任飞歌都打不过了,更不要说这个杀手榜上排在第五位的电光之狼。但是我拉住了李莎,说:“下面的地下室更宽敞一些,要打的话到下面去吧。我先陪你打,你也看到了,这是我老婆。遇到这种事情,男人不管有没有本事,总不能让女人走在前面吧。”
电光之狼看了看我,点头说行。然后就转身往前面走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先把他骗走。然后我和李莎赶紧开溜。但是李莎看着我笑了笑,说:“你也看到了,凭他的速度,你认为我们逃得掉吗?”
逃不掉,难道只有死?我突然明白一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